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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办公大楼安全消防车辆管理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科技园办公大楼安全消防、车辆管理方案

一、基本方案

1、服务范围

科技园办公大厦红线内与房屋本体以外的公共区域。主要任务是做好防火、防盗抢、防破坏、防停车场停放车辆丢失、防人身伤害、防自然灾害工作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

2、管理思路

根据科技园办公大厦人流(访客、内部人员)密度大,各区域功能不一的特点,安全护卫工作将实行划区域管理,主要采取两个“结合”,即重点部位与一般区域的相结合,固定岗与巡逻岗的结合。竭力为科技园办公大厦提供既有安全性、又富人性化的优质服务,给人以温馨、自然、亲切的感觉。

3、管理架构

科技园办公大厦安全管理设护卫一班、二班及护卫三班,早、中、晚轮流值班;

5、岗位设置

根据该项目的物业特点,分别要设置以下岗位,即巡逻岗、车场岗、道口岗以及不同位置的固定岗,如大堂礼仪岗、监控值班岗等。另外白天要增加设置四人组合的巡逻应急小分队,重点负责对重点区域每小时全面巡逻一次,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确切的岗位及护卫员总人数将根据后期具体情况再行确定。

大堂礼仪堂要求形象好,有亲和力。

二、要求

1、护卫员条件与素质要求

护卫员招聘时,建议全部以复退军人为主,直接到地方部队挑选。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平均身高在1.75米以上;具有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护卫员入职时必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上岗前必须通过保安服务公司组织的结业考试,取得保安员上岗证和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护卫员素质要求: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实行严格的准军事化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敬业爱岗形象好、业务熟、政治思想合格,作风过硬、经验丰富、敬业爱岗、纪律严明、管理到位、服务周到的护卫队伍。

2、服务时间、班次、着装要求

*服务时间、班次

(1)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实行“三班制”作业,为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翌日7:00。实际操作中,可根据科技园办公大厦工作时间及要求进行调整。

*着装要求

为保持科技园办公大厦整体文化的和谐统一,可考虑:停车场、地面巡逻、巡楼、消防监控中心值班护卫员统一着科技园办公大厦护卫服装,表现男士的庄重与威严。

3、队伍管理

新入职的护卫员上岗前应接受业务知识专项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礼节礼仪、服务技巧、突发事件的处理、队列、擒敌拳、车辆指挥手势、体能及奖惩制度等。上岗后应坚持每周应安排一次业务知识培训,二次实操训练,每次训练、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护卫员在岗的培训内容包括科技园办公大厦的基本概况及相关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安全保卫工作手册、消防工作手册、服务技巧、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岗位专业知识及实操知识。

4、护卫员宿舍

所有护卫员必须考虑驻扎在科技园办公大厦区域内,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如火警,匪警等。建议护卫员宿舍要按区域设置,且护卫员宿舍内必须安装警铃,并要求与总控室连接,确保紧急情况保持联动,使不当班护卫员能在最短时间集合待命。或者集中设置在第二区域。

5、护卫、消防重要装备

为保证科技园办公大厦区域的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专用器械。

6、技防设施

公共区域必须安装足够数量且分辨率高的监控摄像探头。重点区域应每隔25―40米处安装带遥控全方位电动云台变焦距摄像机,焦距为F1.4或F4。

A、重点区域必须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与“110”联动,确保晚间该区域关门后,能有布防设防功能。

B、消防控制中心与监控室要求分开设置,且要求室内必须设置卫生间。确保值班员能24小时严守岗位。

C、进入监控室的门,要求按两道门设置,第一道门用钥匙,第二道门用密码,并派双人值班,确保不相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内,更改或删除记录。交接班采用双线平行交接法,即拿钥匙的与知道密码的互相不交叉交接。

D、监控录像存录调放由级别较高的人负责,并实行专人负责制。

篇2:小区道路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道路车辆管理

1目的

通过车辆控制管理,来保障小区的道路保持畅通,从而避免小区内的车辆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小区的规范管理。

3职责

由车库管理人员、保安班长、保安队长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道路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

与保安工作有关的道路车辆管理包括道路管理、交通管理、车辆管理与停车场管理。

4.1.1道路管理

由保安人员进行的道路管理主要是保持道路畅通,并在巡逻中注意发现和纠正破坏道路、堵塞道路、违章使用道路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4.1.2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正确处理人、车、路的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到人车分流,保证小区内交通安全、顺畅。交通管理的重点是机动车行车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4.1.2.1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过境车辆通行;

4.1.2.2根据小区内道路情况,确定部分道路为单行道,部分交叉路口禁止左转弯;

