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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某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0目的

提高突发事件处理的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利益。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公司领导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3.2品质督导部负责指导、协助、督促各服务中心突发事件的处理,并进行季度汇总分析。

3.3行政人事部负责职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4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3.5服务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处理。

3.6主管、领班负责第一时间处理业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3.7所有员工都负有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并协助处理的责任。

4.0定义

4.1突发事件:打破正常的管理或服务秩序,出人意外地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或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4.2安全管理类(治安、消防、交通等),如:斗殴、偷盗(失窃)、抢劫、绑架、枪杀、流氓行径等治安刑事案件;纠纷、碰车、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民事案件。

4.3设备设施类(房屋本体、电梯、空调/供暖、给排水、供配电等),因房屋、设施、设备等引起的突发事件、人身和财产损伤等。

4.4环境管理类,因保洁、绿化、消杀等引起的突发事件。

4.5客户服务类(如家政保洁、维修等),因提供的居家服务等引起的顾客、公司财产损失等。

4.6装修类,因装修原因引起的各类事件。

4.7客户关系类,因各种原因发生与客户间的冲突。

4.8职业安全类,因职业安全原因引起的员工伤害等。

4.9其它类,以上各类以外的突发事件。如非法*、受到公共传媒批评或在10人以上公众场合受到批评等。

4.10一类突发事件:辖区内公共区域及房屋毗连部位发生火灾和爆炸,治安事件和刑事事件如盗窃(不含盗窃未遂),人员非正常伤亡,3000元以上的物业管理责任赔偿和公司财产损失,公共传媒负面报道等。

4.11二类突发事件:指不含一类突发事件的打破正常的管理或服务秩序,出人意外地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或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包括造成负面影响和成功防范的事件。

4.12质量事故:因管理原因造成的、需借助组织或外界力量解决的事故,包括:在管辖区内发生火灾;在管辖区内发生管理疏漏导致的刑事事件,如抢劫、绑架、枪杀、纵火、流氓行径等;因房屋、设施、设备、服务等引起人身损伤(伤势须送医院)和5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事故;非法*、受到公共传媒负面评价等。

4.13重大质量事故:下列情形的质量事故,包括:发生5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政府机构鉴定属人员重大伤残或死亡事故。

5.0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突发事件的发现、应急处理措施

5.1.1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控制中心,同时,在确保自身和受害者人身安全前提下,努力阻止事态或损失的扩大。事态得到相对稳定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突发事件报告》,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5.1.2部门主管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视事件严重程度即时报告服务中心经理,请经理或其授权人到场指挥协调。对于一类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归归口职能部门总监、品质督导部、分管领导,必要时由分管领导在24小时内向集团领导报告。

5.1.3若服务中心经理不能独自处理,应及时通知归口职能部门、品质督导部或分管领导协助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经理。

5.1.4治安、交通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办法见《突发事件处理指引》。

5.2突发事件纠正预防措施

5.2.1一类突发事件

5.2.1.1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一般质量事故由归口职能部门和品质督导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质量分析会应分析事发原因,追查事故责任人,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2.1.2归口职能部门应根据事故分析会决议填写《突发事件报告》处理意见,事发部门应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5.2.1.3归口职能部门及品质督导部负责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5.2.2二类突发事件

5.2.2.1在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将突发事件平息后,服务中心经理应组织分析事发原因,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填写在《突发事件记录表》和《突发事件报告》上,一个工作日内主送归口职能部门,抄送品质督导部,抄报公司领导。

5.2.2.2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处理突发事件,并在《突发事件报告》上签署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5.2.2.3经公司领导审批,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反馈至事发服务中心及其他人员。

5.2.2.4事发部门应结合公司处理意见,积极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填写在《突发事件报告》中,品质督导部验证。

5.3资料归档

5.3.1对验证完毕的《突发事件报告》,原件由品质督导部存档,服务中心保存复印件。

5.3.2对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突发事件,还须填写《设备抢修(大修)记录表》,服务中心保留原件,品质督导部将其复印件作为《突发事件报告》的附件归档。

5.3.3对于质量事故,必须将事故分析会记录作为《突发事件报告》的附件归档。

5.4统计分析

5.4.1每月5日前,各服务中心应在信息月报中对上月的突发事件进行统计,报送品质督导部。

5.4.2品质督导部在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突发事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4.3突发事件个案分析:主要针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面大的突发事件,分析包括突发事件经过,产生的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经验教训和纠正预防措施等。

