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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发物管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管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0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消防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1.1管理公司对在职员式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1.2管理公司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率要达100%;

1.3员工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理论知识、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2.1保安部保安员、消防监控员、重点岗位员工、领班及以上职位员工均必须参加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服务不足一年者须退还培训费。

2.2管理公司每年至少两次对业主开展对小区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常用灭火大路的使用方法、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0消防工作制度

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力度,确保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担任防火总负责人,物管公司各部门主管为防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维修及维护,以保安部为主体建立义务消防队。

3.2防火总负责人职责:

3.2.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3.2.2组织制定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

3.2.3组织、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报告;

3.2.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3.2.5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

3.2.6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3.2.7监督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3.2.8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2.9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3.3防火责任人职责:

3.3.1配合、协助防火负责人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3.3.2根据消防总负责人的批示组织消防演习、演练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3.3.3建立防火档案;

3.3.4检查并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

3.3.4负责消防工作巡查;

3.3.5督促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4各班组防火责任人职责:

3.4.1各班组防火责任人逐级向上一级责任人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实行层层承包管理;

3.4.2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培训;

3.4.3每日检查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编号、数量、是否完整完好,有无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保安部;

3.4.4要求员工做好消防器材的清洁保养,保持干净整洁,摆放正确;

3.4.5教导员工学习使用一般灭火器材及火警处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灭火,二抢救,三疏散,四保护";

3.4.6检查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有无堵塞或占用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3.4.7配合保安部做好其它防火工作;

3.5负责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的工程技术员职责:

3.5.1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3.5.2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3.5.3确保烟感、温感、喷淋、防火(烟)门(闸)、排烟设施、消防水枪水带、疏标志、指示灯等设施完备无损;

3.5.4定期保养,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3.6义务消防队职责:

3.6.1迅速行动组由保安经理、保安部当值主管、当值保安员、工程部系统工程师、工程部当值人员、行政部员工组成,迅速行动组发现火灾应进行初期火灾扑救,防止火势蔓延,不能控制的火热,应实施救火程序;

3.6.2救护疏散组由各部门员工组成、负责抢救伤员和重要文件、物资、并疏散小区人员;

3.6.3保卫组由保安部部分员工组成,火警发生时,负责保卫小区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趁火行窃及其他趁乱违法违纪现象;

3.6.4指挥部由总经理、工程师、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组成,负责现场灭火的策划、指挥及善后工作;

4.0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4.1目的

为了规范小区的消防工作,查出、整改及防止隐患

4.2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负责人参与;

4.3检查人员在每月未及节假日前对小区管辖范围内的各栋楼宇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具体查看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层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的电器电掣等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控测器、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灯)是否正常;

4.4检查人员每日须对会所及公司办公区域进行检查,查处会所、办公室内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5检查人员每日须对各施工装修单元至少两次的安全检查,查看施工单元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装修单元内所使用权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室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6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如发现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检查人员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或由管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

5.0临时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5.1目的

规范本小区内从事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确保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2需在本小区内进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动火申请;

5.3动火申请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小区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5.4动火申请须有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方可作业,进行作业时需报工程部、保安部。由工程部,保安部派人到现场监督,如属明火作业(焊接、切割)的,操作员须持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操作;

5.5动火作业时,须严格遵守"作业操

作规程",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5.5.1八不:

5.5.2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5.5.3周围的易燃易爆物未清除不动火;

5.5.4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易爆物及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5.5.6盛装过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5.7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5.5.8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动火;

5.5.9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5.5.10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5.5.5.0四不:

5.5.5.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5.5.5.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5.5.3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要及时扑救;

5.5.5.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5.5.5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5.6在小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公司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限时整改责令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或移交消防部门处理。

6.0初期火灾处理方案

6.1目的

为确保小区住户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把初期火灾消灭于萌芽状态。

6.2值班人员在发现初期火警时,应即时报告消防监控中心,讲清楚发生火警的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6.3当值人员在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立即利用附近和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6.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现场报告后,即时将事件汇报当值主管,并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6.5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须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对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使用走火梯疏散;

