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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区域管理服务类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区域管理服务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1.噪音骚扰

对于施工单位可能造成噪声骚扰的,预先对施工单位讲明要求,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预先予客户公告施工事宜及施工计划;

保安员应留意物业四周所产生的噪音,如机器、音响、人为喧哗等情况,均能直接影响其他客户;

任何客户或装修、维修施工引起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物业部通报;

当接到客户投诉或巡检时自行发觉,均须调查噪音的来源,加以说明制止,并及时向物业部通报;

任何客户或施工单位经多次规劝,仍拒绝停止引起噪音之工程或降低音量,应报请管理处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必要时可报告环保监督部门;

对外来人员故意聚集又骚扰引起噪音,严重影响客户的,经干预仍不改正,则应报警通知警方处理;

记录一切有关资料,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2.不听从劝阻

纠正违章时,首先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对不听劝告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根据事情性质、事态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发生纠纷时,注意把握政策,区别情况,灵活处理,如属对方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恰当的对策给予处理。

3.酒醉者闹事

对外来人员酒醉闯入闹事的,必须全力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物业区域范围;

如外来酒醉者行凶打人或毁坏公物时,保安可果断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但注意约束不可过当,同时可报警求助处理;

对客户、客人酒醉后行为失态、无法自控时,保安应通知物业部查明身份、住所宅号,设法让其亲友劝说带领回房,必要时保安可协助做好监护、控制工作;

对各类酒后肇事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坏的情形,保安应做好拍照或录像,取证工作,以便按实追回赔款及追究责任。

4.精神病人

注意精神病人动武伤人,报告领班、主管组织人员劝阻其离开;

如精神病人发作行凶、毁物时,保安人员须合力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同时可报警求助处理;

设法通知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领回,并做好监护工作;

保安人员要防止精神病人闯入物业伤害客户、客人,领班应事先做好防范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陌生人乱窜乱走

在楼面发现陌生人应先观察,后盘问,注意文明用语,如:"先生,您找谁?我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如陌生人说不清楚寻访租户的姓名(单位)、室号,应注意留心其动作、反应,并带到警卫室进一步查询;

如陌生人确为访客或有公务活动,请其出示《访客单》,如无证件应向领班报告,并督促门岗补办手续;

监控人员发现有人乱窜楼面、反复搭乘电梯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派员跟进、查明情况、作出处理;

发现施工人员或不该乘电梯上下的人员出现在客梯上,应扣留其胸卡,交由领班、主管处理,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如事件未能配合处理,为避免事态恶化可报警要求协助;

处理过程中注意对自身安全的保证。

6.停电

如发现临时/突然停电情况时,保安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对讲电话通知领班工程维修人员确定停电范围。

坚守岗位,服从领班命令,统一调配,不准惊慌,更不允许乱跑喧哗。

协助提供临时照明,保证公共区域安全,以防不测,坚守岗位,加强巡视。

领班协助现场指挥,配合工程维修人员抢修,协调各中心工作,增派力量到达指定部位。

做好单元安定和防范工作,并向客户解释及安慰客户。同时注意外围巡视,检查进出人员和物品,防止有人故意捣乱和破坏。一旦电力恢复正常后,每位保安人员巡视单元设施是否正常或有可疑情况。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7.禁烟区吸烟

礼貌劝止

如拒绝配合,可要求提供详细资料并记录

如无法禁绝,可略加强力处理或向警方求助到场处理

事后填写工作记录

8.失物处理

解释物业公司不可处理失物,应交警方处理;

如拾获者坚持交物业人员,则当面点收(最好第三者在场),可能的话,及时送交警署;

妥善保管失物;

工作日志上记录详细经由。

9.迷途人士

观察迷途人士身体状况是否须救护车人员协助,必要时报警求助;

查询并协助安排返回家中;

如无法与其家人联络,报警交警方处理;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10.屋内浸水

迅速赶往现场;

将开关关闭、切断水源;

清洁职员现场清理水浸;

如水浸可能侵损电梯,应梯口用沙包封闭,并电梯升至高层位置(通知使用者电梯停用状况);

拍照存档,必要时可投保保险公司理赔;

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11.病人

报急救120

立即代为通知其家属

现场安慰病人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观察病人是否进食禁类药物,须向救护人员说明;

