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治安管理手册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物业治安管理手册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一节治安管理概述

一、治安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部门主管的职责

(1)保安部主管应对整个物业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组织领导的具体责任。

(2)根据国家治安的有关规定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管理细则制定保安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督导下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3)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经理及有关部门的指示,并与广大保安人员一道分析研究住宅小区的治安管理问题。

(4)熟悉和掌握住宅小区内各种保安设施的操作和性能,熟悉住宅小区内治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5)对重大事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6)负责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2.保安班长的职责

(1)对部门主管负责,做好所管辖区内安全治安工作。

(2)带领保安班全体人员,根据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地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3)根据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项目和要求,严格进行检查,督促全体保安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4)要有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熟悉保安业务,了解物业管理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掌握管区内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律、特点,严格管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做好部门主管和基层保安人员的协调工作,及时将保安人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向上级汇报,为上级领导部门提供建设性的工作建议,同时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

(6)认真做好本班人员的考勤工作,详细如实地记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以身作则,做好本职工作。

3.保安员的职责

(1)保安员上岗必须身穿制服,配戴装备,严整仪容。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3)值班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管区的安全。

(4)执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岗位内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乱用。

(6)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7)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经理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

(9)对住宅小区内的住户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10)应有礼貌地查询进入住宅小区的访客,并尽可能登记身份证,如有怀疑,应通知有关住户及有关部门。

(11)详细记录各有关部门领导打来的电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2)若发生案件,应采取下列步骤以协助破案:

①立即报案并留在现场直至公安人员到达;

②切勿移动或容许他人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保留现场证据,方便取证工作;

③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并礼貌地劝阻闲人进入现场,以方便公安人员现场调查;

④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案件详情。

二、治安管理基本制度

1.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4)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

、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治安保卫交接班非常重要,因为这段间隙处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机作案。为了杜绝这些漏洞,必须强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

3.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1)仪表着装

①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②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上岗前须到更衣室镜子前整理仪表。

③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制服及佩戴物带离小区;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④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

(2)上岗姿态

①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②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③两人巡岗时须并排,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

④在岗期间不得吸烟或吃零食,不得有闲聊、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文明礼貌执勤

①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

②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把“先生、女士、您好、请问、对不起、打扰了、感谢合作”等礼貌用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③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④回答住户或来宾提问时应清楚扼要,并使用普通话。

(4)门卫岗

①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必要时进行查询,言语文明,并做好登记和引导工作,来访客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说明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住址、电话等。

②劝阻无关人员及未经批准的商贩进入小区。

③负责登记电视监控情况。

④负责小区内邮件的收发登记管理。

⑤门卫岗须保持整洁美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岗。

(5)巡逻岗

①巡逻执勤人员根据每日排班表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执勤。

②巡逻岗执勤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陌生人员查询,劝阻已进入小区的无关闲杂人员,车辆停放情况;楼宇外观、道路、路灯及有关配套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不法行为及违反小区综合管理制度的现象等。

③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④巡逻情况及时记录。

4.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1)奖励细则

①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着者;

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③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着者;

④为搞好住宅小区(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⑤拾金不昧者;

⑥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2)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视监视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1)职责

①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办公室报告。

②发现监视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加强防范,同时尽快找出原因,及时修理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③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2)要求

为了保证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全体电视监视工作人员努力做到:

①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

②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勤务登记准确及时、内容清楚。

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

④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⑤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的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三、治安管理的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确定治安管理的内容如下:

1.小区治安管理内容

(1)住宅小区开设的经营摊点,未经管理公司批准,领有经营许可证的,治安人员有权禁止其活动。

(2)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晾晒衣物,在公用楼梯间、通道、天台堆放杂物,饲养鸡、鸭等家畜,治安人员应予以制止。

2.小区治安管理范围

下列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都属于治安管理范围。

(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休息。

(2)从楼上往下乱扔杂物。

(3)擅自撬开他人信箱,私自拆开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4)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5)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6)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7)使用汽枪,在住宅小区内进行各种射击活动。

(8)制造、销售各种赌具或利用住宅聚赌。

(9)利用住宅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嫌疑人员。

(10)利用住宅作据点,进行盗窃活动。

(11)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

(12

)利用住宅进行嫖娼**活动。

(1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或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或标志。

(14)故意损坏邮筒、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故意损坏路灯、消防栓、公用天线、电梯等配套设备;故意损坏园林绿地、停车场、娱乐场等公共地方。

第二节治安保卫队伍的建设

一、治安保卫队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伍军人(凭退伍证)或身体素质好,具备一定的军训基本功。

2.身高1.7米以上。

3.20岁以上,28岁以下(凭身份证)。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凭毕业证)。

5.身体健康(凭市、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6.思想品德好(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凭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优先条件:

1.近年度退伍军人优先

2.党员优先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二)保安队伍的基本要求

1.保安队长思想品德好,军事素质过硬;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表达能力。

2.季度训练考核,人均分数在85分以上为达标。

二、治安保卫队员的训练

为培养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文明执勤的保安员队伍,必须对保安人员进行常规性的军事化、正规化、规范化的学习和训练。

(一)上岗前培训

对新录用的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工作纪律,劳动纪律,人事管理规定。

4.安全防火教育:消防基本知识。

5.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的基础知识,主要学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6.公司《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基本要求。

7.其他有关知识:普法知识,职业道德教育。

8.军训:主要为队列训练。

(二)岗位培训

对在岗的保安员要进行常规培训,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培训内容包括:

1.详细学习公司制定的《治安工作手册》内容:即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规定,工作程序、规范、标准。

