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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第一章总则

1.本篇所指爆破器材系一般钻爆法施工所使用的各类火工材料。

2.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3.采用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均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定,否则禁止采用。

4.未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工人,以及不熟悉本手册的技术人员,严禁单独从事有关爆破工作。

5.从事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培训制以及重要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6.爆破器材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内,不得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7.本手册未涉及的事项,可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重要者应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管理

第一节装卸

2-1-1.从事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人员,都必须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知识。

2-1-2.搬运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炎热的季节可在清晨或傍晚,严禁夜间装卸雷管。

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的照明应是防爆电灯或防爆安全灯,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

2-1-3.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汽车、马车等运输车辆离库房的停车距离不小于10米。

2-1-4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禁止冲击、撞碰、拉施、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器材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

2-1-5.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每人一次以约重25~30公斤为限,搬运者相距不得少于3米。

2-1-6.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箱10厘米,车箱底部应铺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装运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雷管与炸药不允许在同一车箱或同一地点装卸。

2-1-7.装有爆破器材的汽车严禁在中途加油或修理。

2-1-8.装卸过程中不得离开驾驶室。在雷电时间,禁止装卸和运输。

2-1-9.装车后必须在车辆上加盖帆布,并用绳子绑牢。

第二节运输

2-2-1.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2-2.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2-2-3.途中遇雷雨停车时,应停在距树、住宅或建筑设施200米以外的空旷地方。

2-2-4.装运爆破器材的一切运输车辆,严禁开快车或抢行。

第三节贮存

2-3-1.为确保安全,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要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搬运和通风检查。

2-3-2.爆破材料应按下列规定堆垛:宽度应小于5米,垛与垛之间宽度为0.7~0.8m,堆垛与墙壁应有0.2m的空隙,炸药堆机械高度为1.6m。

2-3-3.爆破材料不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最好垫上20cm高的方木和垫板,库房内禁止明取暖。

2-3-4.施工现场不许设库房储存爆破器材,如因施工需要,必须临时少量存放时,应会同保卫、技安部门限量贮存。

2-3-5.爆破器材仓库应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应有保卫人员守卫。

2-3-6.装爆破材料的开箱不得在库房内进行,严禁在存有爆破器材库房内进行修缮。

2-3-7.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

第三章爆破器材的加工

第一节炸药的干燥

3-1-1.用硝铵类炸药加工各种规格的药卷时,要根据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要保证质量,严禁把块状的炸药装入药卷内,以免影响爆车。

3-1-2.粉碎结块的硝铵炸药,只许用术器碾压,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1-3.炸药拆箱应在库外确认安全的地方进行,开箱时严禁敲打。

3-1-4.处理防水炸药时,一定要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3-1-5.散落在地面上的炸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并分别集中,妥善以免踩踏,撞击引起爆炸。

3-1-6.药卷挂蜡或沥青及石蜡的混合材料时,温度应控制在不超过70℃,浸泡时间应控制在4-8秒(温度高时间短,温度低时间长)。

3-1-7.水胶炸药水分离等加工之前,若发现药卷变软、淌水、药水分离等现象。应做试验,确无问题才许加工。

第二节火花起爆药包

3-2-1.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应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非同厂同批,要先做燃速试验,根据燃速确定长度,异厂异批不准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剪割时要细心操作,不准剪成马蹄形或过分伤,以免影响燃速或不着火引瞎炮。

3-2-2.剪好的导火索每十根一把,顺方向绑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3-2-3.导火索与雷管联接时,,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操作,房内不准有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2-4.导火索插入火雷管之前,先将管内杂物到干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芯造成接触不良,并严禁用嘴吹。

3-2-5.导火索插入纸壳火雷管时,须用胶布将导火索,火雷管相接处缠牢,插入金属壳管时要用紧口雷管钳子把雷管口同导火索卡紧,严禁用钳子夹雷管有蕴含部位,严禁以牙带钳。

3-2-6.插管完毕时,必须严格清查导火索与雷管使用量是否相符,以防丢管踏响伤人。

3-2-7.火雷插后包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到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3-2-8.绑好雷管的导火索插入药卷时,要用适当的绑扎线,药卷纸上绕现不少于三圈,并要均匀以防背运时药卷脱落,绕线时不许过分转动炮脖子,以免绑扎处受伤浸蜡后不过火。

3-2-9.药卷过硬时,要用手指将药卷捻松,然后慢慢将插入,严禁硬插。

第三节电力起爆药包

3-3-1.用爆破电桥检查电雷管之前,道德检查电桥是否完好,干电池盒子是否拧紧,无异常情况方可测管。

3-3-2.选择电雷管时,其电阴误差应不大于0.25欧姆。

3-3-3.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方入4厘米厚木箱内(一次只放10个),在无炸药、无他人的单独房间内单个检测,检测时必须有措施。

3-3-4.在插电雷管时,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开小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严禁用力过猛,并在绑扎时注意电雷管封闭口及脚处不要受伤。