4.1.2.3禁止乱停放车辆,尤其在道路两旁。

4.1.2.4限制车速(5Km/h),确保行人安全。

4.1.3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是指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禁止在小区内乱行、乱停、乱放以防止车辆丢失和人为损坏。

4.1.3.1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管理是通过落实门岗管理制度和车辆停放规定来实现的。门岗包括停车场门岗和小区大门门岗。对进出的机动车必须坚持验证换证放行制度,对外来车辆要登记。对长期(以月为最短计时单位)停放于小区的车辆,公司与业主/住户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确定停车点(地面或地下车库),收取停车费,明确双方责任。

4.1.3.2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月租车位登记,守车员负责核证放车或凭牌放车。

4.1.4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大类。

4.1.4.1场内车位划分要明确,为安全有序地停放车辆,避免乱停乱放现象,停车场内应

用线框明确划分停车位。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大车位和小车位。车主必须按类使用车位,需经常停放的车辆,应办理手续有偿使用固定车位,外来车辆和临时停放的车辆有偿使用非固定车位;

4.1.4.2场内行驶标志要清楚明确,为便于管理,停车场一般只设一个进口和出口,进出口的标志一定要明确,场内行驶路线要用扶栏、标志牌、箭头指示清楚;

4.1.4.3进出停车场管理要严格,车辆进出停车场要验证发牌,并作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收牌,对外来车辆要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驶、停放与疏散工作;

4.1.4.4车辆防盗和防损坏措施要得力,为避免在场内车辆被盗和被撞等事件发生,一方面保安人员要加强对车辆进入的登记与车况的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一方面要提醒车主在场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与安排,缓慢行驶,注意安全,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离开时锁好车门,调整防盗系统至静音警备状态,随身带走贵重物品。

4.2与车辆管理有关的作业规程与注意事项

4.2.1车辆进出小区

4.2.1.1车辆进入小区

4.2.1.1.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小区,驶近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汽车,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1.1.2当司机开启车窗,递上停车卡的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停车卡";

4.2.1.1.3迅速在登记表上准确填写各栏目;

4.2.1.1.4发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2.1.1.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以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2.1.1.6当遇到军、警、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但应做好记录。

4.2.1.2车辆离开小区

4.2.1.2.1小区内车辆到达挡车器前时,应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出示停车卡",并核对车牌号,交换证件;使用智能IC卡泊车系统的小区,月租车辆按该系统的说明书操作。

4.2.1.2.2进场时间如果没有超过15分钟,开启道闸放行;如果超过15分钟则应按标准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发票;收费手续完毕后开启道闸放行,并说"谢谢,请慢走";

4.2.1.2.3准确进行有关登记;

4.2.1.2.4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示意停下,放下道闸,并说"对不起,久等了",再按上述规程放行。

4.2.1.3注意事项

4.2.1.3.1车辆出入后应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2.1.3.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4.2.1.3.3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2.2车库工作规程

4.2.2.1车辆进场。

4.2.2.1.1当有车辆驶入车库时,应立即开启车档;

4.2.2.1.2准确迅速地进行必要的登记,特别是车辆外观的记录,并提醒司机车辆外观状态;

4.2.2.1.3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地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4.2.2.1.4提醒司机关锁车辆门、窗,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在车上,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4.2.3车辆保管

4.2.3.1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车辆是否正常,如果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油漏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做好记录。未通知到车主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4.2.3.2清点车库内的车辆与记录是否一致;

4.2.3.3严密注意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4.2.4车辆出场

4.2.4.1当车辆驶出车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4.2.4.2查对无误后,开启车档并做好登记;

4.2.4.3若对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

,应立即到车档前面向司机敬礼,再向司机询问核对有关情况;

4.2.4..4在询问和核对中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请求帮助。

4.2.5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规程

4.2.5.1当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上级;

4.2.5.2属撞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4.2.5.3属楼上抛物砸车事故的,执勤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人对造成的事故进行书面确认;

4.2.5.4执勤保安人员应认真进行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经过以及发现后有关人员的情况;

4.2.5.5如属车辆在停车场被盗的,执勤保安人员应报上级,由公司确认后协同车主向警方报案;

4.2.5.6发生被盗或损坏事故后,被保险人双方(车主、停车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4.2.5.7执勤保安人员应配合警方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4.3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4.3.1摩托车

4.3.1.1小区有摩托车的业主/住户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用。

4.3.1.2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该车的主人姓名、住址、车型、颜色、车牌号、缴款期限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复印一份,留原件备查。