不可擅自搬动病人以免造成伤害;

培训员工接受红十字会的培训,增强员工医疗急救知识。

12.狗咬伤人

了解过程后提议伤者到警署报案;

记录伤者姓名、地址及被狗咬地点及原因;

如属严重受伤,立即致电110,方便警方现场取证;

现场主管事件详细呈交《事件报告》;

注意事项:

1.保安人员应经常留意饲养宠物之客户,要求凭证喂养。

13.恶意损毁

了解案情或现场有可疑人士立即110报警;

通知各岗员工协助;

寻找并提供目击证人;

破坏物件保留交警方处理;

当场索赔;

拍照存记录;

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有陌生人游荡,必须询问及记录。

14.意外受伤

了解过程后立即致电110报警(告知伤者人数、受伤情况及现场情况等);

赶赴现场;

在救护人员未到达前,先力所能及救治伤者,但注意方式方法适当;

在可能范围内通知伤者家属;

可能情况下派保安护送医院;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到达现场后应尽量防止再有意外发生或情况恶化;

如有赔偿可能,现场拍照。

15.冲闸

记录被偷车辆车牌、颜色及型号等

留意驾驶人样貌、衣着及逃走方向,报警110

协助警方查证

毁坏闸升起由人手登记出入车辆

拍照存记

事后填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注意事项:

向警方详细供证(取回一份到本作记录);

安全无任何危险方可尝试拦车,不要站立于车行路线前方;

撞损闸栏,可报刑事案处理。

在紧急事故处理中应随时关注:及时有效投报110请求警方协助!

预先防范,沉着应对,维持现场,拍照记录!

篇2:消防应急处理预案

消防应急处理预案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火灾后的火势扩大和蔓延,长沙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物业)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长沙星城国际物管中心大楼消防中控室。总指挥由本物业最高的负责人(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一)、火情报警

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消防中控室电话:)。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业主(住户)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

3、发现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如果火势较大,在做好上述第二点的同时,必须迅速报告本物业消防总指挥确认,消防总指挥批准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二)、火情确认

1、消防中控室和分控室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立即安排安防队义务消防员(所有安防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携带对讲机和必备的消防用品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确认火情后消防分控室应立即通知安防队主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成立灭火指挥组,同时安排义务消防员(及安防员)携带近处可取的灭火器材和可以利用的消防设施,赶到火灾现场,开始灭火。

2、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业主(住户),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三)、火情通报

1、消防中控室立即用电话、对讲机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告之火情已确认;安防班长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人员工作。

2、通报程序如下:

安防主管→物业部经理→总经理(同时通知工程部经理其他部门负责人、非办公时间为当值最高行政负责人)。

(四)、领导指挥机构:

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指挥灭火自救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员: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安防主管、(非办公时间为各部门当值最高行政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

1、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向消防局“119”报警。

2、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关闭封锁小区、是否切断电源及液化石油气源

3、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布疏散和撤离命令。

4、负责人员的疏散和救护、贵重物质的转移(条件允许的条件下)。

(五)、各部门应采取的相应行动。

1、安防队

a)、安防队长携带对讲机迅速到现场接受消防总指挥的指令。

b)、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坚守岗位,听从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设备,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指令适时开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住户)疏散。通知的顺序为:发生火灾区域―可能受影响区域,并根据火势的严重情况按总指挥的指令向“119”报警。按指令将摄像探头切换至发生火灾的区域。

c)、巡视安防员携带手电筒、对讲机及手提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应急设备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按照火灾现场最高指挥人员的命令行动

d)、各组团道口值班安防员负责本物业辖区的各出入口、外围的安防员坚守岗位维护秩序,防止此时有其他人员进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火灾现场,同时负责业主、住户的疏导和解释工作。

e)、外围安防人员立即将停放在外围的车辆进行疏散,暂时将前来的车辆或人员引导到安全场地,劝阻疏散围观的人员。在必要时(报警后)接应专业消防队的到来。并为专业消防队指明室外结合器及消火栓的位置,配合专业消防队的工作。

