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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酒店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酒店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一清理"。即:

一、动火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用明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准动用明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澎涨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准动用明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用明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准动用明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用明火。

二、动火中:

1、动火前必须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

4、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停止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篇2:X百货商厦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百货商厦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为加强运用明火的统一管理,保证商厦内部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办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此规定:

1、在商厦内任何部位运用电焊、气焊、使用喷灯、等明火,须经工程部、保卫部同意批准后,领取运用明火证,方可作业。

2、商厦消防保卫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

3、商厦消防保卫部负责审核运用明火审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查,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动火证。签发动火证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

4、动用明火的部门要确定动火人、负责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必须拒绝指派的焊割作业。

6、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准进行焊割作业。

7、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禁止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八米,最少不得小五米,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足够的水平距离。

8、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中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共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9、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0、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隔热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重点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在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隐患,发生火情、火险。

11、电焊机地线不准备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接地线,并不得借路。

12、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使用时不得储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或部位、计算机房、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室外、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禁止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严禁在可燃蒸气、气体或具有爆炸性物品的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4、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清洗。未经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5、焊割作业不准许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篇3: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一清理”。即:

一、动火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用明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准动用明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澎涨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准动用明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用明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准动用明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用明火。

二、动火中:

1、动火前必须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

4、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停止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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