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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流动红旗评选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活动目的

为了促进各施工单位搞好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工作,更好的完成“创优质工程”的目标,本项目实行流动红旗评选制度,所有在建工程均参与,以参与施工的项目为评选单位。

本评选办法将作为支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参入单位

项目参与单位

三、评选制度和方式

3.1评选期间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如不予配合,评选小组组长有权取消施工单位评选资格,该单位评选成绩作废,被取消资格的单位视为评选不合格。

3.2评选时间间隔为一个月,每月检查一次,每月25日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视检查,评选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经评选小组组长汇总平均得分,扣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分数后(每份扣1.5分),得出综合得分。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时,以现场施工管理平均得分作为排序依据。

3.3评选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75分--84分为合格,74分(含74分)以下为不合格。

3.4“流动红旗”获得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评分达到优良且名次最高、《流动红旗评比得分表》所有检查项无零分、当月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质量缺陷、当月《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不得多于3份(含3份)、现场施工管理检查中的各项检查评定等级必须合格(具体细则见第七条)。

四、评选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成员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主要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五、评选项目和分数比例

项目管理(25%),现场施工管理(60%),内业管理(15%)。

六、奖励和处罚办法

6.1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奖励1000元。

6.2若当月没有评选单位满足“流动红旗”获得条件,则“流动红旗”空缺。

6.3评分合格但名次为后三名的单位各处罚1000元,当得分出现并列时,以现场施工管理平均得分作为排序依据。

6.4所有评分不合格的单位各处罚1000元;

6.5若所有评选单位综合得分都达到优良,则不予处罚。

6.6凡是被处罚的单位,必须在7天内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经监理二次检查通过,通过标准为综合得分达到优良。另外,对二次检查未达到优良标准的施工单位将延期支付工程款

七、检查评分方法

7.1项目管理检查:对照《流动红旗评分表》中项目管理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7.2现场施工管理检查:

7.2.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详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录B: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B.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所有检查项进行检查,并对照表中内容进行打分,所得分值÷100×10即为文明施工检查实得分。《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中的保证项目无零分且合计得分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该项检查为合格。

7.2.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细则详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录B: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B.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所有检查项进行检查,并对照表中内容进行打分,所得分值÷100×20即为安全管理检查实得分。《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的保证项目无零分且合计得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该项检查为合格。

7.2.3质量管理检查:对照《流动红旗评分表》中质量管理检查内容进行评分,每个检查项评比达到一般及以上,且内在质量全部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该项检查为合格。

7.2.4进度管理检查:以完成当月进度计划百分比×10即为进度管理检查实得分。当月进度完成60%以上(含60%),该项检查为合格。

7.3内业管理检查:对照《流动红旗评分表》中内业管理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八、附件

《流动红旗评分汇总表》

《参评单位得分汇总表》

《流动红旗评比得分表》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实施

本办法由张家口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篇2: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

(二)群体建筑面积在5000m2及以上,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个别工程的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申报项目在现场评审时的形象进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如无施工许可证等;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四)发生起重机械倒塌、土方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火灾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发生扰乱社会治安事件和食物中毒30人及以上的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

(六)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野蛮施工、严重扰民受到举报、投诉而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七)本年度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工程项目;

(八)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产品和工艺的;

(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

(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未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

(十一)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拟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开工后一个月内由申报单位填写《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见附件1),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2、申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安全报监书复印件;

4、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检查评分资料;

5、工程项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方案及措施;

6、合同书复印件。

第十三条?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资料中工程名称、企业名称、人员姓名等应准确无误,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应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资料统一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并在封面标明“××工程创建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字样。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十四条?沂南县安全文明工地每年评审一次,根据申报资料和现场检查考评小组意见,结合日常监督管理记录,经综合评价,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评审意见,公示后确认。

第十五条?评审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四)《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附件2);

(五)国家、省、市、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十六条?对荣获“沂南县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给予增加信誉分。

第六条?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做虚假申报材料,如发现经核实2年内不得申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第十八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

评审人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对工程评审结果,评审组人员不得自行对外公布。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集团公司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第三条一线员工

1.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2.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3.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五条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六条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第七条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在事业部连续工作1年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7%以上;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5.热爱美的,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一、办公室人员

1.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30分)

2.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20分)

3.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10分)

5.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10分)

6.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5分)

二、车间作业长、班组长

(一)除具备第七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班内至少有一个QC小组组长及两个以上组员,该QC小组能够按照企业标准QG/MK08.35《QC小组管理办法》开展活动;

2.班内没发生过质量事故。这里的质量事故是指:①制造过程中,班内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或惯例,造成100台(件)以上,总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产品因类似的问题需返修、报废或不合格;②产品投放市场后,被消费者、经销商或顾客服务科投诉有性质严重的个别质量问题(如机内有手套或打错包装等);