6.6灭火后,当值主管应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当值主管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6.7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将灭火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内,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指挥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7.0火灾紧急处理方案

7.1当初期火警处理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7.2小区当值最高主管在接到火警现场指挥人的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并即时召集小区内义务消防队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人带领本组人员就位,同时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现场人撤离。

7.3消防监中心当值人员在接到小区当值最高主管的指令后,向市消防局报警,讲清小区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立即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住户紧急疏散,将监控镜头锁定在起火楼层密切监视,同时检查电梯内有无困人,若出现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转执行《电梯困人处理流程》)。

7.4迅速行动组在接到行动的指令后,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同时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闸),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是否有火势蔓延趋势,并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7.5救护疏散组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指挥住户疏散,按先从着火层以上开始,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售货员从走火梯疏散到首层,如无法从走火梯疏散时,应引导住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求援,并组织水枪掩护,随后查漏。医疗救护组同时要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材到疏散集中点救护伤员。

7.6安全警卫组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后,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并指挥疏散人员离开火警地带。同时维持好外围的秩序,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清除路障,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车到火灾现场施救。

篇2:荣发物管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物管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一、消防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消防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调试主机其它按键。

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有关维修单位维修,并向技术人员学习处理日常一般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作。

四、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号及时通知巡逻岗或附近岗位保安员确认,如属误报,需查出原因,如属火警,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五、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保安部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六、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暂需离开时需呼叫领班或其他当班人员替换,并交接注意事项。

七、消防中心内严禁吸烟、吃、喝、聊天、看书报、睡觉、高声喧哗等行为。

八、确保专业报警电话畅通,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使用专线报警时,讲话要简单明确。

九、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园区和保安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各值班员对每班值班情况做好记录,认真做好岗位交接班记录,检查系统是否正常。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离岗。

十、保持室内清洁,每日须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备设施,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无关物品严禁存放在消防中心。

篇3:荣发物业园区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物业园区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及设备由保安部消防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其设施设备器材统一定位,合理布置。

二、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均为公司及小区应急时使用,在未经得管理处经理同意之下,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三、配备的消防器材由保安部消防中心专人管理,每月要定期对小区及中心会所、停车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将器材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安部主管,以便领导及时了解器材、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严格作好器材进出的登记情况,如有外单位或部门借用的消防器材,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借用,并注明器材的归还时间和其它事项,如有丢失或损坏,借用部门和个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员工要爱惜器材,在训练中,应熟练掌握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防止不当操作而导致器材和设备的损坏。

篇4: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用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物业的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第三条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用户应尽的责任。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写字楼、商业用房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机构的防火委员会实施监督。

二管理责任

第一条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上级防火委员会、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第二条物业各用户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各用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和物业保安部的防火检查。由物业管理机构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物业保安部。

第四条物业内各用户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第五条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防火设计与施工

第一条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保安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第四条办公楼、裙楼等场所经营或使用单位的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用户装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制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四火灾预防

第一条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公司保安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二条办公楼、裙房等对外营业场所,严禁超员营业。

第三条物业区域内禁止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四条物业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电梯、写字楼走廊、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仓库、地下停车场等地禁止吸烟。

第五条物业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在公共阳台、消防通道、前室内严禁摆放办公设备、杂品废物,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六条用户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物业出入通道。

第七条用户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用户在离开物业办公室、工作场所、公寓房时应关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第八条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应关闭开关。

第九条物业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五火灾扑救

第一条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畅通有效。

第二条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第三条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第四条用户的防火负责人以及义务消防队员、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第五条物业服务台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六消防设备

第一条用户在物业内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固定的消防设施。下列部位必须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

1.办公室、会议厅、商务中心、商场等公共场所;

2.消防控制室、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

3.停车场、库房等重要部位。

第二条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第三条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物业内任何消防设施。

第四条消防给水系统需要停水维修,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第五条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养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七奖惩

第一条消防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用户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2.模范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抢救物业内财物和保护人身安全表现突出者;

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6.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

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2.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3.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八附则

用户可根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物业公司防火委员会备案。

篇5:物业辖区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物业辖区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做到遇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

