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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高大支模架坍塌事故分析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扣件式钢管模板高支撑体系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应用广泛,但因对支模架体系受力性能认识不清、搭设构造不规范等导致的模板支架坍塌事故时有发生。如何有效防止发生高大支模架突发性整体坍塌事故一直是工程建设人员关注的热点,为此建设部规定了高大模板工程所指的对象为: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并规定对高大支模工程应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审查,以避免支架整体坍塌。

1高大支模架基本受力特性

扣件式钢管高大支模排架一般有两种受力模式:一是钢管排架顶部水平杆传力支模模式,梁或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的自重和施工荷载通过底模下的木枋将荷载传至水平杆,水平杆又通过与立杆扣接的直角扣件将荷载传至立杆,如图1所示。试验表明当直角扣件的拧紧力矩达40~65N/m时,单扣件在12kN的荷载下会滑动,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可取8kN;双扣件在20kN荷载下会滑动,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可取12kN[1]。对于钢管排架顶部水平钢管传力支模形式,其支架的承载力主要是由支架顶部水平钢管与立杆的扣件抗滑力决定的。二是钢管排架立杆顶端设可调托座传力支模模式,在钢管顶端插入Tr38、长度为600mm的可调托座,支架立杆呈轴心受压状态。这种支模方法在高架桥或其他连续箱梁桥施工中应用较多,其支架的承载力主要由支架的稳定承载力决定,如图2所示。

2高大支模架坍塌事故分析

2.1钢管排架立杆顶端扣件滑脱的坍塌模式2004年南京某高架桥浇筑混凝土连续梁桥面时,近50m的桥面突然发生支模架整体坍塌,造成正在施工的数十名工人受伤。

经查看坍塌的扣件式钢管支模架,其排架水平杆步高为1.6m,桥墩的墩梁处搭设架体的基本尺寸为双向600mm×600mm,纵向的箱室梁腹板部位的架体基本尺寸为600mm×900mm,板下基本尺寸为900mm×900mm,每根立杆每步的双向水平杆均不缺少,因此该架体构造基本完整[2]。

由于顶部梁板下的150mm×150mm的大木枋均搁置在扣件钢管顶部的水平杆上,通过顶部支架节点的扣件摩擦力传递施工荷载,这种支模形式的支架承载力一般由顶部扣件抗滑力决定。调查结果表明,由于顶部传力双扣件的拧紧力矩不足,导致在混凝土浇筑至接近顶板基本完成时,因直角扣件节点抗滑力不足而发生支架整体下沉直至缓慢坍塌。

2.2钢管排架顶部立杆伸出水平杆长度过大的坍塌模式

2.2.1事故概况

北京“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中庭为处于地面上1-5层的一个共享空间,由于长25.2m、宽16.8m的扣件式钢管高支模架发生整体坍塌事故,造成施工人员8死21伤。该厅堂楼盖面积为423m2,为四周支承于框架梁上的预应力空心楼板(板厚550mm,折算厚度376mm,板内预埋¢400GBF管),南侧边梁KL17截面850mm×950mm、北侧边梁KL22截面1000mm×1300mm,东西两侧边梁K27和K30均为600mm×600mm,混凝土总量为198.6m3。基本架体间距1200×1200mm,步高1500mm,顶部插可调托(图3),总支模高度为21.8m,插有可调托的立杆伸出顶层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为1200~1500mm,扫地杆离地300~500mm[3]。

2.2.2支架坍塌计算分析

按支架实际搭设尺寸建立有限元整体模型,计算支架的整体稳定性。计算假定如下:

(1)模板支架结构为三维空间杆系结构,立杆支座与地面铰接;

(2)水平杆与立杆之间半刚性连接,节点刚度系数取东南大学试验测试值;

(3)忽略偏心作用,立杆顶端受轴心竖向力P;

(4)节点刚度在结构失稳前保持不变,不考虑节点偏心作用。

钢管壁厚按实测取3.0mm计算,立杆顶层悬臂端长度1500mm,弹性模量为2.06×105N/mm2,钢材为Q235,水平杆与立杆为半刚性连接,其抗扭转刚度按拧紧力矩20N?m取为1.6×107N?mm/rad。