4.3.1.3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将复印表格送一份到保安队。

4.3.1.4保安队大门岗值班人员依据这份表格,对进出的摩托车进行有效控制,对没有去客户服务中心登记和缴费到期的车,及时知会其主人。

4.3.2自行车

4.3.2.1保安队对小区有自行车的业主/住户发放停车铝牌,并知会维修人员在自行车尾镶上相同号码的铝牌。

4.3.2.2业主/住户去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纳月租费。

4.3.2.3业主/住户进处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3.2.4进入小区时,门岗值班人员根据自行车尾的号码,把相应停车铝牌发给业主/住户。

4.3.2.5离开小区时,业主/住户把停车铝牌交还给门岗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对照车尾号码,号码相同,予以放行。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篇3:某商业中心车辆管理员日考核检验标准

商业中心车辆管理员日考核检验标准

项目内容标准备注

停车场保安仪容仪表

1、遵守《员工守则中仪容仪表规定》,按着装规定,佩戴工作证;

2、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形象良好;

3、举止文明,手势规范;

4、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

服务态度

1、说话和气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2、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用户服务;

3、不与用或客人户发生争吵,打斗事件;

工作纪律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忠于职守;

3、不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听收(录)音机、会客打闹等;

4、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以理服人;

5、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服务质量

1、按规定收、发卡,按标准收费,不出现漏收发卡或乱收费现象;

2、登记迅速完整、准确,一辆车登记不超过20秒钟;

3、不出现堵塞现象;

4、熟悉收发卡的工作程序,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做到收发卡、收费准确及时;

5、做到迅速填写各种表格、记录、准确无误;

6、迅速安全开启,降落道闸;

工作能力

1、熟练掌握车主(业主)相貌特征、车牌号和车辆外型、颜色等;

2、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车辆安全;

3、指挥手势动作规范,准确,有力、符合交通指挥规范

篇4:物业公司车辆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

《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1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2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A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B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EJ-QR-QP4.8-03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EJ-QR-QP4.8-04

6.8《会客证》EJ-QR-QP4.1-13

6.9《车位续租通知单》EJ-QR-QP4.8-05

篇5: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主要规定

1《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第2.1.2~21.4款规定:

厂内正线、联络线在路堤地段坡脚线或护堤边线外、路堑地段坡顶线或天沟戍外,或平坦地段侧沟边线外1m内,严禁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准向铁路线路上排弃废水和倒垃圾。

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至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上述规定的站场,在改、扩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8m。在梯线、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等有调车人员上、下车的一侧,不得小于3.5m。

允许行人的铁路桥梁和隧道的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有防护栏杆的人行道。

2《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3.2.2款规定:

车辆必须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准行驶,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必须由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牌证不得挪用、涂改、伪造。

车辆必须按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限于厂内行驶的车辆,按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

逾期未经验的车辆,不能行驶。

3《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2.4款规定:

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箱栏板高度不得低于1m,车箱两侧栏间应有保险锁链,车棚不得高于1.75m。

4《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8款规定:

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由具有5万km或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和交通监理部门核发代客证的驾驶员驾驶;

(2)不能超过核定的人数;

(3)指定专人负责车上安全;

(4)限于厂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用于载人。

4《工业企业厂运输安全规程》第3.3.5款规定: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衡、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要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5《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3款要求:

随车装卸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超过厂交通安全部门核准的人数;

(2)载运大、重货物未靠厢栏板时,货前不得乘人;

(3)载物高度超出车厢栏时,货上不得乘人;

(4)不得坐在车厢栏板上,车辆未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5)机动车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或货运汽车的挂车、拖拉机的挂车、电瓶车、起重车、罐车、平板车和轮胎式专用车,不得载人。但安装有效锁制的自动倾卸车和设有固护栏的起重车、平板拖车、垃圾车等,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准,可载装卸人员1—4人。

6《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3.10款要求: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2)必须由具有5万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3)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它机动车运输;

(4)车上应根据危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5)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火星罩,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6)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7)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8)装载氯酸钠、氯酸钾和用铁桶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9)装载剧毒品的车厢,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10)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11)两台以下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2)中途修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和押运不得离车。

7《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1.4~3.4.3款规定:

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必须超过规定速度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在保护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8《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第3.4.8款规定:

下列地点不准停放车辆:

(1)距通勤车站、加油站、消防车库门口和消防栓20m以内的地段;

(2)距交叉路口、平交道口、转弯处、隧道、桥梁、危险地段、地中衡和厂房、仓库、职工医院大门口15m以内的地段;

(3)坡度大于5%的路段;

(4)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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