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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管理程序与责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保安部管理程序与责任制度

1.0目的:实行层级管理、层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0适用范围:保安部各级管理。

3.0管理程序:

3.1保安部的工作在管理处主任/经理的监督及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3.2保安部队长接到管理处主任/经理的指令,直接安排实施。

3.3保安部队长直接指挥领班具体实施工作。

3.4保安部领班必须配合队长按质按量及时完成工作指令。

3.5保安部领班在队长的监督与指导下,实施对队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工作。

3.6队员要积极努力地协助、配合、执行领班的指令,绝对服从管理。

3.7执行任务后,及时把情况逐级向上汇报,队长可亲自了解监督任务完成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管理处主任/经理汇报及存档。

4.0责任制度:

4.1每个班由领班负责安排队员工作,定人定岗。

4.2每个队员负责自己岗位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其它的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因东西损坏不知道、或处理问题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当值队员负责。

4.3有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及时上报者,责任由当值队员负责。

4.4处理问题不当,隐瞒事实,责任由当值队员负责。

4.5队员不遵守岗位纪律及不注意个人行为,若有人投诉,追究当值队员责任及当值领班责任。

4.6不主动为业主提供服务,一经发现属实追究当值队员及领班责任。

4.7在8小时上班期间岗位发生的事情,领班不向上级报告的,追究当值领班责任。

4.8队员有问题及时上报,领班未跟进或不上报追究领班责任。

4.9当值领班有问题上报队长,队长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追究队长责任。

4.10队长有事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队长负责。

5.0基本要求:

5.1监督落实日常工作部署,严要求、高标准、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达到逐级请示、逐级要求、逐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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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安部巡逻操作程序制度

(一)巡逻路线的制定

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保安部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警卫组长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路线制订原则,一是要切合实际,覆盖面广、范围大,符合公司对外控制和治安管理要求;二是定点不定线,制定中选确定必须途经的点(要害部位),如配电间、锅炉房、冷气机房、冷冻、木工,电工间、仓库(物料、食品、贵重品仓库)、边门、车库(职工停车、客车库)、职工更衣室、消防通道、屋顶、布件间、商场部、客房区域等。然后确定路线,可分三路。每条线路上下、内外、重点非重点分别搭配,制作线路图。有时按季节治安情况和特殊工作要求,划分出一段时期内需要重点行进保安巡逻加强控制的区域,短时间内反复途经重点巡逻点,巡逻中交叉使用,三是定点定线原则。

(二)巡逻力量的组织

警卫组长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内容的确定、巡逻组的配各、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早、中夜三班。夜班每组必须2人以上。

(三)日常巡逻路线

(1)对公司外围的巡逻:确保停车场秩序,维护车流安全,维持高峰时沿街交通秩序。

(2)对公司外围进出口通道的巡逻:检查边门通道畅通,大堂进出门周围人员,消防应急门安全装置、门锁。

(3)对公司后区巡逻:查看职工更衣室和浴室,检查更衣箱及时出职工,查看职工停车场、检查车锁、停放情况。

(4)对要害部门的巡逻:查看配电间、冷气机房、锅炉房,仓库、冷库、电话机房、布件间运转情况、安全装置、门锁等。

(5)对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巡逻:检查商场、总台、收银处、消防通道、财会室、理发室、商务中心、闭路电视室、电梯等,以确保安全。

(6)对客房区域的巡逻:检查楼面值班、客房门、通道、进出人员,以确保住店客人的安全。

(四)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5)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篇3:保安部对火警处理工作程序制度

对火警的处理

1.工作目标:

(1)2分钟之内义务消防队至现场处理;

(2)确保无因处理流程不当或不及时引致扩大火情或损失。

2.工作流程:

(1)接警后机动消防员迅速携灭火器材至现场确定火警性质;排除误报,迅速制订灭火方案;并上报总经理及防火安全小组负责人;

