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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车辆进出规章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虹桥高尔夫别墅车辆进出规章

本规章作为虹桥高尔夫别墅管理规约的一部份对本物业区域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小区车辆进入

1.1住户车辆进入小区

1.1.1小区实际住户日常自用进出与停放的车辆,需在进入本小区前一周向物业管理处申报登记和申领车辆进入的专用凭证,并持有该有效专用凭证,可在小区车辆入口处经由门卫辨别确认后进入小区。

1.1.2无小区车辆进入有效凭证的(包括非居住在小区的业主、未办妥申报登记和申领到车辆进入专用凭证的住户车辆)的车辆,将被门岗保安视因偶尔进入或访客车辆性质进行阻拦、询问等流程处理。

1.2出租车进入

1.2.1业(租)户乘坐出租车进入虹桥高尔夫别墅的,必须主动告知门岗保安本人的单元号,经门岗保安确认后放行。

1.2.2访客乘坐出租车进入时,须主动将被访的单元、住户姓名和本人的姓名、大致来访的事由等告知门岗保安,请门岗保安打

电话询问被访者并得到被访者许可后,门岗保安将会给出租车司机一张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出租车离开小区时应主动交还给门岗保安),若未得到被访者的同意时门岗保安将不允许出租车进入。

1.2.3业户预定的出租车欲进入小区,必须主动告知门岗保安所接乘客的单元号。门岗保安必须打电话得到住户许可后,出租车会得到一张临时出入证后进入(出租车离开小区时应主动交还给门岗保安)。

1.3访客/服务车辆进入

1.3.1访客/服务车辆欲进入小区,必须主动将被访的单元、住户姓名和本人的姓名、大致来访/服务的事由等告知门岗保安,请门岗保安打电话询问被访者并得到被访者许可后,门岗保安将会给司机一张收费卡及临时出入证,访客车辆需将出入证置放在仪表板上明显处。没有得到被访住户的许可,访客车辆不允许进入。

1.3.2服务进入车辆的高度不允许超过2米,一般只能在上午8点至下午8点之间才进入小区,进入时必须主动将被访的单元、住户姓名和本人的姓名、大致来访/服务的事由等告知门岗保安,请门岗保安打电话询问被访者并得到被访者许可后,门岗保安将会给司机一张收费卡及临时出入证,访客车辆需将出入证置放在仪表板上明显处。没有得到被访住户的许可,访客车辆不允许进入。

1.3.3在下午8点至上午8点之间,一般的服务车辆不允许进入虹桥高尔夫别墅,除非因业(租)户有紧急或特殊原因;若业(租)户确有紧急或特殊原因可打电话到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和得到管理处的适当服务安排。

1.3.4若业户遇有大件物品或家庭装修、搬迁的进出需要,需请提前三日告知物业管理处,以便得到物业管理处的适当协调和服务安排。

2.车辆离开

2.1业(租)户车辆离开

持有效专用凭证的住户车辆,在经门岗保安验证后,可以在虹许路或者虹梅路出口离开。

2.2出租车离开

出租车离开小区时,须主动将出入证归还给保安门岗,可以在虹许路或者虹梅路出口离开。

2.3访客/服务车辆

访客/服务车辆离开时,访客/服务车辆必须主动归还告示牌和按收费单和实际时间支付停车费(详情见车辆停放规章)。

3.规章

3.1住户车辆停放管理规章(详情见车辆停放规章)

3.1.1全部已在登记的小区实际住户日常自用进出与停放(即日常进入的自用车辆),并已申领到车辆进入专用凭证的住户车辆,必须停放在各自单元的车库内侧或所已租用的小区公共停车位内。

3.1.2全部已在登记的小区实际住户日常自用进出与停放(即日常进入的自用车辆),并已申领到车辆进入专用凭证的住户车辆,停放不得封闭或妨碍其他车辆的通行或相邻居车库车辆的出入。

3.2车辆进出管理规章

3.2.1凡本别墅小区内各实际住户日常使用之车辆,应主动向物业管理处提出车辆进出证之申报、登记、填写『车辆进出证申请书』以方便小区服务与管理。

3.2.2各实际住户日常使用的车辆新购、更换时,应提前三日提出申报、登记、填写『车辆进出证申请书』否则将被门岗保安视为偶尔进入或访客车辆性质进行阻拦、询问等流程处理。

3.2.3小区住户车辆进出专用凭证每年更换一次,各实际使用的车辆的住户,应于每年十一月底前提供车辆资料交予物业管理处,以利换证程序。

3.2.4若房屋或租用的公共临时车位时,该小区住户车辆进出专用凭证应主动缴交至物业管理处消除登记。

3.2.5车辆进出证不慎遗失时,应向物业管理处申请补发,并酌收工本费人民币20元/张。

3.2.6本小区车辆进入专用凭证需由小区物业管理处统一印制,张贴部位一律于住户日常自用车辆挡风玻璃左/右上方处,以利醒目辨识。

3.2.7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时,应将车辆前灯打开,并注意沿小区各类交通号志,限5公里/小时的速度文明、礼让、安全行驶。

