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钢管脚手架验收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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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钢管脚手架验收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JGJ128-2000第7.3节第7.4.5条的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工程进行分阶段组织单位工程负责人及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3)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①根据JGJ128--2000第5.1.2条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②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③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④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⑤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4)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人施工验收报告。①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②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③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规定。④连墙件的数量、位置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⑤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5)脚手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的要求:项目允许偏差/mm垂直度每步架(h)及±2.0脚手架整体(H)及+50水平度一跨距内水平架两端高差(I)±及±3.o脚手架整体(L)±及±,u表2—1脚手架搭设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

篇2: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满堂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安装满堂脚手架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门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2)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根据实际荷载经设计确定,一般间距不宜大于1.2m。

3)交叉支撑在每列门架两侧设置,并应采用锁销与门架立杆锁牢,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拆除。

4)水平架或脚手板应每步设置。顶步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并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与门架横梁固定,大于200mm的缝隙应挂安全平网。

5)水平加固杆应在满堂脚手架的周边顶层、底层及中间每5列、5排通长连续设置,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6)剪刀撑应在满堂脚架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设置,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

7)满堂脚手架距墙或其他结构物边缘距离应小于O.5m,周围应设置栏杆。

8)满堂脚手架中间设置通道时,通道处底层门架可不设纵(横)方向水平加固杆,但通道上部应每步设置水平加固杆。通道两侧门架应设置斜撑杆。

9)满堂脚手架高度超过10m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10)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可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层搭设的方法,并应随搭随设剪刀撑、水平纵横加固杆、抛撑(或缆风绳)和通道板等安全防护构件。

11)搭设、拆除满堂脚手架时,施工操作层应铺设脚手板,工人应系安全带。

12)满堂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应进行下列各项内容的验收检查:

①门架设置情况。

②交叉支撑、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杆、剪刀撑及脚手板配置情况。

③门架横杆荷载状况。

④底座、顶托螺旋杆伸出长度。.

⑤扣件紧固扭力矩。

⑥垫木情况。

安全网设置情况。

篇3:门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撑安全技术措施

1)在安装前应在楼面或地面弹出门架的纵横方向位置线,并进行抄平。

2)门架、调节架及可调托座应根据支撑高度设置,支撑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调整标高。

3)用于梁模板支撑的门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轴线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轴线布置时,门架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平行于梁轴线设置时,两门架应采用交叉支撑或梁底模小楞连接牢固。

4)当模板支撑高度较高或荷载较大时,模板支撑可采用构架形式支撑。

5)门架用于楼板模板支撑时,门架间距与门架跨距应由计算和构造要求确定。

6)门架的水平加固杆应在脚手架的周边顶层、底层及中间每5列、5排通长连续设置,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7)楼板模板支撑较高时(大于10m),剪刀撑应在脚手架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15m间距设置,剪刀撑宽度应大于4个跨距或间距,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45°~60°。

8)门架用于整体式平台模板时,门架立杆、调节架应设置锁臂,模板系统与门架支撑应满足中运要求的可靠连接。

9)模板支撑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应进行下列各项内容的验收检查:

①门架设置情况。

②交叉支撑、水平架及水平加固杆、剪刀撑及脚手板配置情况。

③门架横杆荷载状况。

④底座、顶托螺旋杆伸出长度。

⑤扣件紧固扭力矩。

⑥垫木情况。

⑦安全网设置情况。

篇4: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与维护安全技术措施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①交叉支撑,水平架。

②连墙件。

③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④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②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GJ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篇5: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2)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配件。3)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4)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5)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臂的设置应符合JGJ128—2000第6.2节要求。②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③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JGJ128—2000第7.4.5条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④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⑤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⑥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⑦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⑧栏板(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6)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②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连牢。7)连墙件的搭设除应符合JGJ128-2000第6.5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②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③连墙件宜垂直于墙面,不得向上倾斜,连墙件埋入墙身的部分必须锚固可靠。④连墙件应连于上、下两榀门架的接头附近。8)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②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③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架应沿建筑物周围连续、同步搭设升高,在建筑物周围形成封闭结构;如不能封闭时,在脚手架两端应按JGJ128—2000第6.5.2条的规定增设连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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