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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安保员岗位职责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小区安保员岗位职责范本

1、遵守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保主管的领导,听从安保班长的指挥和监督。

2、熟悉和掌握治安管理条例、条令和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钻研治安保卫业务,维护小区的治安秩序。

3、熟悉小区地形、楼号、业主姓名和特征。

4、按规定着装,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工作认真,服务热情,严格按各岗位值班规定做好:

1)、小区治安保卫工作

2)、小区车辆管理工作

3)、小区装修管理工作

4)、监控中心管理工作

6、发现违章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预防刑事案件和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小区秩序顺畅。

7、发生突发事件,要听从指挥。正确果断,灵活机智地处理并及时发出信号或报警。

8、熟悉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位置分布和使用方法。每位安保均为义务消防员,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灾情严重时应及时报警。

9、对小区业主的姓名、楼号、联系电话及生活规律等具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对业主的隐私及缺陷进行评论。

10、做好值班期间的各项记录。

11、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2:物业小区安保员考核与奖罚细则

物业小区安保员考核与奖罚细则

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现制定如下考核与奖罚细则:

1、由物管处安保队长对小区安保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物管处经理不定期地抽查安保员的工作表现。每月考核的起评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安保员考评依据。

2、安保员违反上级指示,不听从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3-5分。有不同意见,必须在先服从的前提下,于事后向上级提出,不得因意见相左、拒不服从安排,影响物管处的正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安保员有义务向上级汇报情况,对所发现的问题不汇报的,视情节扣3-5分。

4、安保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有急事需调休、请假或晚来、早走需事先向上级提出,便于上级做好工作安排。发现未经上级事先批准,该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类推;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者,扣除当月奖金;累计迟到、早退八次,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扣3分;一次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旷工论处。

5、交接班时必须做好详尽的交接班记录,将发现的情况、未完成的事项交代清楚,如因交接班记录不详,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扣2-5分。该月内二次出现交接班记录不详,造成工作失误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着装必须规范,穿着物管处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并佩带工作证,做到挂牌上岗。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凉拖鞋、佩戴饰物。发现着装不规范者,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依次类推;当月累计五次着装不规范,扣除当月奖金;累计八次着装不规范,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当值安保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仪态,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站岗必须抬头、挺胸、精神饱满,成跨立姿势站立。坐岗也须抬头、挺胸、正襟危坐,两脚必须放置在吧台下。发现精神不振、仪态不端,影响小区形象的,每次扣1-2分。

8、安保员当值时,不得抽烟、喝酒、看小说或杂志,有违上述任一点,每次扣2-3分。

9、安保员不得擅离职守,有特殊事由确需离开岗位,必须有合理解释,且须在事先向上级提出,便于安排替岗。擅离职守者,扣3-5分,该月累计二次擅离职守,物管处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半年内累计三次擅离职守,物管处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0、门岗对来访客人或车辆在离岗位3-5米处伸手示意其停下,先敬礼、后询问,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主动为需要帮助的住户提供服务,不得故意刁难住户、访客,与其发生矛盾。故意刁难住户、访客,每发现一次,扣3-5分。

11、安保人员负责值班室、监控室及周边卫生。

12、门岗必须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如为外来车辆,必须换证、登记后予以放行。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进出小区时间、进出原因、来访地址及车况(即车上大致情况)。门岗须指示该车停车地点、行车路线及小区内行车注意事项。

13、大宗物件出门,必须持有业主、住户签字的出门单,并核实业主身份。业主不在家时,安保员可致电业主,经业主应允后方可放行。若因安保人员盘查不仔细,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酌情扣3-5分。

14、巡逻岗必须按指定路线巡逻小区,保持高度的警惕心和责任感,要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跟踪处理。发现问题不汇报或汇报问题不及时、不处理者,酌情扣3-10分。

15、巡逻时遇见业主、访客应主动礼貌询问,礼让先行。如接获投诉(报修),应耐心、仔细、礼貌聆听,详细做好记录,及时将所接投诉(报修)转交相关人员,并负责催办。接获投诉、报修,不转交或转交后不催办者,酌情扣3-5分。

16、必须保持监控中心的整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不得对外泄露监控中心机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报警及时处理。泄露机密或发现报警不予处理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7、发现空调、太阳能、防盗窗等敏感物品进入小区,安保人员应及时汇报、跟踪处理。

18、安保人员须爱护公物。值勤所配备的警械、用具等严禁人为损坏、拆装。发现恶意损坏,照价赔偿。因正常使用而损坏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19、全体安保员必须加强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思想,主动为小区住户提供帮助,特别是老人、小孩、残疾人和孕妇等。当住户提出求助时,不得借故推托,不得充耳不闻,更不得在提供帮助后索取费用,一经发现,扣5-10分。

20、发生治安事件和其他较为严重的管理问题,应保持冷静、有礼、有节的态度处理,当事态严重无法处理时,可向上级汇报或报公安机关解决,不得因一时冲动发生打架事件。否则,酌情扣3-10分。

21、住户投诉服务态度不好或工作不负责的,经查属实者,每投诉一次扣2-3分;当月累计被投诉达三次者,奖金不予发放;累计被投诉五次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2、受到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一次,加1-3分。

23、对小区内破案有功者,每次酌情加1-5分。

每月考核分在95分以上者,为优秀员工。连续两个月考评分80分以下或半年内累计三个月得分80分以下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篇3:物业安保员工作纪律

物业安保员的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按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4、注意仪容整洁、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不准会客、看书报、听广播,不准做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6、当班期间,队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同他人进行打架、斗殴;

7、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代(换)班;

9、住集体宿舍的队员严格按宿舍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带非公司员工留宿。

篇4:物业安保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物业安保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

为使安保员上岗时保持良好的形象,特对安保员仪容仪表管理制定如下规范:

1、上岗时应统一着装,系好领带,佩戴上岗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穿拖鞋或布鞋,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

2、不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不留长鬓角、长指甲,不得染发、烫发或纹身,不得佩戴饰物,不戴眼镜;

3、立时要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俯后仰,站立按军姿标准站立,行进时二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统一;

不得勾肩搭背、袖手、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看书报,不准哼歌曲、吹口哨;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注意个人卫生。

篇5:物业公司安保服饰管理规范

物业公司安保服饰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安保员服装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安保形象,公司决定对安保服装管理制定如下规范:

1、服装等物品的使用期限

(1)根据要求,统一着装,公司安保部统一购买并造册登记;

(2)安保员进公司春秋夏装各二套,使用期限为24个月;

(3)帽子、领带等标志物使用期为24个月;

(4)棉大衣使用期为24个月;

(5)使用期已满但还能使用的将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可向安保部申请以旧换新;

2、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安保员离职,须收回服装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带、领带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2)在公司工作不满足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的70%为服装折旧费;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折旧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工作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折旧费;

3、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1)安保换装时间,应由安保部视当时气温情况而定;

(2)冬季进公司的安保员,暂不发给夏装;夏季进公司的安保员,暂不发秋装;

(3)上岗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保持服装整洁,下岗后不得穿工作装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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