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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柱安装时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操作爬梯的制作与安装:在钢柱吊前必须安装便于操作人员上下的爬梯,以便于摘钩及安装钢梁时人员的上下。爬梯的安装一般应根据构件的高度确定,对超过6m以上的钢柱要对爬梯进行绑扎固定。本钢塔架中,每根柱高度均大于12m,出于爬梯的重复利用和安全考虑,每道梯子用等边角钢(∠50×5)设置四道固定点,且均焊牢于柱上。制作爬梯应选择螺纹钢筋,禁止使用圆钢。爬梯应在钢柱吊装前进行安装,安装时应对挂爬梯的横杆焊点以及爬梯每一步的焊点进行检查,防止焊口裂纹、脱焊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

2、操作平台:操作平台是保证梁、柱安装操作人员进行大型钢构件安装、焊接的安全保证措施之一。

操作平台一般使用钢管搭设,也可骨架使用∠70×5角铁,其余使用∠50×5角铁制作,长宽各2m,双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搭至柱顶,四周对称,与梁、柱紧固。主、次梁安装时均可使用。

3、安全扶手绳子:它是指用做保证操作人员在主、次梁上进行作业、行走时用手抓靠的安全防护绳,是钢结构施工中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⑴、钢柱与主梁连接处采用Ф10mm钢丝绳做安全扶手绳子,次梁可采用Ф10mm白棕绳作为安全绳。安全绳固定好后应在其绳子上每隔2m的距离栓一道红色布带,作为显示标志,提示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及时将安全带挂在扶手绳子上。

⑵、钢丝安全绳必须牢固的绑在梁端柱子上,施工人员在钢梁上行走时,必须将自身的安全带套在扶手绳子上,以防坠落。安全绳子一般应在钢柱吊装、与稳定钢柱安装调节拉杆

(Ф108×6钢管)的同时将其安装好。安全绳子绑扎的高度一般应在1.2-1.5m之间,便于作业人员挂安全带,同时作为操作人员在钢梁上行走时当作安全扶手绳子使用。安全绳子的固定必须使用与钢丝绳同一型号的U型卡子进行固定。

4、防坠器的使用:为确保操作者在上下钢柱时的人身安全,每根柱子安装时必须配备防坠器。安装人员上下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防坠器的挂钩上,避免发生坠落事故.安全防坠器必须安装在使用着的上部,即必须是高挂低用,禁止平挂或低挂高用.可使用Ф16mm白棕绳作为防坠器,安装时,顶端固定在钢柱上,以下每隔2m固定于爬梯上.

5、钢柱安装安全措施:安装钢柱前,应将钢柱上的调节拉杆固定好,钢柱就位后,将调节拉杆与下层楼面上钢梁固定,应待四根钢柱安装完毕后再安装相应位置的钢梁,形成固定节间。以此固定节间为基础,向四周逐跨安装钢柱、钢梁。

钢柱安装完毕后,设安全绳供人员行走时挂安全带。紧固高强螺栓和焊接梁柱接口时,在钢柱牛腿和钢梁连接处设吊蓝,施工人员在吊蓝里进行高强螺栓连接和焊接操作。施工人员应随身佩带防坠器,人员在上下钢柱时防止坠落。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所有工具都必须栓安全绳子,施工人员操作时安全带必须挂在安全绳子上与钢梁连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

篇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随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逐渐增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知识与防范工作成为重中之重的核心问题,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既要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序的作业,又要保证工程施工人员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健康。因此,要加强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体系是保持工程安全有序的开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其施工特点是:

1、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2、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

3、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误操作多#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4、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

5、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2009年,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法规尚需完善,安全监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场亟待规范,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幸,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2、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

3、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4、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5、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用,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而委屈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7、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部分工程无规划定点,无用地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招投标手续,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

8、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三、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可从以下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①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方法。

②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③应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③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④施工用电安全;

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⑥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⑦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6、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7、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8、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9、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10、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1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主要包括:

①新进厂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且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②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者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③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篇3:起爆安全技术措施

1.火雷管起爆的安全技术

火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包括导火索及火雷管的质量问题、火雷管的早爆、火雷管起爆的延迟、火雷管起爆的拒爆。主要预防措施包括:

(1)加强导火索及雷管的制造、存储、运输等的管理工作,认真选购和检查导火索和雷管,严格控制导火索和火雷管的质量。

(2)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在操作中避免过度弯曲或折断导火索,由专人听炮响声并数炮,或由数炮器数炮。有瞎炮或可能有瞎炮时,应加倍延长进入炮区的时间。

(3)加强爆破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改进操作技术。

2由雷管起爆的安全技术

电雷管起爆易产生的事故原因有电雷管的早爆、拒爆、延迟爆炸等。杂散电流、雷电和静电是引起电雷管起爆早爆事故的主要因素。预防杂散电流的主要措施有:采用防杂散电流的电爆网路;采用抗杂散电流的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加强爆破线路的绝缘,不用裸线连接。预防雷电引起早爆的措施包括: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电雷管爆破;在爆破区内设立避雷系统;采用屏蔽线爆破;采用非电起爆方法。预防静电产生早爆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炸药水分;采用抗静电雷管;采用非电起爆方法。