3.2.8由于驾驶疏忽,而损毁他人车辆,或装卸货物车辆进入车道时,未注意限高限重限制,而毁损停车场内之设施时,均应负责赔偿。

4.生效日期

本规章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虹桥高尔夫别墅停车场车辆进出证申请书

篇2: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依照国际惯例,为了确保车主/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本车主/使用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承诺遵守以下关于****新城物业管辖区域内车辆管理及停放的有关规定:

一、车辆进入辖区内,必须自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二、车辆进入辖区内,应按规定路线正常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出停车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地点进行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不须经过车主/使用人同意,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

四、车主/使用人应按规定自觉交纳物业管理费或停车费。

1、私家车位: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穗价涵****号文《关于天河**新城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私家车位(即室内已售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含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将于车位业主办理车位收取手续当日预收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开始计收日期原则上按销售发出的《通知》上通知车位业主可收取车位之日期开始计算。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即每次预收三个月。如车主/使用人延迟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达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并交齐有关费用,同时所欠管理费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按1‰物业管理费/天计算。

2、临时车位:又称次租车位,参照《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次租车位(即室内停车位)只限停放中、小型车(中、小型车指额定载量为2吨以下(含2吨)人货两用车,19座以下旅行车、各类型面包车、的士车),收费标准为10元/次(12小时为1次)。

五、私家车位的业主必须在办理车位收取手续时自觉留取有关资料及证照复印件,以便办理立户手续,同时领取《停车证》并固定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左下放,车辆必须凭证出入,对号进行停放。《停车证》如有遗失,车主/使用人应即刻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注销并补办新证。

六、停放车辆必须已在有关部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七、车辆停放后,车主/使用人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一切财物均由车主/使用人负责保管。物业管理公司仅为提供车位及与该车位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不须对发生在停车场内的任何人士及车辆损害负有任何责任。

八、禁止漏水、漏油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九、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损坏停车场设备设施及财物的一切人士保留追讨其赔偿的法律权利,直至损失赔偿完成为止。

十、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预先批准,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或清洗车辆。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与车辆管理及停放有关的一切规定而不须提前通知车主/使用人。

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3: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0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0

1、进入小区范围内的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

2、车辆必须按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和按高音喇叭,进入小区车辆限速5公里以下。

3、业主(或租户)长期在小区内地面停放的车辆,必须在物业公司办理定位手续,领取停车牌放于车上、停于指定位置、并凭牌出入小区,按月交纳停车费。

4、凡办理有关手续、领取了停车牌的车辆,其停车费由车主到物业公司交纳,未办理停车牌的车辆进入小区停车,由小区保安收取临时停车费。

5、车辆停放时,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辆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负。

6、不得在小区内洗车和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车辆不许进入车库。

7、为杜绝小区内发生意外事故,凡进入小区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篇4:Z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生活和生产水平的提高,用户拥有的车辆日益增多,车辆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环境、交通和财产安全,反映了物业管理水平,同时,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的一部分来自于停车费,有一定的责任风险。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好进出口,控制车辆被盗、被损坏现象,避免责任风险。

一、车辆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3.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纳营业款。

4.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6.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7.实行24h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二、道口岗岗位职责

1.维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证道口畅通无阻。

2.对出入住宅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发卡,检查核对后收卡,按规定标准收费。

3.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向车主(司机)指出,并作好记录,使责任分明。

4.提醒和指挥司机按路线行驶,按定位泊车。

5.适当控制外来车辆进入住宅区过夜,以保证业主的车位,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小区(大厦)。

6.严守岗位,保持警惕,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8.负责岗亭里外及路口的清洁卫生。

三、车库(场)岗位职责

1.对出入的车辆作好记录,并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

2.检查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漏油、漏水,未关车窗、车门,未关车灯,应即时通知车主(司机),并报告车场管理负责人。

3.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时,应重点看管。

4.负责车库(场)内及值班室的清洁。

5.定期检查车库(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车管负责人或管理处。

6.按规定着装上岗,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四、车辆管理员纪律

1.遵守《仪容仪表规定》,仪容整洁,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3.值班时不准嬉戏、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4.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8.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五、车辆管理员培训制度

1.凡在职车管员必须坚持定期接受法制、交通指挥、车辆管理和军事训练方面的业务训练。

2.新入队车管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3.车管员每周分班集中训练一次。

4.车辆管理执勤人员和指挥员应按照保员培训制度,与保安员进行同类培训和训练。

5.每季度进行一次军训和交通指挥考核(摩托车、单车保管人员不考核此项),每半年一次业务考试,每年进行一次普法知识考核。

六、车辆管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客户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不牟私利,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向车主和客户作必要的解释,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客户的信任。

