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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车辆管理检验标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辖区车辆管理检验标准

1.0目的

规范停车库内的车辆停放,确保车库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库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当值领班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

3.3当值管理员负责停车库的管理工作。

4.0工作程序

4.1车辆进库停放

4.1.1当有车辆进库时,当值管理员必须按正规的交通指挥式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关好车门、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2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

4.1.3收取车位使用费:依照《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4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作好准确登记。

4.1.5如属固定车,应将固定车位牌立于车辆明显处。

4.2巡视

4.2.1车库当值管理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处理。

4.2.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相关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4.2.3协助保洁工维护好车库卫生。

4.3车辆离库

4.3.1当有车辆离库时,当值管理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件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库;

c检查相关证件。

4.3.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领班或主管经理前来协助处理。

4.3.3车辆离库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5.0附件

《车辆停放登记表》

《固定车位牌》

篇2:辖区火灾时人员疏散抢救工作规程

辖区火灾时人员疏散、抢救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火灾时及时疏散人员、正确开展抢救工作,确保业户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抢救。

3.0内容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组织一定力量灭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3.1.疏散救人的方法。

3.1.1由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广播引导人们从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带,管理部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3.1.2散顺序: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是着火层上一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二层人员,并依次往上。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疏散火灾层下一层、下二层人员。

3.1.3与此同时,管理处主任和主管经理、管理员还要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撤离。在检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地点:墙角、门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体的下面,因为人惊慌时,常常躲在这些地方,尤其是儿童。

3.1.4当楼层火灾面积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带,然后再设法转移到地面。

3.1.5如被困人员无法利用消防楼梯疏散时,可利用云梯、曲臂车等登高工具,架设在楼房安全位置实施抢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绳抢救被困人员;也可张开救生网或帆布,把棉被铺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员跳楼逃生。

3.1.6当火场被困人员暂时无法施救时,可利用消防广播引导火场人员进行自救:如用被条连成绳吊落下层的方法;或密闭窗、堵塞孔洞,防止烟气窜入房间再用水淋湿门窗降温,清除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过来,若房内有救生器材,则引导他们使用这些器材,如救生绳、缓降器、救生袋进行自救。

3.2疏散救人时要注意的事项

3.2.1在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第一层,疏散时切记不要等电梯,要由消防楼梯疏散较为安全。

3.2.2疏散时,要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

3.2.3疏散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标志指示的方向走,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

3.2.4大厦紧急疏散时,切记要由首层向大厦以外跑,不要错走到地下室。

3.2.5为搜查未疏散人而进入关闭的房间之前,要先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如果很热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开门一定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时,应立即将门关上。

3.2.6对受伤的人员,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重伤者还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4.0记录

5.0附件

篇3:辖区火灾时物资疏散保护工作规程

辖区火灾时物资疏散、保护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证火灾时物资的疏散和保护,确保业户的财产安全并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火灾时物资的疏散和保护。

3.0内容

疏散与保护物资,是灭火过程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以及业户的贵重物品、车辆、设备以及图书档案资料等是采取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情来决定,其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和私人财产损失。

3.1需要疏散与保护的物资的几种情况:

3.1.1重要物资受到火、烟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业户贵重物品和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立即疏散。

3.1.2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和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散发毒气的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3.1.3当物资妨碍消防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尽快搬移。

3.1.4对有助火势蔓延的物资,要迅速转移。

3.2疏散与保护物资的要求和方法:

3.2.1一般情况下,应先疏散与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和毒害的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然后疏散和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和其他一般物资。

3.2.2在受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人员,保护他们的安全。

3.2.3疏散搬走物资时,对贵重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

3.2.4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道路,应放在免受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方,并派人保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3.2.5对需要就地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根据不同情况用水射、冷冻、降温或者用浸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使用石棉板等隔火材料将其与火焰隔开。4.0记录

5.0附件

篇4: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3)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

车辆入场管理

A、所有车辆进、出车场时应向车主敬礼,必要时说“谢谢”或点头致礼。

B、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识的车位上。

C、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D、凡警车、特种车辆及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进出时,车主出示证件或说明情况下可不发给“车辆停车卡”。

E、当有车辆进、出场时而其后又有车辆紧跟时应示意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免车辆将自动感应道闸撞坏。

F、当自动感应道闸落下时应注意道闸下的来往行人,避免道闸将行人撞伤。

G、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带班队长、组长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H、对未领卡而冲入的车辆,记下其车牌号码,并用对讲机通知其它岗位的车管员,以免误会。

I、遇停电时,应手动将栏杆升起,晚上应开启应急照明灯,将拦车胶桩置于车辆过道上。

J、值班员必须站在栏杆边从事车辆管理。

车辆离场管理

A、停车场值班员必须按规定收取停车费,上岗前准备零钞,必须将停车发票持在左手中,

B、不得将发票放在岗上,收费时应当面点清查验真伪。严禁人情车或不收费、多收费、少收费、收费不给票的行为。

C、当有车出场时,应用停车场管理系统电脑仔细核对进、出场车辆图像,确认无误并根据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及收回停车卡后方可放行,如发现进、出场车辆图像不符,一律不得放行,并报告车管带班队长协助处理。

D、对遗失“车辆停车卡”的车辆不得放行,并要求车主到发展经营部办理相关手续。

E、当遇到车辆“冲卡”时,尽量追,并迅速向领导及派出所报告,做好记录。

F如遇到拒绝交费的车主,应耐心做好解释,劝其按章交费,引导车辆停放到不影响交通堵塞的地方。

G、车管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叫人顶岗离开岗位,必要时必须报告队长、组长,由队长、组长安排处事能力强的队员顶替,以免发生意外事件。熟悉岗位设施、电脑主机操作的方法。如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汇报维修。

H、进出场车辆如将相关设备、器材撞坏时应迅速拦住车辆,并指引其后面的车辆绕道行驶。将情况及时汇报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

I、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双方点验物品,交待遗留工作和上级领导特别交代的事项并作好记录。

篇5:Z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车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处车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服务中心/管理处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和执行程序,统一着装上岗,佩戴工作牌,做好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负责对停入车库的汽车、摩托车及自行车的统一管理,服从服务中心/管理处的统一安排调度。

三、负责按规定和程序对车库车辆的指挥和放行,并填写车辆出入登记,维持车库内的交通和停车秩序。

四、按规定和标准收取停车费、开具收据或发票,及时将营业款缴交服务中心/管理处财务,严禁收取无票款或将无票款占为私有。

五、负责车库内的消防和清洁工作。

六、负责督促进出车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车辆鸣号,拒绝装有易燃、燃爆和有剧毒或污染性等危险物品车辆进入车库。发现可疑车辆应及时报告并随时做好记录。

七、经常对车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检查,保证车辆的安全,对车辆或业主损坏车库内公共设施或其他车辆的,要求责任人按价赔偿。

八、对待车主、住户热情有礼貌。

九、坚持原则,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

十、如遇车库内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沉着有序地进行处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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