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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站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安全性问题比较突出,本文对液化石油气站的设计、施工质量方面就以下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供参考。

1设计方面

1.1液化石油气站建筑设计一般都注意通风换气的要求,但往往忽略建筑物的泄压要求,消防设计规范规定,建筑物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正确的泄压方向,局部发生爆炸事故时能向安全方面泄压,避免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损失。

1.2设备选型是设计的重要环节,根据液化石油气的特点提出以下建议:(1)工艺流程中压缩机和泵应组合配置,仅设置压缩机的气站,在冬季液化石油气饱和蒸气压下降时卸车、倒罐可能出现困难;(2)优先选用热水式气化器,气化温度可控制在较低范围,避免液化石油气中的二烯烃聚合成胶状物,降低传热效率、阻塞管道和调压器;(3)工艺系统中应设置气液分离器、排污阀等排水装置,液化石油气中水的存在会加速氧、硫化物对管道设备的腐蚀,在较低温度下还会生成水化物,堵塞管道使流阻和能耗增加。

1.3叶片泵设置应考虑气蚀问题,气蚀现象带来噪音和振动,影响流体正常流动,使泵的扬程、流量和效率降低,使用寿命缩短,设计上可采取的措施有:(1)使贮罐最低液位高出泵中心线0.6m以上;(2)贮罐出液口设防涡挡板;(3)泵吸入管线水平距离宜小于3.6m;(4)泵入口处设置放空阀以便排气。

1.4安全装置应配置齐全,除压力表、安全阀等基本配置外重点检查:(1)贮罐系统是否配置了止回阀、过流阀、紧急切断阀;(2)泵系统是否配置了回流安全阀、止回阀;(3)卸车系统是否配置了灌装止回阀、拉断安全阀。

1.5其它应注意的方面还有:(1)管线标高不宜随意变化,避免形成U形管线,带来气阻、泥砂淤积问题;(2)各法兰密封面应采用凹凸面形式,常规使用耐油石棉橡胶垫片,考虑到液化石油气粘度小、易泄漏的特点,推荐选用不易压碎、密封性能好的聚四氟乙烯垫片;(3)设置带水封井、阀门、隔油池的排水系统,将气站排水系统与民用污水排放管网分隔开来。

2施工方面

2.1地下贮罐浮起破坏管线是最常见的事故,地坑防渗排水措施不当是其主要原因,除抓好地坑防渗墙施工和设置抽水孔外,还可采取以下措施:(1)贮罐周围填充干砂减少水的浮力;(2)提高地脚螺栓孔灌浆质量,灌浆前彻底清除预留孔中泥砂积水,采用高标号水泥浇灌;(3)在地坑侧壁加装钢带固定贮罐。

2.2施工质量控制主要是把好材料、焊接、检验关,主要内容有:(1)各阀门、压力表、安全阀应逐件检验合格;(2)材料应复验化学成分,保证其具有良好的可焊性,不允许使用沸腾钢材料和铸件;(3)对接焊缝应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方法,角焊缝应保证焊透,推荐采用三通管件将角焊缝变成对接焊缝;(4)射线探伤应抽检焊缝成形差、错边量大的焊口,重要的是保证抽检结果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3阴极保护是地下贮罐的主要防腐措施,技术性强,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监察以下方面,以防阴极保护系统失效:(1)镁阳极与导线焊接是否牢固,绝缘保证层是否密封;(2)阳极表面是否进行了活化处理,并用化学填料包覆;(3)相对于饱和硫酸铜参比电极,贮罐相对电位是否低于-0.85V。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现阴极保护要求与防静电、防雷要求是相互矛盾的,阴极保证要求将贮罐与管道用绝缘法兰隔离开来,防止贮罐上保护电流的散失。而防静电、防雷则要求各导体间电阻尽可能小,以便消散静电荷及防止感应雷击,我们的做法是,优先保证防静电、防雷等安全性要求取消绝缘法兰,同时靠定期检测贮罐的保护电位来保证阴极保护的有效性。

2.4防雷工程是一个系统,设计只强调设置避雷针是不全面的,应综合考虑雷击问题:

(1)避雷针保护范围应包括安全阀放散口以上1m范围的空间,以保证安全阀排放的安全性,由于避雷针保护范围是概率统计的结果,故对易受雷击的屋脊、屋角等处加装避雷带可提高保护的可靠性;

(2)建筑物内部所有金属导体连成一体,构成“法拉第笼”具有防雷电绕击、屏蔽、均压等综合防雷效果,这就要求建筑物墙体内的钢筋、捆扎成一体,并引出地线接头与室内设备、室外地网连接,对此应加强监督检查;

(3)电气设备除本身接地外,在埋地或架空电源线进入室内前还应加装避雷器,以防雷电波侵入。

2.5静电对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安全构成危害,由于施工图中只提出原则性要求,故有赖于施工监理人员全面考虑以下问题,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1)考虑选用的泵排量与管道是否相配,管道内流体流速应小于3m/s,推荐的经济流速为0.8~1.4m/s。

(2)检查贮罐内部结构,液相管应伸到贮罐底部,避免流体高速流入与气相接触的装液方式,贮罐内宜设置扶梯或金属栏杆,以便消散积聚的静电荷。

(3)管道系统中应保证每个法兰、螺纹接头之间的跨接电阻不大于0.03欧姆,一般均跨接铜片,卸车软管两端则用截面大于6mm2的铜线连接,贮罐、泵和压缩机均应接地。

(4)地面应采用导电率高不产生火花的专用水泥敷设,不允许垫橡胶板等绝缘材料。

2.6气站消防是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重点监察。(1)地面贮罐是否设置了固定喷淋装置,以利于夏季及火灾发生时贮罐的降温;(2)是否设置了环有消防专用管网,消防泵是否配备了自灌或引水装置并有备用泵,消防水池容量是否足够;(3)室内是否安装了悬挂式定温自动干粉灭火器,以便及时扑灭初起的火灾;(4)重要阀门在危急时刻能否操作,是否有消防保护措施。

除此之外应考虑到许多消防手段是不能混合使用的,例如:氟蛋白空气泡沫灭火方式不得与普通空气泡沫灭火方式一起使用,从防止复燃考虑,推荐选用氟蛋白空气泡沫灭火装置,不同干粉灭火器也是不宜混合使用的,当干粉与氟蛋白泡沫灭火系统混用时应选用硅化钠型干粉。

2.7电气防爆是安全防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察的主要内容有:

(1)选用的电气设备是否属于本安型或隔爆型,并在设备铭牌上标明了防爆级别、组别和防爆合格证号;

(2)电缆和导线应有绝缘性能检验记录,施工时敷设在钢套管内,导线中部不得有接头,并应尽量选用铜芯线;

(3)电气设备导线保护套管之间的接头应涂导电性油脂或用带导线的管卡连接,这是防漏电、防静电、防雷的共同要求。

2.8其它应注意的方面还有:

(1)贮罐就位后应充满水进行基础沉降性观测,验证土建施工质量;

(2)防雷地网应采用镀锌材料制作,焊接长度应保证,焊口涂防锈漆保护,以达到其设计寿命年限;

(3)埋地管道的加强型防腐施工应采用涂层测厚仪检测防护层厚度≥5.5mm,并以电火花检漏仪检查结果为准(检漏电压24kV,防护层表面不打火花);

(4)压缩机、泵与管道接口应最后连接,并用百分表在联轴器处监测,位移值<0.05mm,不允许将装配应力附加在设备本体上;

(5)角阀、截止阀均有流向规定,不得装反;

(6)设备、管道置换推荐采用先抽真空后充氮的方法,不允许采用直接排水置换的方法;

(7)安全阀放散管不宜弯曲,以防高速排放时的冲击力破坏管道。

(8)气体浓度探测报警器安装应考虑防尘、防雷、防晒的要求,并定期检查;

(9)埋地电缆、管道不得放置于同一地沟内,杂散电流很容易造成管道的电化学腐蚀,埋下事故隐患。

篇2: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液化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与空气混合浓度达到爆炸极限(1.5%~9.5%)遇明火能发生强烈爆炸(爆燃)。客户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防止因泄漏造成恶性事故。

