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保安员权限(4)
物业小区保安员权限(四)
一、对实施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保安员有权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三、制止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人员、车辆进入商住区。
四、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五、在执勤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情况,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六、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七、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八、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对其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九、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十、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如有损坏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篇2:物业保安队长职责权限
物业保安队长职责与权限
(一)保安队长职责
1、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强烈的竞争意识,有现代企业管理的经验。坚持贯彻执行经理的指示,做好经理在保安工作上的参谋和助手,对小区的安全负有督导的各项责任。
2、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要有吃苦耐劳、勇于献身的精神。带领和督导下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小区人、财、物的绝对安全。
3、坚持现代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坚持干部的以身作则,最大限度地调动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坚决执行经理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熟悉治安区内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治安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6、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7、做好保安队的月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每周召开队务会一次,及时做好保安员的岗位培训及日常考核工作。
8、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
9、带领保安班配合其它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10、负责全队队员的内务管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保安队长权限
1、对本管理物业区域有权进行安全监督。
2、有权检查各岗位保安员执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3、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人员有权予以处罚,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有权提出调离。
4、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保安员进行调整。
篇3:物业保安员岗位职责权限
物业保安员岗位职责与权限
(一)保安员岗位职责
1、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徇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在保安服务中真正体现“敬客、温暖、敏捷、周到”的服务风格。
3、努力钻研保安服务的业务知识,掌握保安的服务技巧,当值时要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服从上级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小区的安全。
5、处理发生的非常事故并采取行动及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客户的安全问题,并要熟悉岗位的分布,爱护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施。
6、在小区内巡查,果断处置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监控。
7、熟悉和爱护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定期检查报警系统、安全及消防系统,严密控制建筑物周围之门户、服务区。
9、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业主(住户)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卫制度,执行交接班制度。上岗时不得擅离岗位,上班时不准睡觉,以确保小区的安全。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安员权限
1、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权力。
2、对发生在护卫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护卫区内。
4、对出入护卫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在执勤中,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6、宣传法制,协助业主(住户)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业主(住户)报告,协助整改。
7、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它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力。
9、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察、扣押、搜查。
篇4:金城大厦物业保安员的权限
大厦物业保安员的权限
1、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务及罚款的权利。
2、对发生在大厦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的及提供情况,但无权勘察现场的权利。
3、按照规定,制止为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大厦内。
4、对出入大厦的人员、车辆极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6、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7、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9、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0、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11、如有损坏大厦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篇5:金城花园物业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权限
花园物业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权限
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保安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办公例会和组织保安业务学习。协调保安部各岗位的工作,指挥全体警卫人员做好辖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3、加强与公司其它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帮助各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和制度,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实施。
4、协助公司总经理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小组"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并接待公安、消防等各部门的人员。
5、负责配合安全机关和消防部门对重大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负责处理违法和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和事,并及时汇报。
7、负责做好公司员工的普法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教育全体人员学法、懂法,遵纪守法。
8、完成上级直接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并及时汇报。
二、权限:
1、对全部门员工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2、对部门员工的上岗值勤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员工进行表扬和批评。
3、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按公司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调整。
5、在值勤中遇到一般问题有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