组织机构:

一.应急疏散指挥部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室成员、部门经理(主管)

指挥部职责是:

1.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2.配合协调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

队长:保安部经理(主管)

成员:保安备勤人员

职责:平时进行培训和演练,实战时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三.疏散引导组

行政部全体员工、服务部日保人员。

职责:平时负责组织公司及各管理处火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具体事务,战时指挥火灾单位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工程部、服务部机动保洁员工。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电路控制、消防水源保障等

五.治安维护组

商务中心、保安部当班值班员工

职责:负责大厦东门、西门秩序的维护

应急抢险操作步骤:

一.接警

当消控中心发现火灾报警显示屏信号后,立即用对讲机向各岗位当值保安通知楼发现火灾信号。接到通知,就近楼层的保安和当值领班携对讲机火速赶到报案地点,消防中心同时通知工程部派一名技工到报警现场,共同查明报警原因并及时向消控中心报告。

二.误报警

明确为误报警,现场保安和领班立即消警复位。如果遇到消防泵、消防增压泵启动,消控中心通知工程部及时作好泄压停泵工作。警报解除后,消控中心应尽快将消防联动装置恢复自动控制状态。

三.灭火、人员疏散应急处置措施

(一)保安部应急措施

1.接到报警的当值保安及当值领班迅速到达报警地点,沉着冷静,正确处理,准确向消控中心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就近人员和灭火器材实施紧急扑救。并随时向消控中心报告火灾蔓延情况。

2.消控中心立即将灾情向公司总经理和灭火应急疏散指挥部报告。消控中心发出指令,所有各部门对讲机统一使用"10"频道,进入紧急状态。

3.监控值班员检查"火灾楼层"照明电路是否自动切断,并将1-5号电梯降至1楼关闭。

4.指挥部总指挥及成员应尽量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或消控中心,察看火情,调整力量,组织抢险。指挥长因事,由副总指挥接替。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按预案及分工紧急收拢人员,按指挥部指令投入抢险。

5.保安部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备勤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灭火,各值勤岗位保安人员坚守岗位。

6.5号消防电梯迫降到一楼后,实施人控使用,由一名保安携带对讲机、电梯卡、消防电话控制电梯,听从指挥部指挥。

7.车库保安得到指挥部指令,迅速疏散非工作人员,关闭负二、三楼消防通道,关闭车库入口应急防火卷帘门。

8.大厅保安迅速疏散广场上车辆及人员,做好引导消防车停靠准备。

9.东、西门值勤保安关闭大厦东、西大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工程部应急措施

1.安排一名技工到负三楼水泵房待令。

2.安排值班人员到配电房检查供配电系统联动是否正常。

3.安排一名电工到火灾楼层查看常用照明供电是否自动断开,防止短路。

4.安排一名技工到"火灾楼层"关闭风机。

5.安排一名水工到监控室待命,配合消防车接、取水,据情况关闭西大门天然气阀门。

6.安排电梯工到26楼机房,保证5号消防电梯正常运行,随时排除故障。

(三)服务部应急措施

依照指挥部指令和消防广播通知,组织人员疏散。

1.保洁人员停止工作迅速向"火灾"楼层靠近,协助疏散人员。疏散方向:按消防广播指导的路线疏散。

2.如遇较大火灾,保洁人员应迅速赶到本楼层消防通道门口,引导客户疏散。

3.引导疏散时,要大声宣传撤离方向、线路、自救防护方法等。确定无人后,关闭消防门,防止火势蔓延。

4.发现有人受伤或窒息,立即报告总指挥(内线551、559,对讲机"10频道"),并准确报告所处楼层具体位置。

5.机动保洁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就近协助各楼层疏散人员。

(四)行政人员应急措施

负责治安秩序的维护,劝导疏散无关人员。

(五)商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急措施

负责客梯迫降到一楼后,传达楼发生火灾,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电梯。

应注意事项

1.预先组织学习,熟悉方案、预案,了解、明确应到的位置和任务。

2.保安部、工程部将事件过程写出专项报告交总经理。并做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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