1.钢瓶应放在容易搬动而又通风干燥、不容易受腐蚀的地方。客户应经常检查钢瓶角阀、胶管、减压阀、灶具是否完好,用肥皂水泡沫在气路及各接头处涂抹,以检查是否有漏气、裂纹、老化、松脱等现象,严禁用明火检漏。高温季节,要特别注意减压阀皮膜、皮垫及胶管的检查,防止超压、漏气等情况发生。

2.液化石油气和其他物质一样也具有热胀冷缩的性能,而且它的膨胀系数比水大10倍左右,因此不能超装,夏季禁止钢瓶在阳光下曝晒,严禁用火烤钢瓶和用开水烫钢瓶,以免钢瓶爆破。液化气不能和煤炉等其他火源同室使用。不准在卧室、办公室、地下室、浴室存放、使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

3.钢瓶与灶具和热水器的使用距离不得少于0.8米,胶管长度不宜超过2米,不用时关闭所有阀门。

4.在使用燃气灶、热水器、取暖器等过程中,不能脱人监护,并要保持室内通风,睡觉时严禁使用取暖器。

5.钢瓶使用前应检查瓶体及附件角阀、减压阀各部分的连接处是否有漏气。检查的方法通常是涂刷肥皂溶液,如有漏气即出现鼓泡现象。钢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致使机械强度降低,如不及时发现或清除而任其发展,有可能会发生重大事故,因此必须对钢瓶进行定期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检测合格、超过检测期限的钢瓶和生锈腐蚀严重的、报废钢瓶。

6.不可随意将钢瓶内的残液倾倒或排放。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客户为了图便利,多充气,错误认为残液就是水,因而随便将残液倒入地沟、下水道以及厕所内,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残液倒出瓶外后,其残液比汽油还易挥发、扩散,当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只要遇到丁点火星就会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因此禁止乱倒液化气残液,残液由燃气公司统一回收。

7.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薄壁压力容器,所以钢瓶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禁止摔、砸、滚、踢。

8.钢瓶的使用是靠自然蒸发,其下部是液相,上部是气相。气体从角阀流出,经减压阀把压力降至使用压力供燃具使用。如果钢瓶卧放或倒立,这就使液体直接从角阀流出,减压阀失去降压作用,造成高压供气,这时容易导致液体外泄,泄漏出的液化石油气体积迅速扩大200多倍,遇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钢瓶禁止卧放或倒立。

9.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倒罐充装必须要有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火措施,现场杜绝明火和静电火花以及合格的连接部件,稍有差错极易造成爆炸、火灾和冻伤事故,因此相互之间严禁倒罐。

10.要正确掌握角阀、减压阀、燃具开关的使用方法,同时经常注意和教育孩子,不要去玩弄阀门开关,弄坏了开关或忘记关闭就会造成漏气,以致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燃气具的开关在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用气完毕后,牢记关闭钢瓶角阀防止漏气。关闭时不要用力过猛,以防角阀发生意外事故。严禁客户私自拆卸、检修角阀和减压阀。

11.气瓶角阀、减压阀、应使用质量合格的产品。胶管应使用专用耐油高压胶管,长度1.5~2米,不能穿墙越室,并要定时检查,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胶管两端与燃气具和减压阀之间要用卡箍紧固,严禁泄漏。

12.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打开厨房窗户,使厨房通风良好。如发现液化石油气泄漏应迅速关闭气源总开关;熄灭一切火种同时打开窗户,加快空气流通,可使用扫把等不会产生火花的用具,来回扫动加快空气流通,加速液化石油气的散发,降低液化石油气的浓度,让液化石油气散发到室外。到户外打抢修电话,通知供气单位迅速派员检修。

13.发现邻居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和电话(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液化气罐着火,要想尽办法关闭角阀。如果阀门火焰较大,可以用湿手巾、抹布等猛力抽打火焰根部,将火扑灭,然后关紧阀门。如果角阀失灵,可以将火焰扑灭后,把液化气罐迅速搬到室外空旷处,让它泄掉余气或交液化气公司处理。

