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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奖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奖罚。第二条奖励内容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100~5000元。(具体根据业绩,由项目安全部门提出方案,项目经理批准)。1、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有功的)。2、在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完成本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接受上级单位检查时,资料及现场未被扣分,受到表扬的;在局和公司的项目管理达标检查中收到奖励,将论功行赏。3、职工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奖励。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5、对创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第三条:处罚内容处罚标准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处罚标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处罚标准类别序号违章罚款标准处罚金额分包管理1分包单位进场前,未将分包队伍的相关资质文件、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任命书交项目部的。500元/项2分包单位未按项目部要求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持有效证件上岗的。1000元/人3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不按项目安全部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不配合项目安全部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资料2000元/项4分包单位对作业班组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发生群体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偷盗抢劫等违法活动的5000元/项5分包单位使用童工、年老体弱工、精神不正常、犯有突发性疾病、通缉犯等非法用工的3000元/人6分包单位不按时发放作业人员工资的3000元/次7分包单位不服从项目安全管理的2000元/项8分包单位不按照公司项目管理达标要求,完善相关防护措施、管理规定的3000元/项分包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10分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各级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200元/项11分包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200元/人12分包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目标考核未落实好的。200元/项13分包安全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未落实的。100元/项14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全面、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100元/项15检查出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及时书面回复的。100元/项16分包建立文明施工档案或文施资料严重缺乏的。100元/宗17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50元/人1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无使用安全带、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者。(有五人以上受罚的,则现场兼职安全员同罚)50元/人19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架子工、钢井架工、塔吊工、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维修工、模板工穿硬底鞋的。20元/人20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20元/人21电工、焊工、机驾工、架子工、钢井架工、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维修工、塔吊施工升降机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100元/人22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的。100元/人23没有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没有安全会议记录的。100元/次24人工挖孔桩工程的桩孔深度超过2M而无下列安全设施的:(1)机械通风装置。(2)防落物伤人的半圆平护板(网)。(3)操作人员上落梯。(4)12伏安全用电照明。(5)气体检测仪。50元/项25在外脚手架挂设不合格安全网的。200元/例26在外脚手架挂设安全网不严密的。20元/处27钢丝绳使用违反规定或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达到报废标准还在使用的。200/项28没有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箱二级保护”要求的。300/项29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300/项30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或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300/项31施工现场的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没有分开设置,而是合用一个配电箱,但此时动力和照明线路又没有实现分路设置的。200/项32配电箱与开关及固定设备间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远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已经超过了3M的。50元/处33配电箱、开关箱没有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其铁板厚度小于1.5mm,存在使用木质配电箱的现象。100元/处34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所有整场情况不带电的导电部分没有做保护接零的。100元/处35配电箱内的电器直接安装在配电箱的箱体上或采用木质二层底的。100元/处3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的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和用电设备的性质、容量要求不相配的。100元/处安全生产3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有破损使用现象,其配件或附件等不齐全,不完整有效的。50元/处38总配电箱内电器配置原则,如电器安装种类、配合安装位置等不符合《规范》(JGJ46-2005)的规定的。200元/项39施工现场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要求,存在着“一闸多用或一箱多机等错误做法。『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J100元/处40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参数间不能实现相互配合,没有形成分级分段保护功能的。50元/处4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没有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的50元/处42现场施工材料、机具摆放超出围蔽范围或设置的临时设旌采用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100元/处43砖块运输随地倒,在楼地面倒、搓灰浆或无清理落地灰、砖碎等杂物垃圾的。50元/处44从高空向建筑物外抛周转料、杂物或倒垃圾余泥的。100元/入45灰、砂、砖、石、钢筋、木料、构件等无按平面图规定点堆放,该隔离无隔离或无材料标牌的。20元/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46现场主要通道、楼梯有材料余泥杂物等阻塞不畅通的。20元/处47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的。50元/处48宿舍内务不卫生整洁,被褥、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或地上有垃圾的。5元/床、20元/间49宿舍地面、床下有烟头的。20元/个或l00元/间50躺在床上吸烟或在工地作业区流动吸烟的。20元/人51动焊、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进行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或焊工无证上岗作业,不携带动火证作业的。100元/人52无带灭火器材或无防范措施;高处焊、割作业无防止焊渣下落措施的。200元/次53气体作业气瓶违规放置,安全距离不足及夏天气瓶无做防晒措施的。100元/处54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油漆作业场所进行动焊或明火作业的。200元/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55无及时清理作业区、外排栅上遗留的木糠、木屑、刨花、水泥袋、可燃包装物等易燃可燃物品的。20元/处56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使用后无放回原处的。20元/项57在工棚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烧香拜佛或随意生火或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炒锅等电热器具的。100元/处58在场职工、民工未按规定佩戴胸卡(平安卡)或无佩戴胸卡出入的。10元/人59在办公室、宿舍、施工现场聚众赌博、打架斗欧的。2000元/参与方(人)60男女混住或未经批准收留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的。50元/宗61随意拆除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等及在墙上乱写乱画的。20元/张62发现偷盗对偷盗者所在劳务队处罚2000元/次第四条安全奖罚单由项目安全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批后签发。第五条项目安全部将签发的奖罚单交责任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向项目经理申述,否则视为没有异议,如拒签,处罚单同样生效,并按照处罚单中金额的双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第六条项目安全部将签发的奖罚单交商务部,由商务部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第七条财务部根据商务部请款单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台账。第八条奖罚单一式三份,责任方一份、安全部一份、商务部一份。第九条本奖罚制度为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处罚条款,项目部只对责任分包单位进行处罚,不对具体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第十条本奖罚制度作为分包合同中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以上条款,将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处罚金额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工程款中扣除。

