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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5.贵瓮高速公路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二、贵瓮高速公路8标项目经理部,技术员,安全员,有权对违规单位开具《贵瓮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违规处罚通知单》(以下简称“处罚通知单”,见附件2)。三、每作业队当月罚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分部经理约谈该承包人,并签署后续处罚通知单。四、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程序1.检查人员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开具《贵瓮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同时视情节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经济处罚。2.《处罚通知单》必须有检查人签名及承包人签收(承包人拒绝签收的,给予双倍罚款)、一式三份,承包人、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各执一份。3.《处罚通知单》于每月10日前报贵瓮高速公路8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汇总,处罚金由项目财务部从被处罚作业队的计量款中扣除。五、细则中未列出的违规条款,按照类似条款执行。六、施工安全违规处罚条款。(附后)贵瓮高速公路8标标准化施工安全违规处罚条款类别条款编号处罚内容处罚金额(元)一、共性问题10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不系帽带,戴安全帽同时戴其它帽子,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的200元/人102高空、悬空、深井坑作业未按要求穿着,不系安全带的200-500元/人103爆破员、安全员、电工、吊装作业,运输车司机、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1000元/人104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安全网的2000元/处105重点部位作业和危险区域无警示标语、标牌的500元/处106施工点无安全员的1000元/处107无安全分区标志牌或安全分区不规范1000元/处108钢筋加工场地无安全操作规程500元/次109未按业主、监理指令、经理部整改通知,限期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的2000元/次110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2000元/次二、土石方工程与基础开挖201开挖的土石方堆放距离坑、槽200cm以内的,堆放高度超过1.5m的500元/处202深坑、深井作业未采取通风和测毒措施的500元/处203挖孔桩、成孔桩无防护措施的500元/处204挖孔桩、成孔桩井口未超出地面30cm的500元/处205井下施工人员无防护措施的500元/处206施工便道不安全,出现坍塌现象并失稳未及时处理的1000元/次207弃渣场未设挡土墙,对交通道路、民房或其它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的1000元/处三、隧道施工301作业人员未配戴防护用具的200元/人.次302洞内爆破作业,人员未撤离到200m外的安全地带2000元/次303运输车辆人货混装的500元/次304施工人员有扒车、追车行为的200元/次305按照规范,隧道作业环境超标未开启通风设备的1000元/次306洞口、井口的施工区未设置消防器材的500元/处307洞内及各洞室存放燃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的1000元/处308洞内明火作业、取暖的500元/处309台车围栏低于1m,跳板、梯子未安装牢固的500元/处310洞内机料堆放混乱的500元/处311初期支护、二次衬砌未及时跟上的(根据围岩类别决定)1000元/次312未实施测毒措施的500元/次313无监测设备、无监控量测数据的1000元/次314洞口无进出口人员登记或记录与现场情况不符的2000元/次四、高空作业401高空作业中物料堆放不当,抛投的500元/次402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高空作业时,未搭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的500元/处403安全绳打结,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的200元/人.次404作业人员酒后作业、机器设备带病作业的500元/次405未设有效防护双层作业的500元/处406作业人员穿拖鞋或硬底鞋作业的500元/处407所用梯子有缺挡或垫高现象的500元/处408脚手架用劣质材料的,无防护网的500元/处409未使用人字爬梯1000元/次410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无牢固悬挂点500元/处411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的500元/处412相对高度超过2m的垂直作业,特别是6m以上的边坡施工、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施工、30m以上的高空作业无相应的防护措施1000元/次413高墩作业场地未进行硬化和封闭作业1000元/次414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未设置防护措施1000元/次五、爆破安全501雷管、炸药同时同地进行装卸作业或混合存放的1000元/次502民爆器材用人、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翻斗车及各种拖车运输的1000元/次503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未盖好蓬布,未捆扎牢固,未关严车厢拦板的500元/次504使用无合格产品检验证的爆破器材的1000元/次505违章、违规装药放炮的2000元/次506路基工程施工或挖孔桩在夜间放炮、雾天放炮的2000元/次507未设立爆破安全警戒区、张贴安民告示、放置警戒牌、设立固定和流动警戒哨,定时鸣哨警戒,爆破员、安全员等人员未到位放炮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张贴安民告示的2000元/次508爆破余药当日未用完,在工地过夜或私存炸药的2000元/次509将火工品带入生活宿舍区的1000元/次510租借爆破器材的500元/次511装卸爆破器材无专人负责的1000元/次512分别运输雷管、黑火药、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高度未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未铺软垫,雷管或炸药倒置或侧放的2000元/次513工地民爆器材库房条件、民用爆破器材配装不符合规范的1000元/处六、施工用电601电力线路架设零乱,不牢固的500元/处602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500元/处603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置500元/处604使用花线或劣质电线500元/处605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500元/处606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500元/处607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500元/处608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500元/处609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500元/处610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的500元/处611高空带电作业无人监护的500元/处612电线电缆未按规定架空、架空高度不够或未按规定进行埋地处理的500元/处七、起重机械701无载荷、力矩、位置、幅度等相关限制器1000元/处702无制动、缓冲、防风等安全保护装置1000元/处703制动器、限制器未能有效工作500元/处704供电电缆有破损500元/处705无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500元/处706起重机吊物,起重臂下站人的500元/人.次707起重机超负荷吊装的1000元/次708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的2000元/次709起重作业信号传递不通畅500元/处710大型构件有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现象500元/处711塔吊基础不符合要求500元/处八、施工机具801预应力张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00元/处802外露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500元/处803露天设备无防雨设施500元/处804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500元/处805动火时,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未达到5m500元/处806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未达到10m500元/处807机具、机料等堆放在基坑边坡2米内构成安全隐患的1000元/次808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500元/处九、模板工程901安装、拆卸5米以上的模板,未搭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1000元/处902支撑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00元/处903模板无支撑或支撑不牢固的500元/处904模板堆放未符合规范要求的500元/处905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的500元/处906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投的500元/处907支架未经预压而投入使用500元/处908脚手架10m以上未设置缆风绳500元/处909脚手架未设立剪刀撑500元/处910大型模板存放没有防倾倒措施500元/处

