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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护卫员职责(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护卫员职责(三)

一、护卫员上岗前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牌,带齐规定的装备,做到精神饱满、仪态端庄。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三、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及程序。始终保持警惕性,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四、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禁止随意动用小区的设施、物品。熟悉小区概

况,熟悉小区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安放位置与基本功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坚决贯彻执行班长或管理处领导下达的工作指令。

六、积极参与管理处组织的各项活动,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及时、正确地处理一般性突发事件或其他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设法抓获并保护好现场。

八、遇重大突发性事情,须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九、遇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问题或投诉时,要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对自己能够帮助解决的应及时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立即报告班长处置。

十、主动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宣传法制和消防安全等知识。

篇2:物业护卫员权限(7)

物业护卫员权限(七)

一、对正在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体罚、拘禁、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释放的权力。

二、对负罪潜逃或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跟踪、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拘押、搜查的权力。

三、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权保护现场和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四、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护卫区域。

五、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装载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六、在执行护卫服务过程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但必须避免防卫过当。

七、宣传法制,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和整改,但不得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情况实施监控。

八、对携带枪支、弹药或管制刀具的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九、对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裁决的权力。

十、如有损坏公物的情况发生,必须责令责任人照价赔偿或报告领导,但无扣押证照、物品或处以罚款的权力。

篇3:物业护卫员纪律(5)

物业护卫员纪律(五)

一、自觉遵守公司与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三、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准脱岗、误班。

四、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整洁、仪态端庄、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五、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情。

六、值班期间严禁携带手提电话等个人通讯工具或用对讲机、管理处的内部电话闲聊,禁止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七、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接待业主/物业使用人时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八、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

九、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禁止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十、爱护器械装备和公共财物,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擅自携带外出。

十一、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

篇4:某物业护卫员外出管理规定

物业护卫员外出管理规定

护卫员是管理处日常工作的骨干力量。管理处随时保有一定数量的护卫员,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条件。为此,公司对护卫员的外出作出如下规定:

1.0外出的定义:凡离开管理处管理区域即为外出。

2.0护卫员外出处理个人事务。

2.1护卫员外出处理个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是在其休息时间内安排外出,且必须坚持外出告知制度。告知时,外出人应当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需要时间、到达地点、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

2.2正常情况下,护卫员同时在外的人数,应当控制在管理处护卫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即在一般情况下,管理处管理区域保有的护卫员,不得少于护卫员总数的66%。

2.3批准权限。护卫员个人利用休息时间外出处理个人事务,原则上必须在22:00前返回管理处。一般情况下,外出2小时以内的,可由班长批准;外出2小时至4小时的,可由护卫主管(或管理处管理人员中的值班员)批准;外出超过4小时或确实需要在外过夜的,必须经管理处领导或(受权)护卫主管批准。

2.4护卫员外出经过道口(大门)时,必须主动将经过批准的外出告知条交给道口当班护卫员,由道口(大门)当班护卫员在告知条上如实记录外出人外出的具体时间。当外出人返回时,须找道口(大门)当班护卫员销假。道口当班护卫员根据外出人返回的时间,在告知条上作好记录,同时签上自己的姓名。外出告知条由道口当班护卫员交给本班班长,再由班长转交给管理处。

2.5道口当班护卫员虚假填写外出人外出及返回时间的,按违纪处理。

篇5:某物业护卫员宿舍的管理规定

物业护卫员宿舍的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对护卫员作风与纪律的养成教育,规范护卫员宿舍的管理,保证护卫员宿舍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2.0适用范围

护卫员宿舍的管理。

3.0职责

3.1护卫主管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3.2护卫班长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督促。

3.3护卫员负责具体执行。

4.0管理规定

4.1宿舍管理

4.1.1护卫员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宿舍、铺位上住宿,未经管理处领导批准不得在外住宿。

4.1.2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1.3除当班或经管理处领导批准外,其余人员一般应在23:00准时熄灯就寝。

4.1.4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当尽量按班安排宿舍,以免上下班时相互干扰。

4.1.5中班下班人员须照顾同寝室正在休息的人员,说话、走动、开关门应尽量保持轻声,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30熄灯就寝。

4.1.6严禁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严禁为他人保管来历不明的物品。

4.1.7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占用空床位,不准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

4.1.8自觉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财物。

4.1.9护卫员的亲友须在22:00以前离开管理处区域。

4.2内务卫生

4.2.1护卫员的宿舍实行轮流值日。值日护卫员负责宿舍的门、窗、地面与宿舍外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清理。

4.2.2管理处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写字台、衣柜、床铺的清洁卫生与个人的其他物品,由本人负责按规定整理。

4.2.3床铺的整理。

4.2.3.1床单要统一颜色,铺放整齐,保持洁净。

4.2.3.2被子一律使用草绿色棉被,要求叠得棱角分明,并放在枕头的对面。被子上边可统一摆放帽子,帽徽朝向枕头。

4.2.3.3枕头要统一摆放在被子的对面,起床后要摆放平整,枕巾要尽量统一颜色。

4.2.3.4床栏上要编号并挂(贴)上护卫员的姓名牌。

4.2.4日用品的整理。

4.2.4.1毛巾、脸盆、水桶要统一摆放位置。

4.2.4.2牙刷、牙膏应放入牙缸内并统一放在规定的位置。

4.2.4.3餐具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4.2.4.4鞋子应统一鞋头朝外,整齐地摆放在床底下的中央位置。每人摆放在外的鞋不得超过3双,其余的鞋可放入纸箱。

4.2.4.5衣物放入衣柜,柜顶可放置行李箱和换季后暂不使用的大衣、棉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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