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火灾事故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火灾事故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提高防护救护能力,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使小区物业和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到最小。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保安部当值班组及应急分队
3.0处置的基本原则
3.1指挥员要牢记处置程序,现场指挥员要冷静沉着,切勿慌乱。
3.2通讯联络保持畅通,情况汇报要有序,切勿在对讲机中乱喊乱叫干扰正常联络,确保情况反馈指挥员指令的迅速转达。
3.3动作要快,争分夺秒,注意整体协同作战,互相支援保护。
3.4以快速疏散人员,保证业主(租户)的生命安全为主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0火灾处置作业指导书
火警、火灾事故的处置一般有四步骤即:报警确认疏散灭火
4.1报警:火警电话119,由发现火灾人员或接群众报警队员报警,将着火地点,起火物资,火势大小,起火原因等报告清楚,填写《值班记录》。
4.2报告保安部助理,通知工程人员切断着火处的电源、气源开关。
4.3监控中心发出火警信号,停止电梯动作;启动紧急广播引导客户疏散,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所有消防灭火系统。
4.4通知应急队着火地点,义务消防队赶到着火地点集中。
4.5保安部应急队负责疏散转移被困人员、物资。
4.6保安部护卫队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7保安部组织人员扑救火的同时,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小区,负责引导消防车到位停放。
4.8指挥本公司其它人员(在岗人员、配电房、监控、消防中心、坚守岗位)防止火势蔓延。
4.9应急队应三人一组,进行分组,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如火势太大,着火层无法通到,应将客户顺通道向上疏散到避难室等待求援,着火层以下的客户顺通道疏散至零层离开火区,疏散时应逐个通知,不得遗漏,保证所有客户全部疏散。
4.10多余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投入灭火工作。
4.11如消防中队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员应立即将火场情况和灭火扑救工作情况向消防中队负责人报告,指挥权移交灭火指挥员为消防中队负责人。本公司所有人员服从消防中队负责人指挥,作好协调作战工作。
4.12火灾扑灭后,应在公司领导指挥下做好善后:外围警戒、人员救护、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拍照、存档事件报告。
4.13保安部助理将火灾情况记录于《保安部要事记录》
5.0相关记录
5.1《值班记录》
5.2《保安部要事记录》
编写:zz审批:zz
篇2:辖区火灾时人员疏散抢救工作规程
辖区火灾时人员疏散、抢救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火灾时及时疏散人员、正确开展抢救工作,确保业户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抢救。
3.0内容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组织一定力量灭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3.1.疏散救人的方法。
3.1.1由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广播引导人们从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带,管理部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3.1.2散顺序: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是着火层上一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二层人员,并依次往上。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疏散火灾层下一层、下二层人员。
3.1.3与此同时,管理处主任和主管经理、管理员还要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撤离。在检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地点:墙角、门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体的下面,因为人惊慌时,常常躲在这些地方,尤其是儿童。
3.1.4当楼层火灾面积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带,然后再设法转移到地面。
3.1.5如被困人员无法利用消防楼梯疏散时,可利用云梯、曲臂车等登高工具,架设在楼房安全位置实施抢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绳抢救被困人员;也可张开救生网或帆布,把棉被铺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员跳楼逃生。
3.1.6当火场被困人员暂时无法施救时,可利用消防广播引导火场人员进行自救:如用被条连成绳吊落下层的方法;或密闭窗、堵塞孔洞,防止烟气窜入房间再用水淋湿门窗降温,清除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过来,若房内有救生器材,则引导他们使用这些器材,如救生绳、缓降器、救生袋进行自救。
3.2疏散救人时要注意的事项
3.2.1在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第一层,疏散时切记不要等电梯,要由消防楼梯疏散较为安全。
3.2.2疏散时,要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
3.2.3疏散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标志指示的方向走,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
3.2.4大厦紧急疏散时,切记要由首层向大厦以外跑,不要错走到地下室。
3.2.5为搜查未疏散人而进入关闭的房间之前,要先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如果很热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开门一定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时,应立即将门关上。
3.2.6对受伤的人员,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重伤者还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4.0记录
无
5.0附件
无
篇3:辖区火灾时物资疏散保护工作规程
辖区火灾时物资疏散、保护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火灾时物资的疏散和保护,确保业户的财产安全并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火灾时物资的疏散和保护。
3.0内容
疏散与保护物资,是灭火过程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以及业户的贵重物品、车辆、设备以及图书档案资料等是采取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情来决定,其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和私人财产损失。
3.1需要疏散与保护的物资的几种情况:
3.1.1重要物资受到火、烟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业户贵重物品和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立即疏散。
3.1.2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和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散发毒气的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3.1.3当物资妨碍消防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尽快搬移。
3.1.4对有助火势蔓延的物资,要迅速转移。
3.2疏散与保护物资的要求和方法:
3.2.1一般情况下,应先疏散与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和毒害的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然后疏散和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和其他一般物资。
3.2.2在受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人员,保护他们的安全。
3.2.3疏散搬走物资时,对贵重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
3.2.4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道路,应放在免受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方,并派人保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3.2.5对需要就地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根据不同情况用水射、冷冻、降温或者用浸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使用石棉板等隔火材料将其与火焰隔开。4.0记录
无
5.0附件
无
篇4:辖区内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辖区内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保安部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3保安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3保安部负责协助消防管理中心组织灭火扑灭。
4.0程序要点
4.1报警与确认
4.1.1火警信息。火警信息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包括灯光、音响、消防主机显示屏显示);
b)报案、治安分队值勤和巡逻中发现的火警;
c)住户的报警。
4.1.2火警信息的确认。根据火警信息来源不同,火警信息确认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接收的火警信息,应立即用对讲机/电话通知机电维修部当值电工(或附近保安员)赶赴预警现场确认是否由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误动发出的信息或有人违章(如烧纸、施工、向探头喷烟)引起的报警,若属于非误报,则应查明预报原因,追踪烟雾来源,确认中应随时保持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b)发现火警的保安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明是否属于火警,若是人为违章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c)住户报警。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时,应立即用最有效的手段报告消防管理中心,并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办法
4.2.1火警、火灾的处理原则:
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管理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b)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