篇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以上所定的罚款条例的,除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外,其班组长加罚100元。同一个人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加倍处罚。至本工程结束,若个人只违反一次的,罚金予以退回。

以上条列自2012年3月20日起执行,希望各班组落实清楚并坚决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的工作。

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庄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2012年3月20日

篇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订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在2012年2月20日起执行。

请各施工班组、工地主要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经济奖励(工地主要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7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住建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第二条: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或项目部、奖励1500元。

第三条: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

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

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单位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注: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

4、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5条: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

?第六条、各项目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可参照执行。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第一条、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

出现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30%连同受罚;

工地主要负责人强行安排的,责任人按100%连同受罚。

对工地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2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元。

7、?各班组进入现场必须到质安部办理登记,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500元。

2)绶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

3)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4)钢丝绳及滑轮系统:(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3)钢丝绳固定,每端少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5)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处罚:5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司索无证上岗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1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锯木机)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包括发现后不制止或予以立即整改);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6、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

7、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

8、未对电箱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或检修时不挂安全标志牌,带电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定期检测(包括各类漏电电阻、对地电阻);检测、维修无记录。

第四条脚手架

1、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间距过大,步距大于1.8米、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每项每20延长米罚款:500元

2、钢管立杆无设扫地杆;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3、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张挂不牢、网面破损严重等;每10平方米罚:50元。

4、进场架设的钢管、扣件未保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刷黄黑相间(间距1米)油漆;每100延长米罚款:100元。

5、连墙件设置、脚手板铺设、栏杆扶手及挡脚板防护等材料、现场设置,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每项处罚:5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按发生人数连同计罚工地管理人员;出现有5人(含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20%连同受罚,有1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安全员按25%连同受罚,有2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主要负责人按30%连同受罚;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处罚款:200元.。

3、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每10延长米罚款:200元.。

第六条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责任者:每例300元

1、钢管立柱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接长采取搭接、接头中心距主节点大于步距的1/3;

2、在立柱距地面200mm高处,未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设扫地杆;

扣件拧紧扭力矩未控制在45~60N·m之间;

3、未按规定或设计方案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搭接或搭接长度小于500mm;

4、钢管、扣件、U型可调支托组件、规格方木等材料的使用,搭设标准有违反JGJ162-2008等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

第七条钢筋加工及砼安全管理

1、砼搅拌运转中,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出料;无证操作或开机时擅自离岗。处罚200元。

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焊接现场10米范围内有堆放油类、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每例处罚:100元。

3、其他有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按每项计罚,同时必须严格进行整改。每项(处)罚款:100元。

第八条其他

1、未经批准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或移动安全标志、警示牌;违者处罚:500元。

2、未经审批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的,没收所有厨具并处罚款:300元。

3、因酗酒、赌博或未经同意挪用他人材料及工具等其他原因,引发的事端导致打架斗殴者,双方各处:5000元罚款。所发生一切医疗费误工费双方各自负担。

4、无爱护工地文明施工形象,乱扔纸屑、乱倒垃圾剩饭剩菜,每人罚款:100元。破坏文明施工设施的。每人罚款:1000元。

5、楼层内随地大便者一人次罚款:1000元,凡有检举、揭发者给予:500元奖励。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汽油、煤油、柴油、松节油、油漆、雷管、炸药等)带入工地宿舍。若因施工需要必须报项目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场。并由项目部专用库房存放。违者给予:1000一2000元罚款处理。

7、各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各楼层模板、钢筋、钢管、扣件、安全网、木方、落地灰、砖头等杂物,凡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处理。

第八条附则

公司安全科和各分公司的质安部为本经济处罚制度的执罚机构,执罚各自的管辖范围。其科室成员是具体执罚实施人。

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单位、班组实施本经济处罚制度。

工地质安员有权依据本处罚制度的规定,对违章行为收集证据(如拍照等),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并经执罚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直接从拨款中或工作中扣款。

厦门地山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茶博汇项目部

2012.02.15

篇4: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篇5: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任务完成,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项目部订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广大职工共同执行。

1.上班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作业必须带安全带,上班不得喝酒,穿拖鞋.高跟鞋,一次违章罚50元。

2.严禁坐龙门架上下,违者罚款50元,开卷扬机者罚100元。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罚50,接电找电工。

4.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物品,发现一次罚100。

5.搅拌机用完必须当时清洗干净,落地灰必须清理干净,拉拉车用完后清理干净,当天的工作面必须清理干净,发现一次罚50元。

6.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欧.偷窃.违者一次罚款100。

7.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返工,质量不合格,砼浇筑不经项目部同意造成返工,由责任班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罚款200元。

8.发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100元。

9.砼浇筑构件,达不到内实外光,出现蜂窝狗洞,钢筋露筋每处罚款50元。

10.砼浇筑完后及时保养,发现保养不到位,发现一次罚100元。

11.木工支模不得出现跑模.胀模.漏浆尺寸不荷,每处罚款100元。

12.钢筋加工.焊接.安装.绑扎不荷合要求,长料短用.每处罚100元。

13.电工对强电.弱电.消防所属埋管,孔洞盒.预埋件.出现遗漏。不荷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对砌砖工要求垂5平8,灰缝不得大与12.不得小与8。超过每处罚50元。

15.抹灰工要求墙面整洁,垂3平4,不得用水泥浆抹面,发现一处罚50元。

16.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200---500元奖励。

新疆裕丰建设有限公司105项目部

2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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