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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厂门口的黑板大家都看到了,发生了工伤事故,不但当事人痛苦,还连带其他人受罚,厂里损失。这次安全教育,就是针对减少和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而进行的。1、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炼铁行业本来就是有一定危险的高危行业,现在市、区两级安监局都抓的很严。发生工伤事故,不但给自身带来痛苦,还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困扰。严重的工伤事故会致残,甚至危及生命,企业出钱治疗,负担也很重,还耽误了生产。所以大家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比如,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护目镜等;注意周边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设备、护栏、平台等;认真学习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厂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如严禁酒后上岗等;要有基本的安全常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上级领导联系处理。具体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各班组的安全教育进行讲解。2、我厂主要的危险地点及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种类。我厂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地点在高炉车间,主要有以下几种:1)炉前、铸铁机高温铁水溅伤、烧伤,尤其要强调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比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镜、大头鞋、手套等。2)炉台南面的水渣池,其水温有70-80度,如果掉下,就会造成大面积的烫伤,危及生命。要经常检查护栏是否牢固。3)热风炉的煤气安全。煤气是高炉炼铁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热风工和炉前工接触较多,很容易引起人的缺氧即煤气中毒,严重时会致残或死亡,所以在操作时一定要站在上风口,避免接触煤气。煤气区的操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如发生煤气中毒,必须马上把人放到空旷通风处,并及时联系相关领导送医院治疗。4)机械伤害。厂内有很多自动化的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不小心就会将手、脚等带入其中而引起伤害,操作时要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5)物体掉落砸伤。厂内有很多高空运行的设备,如上料、卷扬等,为了防止高空坠物砸伤,特别要求厂生产区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6)高空作业摔落。特别是热风工反吹等操作和机电员工检修时,在离地面十几米的平台上作业,一定要注意安全,系好安全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如护栏开焊、平台铁板松动等)。3、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由机电主任孙录业给大家讲解。4、前面讲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危险地点和一般的安全常识,也强调了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及规章制度,但还是有工伤事故发生,那是什么原因呢造成这些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员工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低下,工作只凭经验,忽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总觉得我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也没有出事,思想麻痹大意,却不知道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这些血的事故教训一定要引起大家的反思,各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就是根据这些教训制定的,希望全体员工一定要严格遵守。亨通熔铸厂2011年3月28日

篇2:厂级安全管理员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厂级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并对操作职工进行安全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厂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经理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并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防洪、防氯气泄漏等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设施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7、负责厂内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厂内安全生产情况,并能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操作,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厂部领导处理。

9、参加厂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处理各类事故,并负责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10、负责完成每年公司经理与各个班组长以及各个班组长与特种作业人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工作任务;

11、负责拟定厂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12、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篇3:X厂级防火安全负责人职责范本

①领导全厂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本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

②负责主持厂防火小组和指导检查各车间防火小组的工作。每季度向厂党委报告一次和向全厂干部或职工讲评一次消防安全工作。

③负责主持制定全厂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布置各时期的消防工作,督促和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制止威胁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有的火灾危险作业。

④听取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负责审定防火小组办事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全厂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器材购置计划,审批消防经费开支。

⑤组织全厂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

⑥领导全厂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工作。

⑦负责审签本企业二级动火证(一级动火证必须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⑧在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技术创新等工作中负责提出消防安全意风和消防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报当地消防部门办理建筑设计消防审核手续。

⑨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

⑩负责对公安消防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篇4:某某熔铸厂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厂门口的黑板大家都看到了,发生了工伤事故,不但当事人痛苦,还连带其他人受罚,厂里损失。这次安全教育,就是针对减少和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而进行的。

1、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炼铁行业本来就是有一定危险的高危行业,现在市、区两级安监局都抓的很严。发生工伤事故,不但给自身带来痛苦,还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困扰。严重的工伤事故会致残,甚至危及生命,企业出钱治疗,负担也很重,还耽误了生产。所以大家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比如,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护目镜等;注意周边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设备、护栏、平台等;认真学习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厂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如严禁酒后上岗等;要有基本的安全常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上级领导联系处理。具体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各班组的安全教育进行讲解。

2、我厂主要的危险地点及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种类。

我厂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地点在高炉车间,主要有以下几种:

1)炉前、铸铁机高温铁水溅伤、烧伤,尤其要强调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比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镜、大头鞋、手套等。

2)炉台南面的水渣池,其水温有70-80度,如果掉下,就会造成大面积的烫伤,危及生命。要经常检查护栏是否牢固。

3)热风炉的煤气安全。煤气是高炉炼铁产生的气体,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热风工和炉前工接触较多,很容易引起人的缺氧即煤气中毒,严重时会致残或死亡,所以在操作时一定要站在上风口,避免接触煤气。煤气区的操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如发生煤气中毒,必须马上把人放到空旷通风处,并及时联系相关领导送医院治疗。

