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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挡方案交通安全疏导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临时交通组织方案

本工程位于西安市南郊,沿线人口居住较稠密。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缓解施工现场周边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我们将分二阶段对本工程交通进行组织。

第一阶段:车辆提前分流

我们将和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在各个交通的十字设立指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前方施工,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消息,提醒通过此段车辆提前绕行,从而缓解施工路段交通压力。

第二阶段:不封闭交通施工

施工排水管道、非机动车道阶段,60米宽路段局道路中线东六米开始向东扩8米作为施工便道共沿线单位的行人、车辆通行,40米宽路段以道路中线向两边各扩4米作为施工便道共沿线单位的行人、车辆通行;等非机动车道修好后,把交通改在修好的非机动车道上。进行机动车道的施工。

二、临时交通疏导及施工隔挡

施工期间我公司将派专人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在沿线各个路口进行交通疏导,施工区域用钢彩板进行围挡,设立醒目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以最大可能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并在人口较多的市场、居民区、厂区搭设便道,用围挡维护,以保证安全,方便市民出行。

三、标牌设置

各阶段改交通围档时,东、西向改道地段会出现一些向东或向西方向的弯道,这些弯道会影响车辆司机的行车视距,因此为避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这些弯道直面围档彩钢上,张贴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提示标志,夜间悬挂红色安全警示灯。

1、沿途机关单位、村庄口设置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或今日不便请理解,明日坦途需支持为内容的宣传标牌。

2、所有施工区域出入口设置,施工现场闲人免进或施工重地外人莫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等两块安全指示牌。

3、施工现场所有道路口、机关单位门口、村口、施工区域出入口都必须悬挂红色夜间安全警示灯。

4、现场的警示标语根据施工现场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红、黄、蓝、绿四种颜色。黑白两种对比色。合理运用禁止、警告、指令、指示标牌。

本工程采用的标牌分类如下:

禁止标牌:(主要用于施工现场、库房、临时用电电箱)

项目部购置道路施工专用的高度60CM锥形交通标志。警示隔离彩带,临时疏导时采用锥形交通标志(施工锥)分流交通。

西安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

子午大道工程项目部

2006年10月31日

篇2:施工现场围挡安全技术

近几年,施工现场临时砖砌围挡(墙)裂缝、倒塌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沿街、人行道一侧的现象围墙倒塌,伤及行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的施工单位认为施工现场的围墙属于临时性的,产生临时观念,故在施工时未加以重视,不按照规范要求去施工;其次是为节省材料,围墙采用粘土砌筑,以便工程完工后拆除围墙砖作二次利用,但此做法势必造成围墙自身强度太低,稳定性差;三是在*近林带和绿化植被边的围墙砌筑,施工时未采取防范措施,由于受到林带经常浇水和绿化微喷的影响,造成围墙基础不断下沉,墙皮脱落,乃致墙体倾斜、倒塌;四是施工现场围墙一侧大量堆土、堆放砂石料或其他建筑材料,对围墙产生较大的侧压力,而导致围墙倒塌。

根据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施工现场的围墙砌筑,除消除临时观念外,应根据所处的环境地质条件的不同及工程的周期长短,分别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以下是笔者认为较好的几种施工方法,仅供同行们参考。

1.在原土地面上砌筑围墙时,基础开挖深度应不小于400mm。施工顺序为:先用M5水泥砂浆砌筑两层500宽砖基础收台砌一层370砌筑500高的240宽实心砖砌体M1粘土砂浆砌筑240空斗墙M5水泥砂浆围墙压顶。

2.在松软的地面上,砌筑围墙时,基础开挖深度应不小于500mm。施工顺序为:基槽底部进行打夯M5水泥砂浆砌筑四层500宽砖基础收台砌一层370砖砌筑1000mm高的240实心砖砌体M1粘土砂浆砌筑240空斗墙M5水泥砂浆压顶。图略。

3.在林带边和植被边砌筑围墙时,首先要考虑林带浇水和绿化微喷的影响,基础深度应不小于600mm。施工顺序为:先浇注500宽200mm厚C10砼M5水泥砂浆砌筑100mm高的240实心墙M1粘土砂浆砌筑240空斗墙M5水泥砂浆压顶,砌筑完毕*近林带和植被一侧的围墙,墙面就立即用M5防水砂浆抹面。

4.围墙砌筑时,砖垛的间距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为3~3.6m设一个砖垛;在砌筑空斗墙时,必须按照“五斗一眠”进行砌筑,以确保围墙整体稳定性。另外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砌筑好的围墙一侧严禁堆土、堆放砂石料或其他建筑材料。

篇3: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物品的车辆还必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到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须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附近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须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承担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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