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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溪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檀溪湾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护卫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护卫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处责任区的安全,特制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一)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护卫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二)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三)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物业使用人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四)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业主/物业使用人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一)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二)目前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二)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三)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护卫主管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后,再由有关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一)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在半小时以内向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五、相关表格《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篇2:物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制度

物业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处理流程

目的:便于公司及时掌握小区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其他(对公司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突发性情况,加强信息沟通,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管理处领导迅即到出事现场,通过内部或外部了解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协助业主通知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

护卫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性质、目前事态、请求公司帮助的事项电话告知公司,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性质、发生经过、结果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上,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护卫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性质、目前事态、请求公司帮助的事项电话告知公司,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性质、发生经过、结果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填写在《安保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上,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部门经理根据管理处的书面报告和调查人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如有典型意义,组织拟发通报或召开护卫主管工作会议,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及时修改文件下发。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反馈到公司的材料,复印三份,分别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处备存一份。

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处接到审批文件后,按照公司领导批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及时记录、整理、汇总、存档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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