c)积极疏散所影响的住户,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d)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e)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4.2.2火警、火灾的处置办法:
a)公司任何员工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警;
b)若火警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
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和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4.3火灾扑灭及现场控制
4.3.1消防管理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应亲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a)向“119”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b)通知保安部紧急组织保安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c)通知保安部立即组织保安部赶赴火场进行疏散,救护被困人员,抢救财物,协助灭火;
d)通知机电维修部电工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在其主管的指挥下带领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
4.3.2火灾现场及影响取人员的疏散:
a)公共娱乐场所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通过消防应急广播装置进行广播,通报火灾情况,引导群众疏散;
b)保安部保安员应逐户(楼层)通知受火灾影响的住户/顾客,引导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c)公共娱乐场所值班电工在切断电源后应开通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部门员工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住户/顾客有序地撤离。
4.3.3扑救:
a)公共娱乐场所和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进行操作,同时遵守《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将火灾单元的电梯迫降到底层,以供消防队员扑救用;
b)扑救工作应有组织地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职责的人员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c)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4.3.4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a)保安部主管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所属保安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b)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或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c)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取,防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d)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灭前严禁任何人转移;
e)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正常使用。
4.3.5疏散及转移物资:
a)保安部主管带领所属保安员协助安顿、疏散住户、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b)保安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4.4火灾扑灭后的处置
4.4.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以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
4.4.2保安部主管应组织保安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确认领取及转移到仓库保存。
4.4.3公司领导对受灾住户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
4.4.4主管经理应召集参与实施灭火扑救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灭火工作的经验及教训。
4.4.5机电维修部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
5.0记录
《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篇5:物业辖区火警火灾紧急处理程序(3)
物业辖区火警火灾紧急处理程序(三)
1.0目的
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程序的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的处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安全处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3安全处负责协助消防管理中心组织灭火扑救。
4.0程序要点
4.1报警与确认
4.1.1火警信息。火警信息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包括灯光、音响、消防主机显示屏显示);
b)安全员、治安分队执勤和巡逻中发现的火警;
c)住户的报警。
4.1.2火警信息的确认。根据火警信息来源不同,火警信息确认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接收的火警信息,应立即用对讲机、电话通知机电处当值电工(或附近安全员员)赶赴预警现场确认是否由于自动报警装置系统误动发出的信息或有人违章(如烧纸、施工、向探头喷烟)引起的报警,若属于非误报,则应查明预报原因,追踪烟雾来源,确认中应随时保持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b)发现火警的安全员员应立即赶赴火警现场,判明是否属于火警,若是人为违章造成的火警现象应予制止;若是火警,则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c)住户报警。公司任何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时,应立即用最有效的手段报告消防管理中心,并按火警、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方法
4.2.1火警、火灾的处理原则:
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管理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b)立即开展扑灭火警、火灾的原则;
c)积极疏散所引响的住户,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d)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e)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4.2.2火警、火灾的处置方法:
a)公司任何员工发现火警,应就近取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警;
b)若火警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
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和CO2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源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4.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4.3.消防管理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应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a)向"119"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b)通知安全处紧急组织安全员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c)通知安全处立即组织安全员员赶赴火场进行疏散,救护被困人员,抢救财物,协助灭火;
d)通知机电处电工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在其主管的指挥下带领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
a
4.3.2火灾现场及影响区人员的疏散:
a)公共娱乐场所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通过消防应急广播装置进行广播,通报火灾情况,引导群众疏散;
b)安全处安全员员应逐户(楼层)通知受影响的住户、顾客,引导住户疏散;或做好撤离准备;
c)公共娱乐场所值班电工在切断电源后应开通应急照明电源,火灾现场部门员工打开所有安全通道,引导住户、顾客有序地撤离。
4.3.3扑救:
a)公共娱乐场所和超高层楼座的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进行操作,同时遵守《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将火灾单元的电梯迫降到低层,以供消防队员扑救用;
b)扑救工作应有组织的进行,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或履行其职责的人应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和装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c)公安消防队到达以后,消防管理中心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组织公司所有参战人员配合扑灭火灾。
4.3.4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a)安全处主管亲临火灾现场组织并指挥所属安全员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现场控制;
b)撤出或移走妨碍消防和救护车辆通行的障碍;
c)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或影响区,防火场中物品被盗窃;
d)看管被抢救的公私财物,在火灾扑救前严禁任何人转移;
e)保护现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正常使用。
4.3.5疏散及转移物资:
a)安全处主管到领所属安全员员协助安顿、疏散住户,协助运送火场中被困或受伤人员;
b)安全员员应积极主动进入火灾现场,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公私财物。
4.4火灾扑灭后的处置
4.4.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以及相关人员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填写《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组织对灭火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进行讨论,必要时进行修改。
4.4.2安全处主管应组织安全员员对抢救出的物品进行确领取及转移到仓库保存。
4.4.3公司领导对受灾住户进行安慰及解决实际问题。
4.4.4主管经理应召集参与实施灭火扑救的部门负责人,总结灭火工作的经验及教训。
4.4.5机电处应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点,对已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提出补充申请。
5.0记录
《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