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队纪律管理规定(10)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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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队纪律管理规定(10)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保安队纪律管理规定(十)

1、上岗时必须着制服,佩带装备。

2、上岗时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裤袋里,严禁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闲聊、嬉戏等。

3、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人骂人,严禁虐待捕获的犯罪嫌疑人。

4、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热情地为用户服务。

5、对待用户、来访者及同事要友善、热情、面带笑容。

6、接受用户监督,不得敲诈勒索财物,不准收受贿赂。

7、提高警惕,时刻准备打击不法犯罪分子。

8、不准从事影响公司形象的各种兼职工作。

9、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但有在辖区内盘查、检查物证的权利。

10、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证、验物,但发现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或赃物的除外。

11、不准将扣押物品擅自处理。

12、接到上级通知要立即行动。

篇2:某物业保安队器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保安队器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对讲机使用管理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1.1使用规定

A.各岗位配发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充电池、一部充电器。

B.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C.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保安班长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D.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E.对讲机在更换电池时,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充电池须按规定时间(8-10小时)轮换使用。

F.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班长。

G.认真做好岗位轮值时的对讲机交接记录。

1.2对话要求

A.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B.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C.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警棍佩带使用管理

2.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要合理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2警棍仅供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2.3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严禁将警棍借与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带班长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2.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2.6认真做好岗位轮值时的警棍良好状况的检查交接,并做好记录。

2.7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篇3: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9)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九)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保安员。

2、服装费用管理

2.1保安员服装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置,服装所有权归属公司,保安员办理入职手续时交纳保证金500元(有本市有效担保人的可在三个月内交齐)。

2.2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2年。

2.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2年的,公司承担服装费用,并为其配备新服装。

2.4保安员在本公司服务未满2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不完全承担其服装费用。

2.5服装折旧费用计算

A.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内(含3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30%;

B.在公司服务3-6个月(含6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5%;

C.在公司服务6-9个月(含9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0%;

E.在公司服务9-12个月(含12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5%;

F.在公司服务12-24个月(含24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0%。

2.6服装折旧费用计算说明

A.保安入职后配备新购服装的,以其正式入职时间起算。

B.保安入职后配备非新购服装的,以此套服装使用时间起算。

C.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的,经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不按以上条款执行。

3、保管使用相关要求

3.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自己所配备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3.2服装非正常损毁、丢失,由保安员自行承担制服更新费用。

篇4:某物业公司保安员投保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保安员投保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充分保障保安员的切身利益,对符合条件的保安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保安员保险)团体投保,为了加强投保管理,本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投保范围

经公司正式聘用满一个月的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保安员。

3、相应保险责任权益

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4、保险费用管理

4.1保安员保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投保。

4.2保安员保险期间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一般为1年。

4.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公司承担投保费用。

4.4保安员在投保期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只承担保安员在职期间的投保费用,其余部分由离职人员负责,费用核定依保险公司投保取费标准,以实际服务月计,不足一月的按月计;同时,公司不再为其交付续期保费。

4.5保安员在任职期间公司给予个人嘉奖或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且在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时,经综合部核实未受到严重处分的,公司承担其本年度已发生的投保费用;离职后不再为其交付续期保费。

5、相关要求

5.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应如实申报、登记真实情况。

5.2申报登记情况不真实的,公司不承担其保险费用,相关责任自负。

篇5:新园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5)

新园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五)

为了保障**新园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管辖派出所和**新园管理处负责,管理处工作人员及保安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二、**新园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即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区内人员凭出入证、外来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进入小区。

三、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进入小区内。

四、为保证业主(住户)的利益,各业主(住户)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自负。

五、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不得拒绝管理人员和保安员的检查,但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带工作证的人员的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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