3.班内材料、零部件进、耗、产帐目清晰,无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重大不明帐目;

4.班内无违反ISO9001/ISO14001体系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5.班内无违反MRPII操作规程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的案例;

6.无工伤事故;

8.班内员工无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

9.班内工作气氛和谐融洽,无集体怠工现象。

(二)优先评选项目有:

1.按月考核,质量水平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质量水平的评价主要基于自错(含自检、互检)及合格率。各车间将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分解到各个班,作为车间对班的质量指标。(30分)

2.按月考核,生产效率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各班的生产效率指标,以每小时产出量计算,由车间根据排产任务及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制定。(15分)

3.在本单位或品质管理部组织的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中获奖的或在全国、省、市获奖的。(15分)

4.按月考核,班内设备故障率在5%以下的。(10分)

5.各车间(厂)每周组织现场评比,或利用上级单位每周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结果,对评比良好的班实行加分。(5分)

6.每月一次对班组园地、板报进行评比加分。(5分)

7.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采取自主改善活动,效果良好的应予加分;若对产品质量、成本、功能有较大贡献且经技术开发部、测试中心或生产管理科书面确认的,应给予重奖。(5分)

8.班内人员在事业部、集团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5分)

9.员工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或感谢的。(10分)

三、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1.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制造系统侧重于自错率、合格率及服务到位、反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价;研发系统侧重于新品开发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评价;营销系统侧重于销售任务、广告费用、投诉处理等工作执行能力方面的评价。(30分)

2.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20分)

3.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在QC活动、团队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10分)

5.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5分)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5分)

7.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8.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学位。(5分)

第九条标准说明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

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条评选时间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时间为每年7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向事业部推荐。

第十一条评选人数

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30名(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事业部经综合评价后从中择优选出20名,评为事业部优秀员工。

第十二条倾斜原则

1.二级子公司、技术开发部、营销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2.制造、研发和营销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第十三条各单位内部评选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内部的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组织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第十四条候选人推荐

事业部根据下属各单位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员工候选人分配名额;各单位组织填写"美的空调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长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十五条评选小组组成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职能部管理科科长、二级子公司管理部部长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为12-15人,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

第十六条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的员工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

第十七条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前20名,即为事业部优秀员工;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时,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第十八条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20名优秀员工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第五章优秀员工奖励

第十九条奖金来源

事业部优秀员工奖励资金来源于事业部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基金,由经营管理部按照报批的金额统一支取。

第二十条奖励标准

事业部优秀员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奖励,原则上安排出国旅游,特殊情况下可组织国内旅游;若颁发奖金,参考标准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其它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内部评选出优秀员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奖励,原则上要求已获奖励的事业部优秀员工不在各单位内部重复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2012年销售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遵照本办法执行。

篇4:某中学评选优秀学生实施方案

中学评选优秀学生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学技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发展,特拟定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干部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

2、关心热爱集体团结帮助同学.

3、以身作则,处处带头。

4、工作能力强,协助燃主任做好班级工作.

(二)三好学生

1、平时严格做到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条,自觉度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学生守则》,具有。五爱"增搭,具备。五会。能力,操行等第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习惯良好,文化课基础扎实,'语、数、英、物、化、政各科期评等均为优秀,生、史、他各科为良好以上.

3、身体素质和生活习惯良好,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积极,或评等级良好以上.

4、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一定的劳技能力,音乐、美术、劳技期评等第良好以上.

(三)单项先进学生(学习先进、体育先进等)

1、能遵守校纪,行为规范。操行等第为良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习惯良好,肯下功夫钻研,语、数、外、物、化、政期评均为优秀,其余各科均为及格。

3、平时学习刻苦、认真、主动、自觉.期中、期终考核成绩分别有明显进步.

4、语、数、外、物、化、政学科考评有二分之一学科等第为优秀.生、史、地、体、音、美、劳等均及格.

5、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评比中获过奖。

6、参加兴趣小组活动积极,并已取得突出成绩。

7、自有独特的技能,受到同学老师一致公认.

二、评选步骤

1、原则上做到四个结合:

①自评和小组评相结合。②班干部评和任课老师评相结合.③班主任复评和学校审评相结合。④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2、程序分四级进行:

①学生自评的基础上小组提名。②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初评,通报全班学生。③教务处审批后交校长室审批.

三、评选名额

1、优秀班干部:各班可荐评1名.

2、三好学生:各班有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均可给予校级三好学生的称号,总量控制在10%以内.(第一学期初评表彰,第二学期总评命名)

3、单项先进学生:根据班级学生情况,最后由教务处统一审核认定.

四、奖励

1、精神奖励为主,或在休业式上分别给以大会表彰.

2、学校宣传窗栏内张榜表彰.

3、表彰类级(别)记入学生档案(成绩册、学习卡).

