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安全性能安全技术分析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乙炔瓶安全性能安全技术分析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由于具有节省能源、安全可靠、减少公害及使用方便等优越性,故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乙炔瓶的制造、充装、检验和使用单位,也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乙炔瓶内充装乙炔,是稳定性较差、反应性很强的易燃气体,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极易发生燃烧、分解和爆炸事故,而且破坏力也较大。在实际的充装和使用中,如果操作管理不当,乙炔瓶的燃烧爆炸事故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迄今为止,我国已发生过多起乙炔瓶的燃烧爆炸事故。因此,如何从这些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乙炔瓶安全技术的分析研究,制订预事故发生的对策和措施,是确保乙炔瓶安全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就是从这一点出发,从国内已发生的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入手,从安全技术角度对乙炔瓶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初步分析,希望能够“对症下药”,促进乙炔瓶的安全管理。

我国自1982年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广使用乙炔瓶以来,曾发生了多起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由于有关乙炔瓶事故的报告统计工作不够健全,故目前尚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现仅将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的有关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的资料,作一个不完全统计,我国自1993——20**年的8年间,共发生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21起,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烧毁乙炔瓶约2300只。通过对这些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发现乙炔瓶本身的问题是导致燃烧爆炸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想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从乙炔瓶本身的安全技术角度入手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才能进行有效地预防。(风险管理世界-)

一、乙炔瓶填料的质量,是影响乙炔瓶安全性能的首要因素,也是造成乙炔瓶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溶解乙炔所以较气态乙炔安全,不仅是因为它溶解于溶剂中,而且还在于溶剂及其溶解的乙炔气体,被均匀地分布在多孔填料的毛细孔中,填料毛细孔的阻火能力是非常有效的。目前国内制造和大量使用的乙炔瓶,基本都是整体硅酸钙填料,但仍有少部分活性炭和浇注混合物填料的乙炔瓶在使用。在以上几种填料中,活性炭填料的安全性能较差,而整体硅酸钙填料的安全性能较好。我国近八年间发生的21起乙炔瓶爆炸事故中有十起,其乙炔瓶的填料全都是自己充装的活性炭,这除了说明活性炭填料的安全性能交差外,还说明了活动炭填料的乙炔瓶安全性能和活性炭本身的质量及其充装工艺有着密切关系。这是因为,在我国尚有一部分从国外进口的活性炭填料乙炔瓶,已使用了很长时间,有的已经几十年了,都没有发生事故;而自己改制的活性炭填料乙炔瓶,有的仅使用了10个月,只充了10次气,就发生了爆炸事故。因此,对活性炭填料乙炔瓶,采取“一刀切”而一概否定,是不符合实际的。同样,对整体硅酸钙填料乙炔瓶,认为在安全性能上已“万无一失”,也是很不全面的。国内近八年来发生的多起乙炔瓶燃烧爆炸事故中也有11起是整体硅酸钙填料乙炔瓶。因此,乙炔瓶填料质量对安全性能的影响,不仅取决于填料的种类,也取决于填料本身的质量,及其充装、反应、成型等工艺的好坏。

二、乙炔瓶内存在空隙,是影响乙炔瓶安全性能的一个重要因素。

活性炭填料乙炔瓶安全性能差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颗粒状活性炭易下沉而形成空隙。在对我国发生的活性碳填料乙炔瓶爆炸事故分析中,大部分都提到了活性炭下沉面形成空隙的原因。在1980年上海发生的活性炭填料乙炔瓶爆炸事故后,曾抽查了与该爆炸瓶同批改制瓶的活性炭填料,发现所有被抽查的瓶,都存在程度不同的活性炭下沉现象。因此,活性炭填料下沉、整体硅酸钙填料肩部轴向间隙过大、填料内部及表面的孔洞容积过大等,都是造成乙炔瓶内空隙的直接原因。

乙炔瓶内空隙对安全性能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因为在瓶中空隙内的乙炔均为气态,从而失去了溶解乙炔的安全性能。当瓶中有大量高压气态乙炔积聚时,易分解而引起爆炸,并且其分解爆炸时动压高、能量大又易扩散,这已被国内的多次安全性能试验结果所证实。如在一次作验证性回火试验时,当乙炔瓶的肩部轴向间隙为3mm,测得回火试验用引爆管内乙炔分解时的入射波压力为8MPa,反射波压力为33.6MPa;而乙炔瓶的肩部轴向间隙为5-6MM时,测得入射波压力为19.1MPa。反射波压力为48.2MPa,乙炔分解时放出的热量为2.26×105J/M01。因此,乙炔分解爆炸时释放的能量,随着瓶内气态乙炔量的增加而增加。