4)机械伤害。厂内有很多自动化的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不小心就会将手、脚等带入其中而引起伤害,操作时要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5)物体掉落砸伤。厂内有很多高空运行的设备,如上料、卷扬等,为了防止高空坠物砸伤,特别要求厂生产区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6)高空作业摔落。特别是热风工反吹等操作和机电员工检修时,在离地面十几米的平台上作业,一定要注意安全,系好安全带,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如护栏开焊、平台铁板松动等)。

3、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由机电主任孙录业给大家讲解。

4、前面讲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危险地点和一般的安全常识,也强调了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及规章制度,但还是有工伤事故发生,那是什么原因呢造成这些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员工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低下,工作只凭经验,忽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总觉得我已经干了十几年了,也没有出事,思想麻痹大意,却不知道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

这些血的事故教训一定要引起大家的反思,各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就是根据这些教训制定的,希望全体员工一定要严格遵守。

亨通熔铸厂

2011年3月28日

篇5:厂级安全培训教案内容

一、安全培训的意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表》三、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与分工根据《鞍山盛盟煤气化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与分工:1.主管部门:综合培训中心。负责厂级安全教育,负责全公司安全再培训计划的编制,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再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生产岗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发放、复检工作。2.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负责本单位安全再培训计划的编制、组织与实施。四、安全教育培训一般规定1.公司经理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由经国家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2.部室、车间级领导及各级技术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任职、上岗;首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以本公司自主培训为主,以参加集团公司及其他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为辅。3.生产岗位员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必须经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入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16学时,由安监部组织培训和考核,并存档;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由车间(部门)主任负责组织培训;班组级教育不少于32学时,由各车间(部门)按实际情况进行,由班长负责组织培训。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各岗位人员的再培训工作由所在部室、车间组织实施,并考核。4.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分配及接收单位的一把领导负责。5.新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岗位技能培训,经过三个月后,再由车间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顶岗操作。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7.员工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卡填写完毕后送回安监部存档。8.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9.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安全活动每月一次。安全活动内容包括:1)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安全技术知识;2)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教训;3)开展事故预想的模拟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考试;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5)开展安全技术讲座、攻关和其它安全科研活动等。10.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11.违章职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13.“三违”人员及工伤复工人员由安环部指定安全培训人员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五、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厂级安全教育(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等。(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安全教育(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3)本岗位(工种)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监控仪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5)本岗位(工种)事故案例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等;(6)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一个公民既有劳动的权利,同时又有劳动的义务。并且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障,《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促进了就业,合理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建国以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对劳动就业实?行统一分配,提倡劳动者“干一行爱一行”。但国家统包统分的计划经济模式也存在弊端,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它不能自主地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劳动,同时劳动者不能自主地选择职业和企业,造成了社会生产力的浪费。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劳动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而且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以现实的物质的和法律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各尽所能、按劳力分配的原则,是我国的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宪法还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保险?基金筹集渠道单一,国家负担过重,企业负担畸重畸轻,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法规定的对劳动者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有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劳动者有劳动就业的权利,而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就必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完成劳动生产任务。这是劳动关系范围内的法定的义务,同时也是强制性义务。劳动者不能完成劳动义务,就意味着劳动者违反劳动关系范围内的法定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作为劳动者的起码条件。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其意义是重大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劳动者应当履行规定的义务,不断增强国家主人翁责任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劳动,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工作制度和生产秩序。?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职业道德是在职业生活中形成和发展,调节职业活动中的特殊道德关系和利益矛盾,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中的体现,其基本要求是忠于职守,并对社会负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现代社会化的大生产,客观上要求每个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以保证集体劳动的协调一致,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产品质量。?劳动者在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就自己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向社会负责,这是现代社会法律要求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既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保证。劳动者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提高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使劳动者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熟练劳动者,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劳动者对国家以及企业内部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保障安全生产,从而保证劳动任务的完成。3.?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做斗争。(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保护用品。(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工人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义务理论的基本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一部分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一部分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形式。从这一立论出发,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就形成了两种形式:当他人履行义务而自己是单纯的权利主体时,权利和义务是以分离的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当该主体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而具双重性时,权利和义务是以相合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两种形式的结论来自于马克思关于“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思想,由此,可以概括为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表现在: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的。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两者是统一的。作为权利,宪法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充分享有就业机会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作为义务,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要求每一个劳动者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倡导义务劳动,表彰劳动模范。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统一呢关键就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者是主人翁这一关键点上得到了统一。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即应该享有权利和应履行义务。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以上我们所讲的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受法律保障的。这里所说的“保障”不能完全等同于保护。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即劳动者的权利要受法律保护,同时,劳动者的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法律既有保护的作用,也有制约的作用。只有从这两层含义上来理解,其包含的意义才是完整的,也就是说,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某种损害时,劳动者可以据理力争,将损失补回来,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当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义务没有履行时,也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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