6.0支持性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指引》

7.记录表格

7.1**WY/QP/7.5.1-AQ-03-F1《突发事件登记表》

7.2**WY/QP/7.5.1-AQ-03-F2《突发事件报告》

篇2:办公大楼突发事件管理手册

办公大楼管理手册:突发事件

1处理客户发生之意外事件

**国际中心的客户在大厦内出于各种不同原因,可能会遇到意外事件,若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处理恰当,不但可以为客户提供额外服务,亦可令身处异地而又需要别人关怀的客户得到物业管理中心人员的关怀。

此项政策与程序,将会对所有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产生影响。

A.客户常遇之意外

1]在公共区域绊倒或滑倒

2]公共区域玻璃刺伤

3]急病或晕倒在公众地方

4]道路上被车撞伤

5]高空掷物被砸伤

B.程序

1]员工发现客户有任何意外,应马上通知客服经理及保安主管。

2]必要时通知客服经理及物业总经理。

3]如客户意外程度严重,客服经理应立刻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4]门前保安应疏通交通,以便救护车方便,并指导救护人员至现场。

如伤者伤势较轻,经自行处理好后客服主管及保安主管协助伤者填报一切意外受伤报告,以便有关部门备查。

5]处理好后客服主管及保安当值领班应填报《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并尽可能请受伤客人签字,以便有关部门查询。

6]由客服主管报保险公司出险,同时将所有记录、单据等留存好。

2特殊事件处理程序

A.失物及认领程序

1]客户失落的物品由物业部与保安共同负责认领、处理和保管。

2]各部门员工发现和拾到客户失落的物品时,必须立即上报,并将物品上交物业部。

3]各部门收到有关捡获的员工报告和上交的失物时,应记下物品的名称,数量和特征,以及捡获地点和捡获人的姓名,并将捡获的物品及时送交物业部处理。

4]保安主管接到送交的捡获物品时,有查找线索的应及时设法查找,并送还给客户。如无查找线索,应上报客服经理并妥善保管。

5]如找到客户认领失落的物品时,保安主管应请客户在核对准确后认领。

6]失物保管的时间是: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物品为3个月,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为1年,如超过保管期限,由物业总经理提出意见予以处理。

B.非正常事件的处理程序

1]客户财物的失窃

当客户报告财物被窃后,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请保安部予以解决,并配合搞好失窃的调查。

2]客户损坏财物

由于某些原因,客户损坏物品,客服经理(或主管)应及时通知客户,费用要记入客户的总账。如客户对于赔偿有不同看法时,可向上级汇报,请示解决方法。

3]醉客

不要与醉酒的客户争论,必须谨慎,有礼貌地将其引出公共场所。如果醉客的行为相当粗暴无礼,要报告物业部及保安部,请其帮助解决,要做好醉客闹事的记录。

4]打架斗殴

如有打架的情况发生时,应即刻通知保安部,如有可能,上前劝阻并平息殴斗,但要注意自我保护。

5]医疗急救

客户受伤或急病,立即通知物业总经理,必须马上叫救护车送往公司指定的就诊医院。在本大厦发生的受伤事故,要填写《客户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如: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起因、程度、处理办法,并且加上防止事故再发生的建议和设想。

6]客户死亡

如有客户死亡事件发生,绝对不要惊动其他的客户,应即告知管理中心物业总经理、物业部和保安部,客户的尸体必须从员工进出口运出。死亡事件必须作好记录并存档。

7]停电

停电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客服经理、工程部经理查清原因,如果涉及的范围只在大厦内部,请工程部迅速抢修;如果是大厦以及周围区域都有停电现象,应配合工程部,立即与地区供电部门联系,问清停电的原故及何时能恢复正常,并及时向客户做好解释和善后工作。

8]火警

火警发生时,首先在沉着镇静,并按照安全保卫管理中规定的火警报案处理程序,积极配合保安、工程等部门做好危险区域的客户撤离,疏散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3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填写规定

A.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接到客户投诉,当所发生的事件对管理公司或**国际中心的名誉产生影响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时,保安当值人员对所发生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视事件的严重程度,选择立即或稍后以当面/电话方式上报保安主管、客服经理及物业总经理。