2.常规训练: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体能训练、消防灭火训练、交通指挥训练。

3.有关精神文明内容的学习。

(三)培训安排,见表6-2-1、表6-2-2

三、治安保卫队员的考核

(一)单兵队列考核标准

1.军人军姿:头要正,颈要直,挺胸收腹,两眼平视前方,下额微收,两臂下垂,五指并拢,拇指贴在食指第二关节,中指贴在裤缝,精神面貌好。

2.停止间转法:“两快一稳”,即转体快,靠脚快,站得稳。

3.齐步与立定:向前摆臂到作训服的第三、第四颗纽扣之间,离身体约30厘米,不超过衣缝线,向后摆臂离身体约25厘米,步幅75厘米,步速112~116步/分钟。

4.正步与立定:绷脚尖,小腿带动大脚,脚掌离地约25厘米,步幅75厘米,步速110~115步/分钟。

5.跑步与立定:第一步“跃”出去,运臂时“前不露肘,后不露手”,步幅85厘米,步速170~180步/分钟。

6.敬礼:手指并拢,手腕与小臂平直,大臂抬到与肩平,手指与帽檐接缝处约1~2厘米,取捷径一步到位。

(二)擒敌应用技术动作

1.基本功:

(1)直打、侧打、勾打:出拳以“快、准

、狠”为主,动作与力量结合。

(2)弹踢、侧踹、勾踢:腿部稳而有力,配合两手动作。

(3)综合练习:手与脚的巧妙配合,扭肩送膀,协调一致。

2.擒敌拳:动作准确、熟练,刚劲有力,干脆利落。

(三)军事体能测试标准

1.百米跑14秒以内。

2.俯卧撑50个以上。

3.爬楼20层楼45秒以内。

四、保安队员主要职责和权限

(1)保安队长职责

①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主任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②熟悉治安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治安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③及时做好保安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④做好保安队的月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每周召开班务会一次,每半月召开队务会一次。

⑤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⑥带领保安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⑦负责全队队员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⑧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2)保安队长权限

①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安全监督。

②有权检查各岗位保安员执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③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人员有权予以处罚。

④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⑤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保安员进行调整。

(3)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2)对发生在所护卫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持秩序、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在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时,保安员可以配备和使用非杀伤性防卫械具。

4)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人,保安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罚款、裁决等处罚的权力。

5)对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6)对携带和运送可疑物品,身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但无权侦察、扣押、搜查。

7)对出入小区、大厦的可疑人员、车辆及所携带、运载的物品,按规定有权进行验证、检查。

8)按照规定,有权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大厦内。

9)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他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总值班室或班长报告(制止违章要先敬礼)。

10)熟悉和爱护小区(大厦)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1)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12)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业主(住户)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协助业主(住户)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业主(住户)报告,协助整改。

第三节情况处理

一、常见可疑情况的处理

保安员在站岗或巡逻时,经常会碰到一些可疑情况,对可疑情况要根据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可疑情况及其处理方法。

①冒烟。了解确切的冒烟口,了解冒烟的原因(着火、电线短路等),并上报处理。

②冒水。了解冒水的确切位置,冒水的原因(上水管、下水管冒水、下雨等),及时堵漏并上报处理。

&nb

sp;③有焦味、硫酸味或其他化学品异味。寻找味源,如因电源短路造成,要及时切断;如是其他化学品异味,要及时封锁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④在大厦通道游荡(借找人却说不出被访者的单位及姓名)的人。密切观察其举动,必要时劝其离开。

⑤发现有人身上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器等工具。询问、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带回保安值班室处理,或者送当地派出所。

⑥在偏僻、隐蔽地方清理皮包或钱包的人。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⑦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行驶证,有撬损痕迹的,或将没开锁的自行车背走或拖走的,当即扣车留人,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

⑧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没有停车证的。立即联系停车场车管员,暂扣车钥匙,约束其人,待查明情况后再放行,如情况不明的,送公安机关查处。

⑨遇到保安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设法拦截(用对讲机向其他保安员通告)、擒获,并带到保安值班室处理,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放人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常见的治安、刑事案件处理

1.发生打架、斗殴的处理方法

①积极果断劝阻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不要因双方出手时误打到自己而介入,同时立即向值班领班报告。

②如事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的,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前来处理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③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窃财物。

④说服围观群众离开,保证所辖范围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2.发生盗窃案件的处理

①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并报告管理处及公安机关,连同证物送公安机关处理。

②如果是盗窃案发生后才发现的,立即报告管理处及公安机关,同时保护好案发现场,重点是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不能擅自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③对重大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详细报告。

3.发生凶杀案件的处理

①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保安员配合,同时,迅速向上司和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②如事后接到报告,则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③案发时,前门岗及后门岗要加强戒备,对外出人员、车辆逐一检查登记。

④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机向发现人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⑤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一律不能离开,等待公安人员询问。

⑥向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4.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①在执勤中遇到犯罪分子公开使用暴力进行打、砸、抢、强行夺取他人钱财时,应迅速制止,同时呼叫附近保安和周围群众一起制止犯罪,并立即报警。

②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的方向,并立即组织群众堵截;如驾车逃跑的,应记下车牌号码并报警及拦车追堵。

③保护抢劫现场,不要让群众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或公共场所人多拥挤的地方,无法将证物留放原处时,要收起交公安机关。

④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做好记录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⑤事主或在场群众若有受伤的,要立即送医院并作报告。

三、爆炸紧急情况处理

1.收到被放置爆炸物品信息时的处理

①得知被放置爆炸物品,或者接到扬言爆炸的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认真记录,同时以最快速度报告高层管理者,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②由管理处经理负责立即成立防爆炸指挥部。增派保安,加强出入口管理,对于陌生或行迹可疑人员严加防范,认真查验证件,检查携带物品。

