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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日前,整个国内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正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作为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的签证导致投资增加的事例都很普遍,因此为控制投资,同时保护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尽量明确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

(一)、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工程条款变更

承包商只负有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任务的义务,对于合同之外的工程任务,承包商有权拒绝。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坚持要求承包商完成非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出索赔。

为了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坐地讲价”,同时理顺现场管理,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在红线范围内,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工程增加要求,承包商必须接,结算以签证工程量及有关定额为依据。”

2.现场条件的变更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遇到与原设计、施工图纸或说明书所示的自然条件有重大异常,并给施工增加难度或增加费用时,有权向业主要求赔偿。

3.工程因故暂停

承包商因执行非自身责任所引起的业主命令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暂停工程作业时,受到损失或造成额外支出,以及工地上应付出的经常开支、薪水、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等项费用,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4.工程数量条款的变更

工程施工及竣工时,合同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总价,与报价时的估计数量和总价往往不符,若实际工程数量增加过大,承包商有权利要求调价。

5.检查验收条件的变更

凡是合同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试验,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另外要求增加检测,而检测结果又表明工艺质量或材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此项试验费用。

6.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延误

依据合同约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机具等,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交付的,以及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规格不符或有缺陷而不宜使用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

(二)、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

承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拖延期予以罚款。

2.施工缺陷

承包商施工不当造成工程有缺陷时,业主有权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工期索赔和价格索赔,加强现场的签证管理,严格签证程序,赋予有关人员适当余额的签证权是控制索赔依据的一个有效手段。

篇2: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承办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方。

(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技术主管及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分析其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全部门、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承建单位进行处理。

(三)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四)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则可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

(五)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等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处理文件及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业主及监理公司。

篇3:施工材料定样制度

为了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对预算定额内没有明确规定的主材以外的一些材料,如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等,如何确认其供货的样板和定货价格,直接关系到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为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制订本制度。

(一)凡属设计图纸已有要求报送样板审定和需要业主审批样板确认定货价格的材料,乙方在定货前必须向业主、监理报送材料样板和报价单,待监理及业主认可。

(二)乙方在报送样板和报价单前要认真询价,每种材料要有不少于持本产品资质的三家供应商的样板、技术资料和报价单。

(三)监理方收到乙方报价资料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组织有业主代表参加的评估会,将选用供应商的样板进行编号、存档。

(四)评估会参加人员应表述各自意见并签名,最后由业主代表正式签字确认供应商。

(五)材料验收标准。若发现承包方所用施工材料与原评估所定的供应商及样板不符时,监理方和业主可不收货或在结算时另行评估价格,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救助站制度

篇4:原材成品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

(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篇5: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电监安全〔2012〕39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能建发安质环〔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通知

3?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19000-2008/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定义。

4?职责

4.1?HSE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现场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遵守总承包项目部工作票管理规定,对下列作业过程必须办理工作票(记录格式见附录A.1),并经施工项目部审批。

5.1.1?控制措施

5.1.1.1?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现场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体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1.1.2?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2〕39号)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的作业项目(具体内容见附录B)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b)?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d)?施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e)?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f)?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g)?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h)?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i)?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j)?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负荷试验。

k)?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m)?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n)?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o)?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p)?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q)?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r)?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s)?射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t)?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作业

u)?厂用电受电。

v)?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w)?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其它国家认定的危险性作业。

5.1.1.3?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5.1.1.5?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1.1.6?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签发。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5.1.1.7?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5.1.1.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5.1.1.9?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5.1.1.10?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5.1.1.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5.1.1.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1.1.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a)?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b)?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c)?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e)?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f)?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1.2?管理措施

5.1.2.1?从事上述危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内部有相应资质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人员在批准前必须对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准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1.3?安全施工作业票,均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1.3.1?施工项目部跨区域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的审批,由第二方区域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商施工部负责审批、HSE部备案。

5.1.3.2?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如有变更必须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5.1.3.3?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指出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前对所有参加此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签字。

5.1.3.4?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超出终止日期时需重新办理签批手续。

5.1.3.5?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和台账,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5.1.3.6?跨区域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四份,审批后,施工项目部、总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8?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9?对已投运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5.2?安全施工作业票具体管理细则

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5.2.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叁份,存根联留存由施工负责人携带,执行联由施工项目部安监部留存,签发联由总包HSE部留存。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5.2.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5.2.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2.5?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5.2.6?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5.2.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5.2.8?施工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9?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5.2.10?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术员上交项目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2.11?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3?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按要求处理。

总承包项目部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执行《总承包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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