为了减少电雷管拒爆和延迟爆炸现象的发生,除了要严格检测爆破器材,保证爆破器材的质量外,还要采取准确可靠的起爆网路,消除网路设计方面的差错,同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导爆管起爆和导爆索起爆的安全技术

在设计导爆管起爆网路时,不能采用环形网路,即传爆的初始位置与终了位置不能相隔太近。在有瓦斯的情况,禁止使用导爆管。应特别注意采用正确的连接方法,防止导爆索网路拒爆事故的发生。

篇4:工程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工程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具体行动的纲领,其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分析,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危害,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1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的要求

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是施工工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施工图纸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编制人员应当充分掌握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如《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还必须熟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后,才能在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时确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使措施通过现场人员的认真贯彻达到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还必须了解施工工程内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1)从施工工程整体考虑。线路架设前首先考虑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立安全区域、标示牌),安全通道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2)季节性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夏季防暑降温、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冬季防火、防大风等。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不拘一格,按其施工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及施工环境条件,选择安全防范重点,但施工方案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明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点,应抓住:①防高空坠落;②防触电;③防交通事故;④防误操作等4种伤害的防患制定相应的措施,内容要充实,有针对性。

(3)技术措施指的是为保证人员安全施工和设备安全运行,从技术上对设备和人员操作采取的措施。制定技术措施时,应视工作对象和内容,以规程为依据,特别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编写技术措施时,应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掌握电网运行方式,明确带电设备,对需要检修和处理的设备从技术上采取安全保证,对施工人员要采用的工作方式从技术上加以规范,以保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4)安全措施应从人员教育、危险点预控、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安排,尤其要进行深入的危险点分析。实行预控就是要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包括人员情绪)、设备实际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导致人为失误事故的危险因素,再依据规程制度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不得照搬规程或套用其它工程安全措施,并在生产现场实施程序化、规范化作业,以达到防止人为失误事故发生的目的。安全措施应详细体现工程施工过程中逐级监督、逐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的思想,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较为特殊的作业项目,在安全措施中要加以特别体现。

3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落实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核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若存在漏洞不可开工,应对措施进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2)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作程序中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规范的过程。

(3)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篇5:既有线施工安全预控措施

一、既有线施工内容描述

(一)危险源发生的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环节描述。

1、路基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车辆侵入既有线线界。

2、骨架护坡作业时石料滚落侵入既有线线界。

3、挖方时对既有线地下管线认识不清,造成损坏。

4、边坡骨架、排水沟施工时,作业人员可能滑到既有线界内,鉴于上述情况,建立项目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以高效的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企业经济损失。

(二)危险源可能产生的后果或危害

1、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车辆侵入既有线线界,造成车毁人亡和既有线停车、脱轨等重大事故。

2、骨架护坡作业时石料滚落侵入既有线线界造成既有线设备损坏或火车脱轨等事故。

3、挖方时对既有线地下管线认识不清,造成通信、信号损坏,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4、边坡骨架、排水沟施工时,作业人员可能滑到既有线界内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

二、采取的主要预控措施

本标段既有线上昼夜行车对数为158对,给行车及增建二线施工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为确保施工及行车安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我单位已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商恰谈,达成共识,严格按铁办[20**]14号文《关于加强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既有线上施工的规定要求与有关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协议,确保既有线行车和设备安全。

1、搞好施工方案编制,加强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前根据运营情况及施工需要编制科学严密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上报批准后,持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措施与**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站段的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等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与期限、安全防范内容与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与责任、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填报“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办理铁路既有线施工许可证,报**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2、加强行车线施工管理,接受管理部门监督。对于影响运输的施工项目,除做好充分的人力、物资准备外,在规定时间向**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提报施工方案,并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程项目、工程数量、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施工时间。待**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方案下发后按时组织施工。接受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严禁超范围作业、延长施工时间和增加慢行距离。

3、施工前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建立联系,勾通情况,提报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地段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准确位置及既有的设备情况,防止施工时造成破坏,保证铁路行车安全,避免影响或中断既有线运营。

4、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包括列车运行时刻,机具上下道时分。

紧邻既有线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严禁超限和侵限,施工时在靠近既有线一侧设置明显标志和隔离带。

施工前对影响正常施工的通讯线路和公用设备,要与主管部门联系好,能够改线迁移的就重新设置;不能改线迁移的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做好防护设施,严禁损坏。

对影响既有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5、既有线施工时,对危及铁路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须知、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及既有线“卡死”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检查线路确定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不侵入限界,通告驻站联络员在车站登记本上办理销点手续。

施工现场若确需封锁施工时,应按运输部门的规定,办理封锁区间的申请。

7对临近既有线的山坡,堑坡开挖在汛期前完成主体及防护工程。确实不能完成的工程,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施工中经常和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8、深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及时发现处理裂缝或危石、危土。在堑顶开挖线外设置防护。深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按设计坡度开挖坡面,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松动块石。