③立即通知各门岗,检查车库是否有遗失包物,并加强巡逻,发现无主物品不要随便碰触,立即上报,并报公安机关,请求协助。

④确定确有爆炸物品时,立即疏散人员,同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2.发生爆炸事件时

的紧急处理

①值班人员接到发生爆炸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确认后立即向公司最高领导层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引起火灾即刻报119火警;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向120急救中心呼救,并派人迎候公安、消防、急救部门的车辆、人员,引导其进入现场。

②立即成立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最高当值、工程部、物业部人员组成。

③工程人员迅速切断必要电源,保安人员组织疏散爆炸现场附近的客户,并在距爆炸中心30m处设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组织保安及物业助理在公共区域巡视,检查是否还有可疑爆炸物。

④消防监控中心高度戒备,监视有无火灾等可疑情况,各在岗员工也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有无可疑情况。

⑤工程部负责提供楼层平面图,供公安人员破案时使用。

四、遇到台风、潮汛时的处理

①接到防风、防汛的通知后,管理处主任进行总动员,并根据各部门职责做出具体工作布置,积极做好抢险准备工作。

②物业部要张贴通知于大堂,要求业主(租户)关好门窗,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在险情到来之前巡查大厦,做好补救措施,尽量消除有害隐患,减低损失程度;检查高空悬挂物是否牢固,防止坠落;消防监控中心及保安员加强警戒,以防其他事件发生。

③工程部要准备好防汛工具,加强值班力量,保证人力充足;保证地面排水通道畅通;必要时放下防洪闸。

④每次防风、防汛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均要填写紧急情况处理记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存档。

五、遇到停电、停水时的处理

①接到停电、停水通知后,张贴通知,告知全体用户,请用户配合关闭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照明除外)。

②准备充足的照明工具,保安员及物业管理员逐层检查备用照明的配备情况,保证停电后照明系统正常启用。

③工程部负责后备电源启动的具体操作工作。

④物业部最高当值对各部门的准备工作做统筹安排及最后确认后,通知各部门准备转电。

⑤市电转为备用发电。正式转电前,要检查低压电房,确认设备及人员准备就绪,在监控室查看客户乘电梯情况,在确认无人乘梯情况下,通知工程部停梯,再通知低压电房开始转电,转电工作完成后,最高当值通知工程部开梯。供电转入正常后,最高当值仍要在监控室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在正常进行半小时后方可离开。

⑥备用发电转为市电程序同⑤。

⑦保安员加紧巡逻,防止盗窃、火灾等事件发生。同时,在大堂加派人员,加强进入大厦人员的登记工作。

⑧接到停水通知后,工程人员将蓄水池的水注满。

第四节管理规定规程

一、保安员巡逻签到

①签到箱的安装。小区每2000m2安装1个,大厦每座五层楼安装1个。签到箱型号统一,钥匙统一(尽量能共用),具体位置由管理处确定。

②签到箱钥匙的保管。为方便签到、检查,物业管理部、分管房管员或副主任、班长、治安队长和一个班次治安巡逻员各配备一把钥匙;班次轮换时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到下一班的班长。

③保安员在巡逻中,小区每小时打开签到箱在签到卡上签到一次,大厦90min签到一次,责任区内有多少签到箱,均应签到,每张签到卡,不允许同时签到,每个签到箱之间间隔时间为20min左右。

④保安队长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抽查一次,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两次,物业管理部、管理处主任、房管员的夜间查岗必须进行抽查。

⑤签到人、检查人均要求在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房管员发现不合格的可直接记录在卡上,保安队长作为考核依据。

⑥凡检查不合格者记一次不合格。

⑦由保安队长负责每周到签到箱收发签到卡一次,由保安队长保管,保存时间1个月。

二、大厦大堂保安工作规程

1.工作程序

1)工作时间安排:大堂岗保安工作实行24h全天候值班制,三班倒,每班每岗1人工作8h。值班时间分为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00:00~8:00,早、中、晚三班每10天依次轮换1次,即每月10、20、30日为倒班日。

2)来人来访登记:

①对外来人员(业主或住户亲友,各类访客,装修等作业人员,员工

亲友等)一律实行进、出登记。

②必须登记有效证件,特指没有过期的身份证、暂住证、回乡证等。

③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若不符不予以登记和放行。

④来访者必须说明所访问业主(住户)的姓名及栋、号等,必要时,须用对讲机通话确认后方可登记进入。

⑤当接过来访客人的证件时,应使用“谢谢”等文明用语。

⑥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要求字迹清楚,逐项登记。

⑦若遇不登记强行进入大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⑧当业主(住户)带有亲友或访客时,应有礼貌的请其出示有效证件予以登记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以消除业主(住户)的不满情绪。

⑨若遇公司(管理处)领导陪同指导。参观、学习的社会各界人士来大厦,应立即起立敬礼,以示欢迎,并热情回答客人的询问。等客人走了之后,将参观客人人数、单位、职务等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⑩当外来人员出大厦时,保安员应及时核准访客,并做好离开时间等登记工作。

2.严密监视大堂和电梯

①提高警惕,严密注视进出大厦的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如有怀疑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和班长,并做好值班记录。

②发现电梯关人事件,应立即善言安慰乘客,同时通知电梯工马上进行抢修,并报告班长及管理处,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和值班记录。

3.服务要求

①对住宅楼大堂岗要求熟悉本大厦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业主姓名、楼座、家庭成员、相貌特征、经常出入大楼的时间等,熟悉大楼情况。