篇2: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30元/次。

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50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20元/次。

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100元/次,并责令整改。

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200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

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违者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班组100元。

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施工机械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措施,否则处罚防机械责任人100元/处,并责令整改。

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员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塔机司机、塔机指挥工违反塔机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塔机操作“十不吊”各处罚50元/次。

塔机司机每天应对塔机进行例行检查并进行确认各种保险齐全有效后作好记录才能作业,下班后应做好运行记录,未检查或无记录者处罚值班司机50元/次,处罚责任班组100元/次。

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制度,未定期执行保养制度者处罚责任班组100元/次,保养无记录者处罚操作者20元/次。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塔机司机、塔机指挥、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清退出场,处罚违法用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三、?施工用电

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50元,罚施工班组100元。

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他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数额较大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格按TN-S系统设置线路,违反者罚电工50元/处,电工组长100元/处。

末级配电箱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设置,否则按20元/处处罚值班电工,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处。

严禁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电源线,违者处当事人50元,相关班组处罚100元。

现场严禁使用水乌龟,电炉等大电阻用电电器,违者没收器具,并处罚事人50元,处罚相关班组100元。

现场电工每周应对现场所有漏电保护器灵敏度进行测试,未测试或无记录者处罚值班电工20元/次,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次。

值班电工必须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用电线路。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未巡视或无记录者处罚值班电工20元/次,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次。

现场所有配电箱均应编号,箱内电器元件必须标明用途,否则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处。

所有配电箱均应按规定架空,落实防雨措施,箱体设置接地,否则处罚电工班组长50元/处。

四、?防爆、防火

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管理部门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班组100元。

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违者处罚20元/次。

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项目经理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另:如现场违章违规行为在以上细则中未列出者,参照相应条款进行处罚。以上处罚从每次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或现金处罚。

签发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元日

签收单位: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3: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签署虚假文件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法》第71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九、违反第九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十、违反第十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篇4: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1、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3、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4、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5、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6、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7、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8、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19、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0、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1、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2、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3、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4、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5、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6、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8、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9、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0、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2、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3、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篇5:煤矿安全生产矿长违规处罚细则

一、组织全矿职工每月进行1—2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做好日常记录。未执行的罚款50元。

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采掘生产计划,完不成采掘计划处罚款400元。

三、对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查处不及时或未落实整改措施的罚款200元。

四、检查督促落实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未督促落实的罚款100元。

五、检查督促各岗位原始记录的填写和真实性,未检查督促的罚款50元。

六、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随时抽查,发现现场管理不到位的及时查处,不查处的罚款100元。

七、督促电工及时安装维修井下的机电设备,未督促电工而造成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而影响生产的罚款200元。

八、搞好通风系统的管理,按技术要求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通风巷道的断面,达不到要求的罚款200元。

九、调度全矿井下运输系统,保证运输环节的正常运转,不能因运输影响生产,否则罚款500元。

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到位,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落实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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