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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安全防护负责人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负责贯彻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交底、措施”及各种脚手架的搭设方案。

4.协助项目经理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5.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单。

6.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材料的检验及签定,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搭设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它防护设施并进行日常的检查和整改。

8.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内业资料的建档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负责处理现场违规违纪行为。

9.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篇2:外协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所管辖外协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进场,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单位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6.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7对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直接责任,严禁安排无证上岗。

8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采购负直接责任。

9对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项目经理:

责任人:

年月日

篇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技术负责人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摆正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施工,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经常不断地对本工地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安全无事故的竞赛和反“三违”活动,做好各项工程的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3.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各级部门的安全检车,处处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安全工作,不允许有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纵容包庇违章、违反安全规定的现场发生。对发现违章作业的工作,要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作出处理决定。

4.在布置、检查每一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抓安全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

5.经常组织本工地的各班组进行安全自查、互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当即整改,做到发现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到人。

6.保持正常的上下联系,及时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7.工程开工前,必须备有以下的安全资料:(1)本工程各类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2)办证安全的技术措施;(3)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记录;(4)工地自查整改和工地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5)新工人(包括临时工)岗位教育记录;(6)脚手架、施工机械、电气设备验收交接记录。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外包队负责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篇5: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订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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