②遵守公司制定的“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③到当业主(住户)出入大堂时,应主动为业主(住户)开启门锁,点头微笑以示问候;

④发现有老、弱、病、残、双手拿重物的业主(住户)进出大门有困难时,要主动帮助开门或提供必要的协助。

⑤当有业主(住户)搬迁时,应协助维护进出秩序,指定其使用专用电梯和车辆、物品的停放位置。

三、治安巡逻规程

1.治安巡逻的基本要求

①巡逻保安员要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②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③巡查小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④对在小区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属“三无”人员按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⑤对小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2.巡逻时间及规律

(1)时间安排

值班岗保安实行24h值班制(根据环境具体安排)

(2)小区巡逻

①巡逻周期:20min一次,每小时打卡一次,每周将巡逻范围内所有楼宇的楼道、天台巡查一遍。

②巡逻规律:不制定固定路线,但不留“死角”、“偏角”。

(3)大厦巡逻

①巡逻周期:90min巡逻打卡一次。

②巡逻规律:先从天台起,自上而下,从每层楼依次巡逻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4)记录

巡逻保安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认真详细的记录在治安巡逻签到表内,保安班长将本次的情况收集并记录在《治安一日情况汇总表》、《值班情况记录》内,存档。

四.治安巡逻工作的检查

①交接班时,交接双方班长要到各岗位检查:交接是否认真,手续是否办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②每1h巡逻班长到各岗位巡视一次,并不少于两次检查巡逻签到情况,认真填写《保安工作班检表》。

③队长巡视检查各岗位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员工考核表》。

④巡查时,发现有不认真或违纪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做好记录并上报。

⑤本班执勤中遇到疑难问题时,班长应立即到场,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解决

时报告队长或管理处处理。

五、保安员交接班

①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②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接班后应注意的事项。

③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时发现的情况、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④当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⑤接班人员应注意检查岗位范围内的物品、设施和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必要时双方签名作证。

⑥交班人员应负责清理值班场地卫生。

六、对讲机的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①对讲机每岗1台,固定编号。

②对讲机只用于工作和突发事件时的联系,严禁用对讲机进行聊天、说笑,不得讲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大厦有外来人员或施工人员进出运货等,可用对讲机通知相关人员留意或监督检查。

③注意爱护对讲机,并认真做好对讲机的交接工作,以防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④谁使用谁保管,严禁外借,不用时由保安领班对对讲机进行保管。不能使用或丢失时要及时汇报,非因公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⑤由保安领班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七、紧急集合方案

1.目的

紧急集合是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行动,训练队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做到镇静自如,快速出击,方法有效。通过方案演练,使每位队员掌握对付各种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到达预定地点。

2.适用范围

①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和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②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③紧急集合方案演练。

④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3.方法

①每个管理处保安员宿舍安装一个报警铃,治安值班室或消防中心,其他员工宿舍应尽量安装报警装置。

②当电警铃发生短促、断续响声时为治安案件报警,各保安队员必须在90s内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③当电警铃发生连续长响声时为自然灾害等其他情况报警,各保安队员必须在120s(即铃响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待命。

4.信号控制

①在紧急状态下管理处所有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按规定的信号报警。

②每季度演练一次,在演练中只能由管理处主任控制报警,公司领导每年抽查一次。

5.注意事项

①必须穿制服,可以不戴帽、不扎腰带、不系领带,不能穿拖鞋或赤脚。

②各岗位必须留值班员坚守岗位。

③注意联络和汇报,发生紧急状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将情况用对讲机告知值班人员。

八、保安应急计划和措施

1.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或保证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为增强应变能力和战斗力,平时每个管理处保安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学习、训练、消防演习和紧急集合演练。

1.适用范围

①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的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或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②对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袭击。

③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2.职责

①对可能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由管理处负责制定保安应急计划,报上审批。

②对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保安队长临时确定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

3.计划

①计划。对可能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和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由管理处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和预防措施,并安排岗位人员按部署执行;

在处理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值班员迅速向派出所报案,保安队长临时确定应急方案,安排人员迅速控制物业管理范围内各通道、楼梯口,封锁出事现场,严格盘查出入现场的人员,直到公安人员到来;制定的应急计划必须慎重,考虑周详,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时,要根据灾情的程度、特性而定。

②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偏离实际情况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应审批人认可;对发生的每一事件必须进行总结,如是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应立即查找原因,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严防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保存事件全过程的有关记录,存档3年。重大自然灾害的记录长期保存。

九、保安工作时限规定

为了保证保安工作质量,必须规定工作时限。某企业保安工作时限规定见下表:

十、保安员训练考核标准

1.单兵队列考核标准

①军人军姿:头要正,颈要直,挺胸收腹,两眼平视前方,下颚微收,两臂下垂,五指并拢,拇指贴在食指第二关节,中指贴在裤缝,精神面貌好。

②停止间转法:“两快一稳”,即转体快,靠脚快,站得稳。

③齐步与立定:向前摆臂到作训服的第三、第四颗纽扣之间,离身体约30cm,不超过衣缝线,向后摆臂离身体约25cm,步幅75cm,步速112~116步/min。

④正步与立定:绷脚尖,小腿带动大腿,脚掌离地约25cm,步幅75cm,步速110~115步/min。

⑤跑步与立定:第一步“跃”出去,运臂时“前不露肘,后不露手”,步幅85cm,步速170~180步/min。

⑥敬礼:手指并拢,手腕与小臂平直,大臂抬到与肩平,手指与帽沿接缝处约1~2cm,取捷径一步到位。

2.擒敌应用技术动作

1)基本功:

①直打、侧打、勾打:出拳以“快、准、狠”为主,动作与力量结合;

