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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员上岗前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公司保安员上岗前制度

1.0目的

通过制定本制度,确保保安员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维护保安工作的正常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保安人员上岗规范工作。

3.0职责

3.1保安员负责对当班时的个人仪容、仪表及上岗各项准备工作的规范,负责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辖区内正常秩序的维护。

3.2保安领班负责本班工作安排、检查监督、异常情况的处理与报告。

3.3保安主管负责本管理处保安部和辖区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

3.4保安部经理负责对各管理处保安部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保安员上岗时,须仪容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待人礼貌。

4.2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仔细留意岗位周围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果断灵活地处理。

4.3熟悉岗位范围和小区内的消防器材的分布,配备位置和使用方法,了解水、电开关的位置。

4.4爱护岗位及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各种设备,人为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5当值期间不准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写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听音乐等;不准串岗、离岗、打磕睡或与他人闲谈、打闹。不准与亲友长时间交谈;不准打私人电话、复机等。

4.6当班时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严禁大稍息等违规现象。

4.7认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详细的填写《岗位交接班登记表》。

篇2:小区保安员工作守则

小区保安员工作守则

为了维护小区的社会秩序,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的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保安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三、仪表大方,衣冠整洁,上班一律按要求着装。上班期间必须做到待人处事有理有节,文明执勤。

四、遵纪守法,严禁打人、骂人、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做好防盗、防火、防劫、防破坏等工作,维护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六、熟悉和掌握各楼宇消防设备的位置、工作效能和基本操作方法。

七、对违法犯罪分子有劝阻、制止、检举、监视、调查和擒拿并扭送公安机关的责任。

八、对刑事犯罪现场应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九、完成公司领导及物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小区保安员岗位职责(9)

小区保安员岗位职责(九)

1、门岗

①熟悉物业辖区的概况、平面布局及楼幢分布情况;

②保持威严可敬的仪表仪容,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③负责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人员及装修物品的出入进行管理,制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物业辖区;

④熟悉保安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报警设施的使用方法;

⑤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交接班工作。

⑥负责回答解决住户及来访人员提出属于本岗职责内的问题;

⑦对任何有损物业辖区物业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

2、巡逻岗

①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实行24巡视巡逻制度,严格执行队列行走标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个人道德风范;

②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全面做好物业辖区的治安、消防、车辆、收费、以及住户求援、报警等工作,确保物业辖区治安安全,秩序井然;

③熟知本人责任区域内住户情况,了解物业辖区内其它区域房屋的地形以及各条通道的布局,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熟悉物业辖区消防设施的配置,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掌握防火自救知识;

⑤巡查公共设备设施使用和公共卫生保洁情况,发现设施受损及时上报,对任何有损物业辖区物业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

⑥加强对物业辖区的机动车辆管理,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⑦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和业务、消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篇4:小区消防员(保安员兼)岗位职责

小区消防员(保安员兼)岗位职责

1、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3、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保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4、物业辖区一旦发生火警,全体员工必须全力投入抢险工作,履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不得临阵借故逃避;

5、发生火警事故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组织人员抢救险情,组织住户撤离危险地带,并做好妥善安排,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趁火打劫捞取不义之财,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6、加强辖区内动用明火的控制和管理。

篇5:金城大厦物业保安员的权限

大厦物业保安员的权限

1、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务及罚款的权利。

2、对发生在大厦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的及提供情况,但无权勘察现场的权利。

3、按照规定,制止为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大厦内。

4、对出入大厦的人员、车辆极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6、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

7、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或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8、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9、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10、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11、如有损坏大厦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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