3-3-5.接线时电雷管线严禁被钳子夹得太重,以免损伤脚线。

篇2:爆破作业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破作业及爆破材料的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特修订本管理考核规定,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遵照执行。一、爆破材料库房管理规定1、爆破材料库必须远离其它建筑物,保持通风良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库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物品的性能,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不得把火种和其他火源及无关的器具带入库内,库内严禁烟火。3、爆破材料必须按规程规定摆放,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4、库内储存的爆破材料不得超过核定储存数量。5、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申报处理。6、爆破材料的收、发必须建立清晰的登记台帐,且手续完备。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置于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点。8、库内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9、库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10、预警系统必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二、爆破材料运输管理规定1、运送爆破材料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上。2、装卸和运输爆破材料,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及带静电物品。3、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分装分运。4、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有人押运,并按指定线路行驶。非押运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5、禁止用翻斗车、电机车、拖拉机、拖车、摩托车、推土机、三轮车和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6、车厢的金属部分应用木板或胶皮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除外),且爆破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边缘,汽车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配带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7、运输车辆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8、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扬尘、起雾、大雨、暴风雪天气时速度酌减。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应小于50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米。10、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11、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12、车上应配备灭火材料,并按规定配挂明显的危险标志。1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14、当班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爆破地点的爆破物品必须有专人看守。15、一人一次搬运的爆破材料数量不得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1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材料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卸炸药时严禁抛掷。三、爆破材料储存、收发管理办法1、库房储存爆破材料的数量,不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最大储存药量。2、爆破料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倾斜;3、爆破材料的码放、应留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距墙大于0.4m;4、爆破材料的码放高度,不超过1.6m;5、存放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架上的各种雷管不得叠放,造成挤压。6、库房内外要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其它任何无关工具、杂物,杜绝鼠害。7、进入库区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禁止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禁止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8、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9、爆破材料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领取与当班用剩当班清退制度,分区分库分品种储存,分类管理。10、对新购进的爆破材料,应逐一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11、建立完善的爆破材料收发台帐,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12、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材料,不得发放使用。13、爆破材料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14、应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四、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办法1、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爆破物品领用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无证人员领用爆破物品。2、安全环保部要检查落实红河矿业爆破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严格执行出入登记等管理制度,并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爆破物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4、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爆破物品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由爆破员、安全员和当班爆破组长每天对爆破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每天将爆破材料使用情况登记表送回炸药库与库管员对爆破物品出入库情况进行统计、核对。5、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炸药、雷管的领用必须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领用台帐,账目清楚,数据准确。7、当天使用的炸药、雷管,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部分交回炸药库,严禁库外过夜。8、领用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押运。9、外单位调用爆破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齐备后,方能发放。10、爆破作业过程中,炸药、雷管不得混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五、爆破作业管理规定㈠、爆破规模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GB6722-2003):露天土岩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建、构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应满足安全震动速度的要求,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安全震动速度为1.0cm/s;新建工业设施和民用建筑布置在露天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另外,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让职工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的意义。爆破采用定时爆破,让职工有规律地避炮,合理、安全地安排劳作时间;在爆破警戒线外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时派专人负责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线范围以内。严格按照以上措施实施完全能保证该露天矿生产安全。1、××采区模规破爆位部破爆东部西部其它部位总?药?量(吨)最大单响药量(吨)2、1#采场模规破爆位部破爆东部其它部位总药量(吨)最大单响药量(吨)㈡、爆破警戒警?戒?地?点负责单位㈢、爆破作业的审批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矿业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填写中深孔爆破设计及施工明细表、爆破作业审批表。药量≤10吨,最大一响≤0.3吨,由安全环保科审批;药量>10吨或最大一响>0.6吨,由公司领导生产审批后,方可进行中深孔爆破作业。六、上述规定未涉及到的按爆破规程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附件1:中深孔爆破作业程序1、程序爆破设计───台阶布孔───炮孔检查───填写爆破审批表───装药施工───网路联接───现场检查───撤离现场───按时起爆───爆后检查2、具体做法2.1爆破设计:在电脑上做爆破设计交车间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布孔施工。2.2台阶布孔:各炮的布孔须一次完成,然后根据测定的台阶高度在现场标定设计的孔深,特殊地段要标明孔向。并且交待钻机工按要求钻孔。2.3炮孔检查:穿孔过程中,技术员要随时向钻机工了解矿岩情况,并指导钻孔。穿孔完毕,要逐个检查孔况,对超深过多的孔要填渣、并用此检查孔况是否有溶洞。2.4填写爆破审批表:测定实际孔网参数后,根据不同地段矿岩的可爆性和爆破条件,确定实际药量,填写《爆破审批表》,上报批准后方可装药施工。(特殊爆破开爆破会,各事项取得协调后,确定爆破日期,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2.5装药施工:技术员须提前到现场向施工人员作施工交底。提前处理水孔、溶洞孔,并安排技术好的人员装难装的孔,妥善保管好备用材料。要严格按标定药量分发药量装药,不得随意更改。分发完药后方可装填,装下第一包药和装到剩最后一袋须叫技术员量度认为没有问题后方可继续装填。2.6网路联接:装完孔后及时安排爆破工按要求联接爆破网路。2.7现场检查:施工完后技术员须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网路联接是否正确,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还炸药库。2.8撤离现场:经检查,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指挥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填写《中深孔爆破岗哨布置情况表》)2.9按时起爆:第三声警报响后,确认爆区内无任何危险后,按要求的爆破顺序进行起爆。2.10爆后检查:爆破结束后,要到现场检查,自行总结,填写《爆后检查记录表》。

篇3:爆破器材运输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相抵物品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运输前选择好行车线路,应该尽可能选择远离集市繁华地点,不能在人口密集、名胜古迹、风景区等路线,狭窄道路等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停放;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9)押运雷管炸药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精神充沛、如果身体不佳或者有疲惫感应该及时选择安全地点休息,并有专门人员负责看护货物。

(10)车辆半路发生故障应该选择安全地点修理,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爆破器材进入厂内。

(11)运输车辆如果发生事故,应该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给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并负责维护现场,如实汇报事故发生经过。

以上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为目前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的,今后工作中有新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以文件方式进行增补。

交底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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