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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控制中心岗位规范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岗位规范

一、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登记及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二、值班时间严禁睡觉(白班)、喝酒、吸烟、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中心会客。

三、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消防报警处理程序》迅速作出判断、准确进行处理,并做好各种记录。

四、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相关消防联动设备,正确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及组织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

五、公安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六、确保消防通讯畅通,使用消防专用电话每次连续通话不宜超过三分钟,来电振铃三声必须接听。

七、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八、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工作。

九、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或请示有关领导。

十、如因失职对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2:商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制度

商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集中控制器:每月试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

2、探测器:每月试验(抽检,不少于8%)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并排除探测器的故障(误报及不报)。

⑴探测器的维护保养:

①对有故障的探测器进行清洗,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

②试验中有不合格的探测器必须进行更换。

⑵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报警功能及确认灯显示。

3、手动报警按钮:每月试验(抽检,不少于8%)手报按钮的功能是否正常。

4、对联动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对下列消防控制设备手动、自动试验1-3次,试验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⑴防排烟设备(可半年试验一次)、电动防火阀、送风阀、排烟阀、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⑵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⑶消防广播、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⑷货梯迫降功能试验;

⑸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⑹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对系统布线的维护保养,发现线路故障立即检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喷淋头维护保养(排除喷淋头上的油污、涂料等):每月(不少于10%)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2、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

⑴观察稳压泵的启动频率,确定管网有无渗漏现象。

⑵每月需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试验。

3、报警阀的维护保养:

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阀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4、消防水泵房的维护保养:

⑴对消防水泵的维护保养:

①检查消防水泵动力运行是否可靠,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力能否保证;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1-3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1-3次。。

②手动、自动控制启动水泵1-3次,查信号有否返馈,水压是否上升,电机转动是否正常。主、备泵能否自动切换。

③压力表是否变形、水泵起动后动作是否正常。

④每二年对消防水泵大修一次,添加润滑油,清洗内部杂质等。

⑵电控柜的维护保养:

①电压、电流表的指针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②开关、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应处于自动状态,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

⑶对水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

电动机机械、电气性能是否良好(电动机在运行时应不发热、无异常振动及杂音)。

5、系统功能的维护保养:

应按照设计要求,通过末端试验装置放水试验,对系统功能进行试验,功能是否正常。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消火栓给水系统

1、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

⑴每月试验(不少于10%)室内、外消火栓的供水功能;

⑵每月试验(不少于10%)消火栓按钮报警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⑶水带、水枪、消火栓的接口上的密封垫是否完整、良好;

⑷消火栓的阀门是否变形、损伤、漏水,启闭是否灵活。

2、消防管网的维护保养:

⑴管网阀门有否漏水现象,阀门常开或常闭状态是否正确(放水阀、泄压阀、止回阀、控制阀、闸阀等)。

⑵检查所有输水管道上的阀门的阀杆是否弯曲,操作手柄是否脱落、损伤、启闭是否可靠。

3、消防水泵房的维护保养:

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及消防水泵房的维护保养。

4、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两次):

⑴最不利点射水试验后,用消火栓按钮启泵,查水压有否上升。

⑵地下室试验消火栓放水,压力下降后应能自动启泵。

防排烟系统

1、对排烟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的维护保养:

⑴排烟口、送风口阀件是否完整,易熔片是否脱落,动作是否正常;

⑵旋转机构是否灵活,每年对机械传送机构加适量润滑剂;

⑶进行手动、远程启闭操作,检查是否可完全打开。

2、对送风、排烟风机的维护保养:

⑴电动机的接线是否松动;电动机的外壳有无腐蚀现象。

⑵电源供电是否正常(检查电压表或电源指示灯)。

⑶检查电动机的轴承部位润滑油液是否正常。

⑷启动电动机,旋转时有无异常振动、杂音。

⑸操作手动或自动启动装置,进行每个防烟分区(或正压送风)的动作试验,检查下列事项:

①手动或自动能否正常启动。

②运转电流是否正常。

③运转中是否有不规则杂音及异常振动。

3、对风机电柜的维护保养:

⑴控制柜电压、电流表的指针是否在在规定的范围内。

⑵操作开关,检查开关性能,检查指示灯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⑶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能否正常切换。

4、每年应对防、排烟风机的风量进行测定。

5、正压送风阀:检查其送风阀是否完好,能否完成送风功能

防火分隔等设施、器材

一、防火卷帘门:

定期(季检)对防火卷帘门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闭三次(不少于10%);并进行整体联动试验。

二、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应急照明灯:试验(不少于10%)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电池,每月抽30%应急照明灯放电30分钟。

2、疏散指示灯:试验(不少于10%)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及时更换损坏的指示灯管、电池,每月抽30%疏散指示灯放电30分钟。

三、灭火器材:

1、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与报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执行。

2、所有因到保质期、灭火剂减少至规定值、驱动气体压力不足及工作需要动用需维修的灭火器,在送具有维修资质的专业公司维修前,必须充分加以利用作排空处理(组织义务消防队、单位员工及厂商驻场人员实际操作培训),绝对禁止将留有残液的器材送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商场消防报警处理程序(5)

商场消防报警处理程序(五)

一、消防报警系统出现声、光报警之后,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显示资料,确定报警点所在区域。

二、根据报警点所在区域,查看地形图,确定火警点的实际位置。立即通知(用对讲机或电话)巡视人员或指示有关人员到报警点查看实际情况。

三、巡视人员将查看的实际情况报告(用对讲机或电话)监控指挥人员,并采取以下果断措施:

1、有火警:监控指挥人员采取果断措施,按商场事故应急处理流程方案及《安全疏散预案》有关程序处理并及时向119报警。

2、无火警:监控人员将报警器复位,查明报警原因,并认真做好记录。

3、发现设备故障监控人员应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

四、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五、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将实际情况、处理结果按规定要求记录在案。

篇4: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5:商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商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九)

消防安全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保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强化每一名员工、专兼职消防人员在安全意识的增强方面和提高消防防范经验及技能的熟练掌握程度等的重要手段。同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也是企业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有力保证。因此,只有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消防安全。为此,特拟订以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进行两次,主要做法:

1、对单位员工集中举办学习班,并进行实际操作考评或书面考试;

2、对厂商进驻人员发放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以自学为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可分批组织授课)安全教育培训,由单位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兼职消防员进行授课。

二、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定期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费用由公司出资承担,所获岗位资格证书由单位统一保管;

2、专兼职消防人员离职时须根据本人自取得培训证书之日起在单位的服务时限缴纳一定比例的培训费:未满半年的个人付80%,满半年未满一年的个人付60%,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个人付40%,满一年半未满二年的个人付20%,满二年以上个人免缴培训费用。

三、单位每半年应针对应急预案组织一次灭火和疏散演习,在培训班学习和演习过程中由单位专兼职消防员对参加人员给予考评并建立考评台帐并存档,不达标者不得上岗。

四、新职工、转岗职工及厂商进驻人员在上岗前(无论人数多少)必须首先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由单位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兼职消防员进行授课,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五、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专、兼职防火人员每年集中教育培训一次,由集团市场管理中心组织并考评。

六、主要教育、培训内容:

1、学习消防安全理论知识和各项管理方针政策及日常防范措施;

2、案例分析教育;

3、本单位的火灾特点和火灾预防措施及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

4、公众聚集场所员工消防安全常识--"四懂、四会"教育培训;

5、其它相关安全管理的内容。

七、各单位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课,在学习、培训过程中不得迟到、中途退场或早退,相关部门领导应积极支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确实有特殊原因,当期不能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者,必须由商场总经理书面批准。

八、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考评记录,并纳入员工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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