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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主要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1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二)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篇2: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5.1.1项目经理(项目常务副经理)是本项目工程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

3主持制定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改进、预防和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布置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5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依据项目规模,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指挥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9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同时保护现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篇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上级公司和业主负责。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制度。

3对所承包标段的整个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

4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好安监人员的配备。

5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6负责审核本单位分包商安全施工各类资质和监督分包单位安监人员的配备,并将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纳入本单位管理之中。

7负责施工中重大技术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审核,组织重点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掌握工程进度情况,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工程阶段检查和竣工移交会议。。

8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9按时报送各类安全文明生产报表等相关信息,组织对全体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10负责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配合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篇4:工程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定期主持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三、组织并主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四、支持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生产政策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对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

五、领导编制、审核施工组织总设施、总体施工方案和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六、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七、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不安全问题,接到《劳动保护监察整改指令书》后,应认真处理。

八、认真采纳安全技术部门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技术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利。

篇5:项目经理(一级)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上级部门颂发的安全生产法令、规程、把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范围,并成为经营承包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具体情况,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批准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五、采用新设施、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的交底。

六、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

七、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八、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九、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

十、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身体不适)劳务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十一、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二、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的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十三、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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