篇3:液化石油气储罐受热失效预防措施

1防火间距应符合要求

防火间距可降低燃烧区的热辐射能对邻近罐、设备的影响,避免将邻近的储罐或设施烤着,导致灾害扩大。由于液化石油气的较大火灾危险性,故它的防火间距较大。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分组布置的储罐应单排布置,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0m。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构)筑物,堆场、道路等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所规定的要求。1984年11月19日,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液化石油气储运站由于管线泄漏引起大火,后发生了液化石油气的蒸气爆炸,650人死亡,6000人受伤,近3.1万人无家可归,财产损失高达2250万美元(1990年币值)。其事故教训之一,就是储罐间防火间距太小,以至火灾引起一个储罐燃烧爆炸后,其他储罐也受到波及,紧接着发生一连串的连锁爆炸引发更多的伤亡和损失。

2储罐表面涂白防护

储罐表面涂白防护是将罐体表面涂成白色,借以反射阳光直射的热量。夏季阳光直晒到地面的热流率大约为1010W/m2,储罐若是黑体,90%的热量可以被吸收,而若是白体,仅有20%~30%被吸收,罐体表面的光滑度和清洁度越高,吸收的热量越少。

采用2个长15m、直径为2.9m,体积为113m3圆筒形储罐,在7月的2天里进行阳光下受热试验,罐重35900kg,内容物49100kg,液体充装度为90%,罐表面没有隔热层,但是被涂成白色。其中一个罐在实验前迅速被装满,类似于绝热压缩,因此该罐的初始温度较高。实验期间没有任何液化气输入和输出。。随着环境白天和黑夜温度变化,罐内温度变化仅在几度范围,曲线呈正弦波趋势。环境的平均温度为25.2℃,而罐内的平均温度不高于28.2℃。

3喷淋水膜防护

喷淋水膜防护是直接向罐体表面喷淋水,形成一层水膜进行防护;采用在辐射火焰和罐之间喷射水幕吸收辐射热也属此类方法。这种方法需要有足够的供水量,可用的操作系统,保证在遭受火灾时能快速启动,一般适用于固定容器,不适用于移动的槽、罐。在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发生火灾时,为了防止发生新的燃烧和爆炸,需用大量的喷淋水对着火罐和相邻罐及设备进行冷却,储罐宜设置固定式消防喷淋装置。喷淋装置宜采用喷雾头。储罐上的液位计、进出管线的阀门、梯子等薄弱环节应设有辅助喷雾头。消防用水量及设储水池的要求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喷淋装置的控制阀宜放在距罐壁10m以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喷淋水膜的强度可以根据火焰热辐射强度、受保护容器的尺寸、几何形状和充装量加以调节。用池火或丙烷燃烧器模拟的火灾热辐射作用于液化石油气储罐,罐壁受喷淋水膜保护,确定在一定时间内罐壁不失效的最低喷淋供水强度,即安全喷淋强度。实验结果表明;当4.85m3的储罐受喷6.7L/m2·min喷淋强度保护和0.5m3的储罐受9.61L/m2·min喷淋强度保护时,足以保证在90min甚至更长时间内,罐内气相部分的壁温低于90℃;然而,必须在罐壁温度达到300℃之前启动水喷淋装置,并且保持罐壁表面完全湿润,否则罐壁温度很快上升至500~600℃,短时间内便会导致储罐失效。储罐的几何形状和火焰强度直接影响到安全喷淋强度,表1列出了不同几何形状储罐和火焰强度下的安全喷淋强度。实验结果表明:处于火灾场所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在大于安全喷淋强度的水膜保护下,保持器壁无干燥表面,并在器壁温度达到300℃之前就已启动水喷淋装置,能够在几个小时内不失效。如果储罐上设置的安全阀能够正常工作,安全喷淋强度9.61L/m2·min可降低到7~8L/m2min以下。

