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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产销售外展接待中心项目护卫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地产销售外展接待中心项目护卫岗位职责

操作人员:护卫人员职级员工级

检查人员:项目经理/护卫主管直接上级:护卫主管

监督人员:客户/区域全体员工直接下级:无

1.目的:维护接待区域进出人员和门前车辆秩序,保障接待中心人、财、物安全,严格工作职责范围,展现文明礼貌执勤形象。

2.范围:本职责适用于***接待中心。

3.岗位能力要求:

3.1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2熟练操作和使用区域配置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所有消防器械,熟知各种器械使用方法,熟练掌握使用要领和使用技巧。

3.3熟知《员工手册》和本服务区域的《应知应会》及规章制度。

3.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问讯)能力。

3.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6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岗位经验要求

4.1对可疑人员有一定的辩识能力。

4.2熟知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有较强的反应能力。

4.3具备服务技巧和亲和力。

4.4有同类工作经验为佳。

5.操守

5.1忠于职守,主动维护公司声誉或利益,不得以任何语言或行为直接或间接对公司进行诽谤和损害公司的声誉或利益。

5.2具有良好的物业服务意识,仪表端庄、礼貌待人,在工作中做到"忠诚、尊重、敏感、迅速、周到"。

5.3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复印或以任何形式复制等对外泄漏公司内部信息和相关资料。

5.4严格遵守物业各项规章制度、护卫部门各项安全护卫制度,落实接班登记制度,上岗时不得擅自离岗位,不准睡觉、不准看书报、不准干与执勤无关的事,注意自身形象。

6.岗位职责

6.1负责接待中心站岗值勤。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服从指挥,履行操作规程。如离开岗位必须知会同值人员去向及离开时间。

6.2维护接待中心正常秩序,维护人员及门前车辆交通秩序;果断处理本岗发生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做好记录。

6.3对接待中心进出人员进行问候、问讯、查看,认真填写各种值班记录;对进、出物品严格检查,认真登记,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损害客户及公司利益。

6.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报警和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5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岗位任务与要求,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接待中心人、财、物的安全。

6.6善于总结学习,不断提高护卫服务技巧。

6.7熟悉接待中心布局,爱护接待中心设施设备,维持执勤区域的卫生。

6.8熟悉销售项目的基本情况,能给客户进行简单的项目介绍等。

6.9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某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矿山实行三级安全管理;

(2)建立各类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矿山各生产工序的特点,应在矿山正式投入生产之前,建立矿山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矿山生产设备管理档案。根据矿山各生产工序的设备种类,制定各类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矿山各部门均应建立生产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每台设备落实到人;

(4)建立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凡在生产第一线的操作人员,均要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5)健全矿山生产的各种图件和资料,并妥善保管;

(6)建立矿山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并建立事故应急的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请有资质单位作开采设计,并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施工。

(8)请有资质单位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篇3:某地磅室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地磅室设施设备日常清洁、维护、保养工作;

2、监督槽车减速驶上地磅(车速≤5km/h);

3、禁止证件不足或不符的槽车,驶入装卸区;

4、发现槽车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安环部,协助调查、分析、处理。

5、按照提货单或提货通知发货,正确核对品种、数量,避免误装、超装、短装;

6、负责槽车进出货管理,认真反复核对磅单,确认无误方可交由押运员;

7、妥善保管各种单据票证,防止遗失或重要信息外泄;

篇4:某地质勘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省局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预防和事故监控,努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3、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部各岗位、工种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各项生产措施。

3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整改事故隐患。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贯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以身作则,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推广先进技术、工艺改善职工作业环境,预防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及相关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

8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

9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合同及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0按规定发放并督促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1发生因工责任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政策和大队及地勘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参与制定、修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要点,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执行并督促实施。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加野外地质作业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4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本项目新上岗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项目级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换岗员工、新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每天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反安全法规行为,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劝阻无效的有权责令暂停施工,限期完成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险情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再报告领导处理。

8参加项目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督促进硐地质编录的技术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保温防冻措施,并检查、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资料建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3、地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精心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爱护安全设施装置,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操作工具,并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经常对所处的安全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有较大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隐患排除后再恢复生产。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操作使用的设备和工具;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规定,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二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野外地质勘查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野外地质勘查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地勘部所有从事野外地质勘查施工的项目及人员。

?(二)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项目组应了解和掌握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情况,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等状况,及时将安全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人员告知。

2、项目组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人员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定位设备。

3、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4、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5、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确需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6、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7、雷雨天气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8、坑、井、易滑坡地段或其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9、

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0、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机动车辆应满足野外作业地区越野性能要求,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在野外工作期间应随时检修。野外工作机动车辆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需经过野外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

b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背风场地,预防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

c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d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

e在林区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12、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b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2米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c山区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

?13、林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林区作业应随时确定自己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b在林区作业,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

c在森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林区防火规定。

d林区出现火灾预兆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14、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

b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

c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0.7m,流速小于3m/s,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15、岩溶发育地区及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进入岩洞或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照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b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

c洞穴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16、进入矿山尾矿库时,应预先了解有关尾矿库情况,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工作人员陷入尾矿库,行时小组应有2人以上。

17、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钾、氡浓度检测,采取防护措施。

b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制个人吸收当量。

c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

d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e地下高温热水取样,应采取防烫伤措施。

?

篇5:某某地质勘查院预防尘毒危害管理办法

一、各生产单位在涉及有尘毒危害作业时,必须做好防尘防毒工作,并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不断地改善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劳动卫生条件,并从管理制度、仪器检测、健康体检、卫生补贴等方面保障他(她)们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单位安全生产。

二、防尘、防毒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防治职业病,已纳入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范畴,对从事有尘毒危害的生产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职业卫生管理。

三、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编写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措费增资计划,结合技术改造、增加尘毒检测次数、保证检测质量、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持卫生防治等方法,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搞好预防技术培训,凡涉及尘毒危害的生产单位,每年进行1~2次职业卫生防范知识教育。

五、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地使用。进入作业地点时,应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鞋、安全帽、防尘毒口罩、手套等。

六、要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及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对经常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与体格检查。发现有健康原因或不适应此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避免人身伤害。

七、地质勘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矿山巷道、坑道地质编录、取样和测量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巷道、坑道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对其内的陷坑、松软洞壁、渗水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进入巷道、坑道作业至少在两人以上,配备必需的自救、互救器材、通信联络工具,否则不能开展此项工作。

八、对从事分析化学的从业人员,单位除按规定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与防护规章制度外,作业场所应做好通风、防尘毒定期检测,对检测结果建立台帐,同时,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防护措施见“中化豫勘院发[2004]55号文件”。

九、单位每年应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费用中提取适当的经费,用于完善安全技术和防尘毒措施的项目,院安委会应监督执行并确保合理使用。

十、生产单位对防尘毒措施项目,应优先进行安排。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应及时下达防尘毒措施计划,并保证按期完成。

十一、防尘毒仪器必须建立档案,列入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未经院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报院主要领导和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防尘毒设备进行停用和拆卸检修。

十二、防尘毒仪器投入使用后,应及时对技术效果进行鉴定和总结,鉴定材料应存档。

十三、劳动安全卫生检查与院安全检查应同步进行。

十四、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对生产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和指导,鼓励推广和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水平。

十五、院工会依法对生产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施监督。

十六、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七、本管理办法与国家规定有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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