②弹踢、侧端、勾踢:腿部稳而有力,配合两手动作;

③综合练习:手与脚的巧妙配合,扭肩送膀,协调一致。

2)擒敌拳:动作准确、熟练,刚劲有力,干脆利落。

3.军事体能测试标准

①百米跑14s以内。

②俯卧撑50个以上。

③爬楼20层楼45s以内。

4.消防考核

①消防知识。熟悉拨打火警电话“119”的程序,能分清油火、气体火、固体物质火,懂得煤气泄漏的处理方法,熟知小区(大厦)消防设施的位置。

②消防报警。会打报警电话,使用消防对讲机,用报警按钮报警。

③灭火器的使用。能正确使用1211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④消防水带使用。会开阀门,能快速正确地接上水枪接合器,携水带不越线,1min内完成,懂注意事项。

⑤掌握疏散、救援、警戒要领。

5.车辆指挥

①手臂动作标准。

②两手有节奏。

③会识转向灯。

④姿势正确。

6.考核

每季度由物业部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填写考核表,85分为达标,补考两次不达标者辞退。

第五节治安保卫工作的检验标准

一、守护保安检验标准

(一)仪容仪表

1.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3.举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插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能熟练掌握大厦业主(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特征及经常交往的社会关系等。

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3.能熟练掌握报警监控、对讲、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操作程序。

4.善于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和可疑人员,并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nb

篇2:物业治安管理规定

一、丽江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固定岗、巡逻岗相结合,实施综合治安管理。

二、大件或贵重的物品搬出小区,须由业主或业主书面委托人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手续才可放行。

三、小区内严禁一切非法或危险活动,不准在小区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打架、斗殴、滋扰、煽动闹事,违者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五、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楼梯、出口,不得在阳台堆放杂物。

六、严禁无故使用消防栓、消防带、消防用水。

七、严禁在小区内饲养狗及其它动物类宠物,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严禁在世走廊、通道、公园、河堤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倒污物、垃圾,不得向楼下丢弃物品。

九、不准在小区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十、凡进入小区施工的单位、个人,必须有管理处核发的出入证才可出入小区,在小区过夜的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来访客人必须经住户确认同意,并登记才可进入。

十一、业主/住户外出时要妥善收管好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要将大楼密码告知他人,进入大楼要注意尾随的陌生人,不给犯罪分分子可乘之机。

十二、严格执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自觉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十三、严格遵守小区有关公约,发杨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请知会附近岗位的保安员或致电各管理处,共同搞好小区的治安工作。

篇3:治安管理程序制度

1.0目的

对保安人员和物业治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管辖区域治安良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治安岗位及治安服务过程的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保安部员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和监督治安管理工作,抽查治安岗位执勤情况。

3.2保安部中队长负责车场管理、社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及巡视工作。

3.3保安部巡逻队负责物业的巡逻及园区治安巡查工作。

4.0工作内容

4.1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部中队长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保证各岗位24小时有执勤人员值班(除巡逻岗)。

4.2保安部具体工作操作按照《治安工作规范》实施。

4.3保安部培训工作按照《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操作。

4.4接班前检查

4.4.1保安员严格按照《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执行,不符合该规定不得上岗。

4.4.2所有接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应于接班前5分钟到达岗位。

4.4.3所有接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应按照《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定》在接班前清点好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车场内车辆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和损坏,应立即向队长汇报,并会同交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情况,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应记录在《保安部值班记录》中,以便跟进。

4.5交接班

4.5.1各岗位交班前须将公物摆放整齐,桌面、桌椅、岗位周边无杂物。

4.5.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相关的工作证据,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5.3《保安部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用完之后立即交保安部统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5.4巡逻岗、门岗执勤人员当值必须遵守岗位职责值勤,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拜访业主,填写《来人来访登记表》。

4.5.5当各单位的社区内发生特别事件时,需在《重大事件呈报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所管辖公司或管理处领导。

5.0相关文件

5.1《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WI-7.5.1-08-01)

5.2《治安工作规范》(WI-7.5.1-08-02)

5.3《保安部交接班管理规定》(WI-7.5.1-08-03)

5.4《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WI-7.5.1-08-04)

5.5《接待服务管理规定》(WI-7.5.1-08-05)

5.6《保安员应急计划与措施》(WI-7.5.1-08-06)

5.7《保安服务检验标准》(WI-7.5.1-08-07)

5.8《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WI-7.5.1-08-08)

5.9《停车场管理程序》(QP-7.5.1-11)

6.0记录表格

6.1《来人来访登记表》(QR-7.5.1-08-01)

6.2《重大事件呈报表》(QR-7.5.1-08-02)

6.3《保安部值班记录》(QR-7.5.1-08-06)

篇4:保安管理手册范例

***公司物业管理保安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州***公司保安(护卫)队伍的日常管理,达到"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保安(护卫)管理总要求,不断加强保安(护卫)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广州***公司管理中心(处)保安(护卫)主管、保安(护卫)队(班)长、保安(护卫)队员。

第三条本手册为广州***公司保安(护卫)队的日常管理标准,各管理中心(处)应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另行制定保安(护卫)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以利于工作开展。

第四条各管理处中心(处)必须严格执行本手册的规定。各管理中心(处)对贯彻执行本手册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五条公司物业管理部定期检查本手册在各管理中心(处)的落实情况,本手册作为对各管理中心(处)的月度考核标准之一。

第六条保安(护卫)员入职条件

第二章入职

1、历史清白,没有从事过非法活动,没有参加过黑社会组织,无纹身,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较强,能吃苦耐劳。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深度近视,接受过有关保安专业基本培训,具备治安、消防和车辆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男性身高1.65米至1.85米,年龄18岁至28岁。女性身高1.6米至1.75米,年龄18岁至25岁。特殊情况经管理中心(处)申请,公司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4、入职者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复印件、保安上岗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2张一寸免冠彩照。

