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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蓝施工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施工人员须规范安全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时须戴好指定的安全帽,系好帽带。

3.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吊蓝施工时须穿着指定的工作服、安全鞋,操作吊蓝时必须持有《高处作业吊蓝操作证》。

4.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卷尺及常用工具。

5.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施工时须虚心接受工地各方的监督,严禁与总包、吊蓝承租方、使用方发生争执。

6.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遵守工地各项规定,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禁烟处吸烟。

7.施工人员进入吊蓝或楼屋边缘施工时须使用安全带,且须将安全带挂扣在比腰身略高的安全处。

8.施工人员在高处施工时使用的工具等物品需采取防坠落措施。

9.在吊蓝施工时,须在配重放置、钢丝绳绳夹紧固后方可将钢丝绳插入提升机卷绕钢丝绳。

10.悬挂机构安装结束后须测量臂架伸出长度,确认配重数量是否合适。如发现配重数量不足的,须采取措施防止使用方误用设备,并及时补足配重。

11.悬挂机构安装结束后,须对配重采取防盗、防倾斜措施。

12.如没有特殊要求的,吊蓝与墙面的距离须控制在30~40cm左右。

13.每天施工结束离开现场前须切断吊蓝内操作电箱的电源、锁好电箱门。

14.每天工作结束后,各施工人员须将当天的完成情况报告调度以便调度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没有汇报的,按如期完成处理。

篇2:高处作业管理程序范本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对高处作业过程控制及监督,保障人身安全。

1.2?适用范围

本程适用于公司高处作业(包括架子)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Q/527-207-2004记录控制程序

Q/527-230-2004不符合和职业安全健康事故、事件控制程序

Q/527-241-200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3?定义

3.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职责

4.1?安全部门负责公共作业区域安全设施的布置及其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4.2?施工单位负责高处作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布置及其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4.3?安监人员应经常检查现场,提醒职工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4?施工人员应检查作业环境,避免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5?程序

5.1?人员要求

5.1.1?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均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5.1.2?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从事高处作业时,应在垂直上方牢固的构件上拴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按规定定期检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应使用。不应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易滑的鞋或赤脚从事高处作业。不应酒后作业。

5.1.3?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5.1.4?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有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5.2?设施

5.2.1?高处作业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a)速差自控器;

b)安全绳;

c)安全网;

d)手扶水平安全绳;

e)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

f)安全标志;

g)安全通道;

h)安全绳。

5.2.2?高处作业根据情况可配备的安全设施:

a)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b)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c)活动支架;

d)高处水冲式厕所;

e)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

f)施工电梯;

g)施工吊篮。

5.2.3?高处作业用安全设施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5.3?作业过程要求

5.3.1?各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应尽量减小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应有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5.3.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5.3.3?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板或设防护立网。上下交叉作业的进出口危险处,还应有隔离措施。对作业部位上的孔、洞、沟、平台等危险处,应采取安全措施(包括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5.3.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上下抛掷物料,以防伤人。拆除较大或较重的物料时,要用垂直运输或者起重机吊运,地面要设围栏,并有专人监护。

5.3.5?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5.3.6?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3.7?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5.3.8?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送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子或尼龙绳;不应使用金属线。

5.3.9?短时间工作时可使用梯子,梯子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栏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梯子要有人扶持或上端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不应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人字梯底脚要设防滑措施,并用绳子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5.3.10?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已经检验合格和挂牌,否则不得工作。

5.3.11?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滑跌、踩空或因材料折断而坠落伤人。

5.3.12?夜间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和有效的安全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大雪、雷击、大雾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暴雨、台风前后应进行检查,如发现井架、脚手架倾斜、变形、下沉、机电设备、临时线路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

5.3.13?在气温高于35°C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应设罩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5.3.14?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不应有人员逗留或通行。

5.3.15?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应拆除时,应经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5.4?架子管理

5.4.1?申请

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出搭设位置、长宽高、荷载、计划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