4保温隔热防护

保温隔热防护是采用一种具有低导热性能和内部能发生吸热的隔热耐火物质,覆盖于罐体表面进行防护。这种方法较适用于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对于球形固定储罐的钢支柱应作保温隔热防护,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用1m3的液化石油气储容器进行实验,容器器壁无保温隔热层,进行火焰烘烤,在7.7~9.5min内便发生了爆炸。2个64t充满丙烷的铁路槽车陷入火中,未使用保温隔热层防护的在24min时发生了蒸气爆炸,而使用了保温隔热层的则94min后才发生爆炸。同样的铁路槽车实验条件下,使用容器体积为原来的1/5,在其外部夹套内用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隔热层,在受火焰烘烤40min内,传入罐内的热流率仅为辐射热的1/5~1/6。

在容器上安装或不装安全阀,测定在安全阀的安全泄放作用下,隔热垫层的防护能力。一个充装量为25%~50%的1.9m3丙烷容器,没有安全阀,被火焰烘烤8~14min后发生了蒸气爆炸;若容器上装有安全阀,则爆炸没有发生。表2列出了不同体积的球形容器,受隔热介质防护的性能。

由此可见,保温隔热防护方法能有效地延续和防止受热辐射的液化石油气容器壁温升高、器内温度和压力升高。在容器内部存在液化气体的情况下,容器内气相部分的壁温可保持在300℃以下。设有安全阀的较小容积的容器,安全泄放时间可达1h以上,较大容器的容器在几小时以上,保温隔热层可降低辐射热的传递速度,使安全阀能够及时释放出进入容器中的热能,避免过热。这种方法较其他防护方法更依赖于安全阀的动作。

5安全泄放防护

液化石油气罐上设置的安全阀具有重要的作用,避免了由于器内压力升高而引起的高温过热液体,同时其安全泄放起到了泄压冷却的作用。储罐上设置的安全阀应是全启封闭弹簧式安全阀。容器为100m3或100m3以上的储罐应设2个或2个以上的安全阀,并且安全阀应装设放散管,其管径不应小于安全阀出口的管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以上,安全阀与罐之间必须装设阀门。

储罐区应设备用储罐,以备开罐检查、检修及发生事故时用,火灾时,为了安全,将危险区域的易燃物料转移到安全地带的备用储罐中。

6堆土掩埋罐体防护

液化石油气储罐也可用堆土掩埋或半埋进行罐体防护,两样也可起到防止热辐射的作用,同时还可保护罐体免受爆炸抛射物的冲击,延迟储罐失效的时间可更长。用土掩埋一般要求在容器周围筑一个坡度不超过34°的防护墙,需要占地面积较大,此法较适用于球形储罐的防护。然而,使用沙粒与纤维混合制成的新掩埋材料能提高防护墙的坡度达75°以上,从而能降低其厚度,减少占地面积,因为这种合成新材料具有较强的粘合力。

用金属板模拟罐壁进行的堆土掩埋实验得出良好的隔热防护结果。表3为倾斜金属板在堆土掩埋防护下,火焰辐射强度和时间与不同防护深度处的温度升高情况。

由于合成纤维材料在高温下受到破坏而降低粘合力,堆层在火焰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但堆层的厚度降低是缓慢的,火焰持续几小时以后,一个1m厚的堆层外表面仅减薄35cm,受保护的金属板仍然保持着最初的温度。

实验表明,采用这种防护方法,堆层的厚度应保持在0.5~1m范围,尽管堆层的外表面在火熔炉热作用下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坏,但器壁和器内装物的温度仍能在几个小时内保持不变,取得良好的防护效果。

为了保护液化石油气罐来自外部的影响,还可在罐外层建上很厚的预应力混凝土层,如终端检测罐。

篇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运输安全要求

1.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及省级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操作、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

3.汽车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汽车罐车押运员和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5.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并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行走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同时,应保持汽车罐车干净和漆色完好。

6.改变汽车罐车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有资格的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内、外部检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汽车罐车使用证。

7.随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汽车罐车使用证。

(2)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押运证。

(4)准返证。

(5)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6)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7)运行检查记录本。

