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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门诊处方用药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医院医疗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制度

一、门诊处方制度

(一)处方标准与处方领取、保管制度

1.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内容主要包括前记、正文和后记。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业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2.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打印纸为白色。打印后右上角标注:"普通"。

(2)急诊处方打印纸为淡黄色,打印后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打印纸为淡绿色,打印后右上角标注"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3.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4.处方领取与保管、销毁:

(1)医院使用电子处方与纸质处方相结合的方式。

(2)麻醉及精神类处方由总务仓库统一印刷,由各科向总务仓库领取。

(3)处方由药剂科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4)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报医院主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二)处方权与处方开具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经医院医务科审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盖章、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备案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医务科与药剂科保存备查。

2.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本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可有效。

5.进修医师由本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6.处方开具应当符合本机构制定的《处方评价标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7.医师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8.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三)处方调剂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签名与盖章式样应当在本医疗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放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6.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在电脑上或手工处方上注明是否皮试由注射室护士在皮试结果出来后在电脑上或手工处方上标注皮试结果,或告知医师更换其他药物。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存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8.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的,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9.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门签章。

10.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四)处方点评及处罚

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务科、药剂科及门诊医疗质控组要定期对门诊处方以及病区医嘱进行审核、点评、反馈,并列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公示和处罚。

1.医院成立处方点评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临床科室等部门组成。

2.处方评价方法:

(1)门诊药房药师在调剂过程中认真审核处方,发现问题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每周随机抽取一天的部分处方进行分析评价,每月定期抽查不少于5%的处方,详细填写卫生部公布的《处方评价表》,并予登记。对违规用药、不合理用药、滥用药物等情况,应责令处方医师改正。

(2)每季度对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抽查。

(3)检查结果及时在医院内进行公布。

二、处方注意事项

(一)药学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的,要退回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遵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处方一般以三日量为宜,七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内容应包括: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

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人及核对人签字,药价,不得缺项、漏项。

(五)处方书写要清楚,医师如修改处方,必须在修改处签字。

(六)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七)普通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到期由药剂科报医院主管院长批准销毁。

(八)药师(士)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篇2:医院医疗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一)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三)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并定期调整、更新。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一)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般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下专业职称可使用)。

(二)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高级职称医师签名,无高级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

(三)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批准。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四)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i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症;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五)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未经会诊或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六)在经验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篇3:医院医疗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一、转科

(一)凡因病情需要转科的住院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出科室凭会诊单联系好床位,住院处办妥转科手续后才能转科。

(二)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及时转科。

(三)如系危重症患者,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转入科室,并与值班(或经管医师)做好床边交接工作。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

(四)患者转科前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护士将本科室相关账目结算完毕后向电脑发送。同时电话通知转入科室准备接收,可行走的患者由医务人员携带全部病历资料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须用轮椅或平车的转科患者须派医师或护士随同前往,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转入科室应按照转入患者接收,及时开出转科医嘱。转科前医嘱全部停止。

(六)转科后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

(一)转往他院

1.凡因本院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疑难、危重病例,需转至外院检查治疗的患者,在病情允许转送的前提下,由经管主治医师提出,一律须经副主任以上职称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后,由经管医师开具转院证明或疾病诊断意见书,根据不同情况,到医院指定的管理部门(医务科或医保管理小组,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办理审核手续后方可转院。

2.病情危重病人的转院应上报医务科(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审批并备案,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宁波大市范围内)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不予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

3.转院的费用结算及手续与出院相同。

4.患者转院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复印并带走部分病历资料,如住院志、辅助检查、化验单、出院小结以及转院介绍信等。

5.患者转院时,如有需要,由原经管科室酌情派医护人员随救护车护送。

6.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先按自动出院办理出院手续。患者本人或家属要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转院手续由其患者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

7.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入他院

1.要求转入他院的患者,须经他院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篇4:某医院医疗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过程中消耗的药品,应于麻醉结束当日,由麻醉科医师书写处方,专人领取或进入电脑统一管理。

(二)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杜绝差错,严防丢失。

(三)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如哌替啶、*、芬太尼等,应实行"六专"(专人、专柜、专锁、专册、专处方、专交班)管理,班班交接,定期清点。其中,专册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手术名称、麻醉方法、用量、残药处理等。

