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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在施工现场周围往往存在一些高、低压电力线路,这些不属于施工现场的外接电力线路统称为外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电缆线路。由于外电线路的位置原已固定,因而其与施工现场的相对距离也难以改变,这就给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带来了一个不利影响因素。如果施工现场距离外电线路较近,往往会因施工人员搬运物料、器具,尤其是金属料具或操作不慎意外触及外电线路,从而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因此,当施工现场邻近外电线路作业时,为了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事故,施工现场必须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种对外电线路触电伤害的防护称为外电线路防护,简称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的技术措施:

(1)绝缘;

(2)屏护;

(3)安全距离;

(4)限制放电能量;

(5)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上述的五项基本措施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但是对于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这种特殊的防护,基本上不存在安全特低电压和限制放电能量的问题,因此其防护措施主要应是做到绝缘、屏护、安全距离。

1.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不应小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架设安全防护设施

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是一种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宜通过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并须在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篇2:外电线路防护安全措施

一、目的由于拆迁原因*****(存在主要建筑物:检修组合库、培训中心、办公楼、汽车库)存在大量外电线路,尤其是检修组合库与培训中心、办公楼之间存在一条南北走向横穿车辆基地的220KV高压线路(东太甲乙线57–61#),该线路为非拆除高压线路。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安全措施以避免在此区域内施工时发生重大电力事故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二、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公安部令第8号《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09.6.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三、在建工程与220KV高压线路的位置关系图说明:根据设计图纸,220KV高压线路与检修组合库、培训中心、办公楼、汽车库的位置关系如下:建筑物水平距离汽车库培训中心综合办公楼检修组合库距高压线边线16m14m29m15m注:此距离为建筑物外墙面与高压线边线之间的最短距离。四、安全措施1.架空线路电力设施保护措施1)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电压等级导线的边线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离建筑物的最小水平安全距离为:电压等级距离建筑物最小水平距离10千伏绝缘导线0.75米10千伏裸导线1.5米35千伏3.0米66—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考虑到现场实际施工影响,因此将东太甲乙线57–61#220KV高压线路的保护区向外水平延伸1米,即在建工程与220KV高压线路的位置关系图中B和B′之间的区域2)电力设施保护措施(1)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a.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b.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c.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2)任何施工队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a.向导线抛掷物体;b.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c.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e.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f.在杆塔、拉线上悬挂物体、攀附施工机具;g.在下列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10-35千伏架空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5米;66-220千伏架空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0米。h.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i.移动、损坏电力线路设施的永久性标志或者安全警示标志;J.在架空线路导线两侧各300m的区域内放风筝、气球等飘动物体。(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不得在保护区内搭设作业棚、活动板房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等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b不得焚烧建筑和生活垃圾;(4)沿电力线路保护区(图中BB′保护区边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拉设安全警示带。(5)在高压线杆塔周围搭设高度不小于1.8米的维护,挂设警示标志并预留出活动维护通道。2.施工安全距离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先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2.1规定:表4.2.1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2)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2.2规定表4.2.2电压(KV)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3)当达不到表4.2.1和4.2.2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3所列数值表4.2.3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在架空线路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先经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电力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2)在架空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挖掘和打桩作业时必须经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起重机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满足表4.2.2中的安全距离规定。当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施工时必须要经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4)塔吊作业:塔吊旋转半径与保护区(BB′)交叉时,大臂旋转不得进入保护区。5)绝缘隔离防护设施搭设要求:(1)应单独编制绝缘隔离防护设施的搭设方案,并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2)搭设绝缘隔离防护时应符合表4.2.3中的安全距离规定。(3)搭设绝缘隔离防护架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4)防护设施应稳定、坚固,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即防止大于2.5mm的固体物体侵入)。(5)绝缘隔离防护上应挂设醒目的安全警告标识。6)挖掘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等机械车辆在经过外电架空线路时不得将铲斗、起重臂扬起,桩机机械和行走式起重机械必须将桩架和起重臂拆除方可通过。7)需要在外电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土方作业时必须经过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且堆土最高位置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7米。8)长螺旋钻机起立时与220KV高压电线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10米,需要穿越高压线路时必须拆除后方可通过。9)遭遇大风天气时任何大型起重机械和桩机不得通过和靠近高压线路。******?2011年4月21日