5、复退军人、党员、有三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

第七条入职程序

1、申请入职的保安(护卫)员填写入职申请表,由管理中心(处)初审;

2、管理中心(处)初审后行政人事部复审入职者的入职资料,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将入职者的个人资料整理、存档。

第八条保安(护卫)员来源以公司统一招聘主为,小区推荐为辅,小区推荐人员需有广州市户籍人员或公司员工担保。

第三章离职

第九条保安(护卫)员离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管理中心(处)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处)收到保安(护卫)员离职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收到小区保安(护卫)员离职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示。

第十条公司批准离职申请后,离职人员在结算完服装折旧、宿舍水电费等费用并交回胸卡、服装肩章、臂章、帽徽后,公司退回个人证件复印件,并结算工资。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可由小区管理中心(处)主任决定先离职再补办手续,但应做好服装、宿舍水电费等结算,并应收回胸卡、肩章、臂章、帽徽等回收物品。

第四章服装

第十二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十三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十四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十五条保安护卫人员服

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十七条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十八条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队衔

第十九条队衔是广州***公司护卫员的级别标志,具体通过肩章来体现,着制式保安服务的保安员同样适用本规定,但不通过肩章体现其级别。

第二十条队衔的使用

1、试用期队员佩载试用期队衔;

2、试用期满后佩戴一级队员的队衔;

3、任职超过一年的队员,佩戴二级队员的队衔;

4、任职两年以上的队员,佩戴三级队员的队衔。

5、队长佩戴队长专用队衔。

第二十一条队衔的晋级

1、队衔的晋级原则上一年自然晋升一次,最高可晋升至三级队员。

2、一年内的月度考核中有三次评为差、六次评为不合格的队员,或犯有重大工作失误、给管理中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队员,经管理中心(处)主任审核后,可延缓晋级。

3、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管理中心(处)做出重大贡献的队员,经管理处中心(处)主任审核后,可提前晋级。

4、二级以上的保安(护卫)员作为护卫队的骨干培养,在提拔队长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发生各类突发事件,队长或管理处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时,由队衔高的队员负责临时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队衔低的队员必须服从于队衔高的队员。

第二十三条队员晋级应当由各管理中心(处)在队员达到晋级年限时,向公司提出晋级申请,公司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发布晋级文件。

第二十四条队员晋级时,应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主持召开晋级会议(也可在例会召开时进行),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读晋级文件;

2、授予队衔;

3、管理中心(处)主任讲评。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能部门根据保安(护卫)队员的队衔制度,另行制定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标准。

第二十六条保安(护卫)员在离职时,队衔应作为回收物品交回管理中心(处)。

第六章队容风纪

第二十七条着装

1、保安(护卫)员上岗值勤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全套着装,佩戴精神带、臂章、肩章(队衔)、帽徽,系领带、佩带胸卡。

2、保安(护卫)员值勤时,应当戴保安(护卫)帽。戴大檐帽时,男保安(护卫)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保安(护卫)员帽稍向后倾。戴贝雷帽时,帽徽位于左眼上方,帽口下缘距眉一指,帽顶向右下倾斜。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3、保安(护卫)服应当保持整洁,衣钮齐全扣紧,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护卫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衣扣。着长袖衬衣

(或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保安(护卫)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并系配发的领带。着冬装时,内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女护卫员内衣领外露部分颜色应当与保安(护卫)服颜色相近。长、短袖制式衬衣与夏裤、裙配套穿着时,通常戴贝雷帽,不系领带,不扣第一个钮扣;各种正规场合戴大檐帽或贝雷帽,系领带。

4、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黑色皮鞋。鞋跟高度男保安(护卫)员不超过三厘米,女保安(护卫)员不超过四厘米。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合着拖鞋、赤脚。

5、训练、值班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着工作服。

6、参加大型活动执勤时,除按正常要求穿戴外,还应扎外腰带、戴白手套、戴精神带。

7、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冬、夏装换装时间,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8、保安(护卫)员因私外出,应着便装。

9、保安(护卫)服及配套帽徽、肩章和领花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他人。保安(护卫)员离职时,服装按折旧归个人所有,各类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第二十八条仪容

1、保安(护卫)员头发应当整洁。男保安(护卫)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保安(护卫)员不得披头散发。保安(护卫)员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2、保安(护卫)员不得纹身。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首饰。女保安(护卫)员着工作服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

3、保安(护卫)员着工作服时,应当按照规定佩带公司统一制发的胸卡,不得佩带其他徽章。

第二十九条举止

1、保安(护卫)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2、保安(护卫)员参加例会、培训、汇操等大型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3、保安(护卫)员着保安(护卫)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大檐帽夹于左腋下(帽顶朝外,帽徽朝前);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也可以置于桌斗内。宿舍内保安(护卫)帽可以统一放在床铺上。戴贝雷帽脱帽不便放置时,将帽左右向内折叠,置于左肩袢下(帽顶向上,帽徽朝前)。因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领导临时规定。

4、保安(护卫)员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不得聚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电)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

5、保安(护卫)员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各类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

6、保安(护卫)员在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三十条队容风纪检查

1、队容风纪是保安(护卫)队和保安(护卫)员的仪表和风貌,是保安(护卫)队伍作风纪律和战斗力的表现。公司职能部门和各管理中心(处)在经常进行队容风纪教育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各管理中心(处)进行保安(护卫)员月度考核时必须进行一次队容风纪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讲评。