(四)抢救用药品要定量并按规定地点和顺序放置,保证供应,并应及时补充消耗药品和清理过期失效药品。

(五)药品一律不准出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某医院医疗放射科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放射科各项管理制度

一、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一)实施放射科主任对放射科各个部门(包括普通X线诊断、CT、MRI、介入治疗等)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可分设副主任或组长协助科主任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

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优势。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能够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

(三)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项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

二、登记室管理制度

(一)根据疾病摄影要求和病人体形正确划价,若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及时请示本科医师或技师。

(二)严格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收费标准等项目,并登记记录或将所有资料输入电脑。

(三)为首诊病人编写新号码,为复诊病人查找老号码或按序列编号。

(四)对申请造影检查患者,详细交代检查前准备事项。

(五)坚守岗位,主动、热情、耐心接待前来检查的患者,有问必答,树立放射科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一)X线片、X线检查申请单、报告单、存档光盘等资料要保存15年。影像资料要双备份保存。

(二)X线检查资料要有专门储藏场地,专人负责,保证资料完整,不得遗失、破损。

(三)即时查找,明确去向。

(四)每天整理、汇总、归类。

(五)遇有借阅,要办理好借片手续。定期催还,如遇遗失及时落实责任,作好记录。

四、借片管理制度

(一)借取存档片由登记室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借取。

(二)急诊借片:根据急诊室要求,急诊病人拍片后,可先借片,后写报告。

(三)平诊借片:借片需由借片医生开具借片条后至登记室借取;外借片需由借片人出具借条,留下借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一)每日上班后应先开机、开空调。检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预热,不许在未预热状态下检查病人。机器出现故障时,应记录在案,维修情况也应记录。

(二)进行X线检查前,应仔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摄片部位和会诊单,检查号码是否准确,严防错号、重号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属物、膏药等物品。对检查有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本科医生或上级技师,或与临床取得联系。

(三)摄影操作时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及诸附件有无固定。危重病人或怀疑脊椎骨折病人应有临床医生陪同,协助移动病人和摆位,以免因摄影操作而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四)病人检查结束后,应填写曝光条件、日期,特殊摄影应记录摄影体位,最后签名。

(五)按规定持证上岗。

(六)保持机房内整洁,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关灯及空调,并在机器复位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六、暗室管理制度

(一)每天早晨清洁暗室、洗片机、打印机,检查自来水、红灯,备足胶片

(二)检查、清洁洗片机和打印机各部分结构,检查运转情况,包括循环、补液、显影和干燥温度。

(三)洗片机工作前先走废片数张,并记录走片时间是否正常。打印机每天工作前先Reset,确定情况正常再进行日常工作,并装满胶片。

(四)定期检查、清洁暗盒有无破损、污迹,并做好记录。

(五)暗室工作人员应随时关灯,非暗室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六)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电源、水源、空调、洗片机和打印机等,并做好桌面卫生保洁工作。

七、CT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生、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随时做好对比剂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定期检查抢救药品有无过期、抢救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十)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CT值校正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一)所有病人资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八、MRI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工作期间不得在机房内喧哗,保持工作环境安静。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吃零食,保持机房整洁。

(三)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机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一经查处,严惩不怠。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参照磁共振安全注意事项)。

(五)维持机房温度和湿度恒定,保证机器处于正常工作环境。

(六)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线圈等MR室一切附属设备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七)护理人员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对高压注射器进行清理。

(八)技师、医生、护理人员的工作应遵守操作规程。

(九)随时做好对比剂过敏反应的抢救准备,定期检查抢救药品有无过期、抢救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十)应定期对机器做清洁、匀场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十一)所有病人资料应及时保存,防止丢失。

九、DSA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DSA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持证上岗。

(三)技术操作参数,如造影程序、对比剂总量、每秒流量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操作,由技师记录。

(四)DSA机未经操作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五)DSA机每周保养一次,做到干净、清洁、卫生。

(六)导管室按照无菌操作原则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条例,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

(七)进入导管室见习、参观人员,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房间内不得随意游走和出入。

