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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处作业需要注意细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建筑高处作业是工程施工中存在危险源较多,风险较大的工序,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建筑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大约50%是由高处坠落所致或与高空作业有关,所以作好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及安全管理、安全监护工作极为重要。高处作业应结合工程特点,以及在建工程周边的环境,制定相应地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1、每个工程项目在开工时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做到预知危险源,防范于未然。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立网、安全平网等,也有各种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确保生产安全进行。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电杆或从高处跳上跳下。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5、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人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培训及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6、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

7、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篇2:洞口临边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保护措施

1、孔洞防护

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与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防护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4、阳台边防护

阳台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5、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柱子边防护、井架与建筑物通道侧边防护、外脚手架防护、框架结构梁和柱施工作业层防护。

6、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的高处作业防护

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封闭。。支塔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7、建筑物出入口防护

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

篇3:拆卸作业危害因素过程防范措施

拆卸作业危害因素

拆卸作业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内容不清,设备位号不清,工作职责不清,盲目拆卸。

2、危害识别不够,或措施不可靠不具体。

3、设备(管线)未停用,带电设备未切断电源,未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加锁。

4、所要拆卸设备未与系统实施有效隔离,未加盲板等。

5、材料机具不到位,或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撤压、吹扫不彻底,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未停高温蒸汽等。

7、与拆卸作业相关的阀门未挂“禁动”标识。

8、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不当或劳保着装不符合要求。

9、作业场所不通畅,作业前未设定紧急逃生路线。

拆卸作业过程防范措施

1、拆卸与系统连接的设备应办理《拆卸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

2、拆卸作业前设备所属单位应进行危害识别,并根据识别出的危害确定作业程序,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

3、作业前设备应与系统隔离,并采取撤压、冲洗、吹扫、置换、冷却等手段,排净内部介质,并使温度、压力达到安全拆卸条件。

4、在拆卸任一侧介质为酸性气、酸性水、瓦斯及其它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时,无论关闭几道阀门,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5、在拆卸内部为有毒有害介质且经过处理仍可能积存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如过滤器及内部结构复杂易吸附有害介质的设备)时,应佩戴适用的防毒器具,当不清楚内部有毒有害介质含量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6、当拆卸内部为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7、设备拆卸后,应对拆离的设备及系统泄漏情况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作业。为防止阀门误动,造成介质外泄引起事故,应在有关阀门上挂禁动标识或加盲板(盲盖)。

8、佩戴防毒器具作业的人员在未到达安全环境时不得将防毒器具摘掉。

9、对于带电设备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在配电室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加锁。

10、拆卸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时要站在上风向,设备松动前切记不要把螺栓全部拆下,防止内部余压和介质突然喷出伤人。

11、作业过程中,设备所属单位应指派监护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与监督。设备所属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技术配合、技术交底,并对拆卸位置现场做出具体标识。

12、间断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作业队长对安全措施重新确认后方可作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登高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高处坠落是建筑行业的易发和多发事故,在登高施工作业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制定时,除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外,还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施工人员从人孔口或檐口上下屋面时,梯凳必须设专人防护,用前必须检查梯凳牢固程度,当最后一名施工人员上屋面时,梯子上部由两人进行防护,固定梯子上端,防止梯滑落或倾斜。

2.采用汽油喷灯进行热熔施工时,要保证屋面施工区与存料区间距(特别是汽油)在5米以上,使汽油远离火源。在较小屋面施工汽油用量不大时,应尽量在地面给喷灯加油充气。

3.屋面边缘区域施工时严禁倒退操作,必须有两人在场,协同作业,相互防护,相互提醒。

4.屋面上料时,采用电动葫芦吊架施工,吊架杆件长度和砂袋重量明确规定,保证吊杆尾部固定牢固。接料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通过人孔口或跨过檐口固定在楼梯栏杆上,并在绳上悬挂安全警示牌;地面送料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卷材固定牢固后要远离材料正下方3米以外,楼层较高时,地面人员采用鸣哨等方法通知屋面人员起吊,并加强地面防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5.要注意工程施工期间的天气情况,及时掌握天气信息,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6.雨季施工时,备足临时防水雨布,起到临时防水的作用。

7.高温天气的防暑用品、药品备足并放到现场,及时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8.严禁从屋面向下抛掷垃圾和料具。

9.施工人员严禁在屋面嘻笑打闹,班前班中不准饮酒。

每个施工的现场情况可能不尽相同,但是只要在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时紧紧围绕确保施工人身安全这一根本目标,制定详尽的安全保障措施,就为安全施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5:起重作业事故特点安全对策

一、起重作业事故特点

(一)发生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的事故较多

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起重机械挤压碰撞人、高处坠落等伤害事故,主要是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作业中发生的。

(二)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伤害类型比较集中

造成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吊物坠落、挤压碰撞、触电、高处坠落和机体倾翻等,其占全部起重机械作业事故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4%、30%、10%、8%和5%,五项合计约占87%。其中,尤以吊物坠落和挤压碰撞两类突出,两项合计约占64%。

(三)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起重机械作业事故较多

发生在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事故固然有技术和设备原因,但主要还是管理原因。属于管理原因的主要有:

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②对起重机械作业有关人员缺乏安全教育,无证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③管理不严格,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

④维修保养不及时,带病运行现象屡见不鲜。

⑤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缺乏系统安全管理。

(四)起重机械事故的机种比较集中

桥架类型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四类起重机械发生的伤害事故较多,四类合计发生事故数接近全部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总数的80%。特别是桥架类型式和流动式起重机,发生伤害事故概率最高,两类合计接近全部起重伤害事故总数的一半(49%)。

二、安全对策

(一)健全制度

要建立和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等,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奖罚分明。

(二)加强培训款育

要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起重机械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三)实行系统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全面、规范、有序。要努力做到起重机械设计结构是合理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制造的产品是优质的,使用性能是安全、可靠、舒适的。

(四)强化安全监察刀度

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

①对起重机械制造厂家的制造资格进行安全认证,对其生产的起重机械产品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产品不得出厂,把好起重机械产品制造的安全质量关。

②对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企业,实行安装、维修资格的安全质量认证,不具备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能力的企业,不得承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业务,把好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

③把好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关。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进行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每两年)的常规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准继续使用。

④对起重机械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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