2.工程部

a)、工程部经理接到火灾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接受总指挥的一切指令。

b)、工程部各专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种工作及相关准备,接受指挥中心指令

c)、电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变配电室,按照总指挥的命令指挥变配电室值班人员操作供电设备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进行其它应急工作。

d)、给排水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水泵房,按照指挥中心的命令指挥消防、消防栓水泵操作,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进行其它应急工作。

e)、弱电工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消防中控室,按照消防总指挥的命令保障消防联动系统正常运行。如遇故障,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随时协调中控室人员的工作,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进行其它应急工作。

f)、维修主管携带通讯设备,负责组织工程部剩余人员,按照总指挥的命令检查其它消防设备的情况,如遇故障,应根据总指挥的命令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3.服务中心

a)、服务中心负责人携带通讯设备,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接受指令。

b)、迅速准备好急救包并根据指令派人到疏散集合的安全地点正门外广,对疏散业主(住户)的人数进行清点,并在有需要时(如有人受伤时)与医疗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c)、及时并准确地向指挥中心报告失火区域业主(住户)人数及火灾现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人数。指挥本物业人员到疏散通道引导业主(住户)疏散,并告之业主(住户)疏散集合地点并做好安慰和解释工作。

d)、如是公司办公室区域,要积极配合财务部、办公室有条不紊地整理帐目、文件资料等、对该上锁的要锁好,须随身携带的装载好,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4、义务消防队行动

a)、火情确认后,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主要为安防队员)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b)、义务消防队长(安防队长)向队员简单介绍火情,分配任务。

c)、义务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准备好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

d)、迅速派两名义务消防队员沿疏散楼梯小心上楼,观察情况,在安全的情况下,可使用消防梯、消防绳将灭火器材送到出事楼层,然后将消防梯消防绳送底层,供义务消防队员备用。

e)、迅速组织队员按救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及时将灭火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告现场总指挥。

(六)、业主(住户)的疏散

根据火情确定是否需要全面疏散火灾现场及附近业主(住户)。疏散命令由总指挥下达。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1、控制中心按照总指挥指令负责用紧急广播先通知着火地点的业主(住户)、或由现场人员逐户通知疏散。广播通知时严禁将紧急广播同时全部打开,必须是将通知范围控制在火灾区域或是火灾可能影响的区域。

2、服务中心负责引导业主(住户)疏散及把疏散下来的人员安排到安全地点,现场外人员或是准备进入火灾区域的人员由现场外围值班护管和服务中心指定人员负责引导疏散。在引导疏散时要注意保持秩序,防止挤伤、踏伤等非事故引起的意外,并注意清点现场疏散的人数,防止遗漏。

(七)、与专业消防队员配合

如果已向市公安消防“119”台报警,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专业消防队员,行动的具体办法如下:

1、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岗位待命,等候指示。

2、安防队:负责维持辖区周围的秩序,根据情况疏导辖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及通道,以便公安消防队顺利到位。

3、服务中心:派人到本物业外围主要路口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本物业区域的火灾现场。

4、工程部:派人到本物业控制区,并视情况或按总指挥的命令断电、断气

5、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指挥要将指挥权交出,并主动介绍火灾情况及根据其要求组织所有人员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的工作。

(八)、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做好以下善后工作:

1、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和火灾现场受困人员人数,查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cm|/T/s

2、服务中心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集合地点业主(住户)的临时生活,在必要时负责与医疗单位联系。

3、工程部在火灾扑灭后,负责与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供电局等单位联系;及时恢复消防设备及其它设备的状况,将所有设施设备复位。

4、护管队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损坏的相关设施。

5、保洁组应迅速清理保护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尽快使其恢复正常。.

6、火灾扑灭后,各相关人员按分工做好善后工作,除保护好火灾现场外,其他地方应尽快恢复原状,由安防队负责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总结,对扑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提出表扬。

(九)、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1、如若火灾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中控室的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负责人员,负责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用最短的时间赶到,组织火灾的扑救工作,在此之前,值班负责人要担负起总指挥的职责,待总指挥到场后简要向总指挥汇报并听从总指挥的指令。

2、在整个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其他工作要让位于火灾的扑救工作并随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做出反应,各个岗位出现的情况也要随时向总指挥汇报,以便总指挥掌握情况,迅速做出正确的决定

3、当火情由本物业公司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也必需向公安消防机关报案和现场取证。