5.4.2?采购、选材、搭设与拆除

脚手架的采购、选材、搭设与拆除应符合DL5009.1-20**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脚手架的搭拆应用安全围栏或警戒绳设立安全作业区,并挂好警告牌,并由专人值班,其他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b)不应将材料上下抛掷;

c)尽量避免交叉作业;

d)不应损坏设备;

e)应选择合格的材料;

f)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系在牢固可靠的上方,或使用防坠器;

g)高于坠落基准面2m以上的脚手架,必须设置二道栏杆,并应有人员上下用的爬梯。

5.4.3?使用管理

5.4.3.1?脚手架的荷载一般不得超过270kg/m2,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5.4.3.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经验收并挂牌,标明搭设负责人、使用负责人、验收人员、搭设时间、最大载荷等。

5.4.3.3?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遇到不合格的脚手架,应及时悬挂“脚手架待修理,停止使用”的标示牌,及时安排整修。

5.4.3.4?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证上岗。

5.4.3.5?当架子与施工发生矛盾时,应重新申请搭、拆,严禁私自搭拆。

5.5高处作业监督检查

5.5.1?高处作业系危险作业,各级领导与安全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

5.5.2?监督检查内容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5.3?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提出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作好相关记录,提出不符合项报告,见《不符合和职业安全健康事故、事件控制程序》。

6?记录

本程序应形成的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其中:

--脚手架搭(拆)申请单,表式由安全环境监察部提供,使用单位形成后,由架子施工单位保存;

--脚手架验收牌表式由安全环境监察部编制,由架子施工单位填写;

--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篇3: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带是用来保护高空及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防护用品之一,正确使用安全带是防止现场高空工作人员高空跌落伤亡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加强安全带的日常使用管理,对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1)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凡在没有吊篮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

(4)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2.安全带的日常管理规定

(1)安全带应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

(4)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裂,该批安全带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3.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1)安全带应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带的小皮带系紧,这样在高处作业时,腰部不易受伤。

(3)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装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安全绳要系在同一作业面上,禁止挂在移动及带尖锐角不牢固的物件上,严禁低挂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的挂钩锁扣必须在锁好位置。

(6)由于作业的需要,安全绳超过3米应加装缓冲器,这样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能减少1/4的冲击力,或者采用自锁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坠落冲击距离限制在1.5米以内。

(7)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8)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联接环上用。

4.安全带的违章行为

(1)双控安全带系在腰部。(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坠落者腰部易受损伤)。

(2)在高空作业时,只使用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3)在作业转移时,为图方便,安全带及安全绳都不使用。

(4)安全带低挂高用。

(5)作业人员在附件安装分项工程中,下瓷瓶卡导线时,安全绳扣在横担上,而安全带扣在导线上(若导线脱落,作业人员要受到严重伤害)。

为图转移方便,安全绳过长。(发生作业人中员坠落,腰部易受到伤害)。

篇4: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教育规定

1、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物上下。

2、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倚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3、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拚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

4、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5、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连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6、脚手架连墙点不准绑在门窗框上。

7、搭设内架不得有临时支点,不得随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装的门、窗框、扇临时靠墙设架,单排架子横杆一般不准直接架在已安装好的门、窗框、扇上。

8、单排架搭在窗台上的横杆应设垫木,并不得压在门窗框上。

9、内脚手架宽度不应小于60cm,立杆间距在150cm以内,使用活动钢筋(管)人字架,如有变形应先调直后使用,活动架竖起后,应挂上撑钩。

10、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为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11、室内粉刷架不得用单杆斜靠墙上吊绳设架操作。

12、高处作业不准用砧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砧头站人操作。

13、梯子(木)

⑴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间距以30cm左右为宜;梯梁断面应大于3×8cm,长度不得超过5m。木梯宽度不得小于30cm。

⑵使用梯子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

⑶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⑷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⑸人字梯(折梯)在梁中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

⑹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篇5:高处作业检查评定规定

1、安全帽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安全网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临边防护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2)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洞口防护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4)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6、通道口防护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作业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9、移动式操作平台1)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3)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2)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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