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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高处作业分级:1级:2~5m;2级:5~15m;3级:15~30m;特级:30m以上。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3.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恐高症、癫痫病、严重贫血病、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进行高处作业。5.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6.严禁高处作业人员向下乱抛杂物。7.严禁酒后和过度疲劳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8.高处作业的脚踏板应用坚实的钢拉板或木板铺满,不得留有空隙或探头板,脚踏板上的油污、泥沙等应及时清除,防止滑倒。9.在有坠落可能的部位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可随意缠在腰上,安全带长度不应超过3m。10.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挂没安全网(立网和平网),安全网内不许有杂物堆积,破损的安全网应该及时予以更换。11作业平台的承重必须满足施工荷载的要求,不得多人集中在作业平台的某一部位进行作业,以防发生突然断裂坠落伤人。12.高处作业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2m,水平横档的间距不大于0.35m,强度满足安全要求。13.高处操作平什必须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和扶梯,平台严禁超载,平台架体应保持稳固。14.操作平台的临边外侧下方是交通通道时,敞Ii立面必须设置安全文网作全封闭见理,并设置限宽、限高、限速的安全标示牌和防撞设施。15.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作业前,必须搭置可靠的张拉工作平台,若在雨天作业,还应架设防雨棚,张拉钢筋的两端要设最安全挡板,并在张拉作业平台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操作规程,禁止非操作人员在张拉作业时进入张拉施工区。16.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均应合理分散、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升降机口附近,也不许妨碍作业人员通行和装卸。高处作业拆除下的模板及剩余物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严禁向下丢弃物料,传递物件时,不得抛掷。17.高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完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任何人不得擅自移位、拆除和损毁,确因施工需要暂时移位和拆除的,要报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拆移。工作完成后要即行恢复原样,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新。18.高处作业的挂篮、支架、托架、模板及操作平台等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单项设计,其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9.高处作业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敷)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高空作业现场按要求使用标准化配电箱,箱内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下班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有町靠的防雨设施。20.桥梁主塔(墩)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其顶端装设防撞信号灯,主塔还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可靠的防雷电装置。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任何人员不得接触防雷装置。21.作业人员在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层作业人员应处于上层作业人员和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上下之间应设置隔离防护层。2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及火星所及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作、肛现场要备置消防器材,严禁电焊人员将焊条头随手乱扔。23.高处进行模板安装和拆除作业时,要按设计所确定的顺序进行,作业面及操作平台下方不得有人员逗留、走动和歇息。24.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必须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培训,作业前,要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签认记录。25.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严禁立体交叉或多层上下进行拆除,严禁疲劳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26.在拆除龙门架、托架、钢支架等重物时,应有机械吊机配合进行,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信号明确。吊物要稳吊轻放,不得采取“整体推倒法”。27.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雷雨、台风、大雪过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清扫,发现有变形、松动、脱落、损坏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加固,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28.高处作业上F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篇2: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凡在离地面2m以上(含2m)作业为高处作业。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应设置隔离措施。

4、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脚手板、吊架、梯子、安全带等。临空处应设置栏杆或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6、脚手架应牢固稳定,并经常清除杂物。在过道上应有防护设施。

7、严禁操作人员以绳索及起重机作为梯子上下,不应在未固定的脚手架上工作,不应在不稳定的结构上通过。

8、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照明设备。

9、当梯子在2m以上竖放时,应采用安全梯。斜放时应采用踏步梯并加设扶手。

10、高处作业应佩带工具袋,小型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好,不得随便乱放,防止落下伤人。

11、悬挂的梯子应挂在牢固处,挂钩应与承载结构物捆绑牢靠。

12、安全带应有试验合格标记,一般每隔6个月应进行一次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可用2.25KN(225kgf)停5min进行观察,或用1.2KN(120kgf)在距离地面2m高处作冲击试验。

13、安全带应拴在操作人员垂直上方牢固处。

14、安全网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5、高处作业附近有高压线时,应先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16、高处作业区域的风力为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工作。

17、脚手架拆除时时应划分区,周围设绳绑围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18、拆脚手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脚、穿软底鞋才允许上架作业。

19、脚手架拆除顺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先拆栏杆、脚板、剪刀撑、斜撑,再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在拆架过程中不能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应将拆除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篇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①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③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②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③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建筑物的固定情况④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⑤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篇4: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及安全对策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1

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环境或不具备相关安全技能

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按《高处作业证》内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2

作业人员未佩戴防坠落防滑用品或使用方法不当或用品不符合相应安全标准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前要检查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作业中应正确使用。

3

未派监护人或未能履行监护职责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4

跳板不固定,脚手架、防护围栏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应符合相关安全规程。

5

登石棉瓦、瓦檩板等轻型材料作业

在石棉瓦、瓦檩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业。

6

高过程中人员坠落或工具、材料、零件高处坠落伤人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空中抛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7

高处作业下方站位不当或未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正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8

与电气设备(线路)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的绝缘措施

在电气设备(线路)旁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9

作业现场照度不良

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0

无通讯、联络工具或联络不畅

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将联络相关事宜填入《高处作业证》安全防范措施补充栏内。

11

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职业禁忌症或健康状况不良

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酒后人员及其他健康状况不良者,不准高处作业。

12

大风大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从事高处作业

如遇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应停止高处作业。

13

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证》。

篇5: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建筑安全网等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固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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