B.记录一般事件或非紧急事件的《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需在24小时之内上报物业总经理,记录重大事件的《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必须于12小时之内当面上报物业总经理;全部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必须于1个工作日内将报客服经理批示后上报物业总经理。

C.物业部前台的电脑专门建立一个名称为"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的文件夹,专门用以保存管理中心全部的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

D.对于设施、设备、物品损坏等使**国际中心或管理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特殊事件,保安当值人员必须进行拍照存档,以便于向保险公司报险或启用法律程序。

E.所有《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规定有统一的书面格式,当需要手写《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时,请在复印好的《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纸上填写(所有手写的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均需要由次日的物业助理在电脑中打印出电子版本以便存档)。

F.所有《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均要求在《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上作详细登记,《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登记表》保存在物业部客服助理处,以便随时掌握最新的《紧急情况处理登记表》状况。

4停电紧急情况处理规定

A.停电发生

1]保持冷静

2]及时通知中央控制室、工程部经理或主管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B.回答客户询问

1]向客户致歉,并解释此事正在调查和处理之中,我们将保持与客户的联系。

2]询问要求帮助的客户是否需要手电,并记录其单元号。

C.采取措施

1]及时通知保安主管、物业总经理、客服经理、工程部经理,将大厦重要部位及出1口严加保护、以防不测。

2]向被围在电梯内的客户亲自道歉。

D.联络

1]保持与工程部和保安部的联系。

2]对举行活动的区域,及时与组织者联系。

3]不断将最新消息报告管理中心负责人。

E.准备工具

大物业助理手持对讲机及存放一只

手电筒。

5紧急情况处理规定

A.紧急情况(如火灾,跑水,爆炸等)

1]保持冷静。

2]电话通知物业总经理、客服部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

B.回答客户询问

告诉客户"此事正在调查或处理之中,请客户在单元内等候,我们将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并对客户给与安慰。

C.记录

随时记录事件进展情况,以便查询。

D.联络

1]保持与保安部和工程部的联系,以便了解事件进展状况。

2]尽可能不要远离岗位,以便与各部门及时保持联系。若必须要离开现场,带好对讲机。

E.采取措施

接到管理中心疏散指令后,安排各部门员工帮助客户疏散。在疏散时,要沉着冷静,耐心解答客户的提问。

篇3:某城小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新星城小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一.防火防风

1.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有

(1)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

(2)违反用电、用气规则引起火灾;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

2.发生火警时,请保持镇定并关闭电源、煤气总掣并立即通知管理公司,我们的保安人员会及时帮助您处理。

3.消防器材和设备是公共财产,并只限于灭火之用。

4.当起风时,请将容易被风吹倒的物品移回屋内,关好门窗。

二.紧急事件处理

(一)水患紧急处理

1.发生水患时,我们会立即关闭单元内总水掣,并由监控中心严密监视。

2.将您易受潮的家电、衣物、书籍等移至安全处。

3.利用现有工具,清理现场。

(二)火灾紧急处理

1.发生火灾时,我们会立即关闭单元内电源、煤气总掣,并立即报火警119。监控中心严密监视。

2.利用灭火器材、水管等工具,扑灭火源。

3.迅速、安全离开现场的方法是: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身体尽量贴近地面,从房门迅速离开。