2、公司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的队容风纪进行检查,每年进行汇操时队容风纪作为一项评比内容。

3、对违反队容风纪的队员,应当令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管理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书面检查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采取立即停职反省的措施。

第七章作息

第三十一条时间分配

在工作日内,保安(护卫)员在保持八小时工作以外,还应至少保证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并按规定参加管理中心(处)组织的日常训练、培训活动。

第三十二条值班安排表

由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按照本手册的规定,依据各管理中心保安(护卫)岗位的不同特点和人员编制情况制定。

第三十三条休息时间管理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员在非上班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有电视机的宿舍由队长制定电视开放时间,上晚班的队员必须保证在上班前有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上白班的队员在夜间必须保证8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三十四条训练、培训安排

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保证每周2-3次训练、培训时间,并制订每月培训、训练计划表,该表的计划、执行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八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五条队务会

队务会由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主持召开,每周一次,一般安排周五下午召开。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主持。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工作,并安排下周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必须签到,并做好记录,会议记录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三十六条公司保安(护卫)月度例会

保安(护卫)月度例会由物业管理部每月初主持召开一次,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长参加,形式可以采取例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培训、集训、现场学习等多种形式。

第九章请销假

第三十七条保安(护卫)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值班和训练(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三十八条请假一日以内(不离开广州市,不含花都、从化)的,由护卫队长批准,护卫队长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准。

第三十九条请假一日以上(或离开广州市,含花都、从化)的,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准。

第四十条管理中心(处)应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具体比例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不影响应急事件处理为原则由各管理中心(处)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保安(护卫)员请假外出时,由护卫队长负责登记(包括:外出时间、请假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联络方法等),并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请假人必须向护卫队长销假。护卫队长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外出、归队情况,及时报告管理中心(处)主任。

第四十二条在治安环境较为复杂的地区,保安(护卫)员外出尽量安排二人以上同行,并应指定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请假超过一天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请假人应事先与其他队员协商好顶班事项,并报给护卫队长,护卫队长进行核实后报管理中心(处)主任批假。

第四十四条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四十五条管理中心(处)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召回请假人员时,请假人员应无条件返回管理中心(处),并立即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无故不返回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章内务设置

第四十六条保安(护卫)队内务设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内务)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值班室、宿舍内只准张贴(悬挂)公司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四十八条值班室内务

1、值班桌面必须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屉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内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4、值班室内地面、窗户、门等必须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彻底清洁值班室卫生。

第四十九条宿舍内务

1、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2、床铺上被子、枕头和床铺下鞋子摆放统一、整齐。床铺下需要摆放其他物品的,也应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分类统一摆放。零散物品应统一放置到整理盒内,分类摆放整齐。

3、床头柜、衣柜、书桌等物品统一标准,摆放整齐。

4、墙体、窗户保持干净、无污迹。

5、建立宿舍每日卫生值班制度。保安(护卫)队长应安排宿舍内成员轮流值班,将每日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并设立值班记录。

6、建立宿舍每月大扫除制度。保安(护卫)队长应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全体保安(护卫)参加的卫生大扫除(当班人员除外)。

第五十条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值班室内务和宿舍内务检查列入保安(护卫)员的月度考核。

第十一章查岗

第五十一条各管理中心(处)每月应安排不少于4次的查岗(主要以夜班为主,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具体由管理中心(处)保安(护卫)队长实施,也可由管理中心(处)主任亲自查岗,主任查岗每月不得少于1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值班人员在位情况;

2、值班人员遵守岗位纪律情况;

3、值班装备使用情况;

4、各岗位间的通讯联络是否通畅;

5、区内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

6、其他有必要的检查内容。

第五十二条设立查岗记录本,保安(护

卫)队长或管理中心(处)主任查岗后均应详细记录(包括查岗日期/时间、岗位名称、当班人员姓名/精神面貌/岗位纪律遵守情况、宿舍人员在位情况等)。到宿舍检查时,检查人员动作应轻,注意避免影响队员的正常睡眠。

第五十三条对查岗中发现的问题,管理中心(处)主任应责成保安(护卫)队长立即组织整改,事后应有事件分析和相应的预防措施记录,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十四条遇有以下情况时,管理中心(处)应适当增加夜班查岗次数:

1、新接楼盘进驻初期;

2、保安(护卫)队伍出现不稳定情况时;

3、当班人员上班前未有足够睡眠时间时;

4、其他有必要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公司物业管理部作为保安(护卫)管理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管理中心(处)保安(护卫)在夜间(每日0:00-5:00)、休息日(周六、周日)的在岗情况进行检查,设立保安(护卫)查岗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查岗情况。并应保证每2个月对每个管理中心(处)都轮流检查一遍的频率。

第十二章交接班

第五十六条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交接班,未提前赶到岗位的接班人员,按迟到处理。

第五十七条交接班内容如下:

1、值班装备完好情况(交装备);

2、值班室内物品完成情况(交物品);

3、上一班值班注意事项(交情况);

4、值班室卫生(交卫生)。

第五十八条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配备的器材(如对讲机、电筒等)、岗位内的物品、工作记录本,如无异议,双方签名认可,责任随之移交。如有异议,应立即向队长汇报,队长应立即给予明确指示,当场不能确定的情况,应做好详细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进处理。

第五十九条交接班应由队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有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接班队员应列队接班。程序如下:

1、接班人员列队到值班室前,立定。

2、岗位接班人出列,与交班人互相敬礼,然后按照以上要求交接班。

3、交接班完毕后,交班人入列。

4、由队长或负责人带领队列到下一个岗位按以上程序继续交接。

5、交接班完毕,由队长或负责人带回。

第六十条已到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自行离岗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以外,交接班人员均应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十三章应急演练

