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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区域消防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区域消防管理的规定

一、保安人员是区域内义务消防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展开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即整顿。

三、管好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根据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应急措施,经常进行消防预告操作。

五、发现任何有碍于消防应急事故的车辆、货物等,在工作检查中,有权清理并上报物管部门。

六、做好要害部门区域的消防标志,熟知操作的报警系统。

七、区域内在一般情况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安全用电用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使用超负荷电器。

九、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电话,关闭电闸,切断气液,组织人员立即疏散,保安人员应冲锋在前,不准临阵逃脱。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服从公安机关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威胁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保安部门有权阻止或送交派出所处理。

篇2:消防器材检查使用规定

消防器材检查、使用规定

一、消防设施、器材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二、每月对消防栓、消防泵、箱体、门锁、阀门、应急灯、水带、水枪、管道等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清点、登记、存档。

三、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消防板手存放在显要位置,以便随时备用。

五、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禁止挪用、丢失消防器材,改变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严禁损坏消防设施、器材。

篇3:Z电信城商户消防管理规定

电信城商户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租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有关消防条例,特制订本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管理公司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政府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

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3)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监护动火作业;

4)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确保各种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5)接到火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组织制定紧急状下的疏散工作,迅速启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租户防火责任制。各自助户的负责人为当然的防火责任人,应做好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签订)

3、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保持消防区及楼梯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4、不准损坏消防器材,妥善维护楼样、走道和出口安全。

5、严禁租户携带和储放易燃、易爆物品;新世界电信城内不准燃烧香火,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7、新世界电信城各商铺须备干粉灭火器20个,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发生火警,应迅速通知管理公司及拨火警电话119,关闭所有电器开关,迅速撤离现场。禁止使用电梯,工作人员应有序地从楼梯疏散人群,切勿惊慌拥挤。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造成他人损失的,须负全部赔偿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上报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1)占用或封堵消防者、楼梯、走道或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和设施;

3)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4)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10、各租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公司有关放火方面的管理。

如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Z酒店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酒店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1.为加强本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客人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凡在本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适用本规定。

3.员工或到酒店的施工人员有以下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携带火种进如入以上场所的;

(2)指使或命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3)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工操作、电、气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用品的;

(4)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的;

(5)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按价赔偿后进行处罚)的;

(6)未到保安部办理用火手续,在内擅自用火作业的;

(7)未经保安部门批准,擅自在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烧香拜神的;

(8)未经保安部门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的;

(9)写字楼、外包租赁单位未办施工许可证和未经消防培训,擅自施工、装修的;

(10)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

(11)当值期间擅离职守或违章操作造成轻微火险事故的;

(12)拒绝、刁难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13)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的;

(14)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在内违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统报警的;

(16)其他轻微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刑事责任者,赔偿为造成的损失,并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谎报火警给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失的;

(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违章用火,造成火灾的;

(3)发生火灾后延误报警、不报警、阻拦报警的;

(4)在灭火、抢险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指挥人员的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5)其他严重行为。

以上的款项,非人员到财务部缴纳,员工,由保安部报员工所在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在工资内扣除。

篇5:保安部消防监控设备操作规定

保安部消防监控设备操作规定

1、火灾报警设备报警操作规定

当接到火灾信号时,按"消音"键,在最短时间内查出火警发生的部位,按"复原"键警报消除后,按下列程序操作:

(1)如果报警状态不再出现,再到现场看,是否有火灾参数如有火灾参数,例如有人向控测器吐烟等,属正常报警,要进行制止,并进行批评如没有火灾参数,属误报,可能控测器出现问题,应报设备部,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控测器的政党运行

2)如果警报状态又重新出现,应再按一次"消音"键然后到现场查看如果有许多人抽烟或是由施工等情况而引起的,属政治报警如有火情,属正常报警,根据现场燃烧物质以及火情的大小采取措施:火情很小,可用来火器扑救;如火情较大,先把消防控制盘的"防误动作"开关从禁止打向允许,手动启动排烟机、送风机、送风阀、排烟阀和消防泵、喷淋泵以及切断火灾区域供电电源等一毓消防设施(消防控制盘可自动进行上述一系列动作),然后通过消防广播把客人从火灾区疏散到安全区

2、故障警报发出后的处理规定

(1)道德按"消音"键,看看能否自动复原,如能怎么复原,属正常故障报警

(2)不能自动复原,查出部位后,到现场查看,如无人动控测器,属控测器故障,应报设备部维修

(3)如出现不能自动复原、乱报号或不显号时,属于机身故障,监控人员应关机,经过一段时间看能否自动复原,再做检查

3、消防监控设备检查规定。

(1)手动检查控测器的报警情况,每周一次。

(2)检查供电备用电源、电泄,每两周一次。

(3)火灾模拟试验每年一次,由设备部负责,值班员配合。每季度在不同区域抽查控测器报警情况。值班期间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认真处理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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