4.如有伤员,立即报告急救中心120,并将伤员安置在安全、通风的地方。

(三)煤气泄漏紧急处理

1.发生煤气泄漏时,我们会立即关闭单元内煤气总掣,监控中心严密监视。

2.迅速打开所有门窗,保持空气畅通。不能开灯、开空调、产生烟火。

3.用湿毛巾、衣物捂住口鼻,迅速离开现场。

4.如有伤员,立即报告急救中心120,并将伤员安置在安全、通风的地方。

5.请亲自将问题通知管理公司,勿使用电话。

(四)盗窃事件紧急处理

1.发现财物被盗时,我们会维持现场,不让任何人触摸任何物品。

2.监控中心严密监视,注意观察可疑现象,并协助警务人员调查取证。

3.别忘了,记录办案人员的姓名、编号及报案编号,以便查询处理结果。

(五)可疑物件及恐吓电话的紧急处理

1.发现可疑物件时,不要随意触摸,以免发生危险。

2.我们会帮助您迅速离开现场至安全地方,并由监控中心严密监控。

3.如判断是危险品,我们会立即报警110,并协助处理。

4.如接获恐吓电话或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请您一定保持镇定。

5.与对方耐心、详细地交谈,留意电话背景音(如车声、某种场合特有的声音)、动机、有何要求、声音特点。

6.如对方已收线,先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寻找电话来源。

7.别忘了,记录办案警员姓名、编号及报案编号,以便查询处理结果。

(六)受伤、生病的紧急处理

1.当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时,请您按报警按钮告之监控中心,我们会立即来到您的身边。

2.我们会协助您向急救中心120,简单说明病情特征,以便医生告诉应急救治措施。

3.在医生未到来时,尽量避免搬动伤员或病人,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篇4: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完善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市各地区,各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本市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查、批准、印发、备案、公布、培训、演练、宣教、实施、修订、考核、奖惩、保密、信息化管理以及人员、科研、经费保障等方面内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总结归纳突发事件应对经验,梳理并确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流程,做到突发事件类别清楚,应急任务清晰全面,职责分工准确具体,队伍调度程序完整规范,应急响应措施科学有效。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与管理

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应建立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上,通过全面系统识别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明确主要事件、次生衍生事件和相关保障工作范畴,确定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确保应急预案覆盖主要风险和重点区域。

第六条应急预案体系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延伸到社区(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

第七条本市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市、区、街道(乡镇)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三大类。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组成。

总体应急预案是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政府派出机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所管辖区域内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是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根据自身实际,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或措施。

第八条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方责任,市、区党委和政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灵活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执行程序或操作手册等。

第九条市应急办负责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明确市级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组织编制本市应急预案的管理规范、指南和导则等。

第十条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本部门的应急预案体系,并负责市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管理与实施工作。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区有关应急预案的指导和检查。

第十一条市、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需列入市、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管理的,应由市、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需列入市、区级部门应急预案管理的,应由市、区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各区应急委,*地区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等重点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本行政区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与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涉及京津冀协同联动的各区、有关部门,应会同津冀相关单位共同制定联合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市、区应急委名义印发的京津冀联动应急预案和其他应急预案,按照市、区级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管理。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四条各区应急委应针对本行政区域主要安全风险,制定区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应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编制工作。可借鉴情景构建方法,确定应对流程、梳理应对任务、明确应对责任。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应本着多方参与的原则,吸收所涉及的主要事件、次生衍生事件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保障单位组成编制工作小组,共同参与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三)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四)基本要素齐全;

(五)依托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预警指标等方面做好与上位和同级相关应急预案、周边省(区、市)应急预案、驻京部队和武警有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在次生衍生事件方面做好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必要时,政府与企业之间通过协议进行衔接;

(六)文字简洁规范,符合国家和本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编制。各区和*等重点地区的总体应急预案分别由各区政府和*等重点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处置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九条市、区专项应急预案由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处置和保障责任的市、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编制,内容主要强化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送要求、分级响应和响应行动、信息发布、督查检查、应急保障措施等。

市、区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编制,内容主要强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详细流程、明确主责部门和次生衍生事件处置部门、保障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权限划分、措施落实及反馈上报、现场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并明确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各方责任。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针对京津冀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三地联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合会商、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制定的处置工作方案、执行程序或操作手册,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防护保障等内容。

第二十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现场安全防护、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市属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十一条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能力及资源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对应急预案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有关内容,应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明确各方工作职责,拟定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宣传口径文本,并明确工作时限。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

第二十四条对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和内容的审查,应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应急预案,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实际应对工作需要进行。

第二十五条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并批准。

第二十六条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编制单位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充分沟通;

(二)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初审,对预案进行修订时应附修订对照表,列明原文内容、修订后内容、修订依据等;

(三)编制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人,一般应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本领域专家、相关法律专家等;

(四)编制单位征求市编办意见;

(五)编制单位负责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审核;

(六)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复审同意后,正式报市政府。报送时应附市应急办复函、各有关单位复函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工作说明和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市政府办公厅收文后,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分管市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必要时经市政府相关会议审议并批准。

