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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安装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2.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锈蚀或变形,木模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2.4.安装与拆除2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2.5.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2.6.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

2.7.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2.8.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2.9.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2.10.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2.1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3.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3.1.模板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的试压报告,并提出申请,经项目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3.2.拆模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后支先拆、先支后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3.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

3.5.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3.6.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50mm×100mm木材、钢模板作立人板。

3.7.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3.8.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混凝土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作好技术交底(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3.9.禁止使用50mm×100mm木料作顶撑。

篇2:砌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筑深度5m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送料、砂浆要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和工具等。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楼板高度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

4.在架子上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作业环境中的碎料、落地灰、杂物、工具集中下运,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工完料净场地清。

5.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1m2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得超过5kN)。

6.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探头现象,不准用50mm×100mm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8.采用里脚手架砌墙时,不准站在墙上清扫墙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不准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9.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前,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10.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1.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12.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3.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砌体倒塌。

14.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不小于60cm。

篇3:钢筋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般规定:

(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堆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3.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锁好电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4.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

(5.电动机械转动齿轮、皮带盘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电动机械的电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专用开关箱。

(7.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于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堆放整齐。

2.钢筋段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钢筋绑扎安装:

1.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基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内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4.绑扎基础钢筋,应设钢筋支架或马凳。深基础或夜间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楼、地面1m以内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细长钢筋不准一点吊。

7.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8.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9.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篇4:混凝土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材料运输:

垂直运输使用的外用电梯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笼以外,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超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2.用塔机吊运料斗浇捣混凝土时,超重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开,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2.混凝土浇灌

2.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2.2.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移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2.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经二级漏电保护。灯具应架空或用固定支架,离地不低于2.5m。

3.混凝土养护

3.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

3.2.使用软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3.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篇5:挖土工程(机械挖土人工清底)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本工程基坑支护为放坡+土钉(锚杆)+钢筋砼护壁,分多层开挖。开挖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顺序。

2.开挖坑底电梯井深度地下室底板下2.3米,平均深度为约10米,最深处12.15米。电梯井开挖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基坑开挖时如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3.基坑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见附图06).严禁攀登护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5.基坑边10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5m。基坑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见附图03)

6.人工挖土、前后操人员作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3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8.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铰接部分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上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10.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铺设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先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装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用设备负责指挥引导。

14.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埋管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车辆出大门口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15.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坑土结构。

16.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8.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9.开挖土方必须有开挖令。

20.夜间挖土要确保作业区的照明满足施工要求。

21.开挖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坑内水位和排除地表水,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入基坑。

22.基坑设置一道混凝土支撑,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合理选择部分支撑,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作为坑内架空便道,其他支撑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将其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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