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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施工边通车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在公路、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2、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3、对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普通施工项目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4、对工程需挖除旧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1×0.75~1m)。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

5、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

6、在拓宽地段,如须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若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

(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辆行车安全。

(2)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

(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

7、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8、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9、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隔离栅。

10、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

11、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迅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12、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13、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标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篇2:半幅通车半幅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2、在改道工程的施工工地段的两头,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要鲜明,醒目,标志要确定施工路段的距离,开工宽度,开工路线等。

3、一侧施工或两侧施工的地段,要确保有足够的路面宽度,保证机车的行车安全,中间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以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4、在施工路段较长时,要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并配置专门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5、半幅通车路段,在两头车辆驶入、驶出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施工作业区与行车车道之间设置红白隔离栅,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

6、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批示标志。

7、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

8、与当地建设办协商,向当地交警咨询防护标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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