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意义
1、安全生产教育可以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做好劳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
2、安全技术知识得普及和提高,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作用规律,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掌握检测技术、控制技术的有关知识,了解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安全生产的开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
四、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部公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的规定”对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一级(段级)安全生产教育。由段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工人到单位报道后,有劳动人事及教育部门、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教育内容包括:
1、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条例、标准等。
2、介绍本单位的性质、有关设备的特点和各种规制度。
3、有关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
4、学习安全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二级(车间)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包括:
1、本车间概况、生产工作的特点。
2、本车间生产、工作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车间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生产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电器器材、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等性能,以及使用、维修保养方法和预防处理故障的基本知识。
4、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三)三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采用讲解师范相结合和指定老师包教包会的方式,进行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教育。应知应会合格后,再指定师傅带班上岗操作。教育内容包括: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各岗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特点,生产流程,工作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3、本岗位(工种)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性能和保险、安全防护装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等。
4、岗位事故案例和判断、预防、处理事故的安全保护知识。
5、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6、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三级教育卡片存档规定
段、车间、班组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安保科存档,确保“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保存准确完整。
第11条:提职、改职、助勤、停职留薪人员上岗规定
提职、改职工人或长时间脱离本岗位助勤、停职留薪后返回原岗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及《济南铁路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七、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国家《企业职工劳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作如下规定。
1、企业法定负责人的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3、段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劳动安全专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八、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的责任
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单位安全、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教育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九、劳动安全知识考试的规定
每年会同教育、劳资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劳动安全技术知识考试(95分以上为合格)并对试卷保管登记。
十、引进新设备的规定
引进新的技术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篇2:岗位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为规范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职工危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所属下二级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实习生和外单位到我所的学习者)。
2、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门、机台(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所属二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必要时会同行政办公室组织实施。
4、所属二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基本知识、科研所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状况、劳动纪律等内容。
5、机台级安全教育由机长或相应岗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机台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机台规章制度、安全状况、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7、所属二级单位新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登记卡。
8、安全教育登记卡岗位职工一人一卡,由所属二级单位统一管理。
9、所属二级单位职工调整生产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机台(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10、所属二级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班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总结、评比等活动。
11、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必须对职工进行严格的安全再教育。
12、所属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所劳动行政部门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3、所属二级单位不得无理由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监查人员实施行政监督权,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篇3:劳动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意义
1、安全生产教育可以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做好劳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
2、安全技术知识得普及和提高,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作用规律,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掌握检测技术、控制技术的有关知识,了解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安全生产的开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
四、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部公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的规定”对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一级(段级)安全生产教育。由段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工人到单位报道后,有劳动人事及教育部门、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教育内容包括:
1、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条例、标准等。
2、介绍本单位的性质、有关设备的特点和各种规制度。
3、有关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
4、学习安全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二级(车间)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包括:
1、本车间概况、生产工作的特点。
2、本车间生产、工作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车间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生产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电器器材、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等性能,以及使用、维修保养方法和预防处理故障的基本知识。
4、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三)三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采用讲解师范相结合和指定老师包教包会的方式,进行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教育。应知应会合格后,再指定师傅带班上岗操作。教育内容包括: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各岗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特点,生产流程,工作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3、本岗位(工种)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性能和保险、安全防护装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等。
4、岗位事故案例和判断、预防、处理事故的安全保护知识。
5、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6、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三级教育卡片存档规定
段、车间、班组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安保科存档,确保“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保存准确完整。
第11条:提职、改职、助勤、停职留薪人员上岗规定
提职、改职工人或长时间脱离本岗位助勤、停职留薪后返回原岗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及《济南铁路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七、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国家《企业职工劳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作如下规定。
