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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察实施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加强反违章工作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为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督办工作,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督察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安全生产督察制度,旨在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加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隐患排查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各级领导、安监部门及督察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的现象应严肃查部,以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即“三铁”)查部违章,坚决对违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坚持安全教育与违章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督察机构

第四条要依据本办法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安全督察组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项目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督察。

第五条项目部组建两级安全督察组。督察组在项目部安监部门的总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部级督察组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项目部督察组由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专职人员组成。

第六条项目部督察组成员应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程规定,具有较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分析问题能力,敬业爱岗,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正直,由推荐,经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审核认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应根据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的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活动。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督察组每季度对重点监控项目部实施一次系统性的检查督导。

第八条安全督察组对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主管领导负责,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三章安全督察组人员

第九条安全督察组成员由有现场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项目部安全督察组组长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副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督察组成员的基本要求:

1.有十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经验。

2.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项目部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有较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分析问题能力,敬业爱岗,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正直。

3.参加过省、市(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再教育。

4.经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认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项目部的督察员由项目部推荐,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考核认定。

第四章安全督察方法

第十二条安全督察组应制定安全督察工作计划,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开展安全生产督察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项目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督促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督察组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查阅资料等方法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督察原则:

1.“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违章作业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违章记分标准》进行记分处罚。

2.“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原则。所有工作组成员应当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做到有章必循。督察人员应坚持原则,做到违章必究。

3.预防为主的原则。督察组人员要对现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心中有数,预防把关,防患于未然。

4.经常性原则。为保证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有实效,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

5.重点监察的原则。对重大、复杂的生产现场应进行重点监察。

6.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章作业人员既要进行必须的处罚,也应对违章本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帮助。

第五章督察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既有监管责任,同时还有帮助项目加强管理,持续改进的责任。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督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和权利:

(一)职责

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等。

(二)职权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2.有权制止“三违”行为。

3.对“三违”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处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并加重处罚。

4.对“三违”作业现场有权提取、查阅相关资料,有权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5.对“三违”行为的项目部和个人有权建议进行通报批评。

6.对反违章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有权建议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项目部督察组必须对项目部所有在建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察,对新开工项目和中小项目应增加督察次数。

第十九条进行安全督察时,在兼顾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督察并做出评价:

1.上级和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员工(包括分包队伍员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效果;

5.重大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监控情况;

6.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7.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及交底情况;

8.特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状况;

9.外包队伍及临时雇佣人员的管理情况。

第六章现场督导检查管理

第二十条安全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进行现场检查应当事先拟定现场检查方案,拟定现场检查通知书。

现场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等内容。

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包括检查依据、检查时间安排、检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单、被检查项目部配合和协助的事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安全督察组可以持现场检查通知书直接进行现场检查。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具现场检查通知书。

被检查项目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协助安全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察员可以根据需要,询问被检查项目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事项做出说明。被询问人应当客观、如实地向督察员做出说明,不得隐瞒、捏造事实。

督察员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时,被询问人应当当场校核询问笔录并签字。

第二十二条督察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被检查项目部有违反国家、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进行详细记录,下达整改通知书,由督察员和被检查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责令限期整改的,被检查项目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限期整改的情况报告。

现场检查结束后,督察组应当向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基本结论以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内容。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体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向主管副项目经理进行汇报。

现场检查结束后,安全督察组应当及时向被检查项目部反馈检查结果(检查通报);必要时,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将安全检查通报向项目部、项目部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安全督察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依据《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督察员应当严肃执法、廉洁奉公。

督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部分;

(一)违反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检查的;

(二)干预被检查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利用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泄露检查工作中知悉的企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五)其他违反现场检查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安全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的隐患和管理问题应记录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改进要求,要求被督察项目部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完成整改。并要求被督察项目部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安全督察组抽查整改结果。

第二十六条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应将督察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整理成督察报告,并由被督察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年终对项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两级督察组应定期向项目部、项目部领导或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督察报告,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第二十八条督察组应将督察情况及时在本项目部范围内进行通报。