4、发给奖状或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篇5: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投票办法

公司“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投票办法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弘扬集团公司企业精神和文化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建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力量,推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集团公司决定在系统内开展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为了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年度十佳人物”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投票和计分方式

(一)投票方式

1.选票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收回,统一计票。

2.投票在评选大会现场进行,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在主会场现场投票,各所属企业在当地视频分会场投票,未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投票。

3.参加投票的人员: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含挂职、借用、聘用人员),所属企业全体在职员工。

4.投票按照一人一票制的原则,实行全员投票,每位投票人在20名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佳人选。

5.由集团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每个视频分会场对投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布置选票发放、收回、清点等工作,统一将选票送至集团公司。

6.各所属企业现场投票完成后即清点票数并封存选票加盖企业公章,现场交集团公司工作人员。

7.未能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由各所属企业派专人将选票送到站所交值班人员填好选票,值班人员投票结束后由各所属企业指派的专人收回选票送当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部(桂林市的报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由供电企业、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值班人员投票结果的统计汇总,并由企业领导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8.贵州平塘、新疆克州公司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评选大会,并与集团公司主会场同步进行投票,投票完成后由本公司组织现场统计票数,要求现场督票,唱票。投票统计结果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计分方式

按“三三制”投票计分方式进行评选(分数按百分制计)。

1.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总分的34%。

2.集团公司本部全体员工(除企业文化领导小组成员),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投票,占总分的33%。

3.各所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投票,占总分的33%。

二、投票工作流程

(一)印制选票

1.集团公司企业文化部(以下简称企业文化部)负责在召开评选大会前7天,将20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和按“三三制”投票计分方式要求印制的各类选票总数量以书面形式报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管理部)。

2.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在召开评选大会前3天,将印制好的各类选票交到企业文化部,并办好交接手续。

(二)领取选票

1.集团公司设选票总负责人1名,负责选票管理工作。

2.在发选票给集团公司选派到各分场的工作人员前,要召开工作人员会议,会上要明确工作人员到所属企业开展监督投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保证投票工作的统一、顺利进行。

3.在召开评选大会前2天,派到各分场的工作人员统一到选票总负责人处领取选票,领取时要当面清点票数,并在领取表上签字确认,选票装入信封后用封条封存加盖集团公司公章。

(三)发放选票和投票

1.集团公司主会场

①由企业文化部负责集团公司主会场的选票发放,工作人员由企业文化部从集团各部门抽选。

②召开评选大会时,发选票前大会主持人宣布清点参会人数后,工作人员立即清点人数,清点好后即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到会人数情况。

③大会主持人宣布发选票后,工作人员发选票给参会人员,发票完毕,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参会人员开始填写选票。

④全部参会人员填写选票完毕,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前,工作人员当场检查投票箱并向参会人员报告检查情况后,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参会人员按座排顺序开始投票。

2.所属企业分会场

①由各所属供电企业和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其设立的分会场的选票发放,集团公司派到各分场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投票全过程。

②召开评选大会时,发选票前集团主会场主持人宣布清点参会人数后,所属企业工作人员立即清点人数,清点好后即向分会场的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到会人数情况。

③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将装有选票的信封在大会主持台上现场给与会人员过目,现场拆封,由集团工作人员将选票按到会人数发给所属企业负责该工作的工作人员,集团主会场主持人宣布发选票后,所属企业工作人员发选票给参会人员,发票完毕,集团主会场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参会人员开始填写选票。

④全部参会人员填写选票完毕,大会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前,集团工作人员当场检查投票箱并向参会人员报告检查情况后,集团主会场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参会人员按座排顺序开始投票。

⑤集团工作人员在分会场投票(用集团公司本部员工选票)。

3.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

未能参加视频评选大会的各所属企业值班人员,由各所属企业指派专人将选票送到站所交值班人员填好选票,值班人员投票结束后由各所属企业指派的专人收回选票送当地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部(桂林市的报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由供电企业、桂林天湖水利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值班人员投票结果的统计汇总,并由企业领导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于视频评选大会结束后第二天上午12:00前传真到人力资源部。

4.贵州平塘、新疆克州公司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评选大会,并与集团公司主会场同步进行投票,投票完成后由本公司组织现场统计票数,要求现场督票,唱票。投票统计结果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收回选票

1.集团公司主会场

参会人员投票结束后,集团选票总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双方清点好选票数后装入信封用封条封存、签字,交由集团选票总负责人保管。

2.所属企业分会场

①参会人员投票结束后,由集团和所属企业工作人员双方清点好选票数后装入信封用封条封存、签字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②集团工作人员回到集团后1个工作日内将所属企业封存的选票及剩余空白选票一起交给集团公司选票总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

(五)统计

选票

1.由选票总负责人将全部收回选票交人力资源部,监督委员会派人全程监督统计工作并在统计汇总表上签名。

2.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全部投票的计票和汇总统计工作。

3.由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开封投票和计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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