(8)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8.汽车罐车装卸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方可从事装卸作业:

(1)有熟悉汽车罐车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装卸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3)有符合防火或消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和备件。

(4)装卸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装卸管道有可靠的连接方式;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5)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的计量设备。

(6)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7)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9.充装前充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汽车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

(7)余压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10.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3)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尽空气。

(5)汽车罐车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6)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7)汽车罐车允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充装的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8)装卸完毕应按规定填写装卸记录,并妥善保存。

(9)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汽车罐车各附件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单车式汽车罐车不得兼作储罐使用。汽车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0)液氨、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液化气体卸液,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采用热水升温卸液时,水温不得超过45摄氏度。

(11)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2)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装卸作业:

①介质易燃、易爆的汽车罐车,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②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③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还应符合由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11.装卸完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或余压。

(4)检查罐体充装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重量)或余量。

(5)分离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

(6)装卸记录(二联)由押运员负责送达卸液单位。

(7)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12.汽车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驶时按汽车罐车的设计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3)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4)车上禁止吸烟。

(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13.汽车罐车停放的要求:

(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途中停车如果超过6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重新行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驾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行车;

(7)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篇5:氧气站防止压力容器爆炸措施

(1)采购具有相应设计、制造资格的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其产品必须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当地压力容器监检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

(2)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领使用证,否则严禁使用。

(3)压力容器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其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以保证在其最大进汽工况下不超压。对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要进行定期校验。

(4)气瓶充装单位应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5)氧气管道的管径、管材、阀门、法兰、敷设、压力试验应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的要求。

(6)在役压力容器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对于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监督使用标准三级的压力容器,必须要在最近一次大修中治理升级;评定为五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决不能再继续使用;停用2年及以上的压力容器,需要重新启用时,要进行再次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7)液氧储罐设置安全阀和超压、超液位报警。

(8)根据设备特点和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台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异常工况的紧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超温运行。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9)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10)液氧储罐采取防雷接地,避免遭受雷击引起爆炸。

(11)氧气储罐投入使用前须进行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除锈脱脂吹扫干净并在内壁涂好不燃防锈涂料。

(12)液氧储罐不准满罐,最大充装量为几何容积的95%。

(13)严禁液氧储罐的使用压力超过设计压力。

(14)液氧储罐采取防止日晒雨淋的措施。

(15)定期检查储罐保温措施,防止绝热功能丧失引起液氧储罐超压爆炸。

(16)液氧气化器设置安全阀。

(17)液氧泵与气化器间设安全保护联锁装置。

(18)液氧泵应设出口压力、轴承温度过高声光报警和自动停车装置。

(19)充装间与液氧泵间应有可靠的充装联系信号,在充装间设有液氧泵紧急停车按钮。

(20)钢瓶充装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21)灌瓶间、空瓶间和实瓶间,均应有防止瓶倒的措施。

(22)充装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设置充装超压报警装置保证气瓶充装达到折合20℃时的压力不准超过气瓶允许的工作压力;

2.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对保持灵敏准确;

3.使用后的瓶内必须留有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4.气瓶的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且充装时间不少于30min,开关阀应缓慢进行,充填场各部均应禁油严禁烟火;

5.氧气充装台所用工具接头、阀门应采用铜质材料;

6.充装时所用密封材料由不燃和不产生火花材料制作;

7.严禁在压力下修理或拧动气瓶的零部件;

8.充装间或氧气瓶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氧气的来源,积极组织抢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充装氧气氮气氩气氢气等气体时不准漏气;

10.为限制气瓶充气速,度同批充装气瓶数量不准随意减少,也不准在充装中途插入空瓶充装;

11.气瓶充装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手触摸瓶壁的方法巡回检查瓶壁温度是否正常,异常者立即停止充装。充氧时,气瓶温度不得高于60℃。

12.氧气和氢气必须采用防错装接头、充装夹具,防止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混充混装。

13.使用中的各种气瓶严禁改变涂色,严防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14.氧气瓶最高充装压力14.7MPa。

15.检查人员、充装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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