(2)部门消防员与消防车速至现场接应,选定最佳地形及接驳水带准备灭火;

(3)确定火场有无人员伤亡或危险,设法救出被困人员及疏散大火可能危及的人员;启用消防广播,向业主讲明发生火情位置,不要惊慌,带好钥匙,锁门后有秩序地安全撤离,如有伤者,拔打120救护;

(4)消防主管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进行对初起火灾的扑灭;并关闭煤气阀及电源开关;将易燃物转移,隔离火源;通知空调机房,关闭空调系统,开启防、排烟系统及加压风机,通知水泵房,随时准备启动加压水泵;

(5)当值主管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并设置警戒线,人员只允出,不许入;

(6)当火势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并派员于路口接应;

(7)共同协力扑灭火灾;

(8)了解引起火灾原因,查明事故责任人;

(9)认真吸取此次火灾的教训,制订相应的改进与预防措施并存档;填写火灾事故报告单,报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批。

3.注意事项:

(1)不是所有火警均要拔打119,而应先行勘订火警性质;属慌报还是初起火灾,义务消防队如有能力扑灭则无须拔打119;

(2)扑救火灾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

(3)重视社区消防宣传,提高业户消防意识。

篇4:保安部对抢劫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制度

保安部对抢劫突发事件的处理

1.工作目标:

(1)确保接报后当值人员2分钟之内至现场处理;

(2)处理程序正确,无因程序处理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

2.工作流程

(1)接报后迅速至现场,设法制服劫犯;并拔打110报警;

(2)监控中心队员迅速呼叫门岗封闭各路口设卡,并运用监控录相追踪或锁定疑犯位置;

(3)若劫犯逃逸,应出动摩托车或机动车辆实施追捕;

(4)如追不上,应看清人数、衣着、相貌、体征、驾驶交通工具及车号牌特征等,并及时向"110"通报情况;

(5)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物品,包括劫犯引留下的身体痕迹、烟头等;外人不得进入现场;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勘查现场;

(6)向住户、当事人了解相关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7)如有重伤者,应及时打"120"或送医院急救;

(8)综合分析案情,总结经验教训并上报。

3.注意事项

(1)当劫犯持有枪械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尽可能采用迂回战术,避免正面对抗以致人员伤亡;同时应力保事主的人身安全;如持刀具等一般凶器,可采用强制手段果断制服;

(2)报警应及时,报告方位要准确,争取时间。

篇5:保安部对拾遗物品处理工作程序制度

保安部对拾遗物品的处理

(一)工作目标:

1.保证拾获物品上交过程完好齐全;

2.无冒领或错领。

(二)工作流程:

1.当值队员拾获物品后交至领班处;

2.领班详细清点拾获物种类、数量等并一一记录在案,由拾获人签名确认;

3.将物品转至物业管理部办公室,并告之屋村管理处前台拾获物概况;

4.拾物内如有相关资料显示可以联系到事主,可直接电话告之事主持有效证件前来认领,核对无误后由其签名确认领取;

5.如无线索可于拾获物处或卡口张贴公告,介绍拾获物概况及认领方式等,三天后仍无人认领,转交至人力资源部;

6.部门设置拾获物品情况登记薄,对每一次拾获情况详细记录。

(三)注意事项:

1.告之前台及张贴公告示之时应概略叙述,如可介绍拾获物品为"×色×包,内有物品若干",涉及内存具体物品及数量均不得量化或明示;公示时应注明为××部门员工拾获,以加强正面宣传;

2.拾获人或部门应拒绝失主给予之任何报酬;

3.失主认领失物时,应严格把关核数并登记其有效证件资料,须经其签名确认后方可领取,防止冒领;

4.如属违禁物品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如属业主要求协查失物,应及时记录要查找物品的相关资料及丢失地点,然后派员或要求各中队协助查找,找到后及时联系业主,如未找到,仍应回复、安抚业主,并继续跟踪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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