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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厦警用器材使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Z*大厦警用器材使用规定

警卫队所有警用器材包括:电棍、橡胶棍、强光手电、对讲机、应急灯等。为了合理使用这些器材,使之在我们的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所有警用器材属保安部警卫人员专用,无关人员不得使用。如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应有部门领导同意后,履行借用登记手续,方可借用,警卫人员不得私自将器材借予他人。

(二)凡具有攻击性能的器材(如电棍等),必须在自身生命及大厦住客的财产、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方可使用。严禁在工作中使用此类器材进行打逗或对案犯进行审讯中的威吓及人身打击。如需使用,严禁往头、胸、腹部击打。

(三)对讲机为警卫专用,在使用中必须遵守规范的通话术语,不得在通话中讲与工作无关的话。

(四)严格警用器材的交接制度,做到交接有记录,由每班的领班专职负责,发现人为的损坏,丢失要及时上报主管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是自然损坏的要做好登记及时申领更换,以保证工作中的使用。

(五)警用器材要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拆卸。

(六)保安部所有对讲机有固定的频率,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七)所有充电式器材在充电时,需认真做好记录,以防因充电时间过长烧坏器材。

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根据有关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理。

篇2:某物业项目保安员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保安员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五)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六)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七)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

(十)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雨鞋,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十一)对雨天用过的雨衣、雨鞋要及时用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负责人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抠出;

(十二)交班时对对讲机、警棍、雨衣、手电筒、雨鞋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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