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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职责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篇2:防火安全措施制度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应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安全技术种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作业,出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作业,由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并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篇3:X百货商厦防火组织制度

百货商厦防火组织制度

1、各部门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委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2、各部门或楼层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人数根据自己情况确定企业、楼层应成立义务消防队。

3、各部门的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月依次作防火检查。

4、商厦楼层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要确实组织好防火检查,制定计划,重视防火检查的重要性。

5、组织好义务消防员的学习,训练及灭火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企业的防火安委会人员名单上交安保部备案,如有调整随时上报

7、必须有应急灭火方案。

篇4:X百货商厦防火检查制度

百货商厦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室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1、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2、企业及商厦楼层要在安保部的经理、消防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四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安保部汇报(书面材料)。

3、安保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企业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查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

篇5:X百货商厦卖场防火制度

百货商厦卖场防火制度

1、卖场内及存放易燃物品的场地禁止吸烟、动用明火,需设置明显禁止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

4、营业或其他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

5、柜台内有射灯的,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止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

7、易燃物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塞璐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益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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