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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防火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①施工现场建立安全防火班子,安全动火制度;

②对进场的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③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区、生活区,接规定保持防火距离;

④现场设消防灭火器具,按规定对重点部位,主要部位备齐灭火器具的数量,并经常维修保养,对消防器具有专人管理;

⑤发现火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救护措施;

篇2:某施工工地防火管理措施

1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的管理。

2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3消防工具配置:办公区、生产区各二套,施工现场设防火水源,并设专人管理。

4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火源,消防危险因素,五级风天禁止明火作业。

5生产用火到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施工,生活用火设专人负责。

6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灭火器材及时修理更新,保证完整使用。

8项目部成立消防组织机构,并与当地区就近消防队医院就近联络,建立救助网络,开工后联合进行一次应急准备演习。

9如发生火灾,使用灭火器材积极补救,防止火灾再次发生,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并要迅速切断电源,消除和倒出可燃物,切断其来源。

10电气、水暖安装工程重点要服从土建统一管理,同时要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和组织机构,加强施工工地明火作业的管理,使用电焊机焊接作业时,现场要设置灭器具,以防电焊火花引燃周围物品,布线过程中使用喷灯焊接导线接头时,设防火砂箱和灭火器具,施工用临时电在导线选择上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JGJ46-88要求,防止导线过载产生电火灾,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职工休息室严禁做饭或使用明火。

篇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火措施

(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按国家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电安全、动火审批、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3.国家、省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4.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建筑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二)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便于消防车辆出入的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地面承载能力,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应设置环形的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两个长边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尽头式临时消防车疲乏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三)灭火器的配置

施工现场、工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部位应重点防范,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落实定人、定责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灭火器材好有效。

(四)消防水源的设置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要求。

2、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80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并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3、临时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设专人管理,保证临时消防供水需求。

4、临时消防水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保证连续不断供电。

5、国家、省重点工程的实施现场宜设临时消防抬泵及配套的灭火置。

(五)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1、电焊工、气焊工等从事电器设备安装的电气焊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动火作业前,因严格行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动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动火现场,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割,陪有专人监管和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在竖向井道或高空动为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工作。

2.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cm,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配电线路的的敷设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临时用电必按过载保护装置。750瓦以上大功率照明设备应用支架支撑,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离必须距可染物件和可染物的水平间距50cm以上,电源引入线有隔热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落实专人负责保管,配备灭火器材,且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5.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临时库房采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用库房储存,并分类单独存放。不准在建筑工程内、库房调配油漆燃料。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不准设置临时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建筑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时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消除。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应具备有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检验报告等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吸烟,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安全场地,严禁在吸烟安全场地外吸烟或乱丢烟头。

9.从事油漆刷涂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派人看护。

(六)工地的民工工棚的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食堂和宿舍设在同一工棚内。

2.建筑工程工棚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木板、竹片、毛毡等可燃材料搭设建筑工程工棚,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或建筑面积100㎡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出口,居住100人以上或建筑面积500㎡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3.生活区的用火应当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生活用火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用火点和使用燃料应当分开设置和堆放,使用时落实专人管理,使用后应当指派专人查看余火熄灭情况。

4.建筑工程工棚内的配电线路必须严密套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工棚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对用电设备必须落实责任,统一安装管理。

5.建筑工程工棚区内应当按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临时固定消防给水灭火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禁止无关的人员在建筑工程工棚内居住,尤其是老人和小孩。

篇4:某工地安全防火措施

1、施工明火作业事先经工地施工员和安全员批准或向建设单位保卫部门申请、登记、批准。

2、明火作业时,作业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灭火器材的质量和足够的数量。

3、明火作业场应与易燃、爆物品,临设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一般为10~30米),明火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电、气、焊割操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是否留下火种、苗,应清除隐患后方准离开。

5、工地仓库、材料间、配电房、工棚等应配备灭火器,严禁在内吸烟及明火照明。

6、各临设应有防火措施,安全员对工人作好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

7、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含临设)的电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临设内不准使用电炉和大功率照明灯具,做好电气防火工作。

8、各种易燃、易爆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内存、保管和安全使用。

篇5:X小区住宅楼施工工地防火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防火工作要负全面责任。第一防火责任人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强预防火灾发生的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法制教育。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须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都必须根据公安部《关于工业、企业防火基本措施》的有关规定,作到"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凡盛过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易燃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人员要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室,要及时补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火种,然后才能离开现场。

除了上述内容外,为确保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还应作到以下几点:

工人进场前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由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现场进行焊割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同时,首先检查四周有无易燃易爆的物品。高处作业对临边进行电焊时,要设挡火板防止电焊的火花掉落引起火灾,同时在电焊过程中,要设专人进行监护。

施工现场装饰工程使用的油漆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准设在楼内,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且有专人进行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好

标识,同时要用醒目的警示牌,标明禁止一切烟火。

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防火箱,消火栓设明显标明志,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得堆物,保持道路畅通。消防用临时水管应随楼层升高及时接到位,并保证供水。

公司安全处不定期对工地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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