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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安全股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考勤管理:

1.1.工程施工时按人员分配到工地上班,无工程施工时全部回单位上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2.迟到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中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月累计迟到4次者除罚款外在全体人员大会上检讨;屡教不改的,予以待岗处理并停发绩效工资。

二、请假制度:

2.1.凡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经理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2.2.事假全年累计超出法定公休假以外,扣除月平均工资,病假需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及病历证明,报公司会议研究审批。

三、工作纪律管理:

3.1.上班期间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者按旷工论处,有事必须提前书面请假,如要超过原请假天数必须提前按要求履行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来上班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连续旷工5天者不发当月工资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20天视为自动离岗。旷工超过国家规定的,按照规定上报材料辞退或开除公职;

3.2.接到通知未经允许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者,按旷工处理,扣当天工资;

3.3.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岗做私活,借故离岗办私事、上班带小孩、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严禁在上班时打扑克、下象棋、赌博、严禁在办公场所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现有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扣100元。

四、工作职责:

4.1.积极协助公司领导承揽建设工程。

4.2.对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

4.3.做好工程前期、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的造价管理控制,在工程施工中厉行节约,增加工程利润。

4.4.加强与施工队伍的配合管理,检查督促施工队按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规定施工。

4.5.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汇编工作。

4.6.加强工程技术安全股人员的技术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奖罚办法:

5.1.工程技术安全股人员实行定员定岗管理,并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2.在工作范围内,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赔偿。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该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500元。属于主观原因造成的,扣发3个月的绩效工资。属于严重渎职原因造成的,扣发6个月的绩效工资。

5.3.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认真对待、敷衍了事、互相推诿、延误工作的按5.2条执行。

5.4.若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5.2、5.3条执行外,并不得参与单位年终评优活动,同时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合格”等次。

六、考勤及考核办法:

考勤由股长负责考勤,月底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对该月股室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公司依据考核意见计发当月工资。

本办法从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各岗位职责。

工程技术安全股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篇2:建筑技术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3: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营运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完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车运行,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总的管理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二、营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0)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三、公司按规定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从事营运的客车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三级以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2)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二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或达到报废车辆参加营运。

五、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8344-2011)要求进行-级、二、三级维护,车辆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或客车厂家保养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六、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一)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二)一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三)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七、车辆的一、二级、三级维护应在公司属下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定点维护,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修理厂进行维护,严禁到无资质修理厂维护修理或私自更改车辆配置。

八、修理厂必须认真进行维护作业,确保维护质量,并建立车辆维修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维护后,应将车辆维护的级别、项目等填入车辆技术档案,并签发合格证。

九、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越线行驶。

十、营运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按规定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齐全有效,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十一、公司必须在营运客车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十二、建立健全客车报班安全例检的管理制度,严格按《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做好车辆安检工作,确保每台车回场必检,合格才能报班,保障车辆行车安全。

十三、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的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其内容主要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复印件、保险、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及等级评定资料、行驶里程记录和车辆维修记录以及肇事记录等情况。

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十四加强对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技术水平,规范驾驶操作,制订车辆修理费、轮胎消耗和燃油消耗额定考核指标并进行定期考核,降低车辆运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十五、营运车辆必须按国家交警、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将车辆送线检测审验,经检测审验合格后方能继续投入营运,严禁年审超期的车辆参加营运。

十六、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派车单制度,明确规定牌证统一管理、派车的组织管理部门,派车单的内容包括了:由公司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十七、运行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等手续在行车时由当班司机保管,收班后或车辆报停的车辆牌证必须交由公司统一保管。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回单位的停车场或单位指定的其它场地统一停放。

十八、所有参加营运的客车均应按规定强制参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十九、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益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汽车,必须执行强行报废。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安全运行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汽车报废标准的车辆必须交回公司统一报废,严禁报废车上路运行或私自倒卖报废车辆。

二十建立车辆报废台账资料,车辆的报废必须交由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3年。

二十一、公司所有营运客车必须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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