1、企业法定负责人的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3、段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劳动安全专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八、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的责任
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单位安全、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教育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九、劳动安全知识考试的规定
每年会同教育、劳资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劳动安全技术知识考试(95分以上为合格)并对试卷保管登记。
十、引进新设备的规定
引进新的技术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篇4: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为规范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职工危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所属下二级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实习生和外单位到我所的学习者)。
2、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门、机台(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所属二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必要时会同行政办公室组织实施。
4、所属二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基本知识、科研所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状况、劳动纪律等内容。
5、机台级安全教育由机长或相应岗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机台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机台规章制度、安全状况、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7、所属二级单位新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登记卡。
8、安全教育登记卡岗位职工一人一卡,由所属二级单位统一管理。
9、所属二级单位职工调整生产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机台(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10、所属二级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班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总结、评比等活动。
11、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必须对职工进行严格的安全再教育。
12、所属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所劳动行政部门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3、所属二级单位不得无理由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监查人员实施行政监督权,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篇5:《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项目的评价要求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评价检查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1
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
目标值100%少1人扣全分
10
*按下表进行检查
2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目标值100%少10%扣2分
4
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目标值100%少1人扣全分
7
4
班组长教育
目标值100%少5%扣2分
4
5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目标值100%少5%扣2分
8
6
劳动卫生教育
目标值100%少5%扣2分
6
7
全员教育
目标值80%少5%扣2分
8
8
安全知识抽试合格率
目标值≥80%少5%扣全分
4
9
复工教育
目标值100%少5%扣2分
6
合计
57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安全性评价检查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1
电工
受教育人数应与企业劳动资部门统计数相一致,并要求受教育率为100%,少一人则扣全分
7
本表是上表第3条的附录
2
锅炉司炉工
3
压力容器操作工
4
起重机械司机
5
金属焊接(气割)工
6
厂内机动车辆司机
7
架子工
8
起重工(包括指挥人员)
9
冲剪压工
1设置原因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本项八种安全卫生教育,是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立法基础上,总结多年实践经验,使之系统化、科学化的教育形式,可提高企业领导者和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责任感的自觉性,促进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普及和提高,使广大员工增长安全、卫生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掌握消除工伤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本领。
2项目内容
2.1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对入厂新工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入厂厂级教育、车间(分厂)和班组教育,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2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晋升或聘任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务的干部,人事部门应将名单通知安技部门,由安技部门进行教育和考试。教育可采用授课、讲解、报告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2年一次。
2.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机械司机、金属焊接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司机、架子工、起重工、冲剪压工等。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训。复训期限:司炉工四年一次,其余特种作业人员二年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进行。如果当地劳动部门没有对该特种作业培训、复训规定的,则由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2.4班组长教育班组长是贯彻、执行“五同时”的基层指挥员。聘任班组长的部门应将班组长名单通知安技部门和教育部门,由安技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采用授课方式进行教育。班组长教育至少一年一次。
2.5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工人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由劳资部门发变换工种通知单,安技部门组织车间(分厂)、班组进行二级教育。
企业有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6劳动卫生教育
2.6.1教育对象劳动卫生教育按合理选择人群对象而分为主要对象和特殊对象。
主要对象是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特殊对象是指有关部门的车间(分厂)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及环保、安技人员和相关的医务人员。
2.6.2教育内容作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应掌握本工种所发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
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有害因素的分布和危害程度。工程技术人员还能熟练应用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有关工业卫生知识。
环保和安技人员要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性质的特点采取防护技术措施;相关的医务人员应掌握职业危害(职业病)与一般疾病的鉴别诊断,并进行医务治疗。
2.6.3教育方式由医务部门会同安技部门请工业卫生医师以授课、讲解方式进行教育。教育周期为二年一次。
2.7全员教育是企业对全体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可采用授课、辅导进行考试,也可采用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一年一次。
2.8复工教育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分厂)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分厂)级和班组安全教育。
3评价方法
3.1文本资料
3.1.1八种教育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班组长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全员教育应有教育台账。
3.1.2被教育人数应与企业劳资部门统计数相一致。
3.1.3企业自行教育的,应有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3.1.4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卡中的每一级教育必须有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签字。
3.2抽查考核
3.2.1安全意识
1)对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认识。
2)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劳动纪律的理解。
3)联系生产实际,对劳动安全卫生重要性的看法。
3.2.2安全技术知识
1)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一般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a.了解与本岗位、本工种有关的危险区域、危险设备、危险作业的基本知识及注意事项。
b.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工伤事故报告、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厂内交通安全知识。
3.2.3现场执行安全知识应用于生产实际情况。
1)现场抽试与集中笔试合并计算,按其合格率计分。
2)若某种安全教育搞形式,大部分没有效果,该项不能得分。
3)安全教育的目标值是100%(全员教育及安全知识抽试合格率目标值为80%),因此其作业人数、劳动部门统计人数、安全教育档案卡片(或台帐)人数三者必须相一致。
4计分方法
4.1本项目应得分共57分。
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目标值为100%,少一个扣10分。
4.2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劳动卫生教育目标值为100%,少10%扣2分。
4.3班组长教育、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复工教育目标值为100%,少5%扣2分。
4.4全员教育目标值为80%,少5%扣2分。
4.5安全知识抽试合格率应大于80%,不足80%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