乙炔瓶内因填料与瓶壁的间隙而形成的空隙,从目前我国实际生产水平看,还很难完全消除,而且也没有必要这样要求。至于认为瓶内存在空隙可以减少充填丙酮和充放气体时的阻力的说法也不够全面。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从生产实际出发,制订一个乙炔瓶内空隙容积的极限值。在确定这一数值时,还应考虑检测方便和留有余地,对此目前还缺少理论研究和实验数据。对活性炭乙炔瓶,国外曾有肩部空隙容积不超过150cm3的数据报导,而对整体硅酸钙填料乙炔瓶,按现行国家标准,填料与瓶壁的总间隙为:径向不超过1mm,轴向不应超过3mm,表面孔洞总容积不应超过20cm3。按公称容积40L的瓶计算,当径向总间隙为1mm时,空隙容积约为300cm3;而轴向总间隙为3mm时,空隙容积也约为300cm3(包括肩部和底部),再加上表面孔洞总容积为20cm3,则40L瓶的总空隙容积不应超过620cm3,而安全性能回火试验用引爆管空隙容积仅为150cm3。显然,这个620cm3的允许极限空隙容积是较大的,而在实际回火试验中,却又往往被通过。这是和试验用瓶的实际间隙,特别是和允许间隙造成的空隙容积是否贯通有关。如果间隙造成的间隙容积全部贯通,则安全性能的回火试验是很难通过的,这在验证性试验中已被证实。从国内某厂做的547只乙炔瓶回火局部加热试验结果来看,其中15只不合格瓶内有14只肩部间隙大于等于2mm,占93.3%;而在合格的39只中,只有25只肩部间隙大于等于2mm,占64.1%。在验证性试验中曾发生有一只瓶(日本产),实测肩部有径向间隙为1mm,底部间隙为10mm,在装立式回火管做回火试验时不合格,而实测径向间隙为零。肩部间隙小于等于0.5mm的瓶(国产),做同样的立式回火管回火试验时通过了。以上的这些实验数据,都充分说明了乙炔瓶内由于间隙造成的空隙容积,与其安全性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是引起乙炔瓶发生燃烧爆炸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乙炔瓶的环境温度和静置压力,也是影响其安全性能的主要外界因素。

因为温度高时,不仅能使乙炔瓶的静置压力升高,而同时又降低了乙炔分解爆炸的初始压力,从而使乙炔易发生分解和爆炸。某厂试验的54只瓶,在15只不合格瓶中,除有3只是经35±2℃水浴加热外,有11只试验时气温在20℃以上,其中有7只是在25℃以上,静置压力均在1.5MPa以上,其中在20MPa以上的有4只;而在试验合格的39只瓶内,除有8只是经水浴加热外,有13只气温在20℃以上,其中有2只是在25℃以上,静置压力在1.5MPa以上的有13只,其中最高的一只压力为1.75MPa。从以上的数据不难看出,在不同的温度和压力下,经回火试验合格和不合格的比率,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国内自1991——1993年上半年,曾对3家乙炔瓶制造厂进行了技术鉴定,其中有2家首次鉴定均未通过,而这两家的鉴定时间都选在6——8月份,做安全性能试验时的气温都较高。因此时的试行规程,对鉴定的环境温度未作规定,故1993年下半年7家乙炔瓶制造厂的技术鉴定都安排在11~12月份,因为此时的环境温度较低,故此7家都是一次鉴定通过。当然按现行国标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因为国标规定在回火试验前,需经35±2℃水浴3小时,不论环境温度如何,都将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因此,在乙炔瓶的实际工作中,应严格控制环境温度,特别是要严格控制乙炔瓶的静置压力。那些认为提高静置压力,可以增加乙炔瓶的气体充装量,从而提高乙炔瓶的经济性的认识是不全面的,因为它恰恰忽略了乙炔瓶的安全性,而乙炔瓶的安全性与经济性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四、乙炔瓶中的丙酮和乙炔气体的充装量,以及瓶内留有的“安全空间”容积,对乙炔瓶的安全性能也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丙酮和乙炔气体充装量决定的乙炔浓度(炔酮比),对乙炔瓶安全性能的影响是很明显的。

我国多次安全性能试验的结果,也都证实了这一点。如某厂试验的54只乙炔瓶,在试验不合格的15只瓶中,有13只炔酮比在0.5以上:而在试验合格的39只瓶中,仅有21只炔酮比在0.5以上。1996年3月发生的一起活性炭乙炔瓶爆炸事故,其炔酮比为0.55(资料记载的数据)。此外,乙炔瓶充装气体后的静置时间不足,也会造成瓶内的乙炔浓度不均匀,即在瓶内存在局部浓度较高,也会发生与乙炔浓度高时的相同结果。在国外,也有这方面的数据报导。因此,在溶解乙炔的充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加强对丙酮和乙炔气体充装量的严格控制。