计算模拟结果表明,模板支架由于立杆顶端局部侧移过大导致支架呈整体失稳破坏形式,其单根立杆稳定极限承载力Pcr=10.9kN;而按该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尺寸,按荷载标准值组合,立杆轴力N=1.0NGK+1.0NQK,NGK和NQK分别为恒荷载和活荷载在立杆中引起的轴力标准值,计算得出楼板下支架单根立杆N板=16.4kN;对比计算机模拟算得的极限承载力Pcr与实际支架立杆轴力标准值,说明由于支架顶部立杆伸出水平杆长度过大导致架体必然失稳破坏。

2.2.3悬臂长度与支模架极限承载力的关系

在其他构造条件与“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构造一致的条件下,分别计算不同悬臂长度下支架整体稳定承载力极限值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对于顶部设置可调托的扣件式钢管支模架,支架顶部承受轴心压力,悬臂长a=1.5m的稳定承载力比悬臂长度a=0.3m的稳定承载力降低约37%,因此位于支模排架顶部的立杆伸出水平杆的长度显著影响了支模架的稳定承载力。

综上所述,该工程支架发生事故除未设置剪刀撑、扫地杆高度过大等搭设构造问题外,主要是轴心受压支架体系悬臂长度过大,最终导致支架整体坍塌。

2.3立杆间每步水平杆单向交错设置的坍塌模式

2.3.1事故概况

2004年9月1日晚22时48分,江苏南京江宁某工程在浇筑2幢框架楼间9-13轴线廊道顶层屋面梁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架系统整体坍塌的恶性事故,造成作业人员22人伤亡。

该工程坍塌的结构部分为东西两个教学楼的联络通道顶屋盖,跨度16m,楼板厚100mm,反梁尺寸为350mm×1200mm,楼面结构自重213t。扣件式钢管支模架总高18m,搭设的架体平面基本尺寸为纵横向1000mm×1000mm,水平杆步高1800mm。事故发生后查看现场搭设情况,支架无扫地杆、无剪刀撑,东西向的水平杆每步均设,南北向的水平杆每三跨(每隔两根立杆)设置,如图3所示。

2.3.2支架坍塌计算分析

按支架实际搭设尺寸建立有限元模型,计算支架的整体稳定性。计算假定及有关计算参数同2.2.2。整体计算模拟表明,模板支架呈整体失稳破坏形式,其单根立杆极限稳定承载力Pcr=6.8kN;而按该工程浇筑混凝土构件的尺寸,算得350mm×1200mm梁下支架立杆轴压力标准值N梁=7.5kN,因此支架设计存在承载力不足的问题。

2.3.3设置双向水平杆与支模架极限承载力的关系

在其他构造条件与本工程一致的条件下,计算得出每步均设双向水平杆支架整体稳定单根立杆可承受承载力极限值Pcr=10.1kN,单向每三跨设置水平杆支架整体稳定承载力降低约30%。

经测算该支模系统南北向水平杆仅搭设需用量的30%,造成50%的立杆仅东西方向受水平杆的约束作用。因此该支模系统整体坍塌的最直接原因为:由于未设置双向正交水平杆,导致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刚度严重不足而造成失稳坍塌。

3避免高大支模架坍塌事故的技术措施

从已发生的扣件式钢管高支模架坍塌事故案例分析看,发生整体坍塌的支架一般均具有严重的构造缺陷。在目前所用扣件、钢管质量普遍较差的条件下,分析高大支模架坍塌的原因,提出避免高大支模架坍塌事故的技术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对于钢管排架顶部水平杆传力支模模式,避免支架坍塌的一个关键是验算顶部扣件抗滑移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同时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检查顶部扣件拧紧力矩应为40~65N?m之间。

(2)对于钢管排架立杆顶部设置可调托座传力支模模式,在满足基本搭设构造要求的前提下,应控制立杆超出顶部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大于600mm。

(3)支设高大支模架时,应注意不应缺少每步的双向水平杆,且扫地杆、竖向剪刀撑及水平剪刀撑等基本构造应完整,以保证不会因整体刚度不足导致支架坍塌破坏。

篇2:基坑坍塌常见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基础施工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基础施工的安全防范十分重要。根据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在基础施工中,基坑基槽、人工挖孔桩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5%,说明基坑基槽的安全性对保证建设基础施工的安全至关重要。目前成都地区的房层建筑进行基础施工时,普遍采用基坑形式,基坑坍塌的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因此,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可以帮助我们减少基坑坍塌的可能性,搞好基础施工的安全防范。

