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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图纸,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及文物古迹、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安全交底。

2.开挖深度超过2m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无论开挖深浅都应视为高处作业,并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警示灯。

3.在靠近建筑物,电杆、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挖沟槽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度。若施工区域狭窄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围壁措施。

5.在开挖的沟槽坑边沿1m以内不许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沿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沿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在沟槽坑边沿停置车辆,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时距离不少于4m。

6.人工挖掘土方时,作业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挖空底脚。

7.高边坡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物体坠落和塌方。边坡开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严禁车辆通行。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下方不许站人;清理路基边坡上的突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9.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全面拉槽开挖;在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突发性的坍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时,应制定防止人、机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止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危害。

1O.施工中如遇土质不稳,山体有滑动,发生坍塌危险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当工作面出现陷机或不足以保证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11.机械车辆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运输土方的车辆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两车间距不小于10m,通过交叉路口,窄路、铁路道口及转变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运土车上方严禁乘人。

篇2:路基工程土方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2.拖式铲运机行驶道路宽度应比机身宽2m(含)以上,超车、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2m;多台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自行式铲运机的行驶道路其单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5.5m,超车、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1m;多台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2m(铲土时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3.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4.土方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面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架空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距离(m)6776.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遗洒;机动车、轮式机械在场外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7.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运输车辆,向路堑、沟槽边运卸土方时,应缓慢行驶,停车车轮与路堑、槽边距离应依据土质、边坡、堑(槽)深度确定,且不得小于1.5m,车轮应挡掩牢固;作业后,运输车辆应停置在坚实、平整、不积水的地方,不得停在坡道上。8.存土场不得积水;场地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存土结束后应恢复原地貌。9.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室)、消火栓等设施;弃土场堆土应及时整平,并应采取防扬尘的措施。10.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现场道路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2)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小于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3)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4)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板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20m.(5)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6)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际志。(7)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8)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9)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20m处应设交通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10)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11)穿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建(构)筑物外设限高、宽标志。

篇3:土方路基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前安全措施1施工前,应邀请道路施工占地范围内有关现况管线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召开施工配合会,了解各种设施的状况,核实位置,必要时应采取详探措施,并研究、确认加固或迁移方案;详探作业中,应采取措施使被探地下管线保持安全的状态。2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物,平整地面,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确认合格;施工中应定期检查,保持正常。3对于路基下的坟坑和废弃的水井、人防设施、地下管道等应在路基外封堵,并按技术规定及时处理,确认合格。施工中安全措施1施工中,应对道路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做周密计划,合理安排,道路结构以下的管线应先行施工,不得互相干扰;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使路基范围内的原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埋深较浅,作业中可能受到损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采取加固或迁移措施的要求,并办理手续。2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工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相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3路基地层中有水时,应将水排除疏干后,方可施工;道路扩建中,挖掘现况道路边缘进行接茬处理时,不得影响现况道路的稳定。4路基施工中,在场地狭小、机械和车辆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保持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作业。5路基内,新建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沟槽回填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应及时进行路基施工。6处理路基使用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4)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人喷洒。6)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7)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8)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7人工挖土: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8挖掘机挖土:(1)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2)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3)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4)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止工作,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5)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6)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上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º。上下坡应满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附近或下面工作。附表一线路电压等级垂直安全距离(m)水平安全距离(m)1KV以下1.51.51-20KV1.52.035-110KV2.54.0154KV2.55.0220KV2.56.0(7)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显示在地面上,应保持1m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8)夜间作业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9)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9土方回填:(1)自卸车进场时,需有安全员进行路线的引导,自卸车行进和倒车卸土的路线上严禁站人。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2)推土机作业:2-1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履带上或推土刀支架上。

2-2推土机工作前,工作区内如有大块石块或其它障碍物,应予以清除。

2-3推土机工作应平稳,吃土不可太深,推土刀起落不要太猛。推土刀距地面距离一般以0.4米为宜,不要提得太高。

2-4推土机通过桥梁、堤坝、涵洞时,应事先了解其承载能力,并以低速平稳通过。

2-5推土机在坡道上行驶时,其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横向坡度不得大于10°。在陡坡上(25°以上)严禁横向行驶,纵向在陡坡上行驶,不得做急转弯动作。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并不许换档。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2-6、在上坡途中,若发动机突然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刀放到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待推土机停稳后,再将主离合器脱开,把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用三角木块将履带或轮胎楔死,然后重新起动发动机。

2-7、推土机在25°以上坡度上进行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待推土机能保持本身平衡后,方可开始工作。

2-8、填沟或驶近边坡时,禁止推土刀越出边坡的边缘,并换好倒车档后,方可提升推土刀,进行倒车。

2-9、在深沟、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2-10、土机在基坑或深沟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基坑与深沟一般不得超过2米。若超过上述深度时,应放出安全边坡。同时,禁止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2-11、在电线杆附近推土时,应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掩埋深度和土质情况,由施工人员确定。土堆半径一般不应小于3米。

2-12、数台推土机共同在一个工地作业时,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米,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2-13、推土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维修、保养,并禁止人员上下。

2-14、夜间施工,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2-15、在雨天泥泞土地上,推土机不得进行推土作业。(3)平地机作业:3-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3-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3-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3-4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4)振动压路机工作:4-1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外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4-2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4-3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4-4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4-5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4-6在行驶路线上严禁站人。(5)三轮压路机5-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5-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5-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5-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6)稳定土拌和机作业:6-1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合齿;

6-2拌和作业时,应先将转子提起离开地面空转,然后再慢慢下降至拌和深度;

6-3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进行拌昨作业。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处理;

6-4拌昨机在行走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低速,保持均速。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6-5停车时应拉上制动,将转子置于地面。10、取土坑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设专人指挥车辆、机械。交通繁忙的路口应设立标志,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路口及基准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专人管理灯光照明。2取土坑周围必须圈围醒目的警示标志,以防过往行人、车辆误入。3施工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看管,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蓄通行的部位。各种机械操作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司机、电工的教育。4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机械燃料操作时,其防火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5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看管。11、弃土场安全措施1弃土场应由管理部指定地点,保护生态环境,尽量少破坏原有植被地貌。清除杂物,必须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不得倾弃于河流水域中。2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处理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3在路基沿线与公路、街道、交通繁忙道路的交通路口及施工便道地面起伏较大、转弯急的地方,必须有专人警戒,设立适当的交通标志,防止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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