当前,在乙炔瓶充装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主要表现为充装前不按规定补加丙酮,严重的瓶内丙酮不足量意达5kg,那充装的还是什么“溶解乙炔”?甚至更有严重的,据说有个别生产厂,为了瓶子够重量,向瓶中补加水作溶剂,简直是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其危险性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为:

1.由于丙酮补加量不足,如仍按标准规定的静置压力充装,瓶内的乙炔气充装量就不足,很难符合GB6819的溶解乙炔净重应在5——7kg,以及GB13591规定的乙炔瓶单位容积充装量若低于0.12kg/L,不准出厂。

2.丙酮补加量不足,不仅使乙炔充装量减少,而且还会使乙炔瓶内“安全空间”容积(自由容积)增大,从而会使瓶内的气态乙炔量过大。由于气态乙炔的稳定性差,易分解扩散,这对乙炔瓶的安全性能影响是很大的。

3.丙酮补充量不足,而又以提高充装压力来达到规定的乙炔充装量,这不仅会使静置压力超过标准规定,而且将会使瓶内的乙炔浓度(炔酮比)大大提高,降低乙炔瓶的阻火能力,从而影响乙炔瓶的安全性能。按现行国标的规定,目前乙炔瓶的最大炔酮比为0.526(0.2δV/0.38δV)当40瓶少补加丙酮1Kg时(这在目前的生产实际中是较普遍存在的),相当于少加0.028δV的丙酮,则此时瓶内的炔酮比为0.568(0.2δV/(0.38δV-0.028δV)。如此高的炔酮比,就目前国产乙炔瓶的现状,是很难阻止瓶内乙炔分解的,这已被国内多次安全性能试验所证实。

五、乙炔瓶内气体纯度及其杂质含量也影响乙炔瓶的安全性能。

当乙炔瓶内充装的气体纯度不高时,不是乙炔充装量不足,就是静置压力过高,因为此时的乙炔瓶静置压力,除乙炔气体本身的压力外,还要加上杂质气体的分压力。国外资料中曾有报导,当乙炔气体中空气成份增加0.1%,即会使充装后瓶内压力增加0.05MPa。此外,当杂质气体中的空气含量高,即含氧量高时,则在乙炔瓶内有可能发生氧化爆炸,或由局部氧化爆炸释放的能量,作为引爆源而引起的分解爆炸,即“阶梯爆炸”。因此,乙炔――空气混合气体引起乙炔瓶爆炸的危险性是很大的,国内的多次试验都证实了这一点。在国外,也同样有这方面的试验数据报导。此外乙炔气体中的主要杂质磷化氢、硫化氢含量过高,也会影响乙炔瓶的安全性能。因为这些杂质气体的自燃温度低,在瓶内受外界影响容易自燃,从而引起乙炔的分解爆炸。因此,溶解乙炔的质量必须符合GB6819的技术要求。

六、乙炔瓶的安全性能,除了受瓶的本身质量等内因、以及充装及管理等外因的影响外,还与引爆源有着密切的关系。

目前一般认为,引爆源的种类主要有:撞击、摩擦、绝热压缩、冲击波、明火、加热、高温、热辐射、电火花、电弧、静电、紫外线、红外线以及自然发热等。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撞击、摩擦、绝热压缩和静电等,经常不为人们重视,而实际工作中又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它们往往是导致乙炔瓶爆炸的直接原因。

通过对乙炔瓶安全性能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地技术措施,同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已颁发的有关规程、标准和规定,抓好乙炔瓶充装和检验这两个重要环节,定期对乙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而把我国乙炔瓶的安全管理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篇2:乙炔瓶的安全使用措施

(1)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2)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所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冬季使用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或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3)在使用和贮运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搬运气瓶要轻装轻卸,必须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禁止直接使用钢丝绳等吊运气瓶。使用和贮存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对气瓶加以固定,防止倾倒。

(4)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相距10米(m)以上]。夏季使用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开启瓶阀或减压器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喷出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降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绝热压缩)等引起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

(6)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7)瓶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O℃。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触手能摸瓶壁,如局部温度升高超过40℃(有些烫手),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

(8)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分钟左右,才能装上减压器使用。开启乙炔瓶的瓶阀时,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只开3/4圈。

(9)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乙炔瓶氧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

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

篇4:乙炔瓶安全使用规程

1使用

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这是非常危险的。

4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天应留0、1~0、2Mpa,夏天应留有0、3Mpa的剩余压力。

5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速度不应超过1.5~2立方米(m3)/时.瓶。

6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夏天要防止曝晒。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10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m以上。

11如发现气瓶有缺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

2储存

2.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不超过20瓶的,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或难燃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耐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通过。

2.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2.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设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破灭火器)。

3运输

3.1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3.2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

3.3车船装运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要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箱的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的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4夏天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天气应避免白天运输。

3.5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6严禁与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3.7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篇5:氧气乙炔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3、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4、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离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米。存

放的时候为分开存放(专库专用)。

5、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