一、基坑坍塌的常见原因

1.坑壁的形式选用不合理

基础施工时,坑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护结构。实践证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响基坑的安全性,若选用不当会为基坑施工埋一隐患。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过多考虑节省投资和缩短工期,忽视对坑壁形式的正确选用,从而出现坑壁形式选用不当。

在大多数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护结构节省投资,因此,这种方式常被施工单位作为基坑施工的首选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条件许可时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丰富、土质稳定性差,一般不能考虑坡率法,否则,容易出现隐患,造成坑壁坍塌。

当不具备采用坡率法的条件时,应对基坑采用支护措施。成都地区常用的支护结构有:土钉墙支护、喷锚支护、混凝土灌注支护等。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所处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对支护形式进行合理选择、设计,若为节省资金仅凭经验确定支护形式,很可能达不到支护的目的,同样容易出现坑壁坍塌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如20**年5月,我市某工地喷锚护壁发生坍塌事故,坍塌范围长13m,宽2.5m,高6m,造成紧邻该施工现场的某大楼汽车通道中断,基坑边一φ200mm的地下供水管漏水,排水沟破裂,基坑周围民房、围墙及道路开裂严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该处基坑与某大楼地下室仅隔一条汽车通道,采用喷锚护壁,锚杆的长度受到限制,因此,对这种坑壁,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效果更为理想,安全性更高。

2.坑壁土方施工不规范

一些施工单位在基坑施工中,不重视施工管理控制,随意更改施工设计,违反技术规范要求,也是带来基坑施工隐患,造成坑壁坍塌的主要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坡率法时坡率值不足。当工程条件许可时,基坑施工一般采用坡率法。但采用坡率法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搞好基坑施工的坡率控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常常因为土方开挖时坡率控制不好或地勘资料不准确,造成开挖深度大于预计深度,出现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设计值的情况,使基坑坑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最容易出现坑壁坍塌。如我市某工地基坑施工,依据地勘报告设计开挖深度为2.7m,开挖后发现土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需要超挖2.1m,由于场地所限,无法满足设计放坡系数,造成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设计值,施工过程中坑壁出现坍塌,在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后才继续施工。

二是支护结构施工时未按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在进行土钉墙支护或喷锚支护结构施工时,按照规范要求,应根据土钉或锚杆的排距分层开挖,开挖一层土方后立即进行支护,待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开挖下一层土方。但现场施工时,常因土方开挖作业与护壁施工未紧密配合,土方挖运速度过快,使坑壁直立土方大面积长时间裸露,为坑壁坍塌创造了条件。2004年8月,我市某工地在进行土钉墙支护施工时,一次性开挖深度近5m,未能及时进行土钉墙支护,土方大面积坍塌,致使坑边一层砖木结构房屋基础裸露、下沉、墙体开裂,不得不将此段砖墙拆除,基坑内用重力式挡土墙作为支护结构,回填土方,平整夯实后重新砌筑砖墙。

3.对地表水的处理不重视

基坑施工的“水患”一是地下水,二是地表水。由于地下水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基础工程的施工并对基础坑坑壁的稳定性造成威胁,因此建筑工程相关各方都对地下水的处理非常重视,从勘察、设计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均能得到保证。现在,成都地区普遍采用管井降水,降水效果良好,有效地消除了地下水对基坑坑壁的不良影响。

而地表水因其对基础施工影响不明显而常常被忽略,其实,地表水对基坑坑壁稳定性的作用同样影响很大。地表水可分为“一明一暗”两种情况,“明”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内地面可能出现的地表水,如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暗”主要是指基坑周边地面以下的管网渗漏、爆管等产生的地表水。这两种情况若不及时处理都会对坑壁的稳定性产生威胁,有可能造成坑壁坍塌,特别是地下管网产生的地表水,因其不易被发现,造成的后果往往更为严重。2004年8月底,成都市区降暴雨,某工地土钉墙护壁突然发生坍塌,事后分析原因,发现坍塌部位有一废弃的雨水沟,雨量大时,其他雨水沟不能及时排水,雨水倒灌在该沟内,直接流入护壁内侧土方,导致护壁整体下坠,发生坍塌。

