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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安全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

(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篇2:工地周边建筑地下管线安全专项保护措施

在施工中经常会有因不明管线情况或保护措施不当造成施工时挖断水管、煤气管、电缆等恶性事故,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工作的现象。为了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保护措施:

一、本合同段在项目开工前,需收集齐全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资料绘制成图,并在施工现场显著标明各类管线的类型、埋深、位置、尺寸,以便本合同段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项目报安全监督时,建设单位需向市建设工程安监站(以下简称安监站)提供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资料;本合同段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列明管线保护的详细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线保护措施保护好管线。措施不当或没有做好保护措施便开工导致挖断管线的,本合段承担全部责任。

三、项目经理要督促各施工小组做好管线保护措施,并严格按保护措施施工。遇到各施工小组没有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不当便开工的情况,总工要坚决制止,没有及时制止导致发生挖断管线事故的,本合段要负相应责任。

四、根据红线范围内的管线资料,本合同段要制定保护管线的详细措施,或在现场勘察时项目红线范围有管线的项目要显著标明管线的具体类型、位置、埋深、尺寸的项目。安全监督员在履行监督时要认真检查本合同段是否严格按照管线保护措施施工,不按保护措施施工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

五、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对红线范围内有管线的项目,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措施是否有管线保护的详细内容,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向场地内管线所有权单位通报,管线所有权单位应定期巡查,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现场施工发生管线损坏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建设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到场处置。

七、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本合同段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挂《施工标识牌》,将有关责任电话及投诉电话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各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围蔽后拖延施工、拖延完工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对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篇3:建筑工地民工宿舍取暖及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施工一定要保证安全,民工宿舍内须设置齐全有效的取暖保暖措施。昨天,市建管处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人宿舍防寒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冬季建筑施工的御寒工作,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民工宿舍要设置齐全有效的取暖、保暖措施,并应设专人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应利用基地教育和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工地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临时用房、仓库等要布局合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标识醒目;严格规章制度,预防发生中毒事故。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加强从业人员冬季施工的御寒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吊篮、大模板等管理。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使用。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加强深基坑管理,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做好工地上民工宿舍的防寒保暖工作,严禁将未完工的工程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要设置齐全有效的取暖、保暖措施,取暖等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电气线路、设备、器具等根据具体情况在安装前或安装后,都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合格后才能通电试验。

2.测量绝缘电阻,当无特殊要求时,采用兆欧表的电压等到级为:

1.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V兆欧表。

2.500V以下至1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500V兆欧表。

3.3000V以下至5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1000V兆欧表。

4.10000V以下至30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0V兆欧表。

5.1000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0V或5000V兆欧表。

3.分项工程名称:按发生的所在分项填写。

4.仪表型号:按实际使用的兆欧表填写。

5.电压:是指兆欧表输出电压。

6.配电柜、屏、箱、盘、设备:按施工图纸编号填写。

7.位置:按被测试设备的安装地点填写。路别:按施工系统图编号填写。

8.结论:(1)当绝缘电阻值设计有要求时,以设计为准,此时填符合设计要求。(2)当绝缘电阻值设计无要求时,以规范为准,此时填“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规定”。

篇4:建筑工地防坠落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约占全部事故的60%以上。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的特点、分析事故的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看,根据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800例》,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及由于未使用或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造成坠落事故的占事故总数的68.2%。从发生事故的主体的年龄来看,23~45周岁的人居多,约占全部事故70%以上。

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原因多方面,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等。

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作业离地面越高,冲击力越大,伤害程度越大。

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轻型屋面处坠落,还有些坠落事故是在拆除工程时、和其它作业时发生。

二、高处坠落事故成因

任何事故的原因都可从人、物、方法、管理、环境五个方面进行分析,高处坠落事故成因分析也不例外: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l、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防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钝,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下,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6、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思想上麻痹,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意识不到潜在的危险性。安全工作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飞鸟拉粪,哪这么巧落在我头上!”。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l、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衡。

2、材料有缺陷。如使用竹竿为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贯通二节以上的毛竹:使用木杆为易腐蚀、易折裂以及枯节,虫眼的木料: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

3、安全装置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施,无保险链。

4、脚手架架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

5、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

6、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

7、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

8、“四口五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已损坏未及时处理。

9、屋面坡度超过25度,元防滑措施

(三)方法不当

l、行走或移动不小心,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拌倒、跌倒。

2、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

3、登高作业时未踩稳脚踏物。

(四)管理的不到位

1、脚手架搭设方案指导性不强。

2、劳动组织不合理。如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3、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

4、安全检查不仔细,流于形式,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或草率验收了事。在使用前未检查作业环境。

(五)环境不适:

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悬空作业。

三、高空坠落事故预防

(一)控制人的因素,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经常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观察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情况,或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压力,或调离岗位。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应当定期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妨碍高处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应将其调离岗位。

对高处作业人员除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加强安全态度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

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对违章行为负强化,对遵章行为强化,从而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施工企业领导应当主动关心职工的生活、工作思想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各自的需要,排除干扰安全生产的生理疲劳及心理疲劳因素特别要做好五种人(不懂技术粗鲁人,盲目蛮干的野蛮人,结婚前后的幸福人,探亲归来的疲劳人,家庭纠纷的烦恼人)的安全防范措施。

组织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对有关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寻找事故发生规律,做好高空作业人员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目的安全防护工作或根据情况调高岗位。

(二)控制物的因素,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

把好材料关,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必须经过试验,以lOOkg重的沙袋从高处抛下,沙袋落网后安全网的网绳、边绳和系绳均不断,方为合格。

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从事悬空作业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挂好安全带。安全上必须三证齐全。

(三)控制操作方法,防止违章行为

为预防坠落事故,首先应尽量避免采用高处作业的方式,其次对不属于高处作业的工种,也应注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加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与脚手架搭设后检查验收工作。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等易滑鞋上岗或酒后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身体重心,注意用力方法,防止因身体重心超出支承面而发生事故。

(四)强化组织管理,避免违章指挥

严格高处作业检查、教育制度,坚持“四勤”(即勤教育、勤检查、勤深入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勤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活动),查身边事故隐患,实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已,我不伤害他入,我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

应该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落实强化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与年终分配考核结果联系在一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为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社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尽量减少作业风险。

(五)控制环境因索,改良作业环境

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作业。大雪、大雨、六级以上强风天过后,应当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和清理。

在脚手架上进行撬、拨、推拉、冲击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不得从事悬空作业。

篇5: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安全存在多种隐患: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操作不到位。

国家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只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将电源线拉扯到位,至于其他事情就不管了,任由电工操作。

二、“电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不少在工地上直接操作的“电工”,既没有取得任何从业资格,也没有参加过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承建工程资质,但经过专业培训的电工却很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三、用电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肘用电性质,因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不到位,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施工人员往往不按规范操作,最终酿成大祸。

四、有关具体规定难落实。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三相五线制系统”等规定。但是,规定归规定,许多工地都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五、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混乱。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有的电线甚至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等现象较为普遍。此外,不少施工人员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且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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