水电三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镇平段施工一标项目部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程序,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公司的生产安全。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生产区内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三、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程序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规定1、施工管理实行单项目管理,实行各项目单独签合同,单独签安全环保协议,单独交纳安全环保押金,专人负责,专人管理;2、施工管理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程序的办理;3、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外来施工单位登记台帐;4、施工单位将安全环保押金交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资金台帐;5、生产管理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司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2)讲授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3)进入生产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5)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票证办理审批程序;6)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6、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车间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1)车间基本情况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3)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5)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票证办理审批程序;6)车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7、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单位、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并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有关规定考核执行;8、在公司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区域内施工,施工单位应将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当天报施工管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就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与施工单位一起到施工项目所在单位进行三方之间的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由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具体项目提出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后,经项目所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9、施工动火作业许可证、工作票证按公司相关票证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执行;10、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事故),请及时如实报告施工管理单位、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和生产管理部,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篇3: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断路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三条断路作业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四条断路申请单位需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生产、机动等车间级单位。

第五条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第六条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第七条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

(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断路作业负全面责任;

(二)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品;

(四)办理好《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第九条作业人员

(一)参与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

(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作业;

(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十条监护人

(一)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三)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四)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第十一条审批人

(一)断路作业的审批人是断路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三)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

(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

第十二条断路作业证生产技术部终签。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一)《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二)断路申请单位在生产技术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三)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四)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工程部、管理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审批;

(五)《作业证》一式五联,作业人、工程部、管理部、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各持一份。《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

(六)生产技术部负责《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要求

(一)作业组织

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2、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部负责督促落实;

3、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6、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二)作业交通警示

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5、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三)应急救援

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2、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四)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所有。