4.支护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因基坑支护结构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临时设施,目前许多施工单位对其施工质量重视不够,护壁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不按设计方案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坑壁坍塌隐患。如某工程采用土钉墙作基坑支护,设计土钉间距为1.2m,施工单位施工时却将土钉间距扩大到1.8m,降低了支护结构的强度,护壁开裂,出现了坍塌的先兆。

二、防止基坑坍塌的措施

1.选择适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首先应按照规范的要求,依据基坑坑壁破坏后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基坑坑壁的等级,然后根据坑壁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坑壁的形式。

当坑基顶部无重要建(构)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10m时,可以优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时,关键是要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如:土质均匀良好的硬塑粘性土,当坡高小于5m时,坡率允许值可确定为:1:1.00~1:1.25。若坑壁土质较软或基坑顶部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坡率允许值还必须采用圆弧滑动法进行稳定性分析确定。

当施工场地不能满足设计坡率值的要求时,应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选择支护结构,首先要确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级。按照规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级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坑壁类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为一、二、三级。坑壁安全等级一、二级适合采用挖孔灌注桩护壁,坑壁安全等级二、三级适合采用土钉墙护壁。

2.加强对土方开挖的监控

基坑土方一般采用机械挖法,开挖前,应根据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开挖方案,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开挖时,应有技术人员在场,对开挖深度、坑壁坡度进行监控,防止超挖。对采用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应严格控制,不得在上一段土钉墙护壁未施工完毕前开挖下一段土方。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对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是监控的重点,当出现基坑实际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时,应及时调整坑顶开挖线,保证坑壁坡率满足要求。

3.加强对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监督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支护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保证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质量检验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所用材料和支护结构本身。对支护结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检验,主要内容有:(1)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2)材料现场抽检;(3)锚杆浆体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强度等级检验。对支护结构本身的检验要根据支护结构的形式选择,如土钉墙应对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对混凝土灌注应检测桩身完整性等。

4.加强对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产前,应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网造成损害,出现爆或渗漏。同时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应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泄水孔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间距宜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5.搞好支护结构的现场监测

支护结构的监测是防止支护结构发生坍塌的重要手段。在支护结构设计时应提出监测要求,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认可后实施。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周期、监测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监测项目的内容有:基坑顶部水下位移和垂直位移、基坑顶部建(构)筑物变形等。监测项目的选择应考虑基坑的安全等级、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地质和支护结构的特点。监测方案可根据设计要求、护壁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监测单位应定期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当监测值超过报警值时应立即通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篇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业指导书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搭设以钢管扣接的构架为主体,以篙竹作护栏的外脚手架。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钢管:直径为48或51mm、壁厚为3~3.5mm的热轧无缝或有缝钢管,用作主柱、大横杆、小横杆、斜撑等。

⑵连接构件:回转扣、直角扣、对接扣、驳芯。

⑶底座:用φ40钢管和4~5mm钢板制成,用于主柱的垫脚。底座的底板面积不应少于200c。

⑷脚手板:竹、木或钢脚手板。

2、作业条件

⑴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

⑵搭架的位置已进行场地清理。

⑶对土质松软的地基已进行强化处理。

二、操作工艺

1、主柱

⑴主柱应选用无严重锈蚀、无弯曲变形的钢管。

⑵主柱的纵向间距不应超过2m,一般在八层建筑物内30m以下使用,八层以上的另出搭设方案。双排架的内外排柱的间距为0.8~1.2m。内排柱离墙20cm,当大于20cm时,平桥下必须加兜底安全网。如遇装饰线,也可以适当加长内柱的小横杆,相酿阵竹。

⑶立主柱时先搭临时支架将柱固定,柱脚套上底座。当柱的荷载超过底座承载面积地基反力时,底座下应垫厚板或混凝土垫块。

⑷立好主柱后,用钢管或篙竹将同一平面内的柱脚连结牢固。柱驳口应交错,不得全部在同一水平面。

⑸在双排架的外排主柱及单排架的主柱之间设副柱(俗称“针柱”),副柱一般采用篙竹,间距不大于1m,从第一度大横杆(打底梁)开始向上设置,用篾扎紧在大横杆上(注:必须做好三条以上的大横杆才能立副柱)。