篇5:国际中心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为了维护物业区域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和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整体权益,创建一个文明、安全、舒适、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入园区车辆须遵守以下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车辆进出园区管理规定:

1、建立机动车出入证制度。凡业主自备车、公务车、接送车等需经常出入本园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凭《机动车出入证》进入园区。《机动车出入证》由业主/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属的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临时来访的机动车辆,必须向秩序维护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姓名,由秩序维护员核实后方可准许进入园区。车辆进入时,驾驶员必须用驾驶证(或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换取《临时机动车出入证》,遵守园区机动车辆行驶路线,在秩序维护员的引导下,按指定的停车位临时停车。车辆离开园区时,用《临时机动车出入证》换回有效证件。若临时车位已满,不再允许临时车辆进入园区;

3、本园区禁止出租车进入。如遇有行动不便(老幼病残)人员乘车,或有大件随身物品,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的业主/使用人或来访者,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业主/使用人(或被访者)的房号、姓名,经秩序维护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如有业主/使用人预约出租车接送病患等紧急情况,可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由秩序维护员及时放行;

4、驶出园区的机动车携有体积较大物品时,为确保业主/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秩序维护员有权询问和检查。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需暂缓放行,请客户服务专员与业主/使用人本人联系确认后放行。业主/使用人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驶出园区,须由业主/使用人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品出门手续,经秩序维护员验证后方可准其驶出;

5、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园区;

6、禁止2吨(含)以上货车或10座(含)以上客车进入园区。遇业主/使用人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业主/使用人的房号、姓名,经秩序维护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其它特殊情况,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入;

7、业主/使用人拥有的自行车、电动车和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各单元楼相应的非机动车停放处或集中停放处。访客进入园区须向秩序维护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姓名,由秩序维护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短期内需经常出入园区的外来人员(如装修人员、送水送餐人员等),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入。临时出入证由业主/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本园区规划地面停车位允许业主先到先停,停车费用按萧山区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园区道路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及非经法定程序批准划定车位之前园区道路禁止停放车辆;

2、已购地下车位的业主,其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地下车位中;承租地面或地下车位的业主,其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承租车位中。非机动车应按规定停放在地下自行车库或地面指定地点,禁止停放在门楼、楼道以及单元门口等非停车位置。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由秩序维护员就近搬入非机动车停车库;

3、禁止在园区内非停车区域和绿化带内随意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时车轮碾压绿化带。童车、轮滑、滑板车等不准进入绿化带,主干道、地下停车库内不准滑旱冰。违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4、业主需短时间(不超过30分钟)在地面离人临时停车的,在进入园区入口时,应主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情况,超过规定时间的,秩序维护员有权要求其立刻离开,严重超时的按照违规停车办法处理;

5、临时进入园区的来访机动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在指定的车位临时停车。秩序维护员按市物价局区物价局相关规定向停车者收取临时停车费,出具统一收据;

6、禁止无《机动车出入证》和《临时机动车出入证》的机动车辆在园区内停车,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停车的,须用驾驶证(或行驶证)换取《临时机动车出入证》,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离开园区时用《临时机动车出入证》换回驾驶证(或行驶证),并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临时停车位已满,秩序维护员在大门口公告,不再允许临时车辆进入;

7、为了降低车辆噪音和尾气污染,临时停车的机动车辆应及时关闭发动机。上下车、关车门时应注意减少噪音,防盗报警器夜间采用静音设置,避免影响周围业主;

8、停放在地下车库或地面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应注意安全,人离车时要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谨防失窃。

第三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劝阻和制止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劝阻和制止不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全体业主除采取群众监督、批评教育、公开曝光等教育手段以外,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劝诫、制止、收取违约金等;

2、进入园区的任何机动车,如擅自占用他人停车位(秩序维护员临时调度除外)或在非停车区域违反本规定停车,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

3、对在行驶、停车中碾压绿化带和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机动车,按损毁程度等价赔偿。业主/使用人违规由业主/使用人缴纳;来访者违规,由来访者缴纳,来访者拒缴,由被访者承担连带责任。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拍照取证后,报送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处理;

4、对违规不愿意按本规约执行的业主/使用人,全体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中心在园区宣传栏、业主论坛公开曝光,有必要的,通知其所在单位。对违规停放车辆,可以采取闭锁、拖离等强制措施。违规五次以上(含五次),可以禁止该车辆进入园区;

5、停放在园区的车辆如发生刮擦、碰撞等事故,肇事车主应及时将受损车辆车牌号报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通知受损车辆的车主,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联系保险公司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园区内任何业主/使用人都有劝阻、投诉的权利和义务,业主/使用人应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对违规行为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全体业主同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情节向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者收取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须定期公示。除业主大会决定外,全部转入园区物业经营性收益,主要用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外的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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