?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篇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动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名词解释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2.2高处作业: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3动土作业危害识别3.1进行动土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动土作业方案,方案中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3.2将安全措施填入《动土作业许可证》内。3.3动土作业方案和《动土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4动土作业许可制动土作业实行许可办法,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动土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5动土作业办理程序5.1动土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详细动土作业方案并填写《动土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5.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6动土作业方案6.1动土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动土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6.2《动土作业方案》应进行作业前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6.3《动土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3.1作业内容(包括动土原因、动土部位及其地下管网、设施分布情况);6.3.2技术措施;6.3.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6.3.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7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7.1在动土作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动土作业,应报作业部门备案,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7.1.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以外范围的场地;7.1.2有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7.2动土作业时,作业方必须指派了解施工区域现场地下设施的人员进行监护,严防作业过程中对电力、通讯、地下管线、设施等造成损坏,监护人员在施工前对安全措施逐条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7.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7.4动土作业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作业部门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7.5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7.6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7.6.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7.6.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7.6.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7.6.4在解冻期和雨季进行动土施工作业时,应做好地面、地下排水,严防发生渗水,造成塌方。同时防止邻近建筑物、设备、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察,防止位移和沉降。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7.6.5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7.6.6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7.6.7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7.6.8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7.6.9在装置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装置区等危险场所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现场。7.6.10遇管线、电力、通讯等重要设施时,在2米范围之内严禁用机械挖掘。7.7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7.8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7.9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审批。8动土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8.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动土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土作业。8.2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动土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8.3对《动土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动土作业。8.4对违反本办法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8.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等情况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9动土作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动土作业负责人由作业方现场作业指挥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9.1动土负责人是动土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9.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各部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签字;9.3动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9.4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或接到作业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9.5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负责动土作业的恢复。10动土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10.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10.2必须全面了解动土作业流程和周边环境;10.3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能熟练使用救护器具,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10.4动土作业前,必须对照《动土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签字;10.5坚守岗位,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10.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要确认恢复情况。11动土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11.1必须全面了解动土作业过程,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11.2熟悉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11.3动土作业前,必须对照《动土作业方案》逐项检查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确认符合后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动土作业许可证》;11.4坚守岗位,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的作业,发现有违反《动土作业方案》既定程序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11.5遇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人有权停止作业、收回《动土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11.6作业完工后,作业监督人对现场进行复查。12动土作业的其他要求12.1作业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应不定时到场监督。12.2发生紧急情况,由到场的负责生产的最高领导监督指挥。13附则13.1《动土作业许可证》是进行动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转借;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动土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13.2《动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和作业方各一份。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序号风险分析安全措施1管线电缆破坏,造成事故①?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②?动土作业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抓斗机等机械工具。③?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④?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调度、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发生坍塌①?多人同时挖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②?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地脚的办法,挖出的土方不准堵塞下水道和窖井。③?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必须设支撑,开挖前,设法排除地表水,当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时,要采取排水措施。④?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边缘不准有人员站立行走。3出现中毒①?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③?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边坡4造成坠落①?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②?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防爆灯③作业人员上下时要铺设跳板。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若涉及高处、断路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6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动土作业许可证作业方: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作业人员资质证编号监护人:1.现场负责人:2.联络电话:3.作业监督人:动土作业风险识别:已执行以下适用的安全措施:紧急程序已解释给予所有参与此工作的人士是□否□不适用□地下管线、供电线路、工艺管线是否已确认是□否□不适用□作业人员是否戴安全帽是□否□不适用□安全设施是否经检查及状态良好是□否□不适用□坑、槽、井、沟边缘是否无人员站立行走是□否□不适用□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是否已按要求设置是□否□不适用□施工结束后是否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是□否□不适用□其他安全预防措施:动土作业情况属□安全□不安全。我已经完全明白动土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并确保所有适用的安全措施都已100%符合。作业人/日期现场负责人/日期在动土作业时所须注意的其它安全措施及特殊情况:审核部门安全员:我已收到及核实作业方案,并已确认采取了相关的安全措施以预防报告内所识别的危险。签发(部门负责人)我已收到及核实动土作业方案,并已采取了相关的安全措施以预防报告内所识别的危险。签名:日期∕时间:?签收(现场负责人)我和∕或我的属下同事在申请地点开展上述动土作业时,必定会遵守并落实这许可证内所述的安全措施及规定。签名:日期∕时间:撤离(现场负责人)□?由于出现异常情况,我属下所有同事已撤离上述之作业地点。□?我属下所有同事已撤离上述之作业地点,工作地点及附近范围已经检查和清理。签名:日期∕时间:注销∕更新(现场负责人)□?这许可证已被取消,以上提及的作业地点已不再安全。□?此工序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会安排发出新的工作许可证。签名:日期∕时间:?注:1、本表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2、本表中作业人、监护人、现场负责人均为作业方相关人员,作业监督人为作业部门相关人员。

篇5:自然灾害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为确保监理中心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监理中心特制订本制度》。

一、?术语和定义:

山洪:是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洪水。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一般分为暴雨山洪、融雪山洪、冰川山洪等。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甚至可能导致水坝、山塘溃决,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山丘区不稳定的气候系统,往往造成持续或集中的高强度降雨。据统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由于受灾地区前期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部地区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从整体发生、发展的物理过程可知,发生山洪灾害主要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

崩塌:又称(崩落、垮塌或塌方),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崩塌会使建筑物,甚至使整个居民点遭到毁坏,使公路和铁路被掩埋,带来重大损失。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滑坡的活动时间主要与诱发滑坡的各种外界因素有关。违反自然规律、破坏斜坡稳定条件的人类活动都会诱发滑坡。山体滑坡不仅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会对附近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威胁。