篇3:外电防护知识安全措施

高压送电是目前较为普遍的输电方式,同时也对安全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施工现场面临的高压线路防护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本工程地处巢湖市城乡结合部,高压电网、低压杆线构成空中密网,覆盖着整个北外环路建设工程各个施工现场,严重影响工程建设施工。路基工程施工中:挖方段形成无数的“独立墩”,填方段被切成众多的“豆腐干”,遇到山体滑坡要采取“紧急救护”;桥涵工程施工中:基础施工桩基要“让位”,物件安装时间要“等待”,桥梁施工现场不得不设置“禁止作业区”。种种这些,都是为了外电防护的绝对安全。人们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意识:只有接触到高压线路才会触电,因而对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没有接触高压线却发生了触电事故的现象迷惑不解。这实际上是一种认识误区。因为在高压输电线和高压配电装置周围存在着强大的电场,处在此电场内的导体会因静电感应作用而出现感应电压,当人们触及这些带有感应电压的物体时,就会有感应电流通过人体流向大地而使人受到电击伤害。研究表明:10KV高压输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极限为0.95m,最小操作安全距离为6m,当金属物体(如:钢筋头、吊车臂、井架等)伸至距离高压线0.4m时,由于高压输电线路的静电场作用而产生感应电压,当人抓住钢筋另一头时,就有电流通过钢筋流过人体入地从而导致人触电死亡;如电流通过钢丝轮胎入地,则导致轮胎爆炸。由此可知,高压输电线路附近的强电场作用,可以对人体构成潜在的危害。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人员的伤害,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规定的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防护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6m8m10m15m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大于一般规定的安全距离,主要是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动态诸多因素,如搭设钢管脚手架,配制钢筋和电气配管等施工操作工序,其钢材长度在6m左右;钢筋笼、模板的吊装,泵送混凝土作业等,不确定因素较多,若安全操作距离规定过小,易发生触电事故。但是,施工现场的工程位置往往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如果施工作业受到现场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时,这时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在起重作业、泵送混凝土作业现场,我们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指挥、督促,避免发生以外情况。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们的实践经验,对高压电线的防护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一、不得强行施工。若现场作业场所非常狭窄,无法实现上述中所给出的数据,即无法控制可靠的安全距离,这时即使有专人在现场指挥、督促亦无防护意义,唯一的安全措施就是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否则,不得强行施工。二、采取积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现场的防护措施能够满足上述所要求的安全距离,则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不同防护方法。1、安排专人在现场指挥、督促。即由现场专(兼)职人员具体实施,施工作业在搬(抬)运钢筋的过程中严禁竖直扛运,必须平直搬(抬)运;吊车、泵车选择安全的作业位置,确保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2、设置顶部屏蔽防护装置。若在施工过程中距离顶部电线3米(工人操作1米)时,需要设置单独的防护装置,主要考虑在高压线的下面作业可引起高压线短路且人员操作时可触及高压线的危险,需设置顶部防护屏障。3、设置跨越架隔离防护装置。起重吊装跨越高压线,需搭设╥型防护架。但应注意:搭设的遮拦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免发生遮拦断裂、歪斜及变形的影响。对于搭设的遮拦要有专人从事监护管理。在桥梁施工现场对通车路段交通安全防护,同样可以设置、使用跨越架隔离防护装置。4、保留外电线杆墩台。在路基开挖段内的高低压线杆保留一定规模的墩台,其大小应根据土质情况和线杆高度、受力状况而定。并确定专人进行跟踪观察,特别是雨雪天气,防止墩台塌方导致线杆倒塌。一旦出现倒塌垮塌,应及时加固,防止线杆倒塌后电击伤人。5、提高外电防护安全意识。外电防护安全,贯穿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面提高全体人员的外电防护安全意识,是外电防护安全最基本的保证。不但施工作业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更主要的是现场技术管理指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显得更为重要。××××公司北外环路项目经理部?二OO九年五月份?

