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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奖励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一、目的

1、加强奖励与惩处,充分调动安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和规范安全服务队伍的建设。

二、原则:

1、事实求是的原则。

2、目标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3、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4、精神奖励和物质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三、安管员奖励依据:

1、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

2、抢险救灾,预防安全灾害事故,保证公司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着的。

3、认真履行保安职责,积极工作,成绩突出的。

4、积极参与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有突出事迹的。

5、正确执行公司的管理规定,模范遵守安管员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干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6、密切与业主联系,为业主做好事,爱护公共财物,获得业主的多次表扬,有突出事迹,影响较大的。

7、抓获偷盗、抢劫等犯罪分子的。

四、奖励办法:

1、口头表扬:有直属主管对其工作进行肯定。

2、记功:在员工档案中记录所获得的成绩和表扬。

3、通报表扬:对于成绩突出的,可上报人事部,并由人事部发出通报表扬书。

4、现金奖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并在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5、对于成绩显着的,可作为年度优秀员工的评比依据。

6、加薪奖励,对于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有突出贡献,成绩显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给予一定级别的加薪奖励。每一次加薪不超过人民币50元。

7、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于有发展潜质的员工,在出现工作岗位有空缺时,可由部门主管提名,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给予晋升奖励。

五、奖励程序

1、项目队长填写《员工奖励申请单》

2、由安全服务部主任、物业总监进行审核。

3、上报人事部进行审核批准。

4、由总经理进行审核批准。

5、总经理在审核批准之后向员工公布。

以上制度从2008年9月5日开始执行。

篇2:某保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细则

保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加快张店保安的发展步伐,营造人人爱企兴企的良好氛围,鼓励员工提合理化建议和开展服务创新的积极性,促进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是员工(包括集体)提出的有关改进保安服务工作及技术水平的合理化建议,经过试验研究和实际应用后,使本单位的工作取得显著效益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奖励的主要内容:1、在本单位推广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措施;2、质量管理小组发表的成果;3、技术论文;4、节约增效方案等。

第四条合理化建议必须有建议人的见解、实施的具体方案(或图纸)和预期效果,如果只提空洞意见,无具体措施和办法,不能按合理化建议处理程序来(受理)处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所属的各级

集体单位)。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应当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一条合理化建议,只给予一次奖励,不能重复授奖。特别重大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则由公司另行决定处理。

第七条对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原则上先由公司发布奖励证书;然后再按每条建议年创经济效益大小分为三等:1、年创经济效益1000――10000元的为三等奖;50000――100000元的为二等奖;100000以上的为一等奖。具体每一等级奖金数额有公司决定并颁发。

第八条合理计算合理化建议年创经济效益。要确切反映自采用合理化建议时起一年内实际增产节约价值,即扣除生产成本一年中实际创造的价值。同时也应考虑服务及技术改进的作用大小、复杂程度和推广价值。

第九条重大的合理化建议奖,须按采用一年后实际结算的年经济效益给奖;一般性的项目,须经一年时间(如三至六个月)的绩效考核和实际运用,证明确有效果,可以推算年经济效果后给奖;小改小革经评议认可,按年实际增产节约价值推算,及时给奖。

第十条对改善劳动条件、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害污染等不能直接以经济效益计算的合理化建议,可按其作用、意义大小评定奖励等级。

第十一条集体完成合理化建议项目的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要处理好主次关系,主要建议、设计、改进者应多得,协作、参与者少得,不能搞平均主义。

第十二条奖励的审批权限:合理化建议的奖励,由公司审查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每年七月和次年元月各上报一次,并在每一年里进行总结评比。

第十三条奖金由公司支付。

第三章审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为加强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并由总经理助理高平山同志任会长,指导总经办具体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审查、实施、鉴定和奖励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填写《合理化建议

表》(格式由总经办确定),详细说明改进后情况和预期经济效果,交总经办审查,提出采纳、研究或试验实施的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现后,填写《技术鉴定申请表》根据项目大小,由有关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凡符合奖励条例的项目,应认真填写《合理化建议成果奖励审批表》,经“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审查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给奖。

第十七条凡是确定的授奖项目,要张榜公布。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回已发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某物业保安部奖励细则

某物业保安部奖励细则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正确实施奖励,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目的

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值班执勤、学习、训练以及其他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奖励原则

1、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2、确认事实,正确施奖

3、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三)奖励项目

1、口头奖励

2、书面奖励

3、通报奖励

4、荣誉证书

依次以口头奖励为最低,荣誉证书为最高

(四)奖励条件

个人或者班组遵守纪律,在值班执勤,遵守制度中能完成者给予口头奖励,完成较好者给予书面奖励,完成好者给予通报奖励,完成十分突出者授予荣誉证书。

个人或班组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绩施奖

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3、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保安队员给予表扬,并奖励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100元。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安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6、对在各类区以下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50元;对在各类区以上(包括区级)级别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奖励每人100元。

7、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奖励50-200元。

8、年终被评为"优秀保安班组"、"优秀保安队员"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200元

9、领班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五)奖励权限

口头奖励,书面奖励由领班执行,书面奖励,通报奖励由主管执行,通报奖励,荣誉证书由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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