4、总指挥部设在可以设在消防中控室或现场,总指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消防安全的物业部经理担任,所有命令由总指挥其下达。

5、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应处于待命状态,当总指挥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6、实施疏散计划时,要将业主(住户)由秩序的从安全通道疏散,绝对不能引起混乱,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业主(住户)再回到他们的居住区域,疏散时由安防员(或服务中心的人员)负责带路和断后。疏散中不能停留、堵塞通道。

7、安防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还包括:业主(住户)房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是否留有未熄灭火种、烟头和未关闭的灯,出入通道是否畅通。

篇3:抢劫盗窃凶杀绑架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抢劫、盗窃、凶杀、绑架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使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户在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冷静、迅速的告知情况,减少损失、减少不安全系数,请牢记以下内容:

(一)、报警程序

1.本物业安防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凶杀、绑架等情况,或接到业主(住户)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安防队(电话:

2.在平时的宣传中要注意提醒业主(住户)注意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做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如是凶杀、抢劫案件,被侵害人的伤势情况,还要说明现场状况,如现场是否已进入其他人,是否有人围观,使用的凶器等

3.接报案后,安防值班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确认。并通知安防班长(并及时通知安防队长)。

4.由安防班长(安防队长)负责向物业部经理及公安部门报告情况,并由物业部经理决定是否再向上级通报。

(二)、现场

1.安防值班人员应携带对讲机、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2.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

3.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4.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5.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6.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7.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8.如有人被绑架或扣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必要措施,尽量稳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一定要设法控制事态发展。

(三)、各部门职责:

1.由物业部安防队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并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向领导汇报情况,记录整个案件发生及处理情况,处理善后工作。

2.工程部负责提供必要的案件处理条件,如绳索、照明等必要工具。

3.服务中心负责向询问的业户员工进行解答,提供抢救伤员的药品,协助办案人员和伤员的撤离,并在勘察现场完毕后,负责清理现场。

篇4:对客户业主或顾客挂失财物及失窃处理预案

对客户(业主或顾客)挂失财物及失窃的处理预案

1.客人/顾客发现财物丢失或失窃应立即向安防队报案。

2.安防队接到报案后由领班迅速赶到报案现场。如必要,安防队长马上调看监控录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携带访问笔录纸,照相机,手电,手套等所需用品。

4.认真听取失主对丢失或失窃财物过程的各个细节的说明;详细询问丢失物品的特征。

5.及时通知安防队长、服务中心负责人、物业部经理,并留下涉及丢失案件中的有关人员。

6.业主(住户或顾客)明确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丢失财物价值较大的,安防队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同时保护好现场,即在公安人员未到现场之前,不许任何人进出,不许移动、拿走、放入任何物品,发生在公共区域要划出保护区域进行控制(以安全隔离带和人员封锁现场)。

7.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情况。

8.进行调查和处理

a)、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涉及人员进行谈话,调查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争取摸排出重点可疑人。

b)、调查内容:案件涉及人员接触现场的时间,所处的位置,现场状态的回忆、同时接触现场的都有谁,谁先进入,何人离开等情况。

c)、对在丢失财物时间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谈话询问情况,如下班,应尽快将其找回,涉及二人以上应分别隔离询问,以防串供或订立攻守同盟。对经过工作排出的重点人员要尽快取证,做到情节清楚,准确无误。处理时要摆事实,讲道理,重证据,严格注意政策。

9.查清问题后要将情况向公司领导或更上一级领导汇报,共同研究后根据情节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对当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先带到护管队进行简单询问,并报告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来人处理。

篇5:对突然死亡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a)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安防队长和物业部经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并将情况向总经理、公司领导汇报,及时向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报告并及时向其亲属报告。

b)对因突发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立即通报所在部门经理,服务中心、护管队等,并尽量前去采取抢救措施,同时由服务中心负责人通知就近医院或急救中心到现场进行抢救并及时向其亲属报告。

c)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劝阻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d)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劝阻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

2、做好善后工作:

当公安人员查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后,由公安人员通知就近专业医院,将死者尸体拉到医院,做好善后工作,再做处理,并及时向其亲属报告。服务中心及现场处理负责人须待公安人员取证、拍照完毕后,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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