(八)入室人员均需戴口罩、帽子、穿白大衣、室内套鞋套或室内鞋。

十、综合读片制度

(一)设立专门的读片室。

(二)每天上午科主任带领全科医生、进修、实习医生进行读片。

(三)值班医师准备读片内容,挑选疑难的、典型的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并收集这些病例的病史及各种影像检查信息。

(四)读片时值班医师汇报病史,分析影像,得出初步结论,并提出需解决的或存在的疑问,上级医师进一步分析病例,综合各种影像信息,相互印证,做出最终结论。

(五)记录疑难病例讨论结果。

十一、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一)定期举行疑难读片讨论或每天综合读片时选取疑难病例,展开科室内讨论。

(二)定期或不定期与相关科室联合读片。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系统的读片,准备读片内容并负责联系相关科室的读片。

(三)重大疑难介入手术病例多科室联合读片,制订最佳手术方案,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专人负责记录疑难读片结果。

十二、影像诊断手术随访制度

(一)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系统疾病的手术病例追查并作记录,或每周安排人员负责手术病例的追查。

(二)登记疑难病例定期安排医师进行手术或临床随访。

(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手术随访结果讨论,每年至少6次。

(四)定期统计影像诊断的正确率。

十三、设备专人负责与维修保养制度

(一)设备专人负责制:每台设备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二)设备定期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检查装置,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4.每日对CT、MRI进行一次水模检查。

(三)设备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2.对于X线机和CT机开机前必先WARM-UP后才能工作。对于MRI机,工作前先查看液氦和氦气情况,检查水冷机工作状态。

3.每日工作完成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十四、导管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执行《总则》和《手术室消毒隔离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的规程。

(二)专人负责管理,术前必须穿手术衣,戴口罩、防护眼罩和帽子,按外科手术洗手规程洗手。

(三)凡规定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不可回收再用,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医用污染垃圾扔入黄色污物袋按规定统一处理。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产品,其说明书未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规定行去污染、清洗、灭菌等程序处理。

(五)每次操作后做好终末消毒处理,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燥。

(六)常规每天空气消毒一次,必要时随时消毒,并记录在册。每月空气培养一次,如不合格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消毒处理。

(七)每月监测:手指、空气、消毒液、操作台、医用器材(熏蒸、浸泡)。

(八)保证新风机畅通。

十五、介入诊疗围手术期临床管理制度

(一)术前准备

1.建立严格的病房会诊制度,严格掌握介入诊疗的适

应症和禁忌症。重大疑难介入手术实行主管领导审批制度。

2.对拟进行介入诊疗的患者,手术医师术前制定完善的诊疗方案,并详细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本次手术的目的、方法、风险,取得其同意后并签署同意书。

3.术前1-3天作好相应的术前检查,如心、肺、肝、肾功能,血常规、出凝血时间,对比剂过敏试验、备皮、肠道准备、禁食等工作。做好导管室器械,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准备。做好各类急救用药,抢救措施的准备。

(二)术中操作

1.手术过程中,介入医师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化介入诊疗操作原则与技术,如无菌操作原则,熟练轻柔的操作技术。

2.介入诊疗医师对患者术中的生命体征变化及其意义须十分了解,并掌握各类危急症的急救用药和抢救措施。

3.对于重大手术或有严重心、肺合并症的患者实行介入诊疗术时应与相关临床专科医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手术。

(三)术后处理。

1.手术部位的包扎、压迫止血。

2.24小时内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

3.按法规、条例严格书写相关病历及诊疗护理记录。

4.针对各类疾病实施介入治疗术后的常规处理。

十六、机房管理及机器操作管理制度

(一)非本科医技人员、严禁操作本科X光机、CT机、MRI机、DSA机、洗片机等医疗设备及计算机。

(二)本科医技人员必须先了解影像设备的使用常规,遵守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影像设备。

(三)进修、实习人员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操作机器。

(四)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天上班时,必须清洁机房,清洁机器,发现故障及时与技术组联系,并向科室主任汇报。

(五)使用机器时,合上电源,开机后必须等待自检显示正常后,方可使用。机器使用完毕,严格按操作程序关机。

(六)曝光过程中,禁止改变任何参数,以防机器损坏。

(七)机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周保养维修一次,建立机器设备使用日志及故障维修档案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控制室。

(九)机房内严禁吸烟。

十七、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

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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