⑹主柱的接长,先在已装的立柱顶插入驳芯,再将后装的立柱套上、摆正,然后在接口处装上对接口,上紧螺栓。

2、大横杆

⑴大横杆应选用无弯曲变形的钢管。用直角扣将大横杆与纵向排列的主柱连接,扣接要稳固、平直,与主柱互成90°。

⑵大横杆的垂直间距不大于2.1m,在脚手架外侧每两度大横杆之间绑扎两行篙竹作安全护栏。高层在用棚板1.2m左右护脚及挂安全网。

⑶大横杆的接长做法与主柱相同。

3、小横杆

⑴小横杆应先用无严重锈蚀、无弯曲变形的短钢管。小横杆两端用直角扣分别与内、外排主柱连接,扣接要稳固,与主柱和大横杆互成90°。

⑵小横杆的水平间距不大于1m,垂直间距不大于2.1m(一层平桥的高度)。

4、斜撑

⑴设置斜撑应选用挺直的钢管。不得采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屈折、表面明显凹陷的钢管。

⑵斜撑应与脚手架的主柱和大、小横杆的交点连结,不得支撑在非受力点处。斜撑与脚手架杆件的连接采用回转扣。

⑶各种斜撑的设置方法参照本章第二节(二)之4中各条文的做法。

5、平桥

⑴平桥支承在小横杆上。当铺设钢制脚手板时,在小横杆上纵向排列钢管对龙,并用直角扣扣紧。对龙的间距(包括大横杆)不大于400mm。对龙上铺脚手板,用铅水线与对龙扎紧。

⑵当铺设竹、木脚手板时,(小横杆要在纵向钢管对龙面上,并用直角扣扣紧,在小横杆面上纵向排列绑扎篙竹对龙)。参照本章第二节(二)之6所述的平桥的做法。

6、斜桥

⑴斜桥的柱、对龙、横杆、踏步杆等构件采用钢管。斜桥的面板可采用钢或竹、木脚手板。

⑵斜桥的斜度不大于“标五”(i=1:2);纵向柱距不大于2m,横向柱距视桥的宽度而定;直对龙间距不大于45cm,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cm。

7、平台

平台的柱及底托(横杆)均采用钢管,间距一般为2m,柱与底托的交点用直角扣扣紧。由底托所支承的对龙、阵竹及面板的做法,参见本章第二节(二)之8.⑵~⑷。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⑴脚手架立柱要垂直,大、小横杆要平正。

⑵各种连接扣件必须扣接牢固,防止杆件打滑。

⑶相邻两柱的接头必须错开,不得在同一步距内。

⑷里、外、上、下相邻的两根大横杆的接头必须错开,不得集中在一组主柱间距之间驳接。

⑸搭设十字撑,应将一根斜杆扣在主柱上,另一根则扣在小横杆的伸出部分。斜杆两端的扣件与立杆节点的距离不大于20cm,最下面的斜杆与主柱的连接点离地面不大于50cm。

⑹平桥、斜桥及平台的质量要求与本章第二节相同。

2、允许偏差

四、施工注意事项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⑴脚手架高度在7m以内时,每5~6条主柱设一条风撑,具体做法见本章第二节(二)之4.⑴。

⑵脚手架高于7m,无法设风撑时,必须设连墙杆。做法见本章第二节(四)之2.⑵。

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部分均应大于10cm,以防杆件滑脱。

⑷用于连接大横杆的对接扣,应避免开口向上设置,防止雨水侵入。

⑸扣件的螺栓拧紧要适宜,一般扭力控制在40~50N·m左右。

⑹在大风雨或停工一段时间后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变形、下沉,钢构件锈蚀严重,连接扣松脱等,要及时加固维修后方可使用。

篇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使用注意事项

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0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满铺脚手板,自作业层往下计,每隔12m须满铺一层脚手板。具体尺寸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表6.1.1—1和表6.1.1-2的规定或进行专项设计。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一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的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顶层顶步立杆如采用搭接接长,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mm。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一字形、开口形双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

篇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安全技术指导书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操作台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应进行曲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花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5、建筑物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撤除同步进行曲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权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权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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