泥石流:是暴雨、洪水将含有沙石且松软的土质山体经饱和稀释后形成的洪流,它的面积、体积和流量都较大。而滑坡是经稀释土质山体小面积的区域。

泥石流形成:降雨分为前期雨量(降雨)和激发雨量。前期雨量是指激发泥石流时段之前的降水,它的作用在于使松散土体的含水量增加,有时达到饱和,降低土体的强度,水分入渗土层的位置越深,越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激发雨量是促使泥石流产生的雨量,其作用是通过通过超渗产流的作用,产生一定深度的径流,使土体的孔隙水压力迅速增加,土体液化而强度快速降低,同时在径流的作用下,冲刷侵蚀土体,激发土体破坏进而形成泥石流。典型的泥石流由悬浮着粗大固体碎屑物并富含粉砂及粘土的粘稠泥浆组成。在适当的地形条件下,大量的水体浸透流水山坡或沟床中的固体堆积物质,使其稳定性降低,饱含水分的固体堆积物质在自身重力作用下发生运动,就形成了泥石流。泥石流是一种灾害性的地质现象。泥石流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可携带巨大的石块。因其高速前进,具有强大的能量,因而破坏性极大。

二、黄登工区的自然灾害的预测:

黄登工区汛期雨多、量大,常年降雨量在600mm/年以上。流域全年均有暴雨发生,洪水主要出现在6月到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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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洪:

黄登坝址的洪水预测:20年一遇的澜沧江的洪水流量:6840m3/s;1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5820m3/s。

各冲沟的洪水预测:

拉关河:2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57.2m3/s;1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44.2m3/s。

应和村:2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24.3m3/s;1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18.8m3/s。

梅冲河:2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89.5m3/s;1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69.2m3/s。

七登河:2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40.1m3/s;1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31m3/s。

罗松场河:2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145m3/s;10年一遇的洪水流量:112m3/s。

澜沧江主河道、各冲沟均有汛期发生洪水的可能。

2)、崩塌、滑坡:

①承包商2#营地澜沧江上游一侧未进行护坡或护坡质量不合格的地点,汛期连续降雨、暴雨可能造成小型崩塌滑坡现象。

②左右岸揽机平台由于超前开挖,支护落后,汛期山坡雨水在上游裂缝处灌入,加上爆破药量控制不严,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现象。

③骨料运输洞梅冲河出口道路、仁和河支洞施工道路、应和村支洞施工道路由于道路边坡陡峭,土体松散,活石较多,汛期暴雨和连续降雨会发生崩塌滑坡现象。

④水电一局拉关河营地(人员已搬迁但房屋未拆除)处边坡存在较明显的变形裂缝,大到暴雨和连续降雨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极大。

⑤骨料运输洞距离长,地下水发育,岩体相对较为破碎,洞室稳定条件差,洞内施工应随开挖及时进行支护,防备涌水及塌方的危险。

3)、泥石流:

①七登河、梅冲河前几年均发生过泥石流,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大。特别是梅冲河2010年前曾多次发生较大泥石流,给澜沧江造成堰塞,至今仍未完全消除影响。

②水电一局水电三局拉关河工程上游、水电三局骨料运输洞仁和河上游存在有大量的松散堆积体,河道汛期水量大,河道较窄,有可能产生泥石流的危险。

③罗松场渣场:堆积渣体高度较大,未进行放坡,渣体松散,遇暴雨容易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的危险。

④骨料运输洞各洞口应加强汛期巡视工作,核查周边山沟雨季洪水和小型泥石流进入隧洞的可能性。

三、黄登工区的预警:

目前黄登电站设水情预报中心、对天气和水情进行检测和预报,每天及时发给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安全主管。要求接到上级命令和水情预报中心发布的水情天气预报及检测数据信息的所有人员应实行信息共享的原则,及时与其他部门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做到信息共享,让大家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情变化的消息,及时做好防洪度汛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管理、预防、预控、做好应急逃生、救援、救灾等工作。

四、教育培训:

监理中心安全主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中心全体人员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知识水平。安全环水保部负责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应定期组织监理中心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的学习。

五、责任:

1、监理中心总监是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管安全副总监是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3、安全环水保部是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责任是负责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和预警,负责信息的排查、收集、分析、传递和统计、上报等。

4、监理中心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监理中心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是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的保证体系,所有监理人员均有义务进行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对有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信息进行排查、收集和传递、上报工作。

5、监理中心公职人员,由于在自然灾害及事故隐患预测预警管理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理,造成较大事故或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黄登西北监理中心

20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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