篇4:外电高压线路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大华居住区,北临阳城花园一期,南临晋城路,西临沪太路,东临高平路。本工程由上海阳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由上海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全部工程均由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其中6#、7#、12#、13#、14#、1#地下车库由工程一处施工。五幢楼均为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9412.9m2。建筑层数6#楼为7+1F,7#楼为14F,12#楼为14F+裙房,13#楼西单元为12F,东单元为14F,14#楼为14F,建筑物总高度46.8米,其中6#楼高度为25.4米。

二、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本工程共5幢楼,其中13#、14#楼尚未动迁,现开工12#、7#、6#楼3幢,场地十分狭窄,施工条件极为有限。其中6#房北面有1万伏高压线路和阳城花园一期居民小区,高压线与6#房最近距离为6-8米,阳城花园一期居民小区住房建筑层数为7F,小区住房距塔吊最近距离约40米。

三、安全防护措施:

今根据工程需要,安装使用一台山东华厦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的QTZ40A塔吊和两台升降机,考虑上海地区台风较频繁和可能临时停电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筑保护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第4.1.6条和《建筑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第3.1.1、3.1.2、3.1.4条以及《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的规定。如今限于本工程现场实际条件,要确保本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落实,必须采取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1、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该塔机安装必须一次性升高到27米。

2、在高压线路南侧搭设安全防护架,为保证防护架有足够稳定性,采用下钢管上毛竹混合安全防护架,下用6米钢管双排立柱,规格1m×1.8m,高度1.8m,安全防护架总高度为16.7m,总长100米,电线高度为14米,安全防护架至电线垂直横向水平距离为2米。

3、在安全防护架上用脚手竹笆进行围栏,垂直面张挂密目网进行遮拦,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4、在架设安全防护架时,指派专职安全员对全过程负责监护,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等措施。

5、附图

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阳城花季项目部

2005.4.1

篇5:外电线路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一、概述

本工程地处哈平路与学府三道街(拟建)交汇处,距本工程建筑物处最近15.5m处,有一现状外电架空66KV电力线,高度约为20m,拟建工程施工作业及生活区,均不在架空下。施工现场安装一台C5012塔吊,位置设在拟建工程距L轴3.9m,11轴3.5m,从地下室基础起一次安装高度:h≥40m,地下空层高5.85m(结构高度),塔吊距控线最大高度为40-5.85-20=34.15m根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6。4.1.2表在建工程(各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间35-110KV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安装塔吊C5012其回转半径及一次安装高度距架空线的均距离

以满足其要求以及符合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

线的最小安全距离沿垂直

方向5.0m沿水平方向为

4.0m的要求,见施工现场

平面布置图。图一施工平面布置图

为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发生意外,要求如下:

(一)、所有进出厂的大型机械设备或起高设备不得在架空线下安装或拆除吊装。

(二)、在建筑物外围施工,特别外租用吊车不得在架空线及小于安全范围内吊装。

(三)、吊运过程中,设专人看护并明确作业范围,超出安全范围外严禁施工。

(四)、拟建工程在施工过程C5012塔吊回转半径临架空线侧,调运货物设专人指挥,并严禁超载作业,特别塔吊高度,逐渐增高过程中,以防止其倾斜砸向架空线。

(五)、架空线范围内,在C5012塔吊回转时,调运货物必须落牢并且不少于二道吊运,以防止货物窜出,发生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安全指挥信号,塔吊司机必须服从信号指挥,对于信号不明或多人,严禁吊运。

(七)、施工过程中严禁野蛮作业,严禁不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且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距哈平路有一架空线10KV,经建设单位与电业部门协调改此线路,拟改如下:

1.10KV架空线路在哈平路

(拟建物与原建筑物4层)

处立一线杆,变压器设在此

处,靠东侧立一线杆为低压

线路使用,经过施工现场的

10KV架空线路改为低压

220/380V低压线路,并且沿施工现场围墙埋设电缆,图二

见图二。

2.变压器处改变配电室3043.4×2.5×20**.5做用电保护。见图三。

3.电源线埋设及埋设方法:

由电业部门做埋设处置,位置

沿工地围墙埋设。

4.施工单位在此仅做如下防护:

⑴.沿电源线埋设方向每隔5米-

10米,设置明显标识字,字迹明

确。

⑵.施工此段不上重物堆放设备、图三

不进行开挖土方或其他作业。

⑶.对入场工人进行教育并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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