在开挖过程中,密切注视局部崩塌落石、岩堆、小型滑坡现象,加强防范断裂带附近因岩体破碎发生山体滑动、崩坍迹象且危及施工时,暂停开挖,所有人员和机具撤至安全地点。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后,再行施工。做好临时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滑坡体内加剧滑动,在滑坡体上设必要的观测点,观测变形体的动态变化,并作好记录。

在高坡清理危石时,设专人进行防护,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开挖工作面与装运工作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层作业。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在清理边坡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进行施工。

高路堤填筑必须制定防止机械车辆倾翻的有效措施。

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9、施工现场设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悬挂“危险”等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时,设临时交通指挥。

严格执行各项“卡死”制度。

(1)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则、作业标准、规章制度。

严禁超出施工范围。

由施工负责人严格把关,发生超范围准备不予签字。

(2)杜绝施工中挖断电缆,当日不能完工的,由施工队派员值守。

施工队对电缆须采取有效、必要的防护措施。

(3)杜绝施工车辆溜逸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机、用铁鞋或止轮器止轮),有条件时要与有动力的机车、车辆、轨道车等连挂成组。

实行检查、登记制度,由采取防溜措施的人员登记,施工负责人检查签认。

严禁劳务工单独使用各类施工车辆。

(4)杜绝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

线路大中修施工地段封锁开通及施工后放行列车前,施工队和设备管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地段轨道几何尺寸进行严格检查。施工队要及时处理超限处所,设备管理单位及时检查确认。

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各项内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经检查,达到开通放行条件后,施工队、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车站值班员才能签字同意放行列车。

(5)杜绝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

线路开通经列车碾压后,必须对线路立即进行整修,全面检查轨道设备各部情况,恢复线路标准(慢行地段符合放行列车条件),严禁在线路未恢复标准前收工。

线路巡养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巡养,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杜绝机械和料具侵限

在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单轨车、工具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保管原则进行管理,施工负责人要对机具摆放位置进行检查,严禁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收工后,机具、单轨车等设备必须采取上锁、防溜等措施,确保任何情况下机具不会因列车振动而自动侵入限界。线路附近堆放钢轨、轨枕、道岔、零配件、石碴等施工材料,不准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工地卸车,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足够人员及时将卸下的路料及时清除出限界外,对堆放较高或受列车振动容易滑动侵限的路料应提前消除隐患。

施工时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严格执行卸车“十不准”。

(7)杜绝违章使用封连线

严禁使用各种形式封连线。信号机械室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封连线(含各种电线、金属线),作为应急用的各种配线不得放在信号机械室内。

电务处要定期地对管辖范围工区(站)进行清查,发现有任何形式的封连线立即收取,并严肃查处。

10、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工区主管领导组织(须有安监部门参加)审查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经工区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实施,并按施工分类要求组织施工协调指挥组赴施工现场协调指挥施工。建立以行政正职为首,逐级负责的安全保证制度。向有关单位介绍施工意图、作业方式,积极与配合、使用单位联系,制订切实可行、对运输生产影响最小、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

严格施工联系、登记制度

施工手续应由施工领导人指派的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办理,并担当驻站联络员。各施工队的施工领导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提前1小时到车站联系,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及时签认并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列车调度员根据车站值班员的申请及施工计划,向施工区间两端车站值班员发布封锁区间(或停用行车设备)命令,车站值班员接收调度命令后,向车站有关人员和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交代注意事项、签认,施工结束后,各施工队的驻站联络员(施工领导人)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销记”。车站值班员确认“天窗”区间内施工单位全部“销记”;行车设备正常后,及时向列车调度员请求开通区间。

施工封锁前,列车调度员要按日班计划安排的施工计划及路用列车、轨道车开行计划,提前将施工列车、车辆调整到进入施工区间的车站,并安排车站调整好开行顺序。施工地点间隔1000米及其以上时,施工列车单独开行,施工地点间隔1000米以下时,施工列车应合并开行。两端车站向同一封锁区间放行多组轨道车、检修车时,严格执行《技规》、《行规》规定;两端车站值班员必须相互联系,共同确认区间空闲,方可分别向列车调度员汇报请求开通区间;但成组进入封锁区间的轨道车、检修车必须成组返回。

11、搞好工程验收交接

既有线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

线路、桥隧、道岔、信号、接触网等行车设备施工封锁结束后,须经设备管理单位试验确认有关单位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签认,调度指挥中心以调度命令批准临时开通使用;行车设备施工封锁结束临时开通后,施工前段时间与设备管理部门要共同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修;开通慢行的线路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涉及通信、信号、接触网设备,在验交前,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须共同值班,施工人员处理故障时,应征得设备管理人员的同意。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临时开通使用的施工地段,应设专人对线路及有关设备进行巡查、养护,做好巡查记录;线路、桥梁、养护维修分管办法,按《上海铁路局基建、大修改造工程施工地段线路养护、维修分工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12、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

13、加强施工中的临时道口安全

施工用的临时道口必须报路局道口管理部门批准,施工时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在车站内调协临时道口必须与车站签订安全使用协议,区间内调协的临时道口如需车站通知,也须与车站签订协议。

14、在既有线上施工,运营和施工部门要严格执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发生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由工区安质科组织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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