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秩序维护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秩序维护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1.0目的
为了加强安保队伍的组织纪律性,达到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并为安保队员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2.0制度
2.1宿舍住宿人员必须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违者处罚10元/次。
2.2除因受伤生病等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用餐,更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划拳、打闹,违者处罚10元/次。
2.3不得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嘻笑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罚10元/次。
2.4探访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进入宿舍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晚上10点后宿舍内不准接待来访人员。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留宿来访人员,更不得留宿异性和在宿舍内做不文明的事,违者处罚30元/次。
2.5宿舍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内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公物原价三倍罚款。如找不到责任人,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不得私自挪用宿舍区相关物品(培训室桌椅、餐厅桌椅等),如需借用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物品借用手续。
2.6每周由班长排定清洁卫生值班表,值日人员负责宿舍内清洁卫生的打扫和监督,住宿人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由值日人员及时报上级处理。培训室清洁卫生由白班值日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域内卫生每天打扫不得低于两次,未打扫或打扫干净,处罚10元/次。
2.7住宿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应注意关灯关水。
2.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毒、打架及干其他违法乱纪的事,违者立即无条件除名。
2.9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翻阅、传播黄色书刊、淫秽音像制品及其他违禁物品。违者处30元罚款和行政警告一次。
2.10宿舍内严禁乱接电线、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炉等;禁止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室内焚烧纸张香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11所有宿舍住宿人员每晚必须在11点钟以前归队就寝,违者处10元罚款/次。
篇2: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秩序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秩序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分配条件
1、公司各项目宿舍标准,由各项目部统一安排;
2、公司统一为新入职员工配置被褥等日常用品,费用自理,员工离职自行处理。
二、宿舍管理规定:
1、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2、未经许可,住宿人员不得私下擅自变换床位(跨室居住或互相兑换床位)或转让他人居住,违者服务中心要求限期改正,屡教不改者收回其居住床位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3、未经服务中心经理或宿舍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留宿他人;需借宿人员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暂住手续,并由相应住宿人员对借宿者的行为担保。
4、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配置的公用物品;大件私人物品占用公共空间的,使用前需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5、室内配置的电器设备由全体住用者共同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6、宿舍内不得擅自私接电路,加装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电炉,违者没收电器具,并给一定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由此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赔偿。
7、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8、私人会客不得在宿舍内。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爱惜宿舍内配置的的公用物品及公共设施,如损坏需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0、禁止在走廊、楼梯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倒杂物。
11、每个宿舍应推举1名舍长,全面管理本宿舍安全、清洁等工作。
12、宿舍应建立值日制度,每天必须按排1人值日,当值者负责公共卫生及水、电等设备的安全使用。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离开时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及户门。妥善保管私人财物,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14、宿舍人员应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同创造一个舒适愉快生活环境。
15、严禁传播是非、制造事端;不得将公共物品占为已有,影响他人使用。
16、宿舍内严禁争吵、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活动,违者无条件退宿。
1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灭,用后关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18、讲卫生,爱清洁,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房间整洁美观。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杂物。
19、室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违禁刀具及其它危险违禁物品。
20、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无故不尽值日义务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服务中心保存宿舍备用钥匙,对宿舍内务状况不定期抽查并通报结果。
三、退房
1、住宿人员离职时须无条件退住,并于离职手续办完当日搬离宿舍,否则不予办理任何其他手续。
2、住宿人员退房时,由服务中心对住用物品清查。凡因居住者造成的损失,均须作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