第二十七条*等重点地区总体应急预案由本地区管委会初审后,按照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市、区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的相关处置工作方案、执行程序或操作手册由编制单位自行批准,必要时可经专家评审通过。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印发、备案与公布

第二十九条市、区总体应急预案以市、区政府名义印发。*等重点地区总体应急预案以市应急委名义印发。市、区专项应急预案以同级应急委名义印发。市、区部门应急预案以市、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名义印发,必要时,可由市、区政府办公厅(室)转发。市、区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的相关处置工作方案、执行程序或操作手册以编制单位名义印发。

第三十条以市应急委名义印发的应急预案发送范围应包括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市属机构,并抄送国家相关部门及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以及所涉及的其他有关单位。市级其他应急预案及区应急预案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备案。市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备案。区总体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委备案。市、区专项应急预案分别报国家、本市相关部门备案。市、区部门应急预案分别报市、区应急委备案。各处置工作方案、执行程序或操作手册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备案要求及时备案。

第三十二条应急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务院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规定,做好中央驻京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有关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市、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内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单位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市或所在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市应急委名义印发的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在应急预案批准后,编制通俗易懂的要点解读、宣传通稿和应急预案简本,报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应急预案的实施、评估与修订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应依照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障随时启动预警响应与应急响应。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在完成应急预案规定的相关工作基础上,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应对工作流程和措施。

第三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需及时修订或细化: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发生修订的;

(三)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四)危险源、危险区域发生变化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后认为存在一定风险及隐患,需要强化控制措施的;

(五)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出现新情况,面临新问题,现行应急预案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

(六)国内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后或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通过对应急预案使用情况做出全面评价,认为应急预案内容应做修订的;

(七)应急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使用情况做出全面评价,认为应急预案应做修订的;

(八)出现其他必要修订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应急预案及其相关修订工作完成后,由编制单位按本办法重新办理审查批准与印发等相关程序,并按要求及时备案。

第七章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和宣教

第三十九条市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主责部门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高本系统、本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第四十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开展应急预案培训,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

各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并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四十一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考核与保障

第四十二条市应急委定期对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应急委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由市应急办组织实施,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二)应急预案合法合规及编制覆盖率情况;

(三)与各级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

(四)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应急预案使用情况及应对后的总结改进情况;

(五)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和宣教工作情况;

(六)应急预案修订及时性;

(七)应急预案备案、公布工作情况;

(八)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及专职人员到位情况;

(九)应急预案及演练资金保障情况;

(十)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十三条本市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或分管负责人职责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由分管领导作为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的责任人,指定专门机构并配备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

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人员应熟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情况,了解相关突发事件特点和应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熟悉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程序和方法。

第四十五条各有关单位开展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各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

第四十六条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各级应急预案中涉密内容原则上应列入相关处置工作方案、执行程序或操作手册中。

第四十七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应急预案管理及辅助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信息系统及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应用,提高应急预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四十八条本市依托相关院校及科研机构,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构建应急预案编制专家顾问工作机制和合作研究机制,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管理理论研究。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应急委和*等重点地区管委会应依照本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第五十条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负责活动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印发、公布、修订、培训、演练、备案等管理与实施工作。公安部门依法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由市委、市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市级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参照相关市级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办理,并按要求报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由市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办理,报市公安部门备案。社会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审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形式,安全人员数量及职责,票证查验及检查措施,人员及车辆疏导,突发事件救援措施等。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应急委负责制定并适时进行修订,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篇5: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

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6、公司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

7、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8、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或投诉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公司的应急预案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公司将成立突发风险事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工作,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担任。

其中: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和终止本预案;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组织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6、负责保持与各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与关系;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有关突发风险的处置工作;

2、指导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组员职责:

1、各相关组员按照其分管的工作归口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工作;

2、督促、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

3、收集、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

4、指导和协调下属各部门或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6、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等职责。

各组员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必须随时保持畅通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裁报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另公司总部设置了24小时值班电话,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值班人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行政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分管领导按上述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有关《信息事务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预案选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领导工作小组应在1个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同时应在2个小时内将事件的详细情况书面报银监会、证监会有关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领导工作小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针对不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突发风险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件处置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约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情的发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

(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响,则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导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五、应急保障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的值班电话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的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与各部门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保障

领导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突发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

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四)培训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六、附则

(一)负责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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