第六十一条各管理中心(处)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结合管理中心(处)的特点,经常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教育,增强保安(护卫)员的应急观念,建立正规的应急准备秩序,保持良好的应急准备状态。

第六十二条各管理中心(处)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演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按应急处理预案实施):

1、治安事件应急演练;

2、消防事件应急演练;

3、突发性停电、停水等应急演练;

4、煤气泄漏事件应急演练;

5、紧急疏散应急演练;

6、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7、紧急集合演练;

8、水浸紧急处理演练;

9、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演练;

10、医疗紧急救助演练。

第六十三条为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管理中心(处)护卫队能够及时反应,各管理中心(处)每季度的紧急集合演练不得少于1次,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1、紧急集合场的位置;

2、紧急集合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3、全体队员到达集合场的时限;

4、着装要求和携带的装备;

5、到场后的服装、装备、时限检查;

6、到场后的应急演练内容;

7、事后讲评,并形成书面小结,分析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十四条各类应急演练应列入各管理中心(处)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每次演练需另行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演练有序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第六十五条物业管理部应定期对各小区管理中心(处)的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应达到每年每个管理中心(处)都循环一遍的频率。

第十四章日常培训

第六十六条为确保保安(护卫)队员的综合素质达到岗位工作要求,各管理中心(处)应定期组织保安(护卫)员进行培训。通常每周利用一、三、五下午16:00-17:00组织全体队员进行培训,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但每周培训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1个小时。每次培训均应有签到,并做好记录。

第六十七条各管理中心(处)应制订保安(护卫)员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通常包括:

1、队列训练;

2、小区基本情况培训;

3、业务技能培训;

4、组织纪律、法律知识教育;

5、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

6、车辆指挥手势培训;

7、公司形势、治安形势教育;

8、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9、队员感兴趣的其他科学文化知识培训;

第六十八条队列训练、交通指挥、消防演练等培训原则上由保安(护卫)队长实施,其他小区基本情况、公司动态、法规教育、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处理等教育原则上由管理中心(处)主任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由管理中心(处)其他具备专业知识的人组织或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十九条各管理中心(处)护卫队的日常培训实施情况,作为管理中心(处)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五章考核

第七十条考核内容

1、按照"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管理总要求,根据本手册的规定进行考核。

2、必考内容

(1)队容风纪;

(2)队列,包括: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走、敬礼、脱帽、戴帽;

(3)消防:抛皮龙、手提式灭火器使用;

(4)交通指挥;

(5)各类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程序。

3、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增加考核项目。

第七十一条考核方法

通过平时检查和月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位护卫员进行检查评比,采取扣/加分的办法实施,满分100分,具体方法如下:

1、平时检查

每月由护卫队(班)长不定时(保持每周1次的频率)对保安(护卫)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车辆/人员出入记录登记情况、车辆人员来访规范服务情况、巡检记录登记情况、夜间在位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按照《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的条款,每发现一次问题,填写《护卫员考核奖/扣登记表》,记录发生事件,进行奖/扣分,月底汇总。

2、月底评比

每月30日左右由管理处主任组织对全体护卫员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及基本队列动作进行集中考核,业务知识通过书面测试的形式进行,队列考核由各管理中心(处)参照《护卫员月度队列考核评比表》的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评比。

3、考核汇总

每月1至3日,各管理中心(处)将上月的平时考核成绩和月底集中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打分。具体标准如下:99分以上为优秀、90-98分为合格、85-89分不合格、85分以下为差。

4、加分

如保安(护卫)员得到业(用)户书面表扬、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等符合《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中规定的加分细则的,可按规定予以加分。

第七十二条考核实施与考核结果

1、考核由管理中心(处)主任或保安主管组织实施,管理中心(处)其他员工均有监督权。

2、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保安(护卫)员,须进行书面检讨,并根据当月考核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为差的保安(护卫)员,须进行公开检讨、停岗直至除名处理。

4、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考核工资部分)挂钩,按1分10元奖/扣考核工资,奖分不设最高限额,扣分直至考核工资扣完为止。

5、每月考核结果需进行存档,作为护卫员晋升、离职等的依据。

第七十三条保安(护卫)员月度考核奖/扣分细则(略)

第十六章附则

&nb

sp;第七十四条公司直属管理中心(**保障中心、**大厦管理中心)同样适应本手册,其日常管理、训练、演习等情况直接向公司汇报。

第七十五条本手册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物业管理部。

第七十六条本手册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篇5:Z步行街物业治安管理制度

步行街物业治安管理制度

1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利

1.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管理区域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1.2保安部以固定岗、流动巡逻和闭路电视监控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1.3负责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维护本管理区域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

1.4负责本区的流动人员管理,对装修人员及施工人员要凭证出入,非营业时间无出入证不得放入,禁止各类修补、收旧等流动闲杂人员出入。

1.5在本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和责任,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1.6维护本区物业公司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客户,应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7受公安机关委托,协助辖区民警核查有关车辆、人员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负责本区保安设施和闭路电视系统、交通管理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养护。

2管理区域内严禁下列行为:

2.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声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2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2.3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等危险物品。

2.4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2.5非法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销售各类赌具或聚赌。

2.6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窝藏"三无"人员。

2.7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画及淫秽录像物品。

2.8未经批准擅自安装、使用家庭电网或改装、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2.9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挪用消防水源。

2.10故意损坏区内各种公共设施。

2.11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3保安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严禁打骂或无故刁难客户,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索要钱财、乱罚款、乱收款等,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保安员若有看见违法的事不管或监守自盗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厉惩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